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齊書·循吏傳》原文及翻譯
北齊書
原文:
孟業,字敬業,巨鹿安國人。家本寒微,少為州吏。性廉謹,同僚諸人侵盜官絹,分三十匹與之,拒而不受。魏彭城王韶拜定州,除典簽。長史劉仁之謂業曰:“我處其外,君居其內,同心戮力,庶有濟乎。”未幾仁之徵入為中書令,臨路啟韶云:“殿下左右可信任者唯有孟業,願專任之。餘人不可信也。”又與業別,執手曰:“今我出都①,君便失援,恐君在後,不自保全。唯正與直,願君自勉。”業唯有一馬,因瘦而死。韶以業家貧,令州府官人同食馬肉,欲令厚償,業固辭不敢。韶乃戲業曰:“卿邀名人也。”對曰:“業以細微,伏事節下,既不能裨益,寧可損敗清風。”後高祖書與韶云:“典簽姓孟者極能用心,何不置之目前?”韶,高祖之婿也。仁之後為兗州,臨別謂吏部崔暹曰:“貴州人士,唯有孟業,宜銓舉之,他人不可信也。’’崔暹問業曰:“君往在定州,有何政績,使劉西兗如此欽嘆?”答曰:“稟性愚直,唯知自修,無他長也。”
天保初,清河王岳拜司州牧,聞業名行,復召為法曹。業形貌短小,及謁見,岳心鄙其眇小,笑而不言。後尋業斷決之處,乃謂業曰:“卿斷決之明,可謂有過軀貌之用。”尋遷東郡守,以寬惠著。其年,麥一莖五穗,其餘三穗四穗共一莖,合郡人以為政化所感。尋以病卒。(《北齊書·循吏傳》)
註:①出都:六朝時人謂出至京城為出都。
譯文/翻譯:
孟業字敬業,是巨鹿郡安國縣人。孟業家境原本貧寒低微,年輕時任州府官吏。他秉性廉潔謹慎,他的幾個同僚侵占盜竊官府的綢絹,分三十匹給他,孟業拒不接受。東魏彭城王韶被任命為定州長官,孟業被任命為典簽之官。長史劉仁之對孟業說:“我在官府外面,您在官府裡面,我們同心合力,希望會取得成功啊!”不久劉仁之被徵召入朝任中書令,臨上路向彭城王韶稟告說:“殿下身邊可信任的人只有孟業,希望您專一重用他,其他的人是不可信任的。”劉仁之又與孟業告別,拉著他的手說:“現在我離開這裡到都城任職,您就失去了援助,恐怕您在以後的日子裡,不能自我保全。唯有恪守正直的人格了,希望您能自我勉勵。”孟業只有一匹馬,又因瘦弱而死。彭城王韶認為孟業家境貧窮,就讓州府官吏一同吃馬肉,想讓這些人多給孟業一些錢,孟業堅決推辭。王韶於是戲謔地對孟業說:“您是求取聲譽的人啊.孟業回答說:“我以低賤的身分,虔敬地侍奉您,既然不能做多少對您有幫助的事,怎么能損傷敗壞清廉的風氣呢!”後來高祖寫信給彭城王韶說:“姓孟的典簽官極能用盡心力為官,為什麼不安置他在你跟前做官呢?” 彭城王韶是高祖的女婿。劉仁之後來治理兗州,臨上任對吏部長官崔暹說:“貴州的可用之人,只有孟業,應該選拔推薦他,別的人是不可信任的。”崔暹對孟業說:“您以前在定州,不知有什麼政績,讓劉西兗如此欽敬讚嘆?”孟業回答說:“我秉性愚直,只知道自我修養,沒有別的長處。”
天保初年,清河王岳被任命為司州牧,聽說孟業的名聲品行,又召他做法曹官。孟業身形矮小,謁見時,清河王岳因其矮小看不起他,只是笑不說話。後來王岳找到孟業判決過的案件,才對孟業說:“您判決案件英明,可以說超過了您的身體和容貌。”孟業不久遷升東郡太守,因他為政寬和仁惠著稱。那一年,麥子一根莖長五個穗,其餘的也三四個穗長在一根莖上,全郡人都認為這是政治教化感動上天的結果。不久孟業因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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