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書·李含傳》原文及翻譯
晉書
原文:
李含,字世容,隴西狄道人也。僑居始平。少有才幹,兩郡並舉孝廉。安定皇甫商州里年少,恃豪族,欲與結交,含距而不納,商恨焉。遂諷州以短檄召含為門亭長。會州刺史郭奕素聞其賢,下車擢含為別駕,遂處群僚之右。司徒選含領始平中正。秦王柬薨,含依台儀,葬訖除喪。尚書趙浚有內寵,疾含不事己,遂奏含不應除喪。本州大中正傅祗以名義(錯誤信息點)貶含。中丞傅鹹上表理含曰:“秦王之薨,悲慟感人,百僚會喪,皆所目見。而今以含俯就王制,謂之背戚居榮,奪其中正。天王之朝,既葬不除,藩國之喪,既葬而除。藩國欲同不除,乃當責引尊準卑,非所宜言耳。今天朝告於上欲令藩國服於下此為藩國之義隆而天朝之禮薄也又雲諸王公皆終喪禮寧盡乃敘明以喪制宜隆務在敦重也。”帝不從,含遂被貶,退割為五品。後為始平令。及趙王倫篡位,或謂孫秀曰:“李含有文武大才,無以資人。”秀以為東武陽令。河間王顒表請含為征西司馬,甚見信任。頃之,轉為長史。顒誅夏侯奭,送齊王冏使與趙王倫,遣張方率眾赴倫,皆含謀也。後顒聞二王兵盛,乃加含龍驤將軍。初,梁州刺史皇甫商為趙王倫所任,倫敗,去職詣顒,顒慰撫之甚厚。含諫顒曰:“商,倫之信臣,懼罪至此,不宜數與相見。”商知而恨之。初,含之本謀欲並去乂、冏,使權歸於顒,含因得肆其宿志。既長沙勝齊,顒、穎猶各守藩,志望未允。顒表含為河南尹。時商復被乂任遇,商兄重時為秦州刺史,含疾商滋甚,復與重構隙。商說乂曰:“河間之奏,皆李含所交構也。若不早圖,禍將至矣。且河間前舉,由含之謀。”乂乃殺含。
(節選自《晉書•李含傳》)
譯文/翻譯:
李含字世容是隴西郡狄道縣人。寄居在始平郡。年少時有才幹,兩郡同時舉薦他為孝廉。安定人皇甫商是本地的少年,仗恃自己是豪族子弟,皇甫商想要和他結交,李含拒絕而不接受,皇甫商對李含懷恨在心。於是勸說州里用一封短書召李含去做門亭長。恰巧州刺史郭奕平素聽說李含賢能,到任後便提拔李含為他的別駕,李含地位處在其他僚屬之上。司徒選拔李含兼任始平郡中正。秦王司馬柬去世,李含依照台省制定的儀規,等葬事完畢就脫去了喪服。尚書趙浚受到朝廷的寵愛,嫉恨李含不侍奉自己,就上奏說李含不應過早脫下喪服。本州大中正傅祗以名譽和道義貶了李含的官職。中丞傅鹹上表為李含申辯說:秦王去世,悲慟感人,百官共同弔喪,實為有目共睹。而現在因李含遷就王制,說他居於尊榮之位而輕忘悲哀,奪去他中正的職位。皇朝如有喪事,葬畢而不脫去喪服;可藩國有了喪事,葬畢便脫去喪服。藩國如果也想同樣不脫喪服,就應當指責他們引用尊者的制度作為卑者的準則,是不應宣揚的。現今朝廷告於上,想讓藩國施行於下,這是抬高了藩國的規格,而降低了皇朝的禮儀。又有一種說法說對各位王公都要服滿喪期,按理服喪要顯示出他們的地位,我們強調喪制應該隆重,是力求敦厚凝重。惠帝沒有聽從,李含於是被貶,削退到五品。後來李含擔任始平令。到了趙王司馬倫篡位時,有人對孫秀說:“李含文武雙全,不要讓他幫助了別人。”孫秀任命他為東武陽令。河間王司馬顒上表請求任李含為征西司馬,李含很受信任。不久,轉任長史。司馬顒殺夏侯奭,把齊王司馬冏的使者送到趙王司馬倫處,派張方率眾士兵投赴司馬倫,都是李含的謀略。後來司馬顒聽說齊王、成都王兵力強盛,便加封李含為龍驤將軍。當初,梁州刺史皇甫商被趙王司馬倫任用,司馬倫失敗後,皇甫商離職到了司馬顒身邊,司馬顒厚重地安慰撫慰他。李含勸諫司馬顒說:“皇甫商是司馬倫的寵幸之臣,因害怕治罪才投奔這裡,不應頻繁地與他相見。”皇甫商聽說後便憎恨李含。當初,李含本來打算同時除掉司馬乂、司馬冏,使權力歸於司馬顒,李含也可以藉此實現自己長久以來的願望。長沙王打敗齊王后,司馬顒、司馬穎仍然各自守護著藩國,李含的願望並未實現。司馬顒上表請求任李含為河南尹。當時皇甫商又被司馬乂相知並任用,皇甫商的哥哥皇甫重此時任秦州刺史,李含更加嫉恨皇甫商,又和皇甫重產生了矛盾。皇甫商勸司馬乂說:“先前河間王的奏本,都是李含編造虛構的。如果不早些想辦法,禍患即將臨頭了。況且河間王日前的舉動,都出自李含的計謀。” 司馬乂便殺了李含。
《晉書·李含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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