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翱《截冠雄雞志》原文及翻譯

李翱

原文:

翱至零口①北,有畜雞二十二者,七其雄十五其雌,且啄且飲而又狎乎人。翱甚樂之,遂掏粟投於地而呼之。有一雄雞,人截其冠,貌若營群②,望我而先來,見粟而長鳴,如命其眾雞。眾雞聞而曹奔於粟,既來而皆惡截冠雄雞而擊之。曳而逐出之,已而競還啄其粟。
日之暮,又二十一其群棲於楹之梁。截冠雄雞又來,如慕侶將登於梁且棲焉。而仰望焉,而旋望焉,而小鳴焉,而大鳴焉,而延頸喔咿,其聲甚悲焉,而遂去焉……
翱異之曰:“雞,禽於家者也,備五德者也。其一曰:見食命侶,義也。截冠雄雞是也。彼眾雞得非幸其所呼而來耶?又奚為既來而惡所呼者而迫之耶?豈不食其利背其惠耶?豈不喪其見食命侶之一德耶?且何眾棲而不使偶其群耶?”或告曰:“截冠雄雞,客雞也,予東里鄙夫曰陳氏之雞焉。死其雌,而陳氏寓之於我群焉。勇且善斗,家之六雄雞勿敢獨校焉。且其曹惡之而不與同其食,及棲焉;夫雖善斗且勇,亦不勝其眾,而常孤游焉。然見食未嘗先啄而不長鳴命焉,彼眾雞雖賴其召,既至,反逐之。昔日亦猶是焉。截冠雄雞雖不見答,然而其跡未曾變移焉。”
翱既聞之,惘然,感而遂傷曰:“禽鳥微物也,其中亦有獨稟精氣,義而介焉者。客雞義勇超乎群,群皆妒而尚不與儔焉,況在人乎哉?況在朋友乎哉?況在親戚乎哉?況在鄉黨乎哉?況在朝廷乎哉?由是觀天地間鬼神禽獸萬物變動情狀,其可以逃乎?”
吾心既傷之,遂志之,將用警予,且可以作鑒於世之人。 (選自《李文公集》)
[注] ①零口:地名。②營群:予其群林。

譯文/翻譯:

李翱來到零口(地名)的北部,有人養了二十二隻雞,七隻公雞,十五隻母雞,有的啄食,有的飲水,且對人很親近人。我很喜歡它們,於是掏出粟米來丟到地上並呼喚它們。有一隻公雞,被人切斷了雞冠,(它)樣子象這群雞的首領,先向我走來,看見粟米便長聲鳴叫,就象叫所有的雞(來)。所有的雞聽到聲音成群跑到有粟米的地方來,來到以後卻都討厭被切了雞冠的公雞並攻擊它,拖拽(它)驅趕(它)使它出去,隨後(又)爭相回去啄食那些粟粒。天將要黑了,二十一隻雞一起棲息在堂前的木柱子上。切了雞冠的公雞也來到這裡,就象依戀伴侶一樣,準備登上木柱子休息。它仰頭望著它們,它轉著圈看它們,並且小聲啼叫,然後大聲啼叫,再伸著脖子發出喔噫的聲音,它的聲音甚是悲哀,後來就離開了……
我覺得奇怪而感嘆:“雞,是被人在家裡所豢養的,(卻)具備五德。首先是:見到食物呼喚夥伴,這是義。切了雞冠的公雞它是這樣的。那些雞難道不是得益於它的呼喚而過來的嗎?又為何已經來了卻一起憎惡(那隻)呼叫(它們)的雞並且逼走它呢?這豈不是得它的利益而背叛它的情義嗎?這不是抹殺它見食物呼喚夥伴的美德嗎?還大家棲息在一起卻不準它來做伴呢?”有的人告訴我說:“切了雞冠的公雞,是做客(外來)的雞,我東邊的鄰里村夫姓陳的家的雞。它的母雞死了,姓陳的(將它)放到我這群雞里來一起養。(它)勇敢並且很能斗,家裡的六隻公雞沒有敢單獨和它較量的。它們全都討厭它並不和它一起吃食,和一起棲息;它雖然能斗並且勇敢,也無法戰勝它們大家,所以常常獨處的。但是見到食物沒有先吃就長聲鳴叫呼喚它們,它們大家雖然由於是它召喚來的,等到了,反而驅逐它。原來也是這樣的。切了雞冠的公雞雖然沒有得到禮遇,但是它的行為沒有改變過。”
我聽了以後,惘然感嘆並且傷感地認為:“家禽鳥類是小動物啊,它們當中也有稟賦優良的美德的,講義並且高節有操守。外來的雞有義並且勇敢超過大家,大家都嫉妒並且不和它結成夥伴,更何況是人呢?何況是朋友呢?何況是親戚呢?何況是同鄉呢?何況是朝廷同事呢?由此觀察天地之間的鬼神禽獸等萬物的演變情況和狀態,哪個可以逃出這種情形呢?”
我心裡為它傷感,就為它寫傳記,將用(它)來警示我自己,並且可以把(它)作為世人的一面鏡子。
李翱《截冠雄雞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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