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寶》原文及翻譯

呂氏春秋

原文:

選自《呂氏春秋》
古之人非無寶也,其所寶者異也。
孫叔敖疾,將死,戒其子曰:“王數①封我矣,吾不受也。為我死,王則封汝,必無受利地②。楚、越之間有寢之丘者,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惡③。荊人④畏鬼,而越人信機。可長有者,其唯此也。”孫叔敖死,王果以美地封其子,而子辭,請寢之丘,故至今不失。孫敖叔之知,知不以利為利矣。知以人之所惡為己之所喜,此有道者之所以異乎俗也。
五員亡,荊急求之,登太行而望鄭曰:“蓋是國也,地險而民多知;其主,俗主也,不足與舉。”去鄭而之許,見許公而問所之。許公不應,東南向而唾。五員載拜受賜,曰:“知所之矣。”因如吳。過於荊,至江上,欲涉,見一丈人,刺小船⑤,方將漁,從而請焉。丈人度之,絕江。問其名族,則不肯告,解其劍以予丈人,曰:“此千金之劍也,願獻之丈人。”丈人不肯受,曰:“荊國之法,得五員者,爵執圭,祿萬檐,金千鎰。昔者子胥過,吾猶不取,今我何以子之千金劍為乎?”五員過於吳,使人求之江上,則不能得也。每食必祭之,祝曰:“江上之丈人!”天地至大矣,至眾矣,將奚不有為也?而無以為。為矣,而無以為之。名不可得而聞,身不可得而見,其惟江上之丈人乎!
今以百金與摶黍以示兒子⑥,兒子必取摶黍矣⑦;以和氏之璧與百金以示鄙人,鄙人必取百金矣;以和氏之璧、道德之至言以示賢者,賢者必取至言矣。其知彌精⑧,其所取彌精;其知彌粗,其所取彌粗。

譯文/翻譯:

古代的人不是沒有寶物,只是他們看作寶物的東西與今人不同。
孫叔敖患了(重)病,臨死的時候告誡他的兒子說:“大王多次賜給我土地,我都沒有接受。如果我死了,大王就會賜給你土地,你一定不要接受肥沃富饒的土地。楚國和越國之間有個寢丘,這個地方土地貧瘠,而且地名很不吉利。楚人畏懼鬼,而越人迷信鬼神和災祥。所以,能夠長久占有的封地,恐怕只有這塊土地了。”孫叔敖死後,楚王果然把肥美的土地賜給他的兒子,但是孫叔敖的兒子謝絕了,請求賜給寢丘,所以這塊土地至今沒有被他人占有。孫叔敖的智慧在於懂得不把世俗心目中的利益看作利益。懂得把別人所厭惡的東西當作自己所喜愛的東西,這就是有智慧的人不同於世俗的人的原因。
伍員逃亡,楚國緊急追捕他。他登上太行山,遙望鄭國說:“這個國家,地勢險要而人民多有智慧;但是它的國君是個凡庸的君主,不足以跟他謀劃大事。”伍員離開鄭國,到了許國,拜見許公並詢問自己宜去的國家。許公不回答,向東南方面吐了一口唾沫。伍員拜了兩次,接受賜教說:“我知道該去的國家了。”於是往吳國進發。路過楚國,到了長江岸邊,想要渡江。他看到一位老人,撐著小船,正要打魚,於是走過去請求老人送他過江。老人把他送過江去。伍員問老人的姓名,老人卻不肯告訴他。伍員解下自己的寶劍送給老人,說:“這是價值千金的寶劍,我願意把它送給您。”老人不肯接受,說:“按照楚國的法令,捉到伍員的,授予執圭爵位,享受萬石俸祿,賜給黃金千鎰。從前伍子胥從這裡經過,我尚且不捉他去領賞,如今我接受你的價值千金的寶劍做什麼呢?”伍員到了吳國,派人到江邊去尋找老人,卻無法找到了。此後伍員每次吃飯一定要祭祀那位老人,祝告說:“江上的老人!”天地之德大到極點了,養育萬物多到極點了,天地何所不為?卻毫無所求。人世間,做了有利於別人的事,卻毫無所求,名字無法得知,身影無法得見,達到這種境界的恐怕只有江邊的老人吧!
假如現在把上百兩金和黃鶯擺在小孩的面前,小孩一定選擇黃鶯;把和氏之璧和百金擺在鄙陋無知的人面前,鄙陋無知的人一定拿走百金;把和氏之璧和關於道德的至理名言擺在賢人面前,賢人一定聽取至理名言了。他們的智慧越精深,所取的東西就越珍貴;他們的智慧越低下,所取的東西就越粗陋。[2]

注釋:

1 數:屢次
2 利地:好的土地,即下文所說的“美地”。
3 寢之丘:即寢丘,春秋時楚國的土地,楚莊王封孫叔敖之子於此。
4 惡:難聽。
5 荊人:楚國人.
6 越人:越國人。
7 信機:喜歡投機。
8 知:通“智”,智慧。
9 摶黍:黃鶯的別名。
10 兒子:指小孩。
11 和氏之壁:古代著名的玉壁。
12 鄙人:粗俗沒文化的人。
13 至:最好的。
14 彌:越加,更加。
15 精:精深,高級。
16 疾:生病。
17 數:多次。
18 為: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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