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詞語積累
文言文詞語積累
連詞
1.表示承接關係。譯為就便,或譯為原來是已經是。
①項王曰:壯士!賜之卮酒。則與斗卮酒。(《鴻門宴》)
②故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勸學》)
③徐而察之,則山下皆石穴罅。(《石鐘山記》)
④臨視,則蟲集冠上(《促織》)
2.表示條件、假設關係。譯為“假使”“如果”“要是……就”“那么”“就”“便”。
①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生於憂患,死於安樂》)
②向吾不為斯役,則久已病矣。(《捕蛇者說》)
3.表示並列關係。這種用法都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則連用,每個則字都用在意思相對、結構相似的一個分句里,表示分句之間是並列關係。可譯為就,或不譯。
①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諛。(《師說》)
②入則孝,出則弟。(《論語·學而》)
③小則獲邑,大則得城。
④位卑則足羞,官盛則近諛。
4.表示轉折、讓步關係。表示轉折時,用在後一分句,譯為可是卻表示讓步時,用在前一分句,譯為雖然倒是。
①於其身也,則恥師焉,惑矣。(《師說》)
②手裁舉,則雙超忽而躍(《促織》)
③其室則邇,其人甚遠。(《詩經》)
5.表示選擇關係。常和“非”“不”呼應著用,譯為“就是”“不是……就是”。
①非死則徙爾(《捕蛇者說》)
②非其身之所種則不食(《勾踐滅吳》)
副詞
1.用在判斷句中,起強調和確認作用,可譯作是就是。
①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岳陽樓記》)
2.表對已然或發現的`強調。可譯為“已經”“原來”“原來已經”。
①及諸河,則在舟中矣。(《殽之戰》
名詞
1.指分項或自成段落的文字的條數。
①《論語》六則。
2。準則,法則。
①以身作則。
動詞
效法
①遵后稷、公劉之業,則古公、公季之法。
通假。
同“輒”,總是,常常。
①居則曰:“不吾知也!”
【則是】只當是。
①與竇娥燒一陌兒,則是看你死的孩兒面上。(《竇娥冤》)
【則則】讚嘆的聲音。
①連呼則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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