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以字用法
文言文以字用法
以是文言使用頻率很商的一個虛詞,僅諸葛亮《出師表》一文就有18處之多,表意複雜,文言文以字用法如下。
一、作介詞。
以作介詞是其最常見的用法,情況也比較複雜,主要有以下幾種:
1、引進動作、行為的工具、憑藉。可譯為用、拿、根據等。
例如:
①不用、則以紙帖之。(《活扳》)
②今以蔣氏現之,猶信。((捕蛇者說))
例①用以引進帖的工具紙,以譯為用。
例②介詞以引進觀的憑藉蔣氏(的遭遇),可譯為根據。
2、引進動作行為的原因。作因為、由於解釋。
例如:
而吾以捕蛇獨存。((捕蛇者說))
不以物喜,不以已悲。(《岳陽樓記》)
例①以引進存的原因捕蛇,以譯為由於。
例②喜、悲的.原因是物、己,以可譯作因為。
3、引進動作、行為涉及的對象,可譯為把。
例如:
①先帝知臣謹慎、故臨崩寄臣以大事也。(《出師表》)
②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扁鵲見蔡桓公))
例①是把大事寄託給我;
例②以的賓語省略,可譯為把(治好病)作為(自己的)功勞。
二、作連詞,連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動詞或動詞性短語,表示它後邊的行為是它前邊行為的目的或結果。
表目的時,有點像現代漢語裡意義很虛的來字;表結果時,有以至的意思。
例如:
①誠宜開張聖聽,以光先帝遺德。(《出師表》)
②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義,以塞忠諫之路也,(《出師表》)
例①開張聖聽的目的是光先帝遺德。以可作來;
例②妄自菲薄,引喻失義的結果是塞忠諫之路,以譯為以至。
三、作副詞,同己。
例如:
卒買魚烹食,得魚腹中書,固以怪之矣。(《陳涉世家》)
以通已,意即已經。固以怪之也即本來已經感到奇怪。
四、助詞。
和上、下、東、西、往、來等方位詞連用,表示時間、方位、範圍等,為現代漢語沿用,可以不譯。
例如:
受命以來,夙夜憂嘆。(〈出師表〉)
可譯為:接受遺囑以來、早早晚晚憂愁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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