《明史·熊鼎傳》原文及翻譯

明史

原文:

熊鼎,字伯潁,臨川人。元末舉於鄉,長①龍溪書院。江西寇亂,鼎結鄉兵自守。陳友諒屢脅之,不應。鄧愈鎮江西,數延見,奇其才,薦之。太祖欲官之,以親老辭,乃留愈幕府贊②軍事。母喪除,召至京師,授德清縣丞。松江民錢鶴皋反,鄰郡大驚,鼎鎮之以靜。
平陽知州梅鎰坐贓,辨不已,民數百成訴知州無罪。鼎將聽之,吏白鼎:“釋知州,如故出何?”鼎嘆曰:“法以誅罪,吾敢畏譴,誅無罪人乎!”釋鎰,以情聞,報如其奏。是秋,山東初定,設按察司,復以鼎為僉事。鼎至,奏罷不職有司③數十輩。鼎欲稽官吏利弊,乃令郡縣各置二歷,日書所治訟獄錢粟事,一留郡縣,一上憲府,遞更易,按歷鉤考之,莫敢隱者。
八年,西部朵兒只班率部落內附,改鼎岐寧衛經歷。既至,知寇偽降,密疏論之。帝遣使慰勞,賜裘帽,復遣中使趙成召鼎。鼎既行,寇果叛,脅鼎北還。鼎責以大義,罵之,遂與成及知事杜寅俱被殺。
【注釋】①長:執掌。②贊:幫助,輔佐。③有司:泛指官吏。

譯文/翻譯:

熊鼎,字伯潁,臨川人。元末時鄉試中舉,執掌龍溪書院。江西發生寇亂,熊鼎集結鄉兵自守。陳友諒多次脅迫他投降,他不理睬。鄧愈鎮撫江西,多次召請他來相見,驚異於他的才華,向皇上推薦。太祖要授給他官職,他說母親年老需要贍養,推辭了,於是留在鄧愈的將軍府中,參與輔佐軍事。母親死後守孝期滿,皇帝召他到京城,授官德清縣丞。後松江平民錢鶴皋反叛,鄰近地區大為驚擾,熊鼎鎮撫他們而恢復平靜。
平陽知州梅鎰犯貪贓的罪行,不停地辯解,幾百個平民都申訴知州無罪。熊鼎正要聽從,有一個小吏稟告道:“如果釋放了知州.問起我們來怎么辦?”熊鼎嘆氣說:“法律是用來誅殺罪人的,我怎敢因為怕被責罰,而誅殺無辜之人呢!”熊鼎釋放了梅鎰,將情況上奏皇帝,皇帝回復照此執行。這年秋天,山東剛剛平定,皇帝設定了按察司,又任命熊鼎為僉事。熊鼎到任後,上奏罷免不稱職的官員數十人,(各部的貪官污吏得以肅清)。熊鼎要考查官吏的好壞,於是命令郡縣各備兩份日曆,每天記下所處理的訴訟錢糧諸事,一份留在郡縣,一份上報御史台,互相更換,按日曆查考,沒有敢隱瞞的官吏。
八年,西部的朵兒只班率領部落來歸附,(朝廷)調熊鼎為岐寧衛經歷。(熊鼎)到了那裡,發覺敵寇是假投降,他悄悄地將情況詳加述說(報告皇帝)。皇帝派使者前來慰問犒勞,賜給他皮裘和帽子,又派中使趙成去召他回京。熊鼎動身後,敵寇果然反叛,他們脅迫熊鼎返回北方。熊鼎對他們申明大義,斥罵他們,於是他與趙成、知事杜寅都被殺了。
《熊鼎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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