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茂字叔暢,馮翊池陽人也,世為著姓”閱讀答案解析及翻譯
吉茂字叔暢,馮翊池陽人也,世為著姓。好書,不恥惡衣惡食,而恥一物之不知。建安初關中始平茂與扶風蘇則共入武功南山隱處精思數歲州舉茂才除臨汾令居官清靜吏民不忍欺。轉為武德侯庶子。二十二年,坐其宗人吉本等起事被收。先是科禁內學及兵書,而茂皆有,匿不送官。及其被收,不知當坐本等,顧謂其左右曰:“我坐書也。”會鐘相國證茂、本服第已絕,故得不坐。後以茂為武陵太守,不之官。轉酇相,以國省,拜議郎。景國中病亡。自茂修行,從少至長,冬則被裘,夏則短褐,行則步涉,食則茨藿,臣役妻子,室如懸磬。其或饋遺,一不肯受。雖不以此高人,亦心疾不義而貴且富者。先時國家始制九品,各使諸郡選置中正,差敘自公卿以下,至於郎吏,功德材行所任。茂同郡護羌校尉王琰,前數為郡守,不名為清白。而琰子嘉仕歷諸縣,亦復為通人。嘉時還為散騎郎,馮翊郡移嘉為中正。嘉敘茂雖在上第,而狀甚下,云:“德優能少。”茂慍曰:“痛乎,我效汝父子冠幘劫人邪!”初,茂同產兄黃,以十二年中從公府掾為長陵令。是時科禁長吏擅去官,而黃聞司徒趙溫薨,自以為故吏,違科奔喪,為司隸鍾繇所收,遂伏法。茂時為白衣,始有清名於三輔,以為兄坐追義而死,怨怒不肯哭。至歲終,繇舉茂。議者以為茂必不就,及舉既到而茂就之,故時人或以茂為畏繇,或以茂為髦士也。
(選自《三國志•吉茂傳》)
4.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 )
A.建安初/關中始平/茂與扶風蘇則共入武功南山/隱處精思數歲/州舉茂才/除臨汾令/居官清靜/吏民不忍欺/
B.建安初/關中始平茂與扶風蘇則/共入武功南山/隱處精思數歲/州舉茂才/除臨汾令/居官清靜/吏民不忍欺/
C.建安初/關中始平/茂與扶風蘇則共入武功南山隱處/精思數歲/州舉茂才/除臨汾令/居官清靜/吏民不忍欺/
D.建安初/關中始平茂與扶風蘇則/共入武功南山隱處/精思數歲/州舉茂才/除臨汾令/居官清靜/吏民不忍欺/
5.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茂才,即秀才,漢代推舉人才的科目之一。明清時代科舉考中的秀才有時也沿用此名,也可以解釋為優秀的人才。
B.庶子,官名,掌管諸侯、卿大夫的庶子教育事務,晉以後為太子官屬。也指妾生的兒子或者正妻所生的長子以外的兒子。
C.九品中正制,是魏晉南北朝時期重要的選官制度,中正,就是掌管對某一地區人物進行品評的負責人,從中央官員中選舉產生。
D.輔,指京城附近的地區。三輔,漢景帝、漢武帝時,京畿官左內史、右內史、主爵都尉共同治理長安,所轄地區就是三輔。
6.下列有關原文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
A.吉茂,出身名門望族,喜歡讀書,曾私藏有內學及兵書,他將這些違反當時條律禁令的書藏匿起來,沒有交官。
B.吉茂很注意修身養性。他一生修行,吃穿粗陋不講究,行則徒步無所謂,對妻兒盡心照顧,有人贈送財物一律不收,也非常痛恨那些不義之士。
C.吉茂為官清淨,無為而治。他操行純潔,沒有污點,不忍心去欺負吏民百姓,卻被當時學識淵博的王嘉認為是“德優能少”。
D.吉茂識時務,同母所生的哥哥吉黃被鍾繇殺了,他為此很憤怒。等到自己被鍾繇舉薦時,他仍然赴任並因此留下了爭議。有人說他怕鍾繇,有人說他是俊傑。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及其被收,不知當坐本等,顧謂其左右曰:“我坐書也。”(5分)
(2)自以為故吏,違科奔喪,為司隸鍾繇所收,遂伏法。(5分)
參考答案
4.A
5.C “從中央官員中選舉產生”錯,從原文“各使諸郡選置中正”可看出應是“從各郡現任官員中選拔兼任”。
6.C對“通人”的理解有誤,“通人”這裡指推舉賢達的人,不是學識淵博的意思。
7.(1)等到吉茂被逮捕,他還不知道自己是因吉本等起事(連坐而被)判罪的,回頭對他身邊伺候的人說:“我是因書而犯罪的。”
(2)吉黃自認為是舊時的屬吏,便違反條律去奔喪,被司隸鍾繇逮捕,於是被執行死刑。
解析(1)譯出大意給2分,“收”“當”“坐”三處,每譯對一處給1分。(2)譯出大意給2分,“故吏”“科”“伏法”三處,每譯對一處給1分。
【參考譯文】
吉茂,字叔暢,是馮翊池陽人,世代為有聲望的名門望族。他喜歡讀書,不以吃穿不好為恥,而對不了解某一物感到羞恥。建安初年,關中一帶剛平定,吉茂與扶風郡蘇則一起入武功南山,潛居在那裡精心思慮數年。吉茂被(州里的人)推舉為秀才,任命為臨汾令。他做官清簡,不忍心欺負下級官員和老百姓。後來調任做武德侯庶子。建安二十二年,他的族人吉本等倡議起兵,他也因此受到牽連被逮捕。在此之前,條律禁令規定家內不得有讖緯之學和兵書,而吉茂卻都有,他把它們藏匿起來沒有交官。等到吉茂被逮捕,他還不知道自己是因為吉本等起事(連坐而被)判罪的,回頭對他身邊伺候的人說:“我是因書而犯罪的。”適逢鍾繇丞相證明吉茂、吉本服制已斷,才不用連坐。後來吉茂被任命作武陵太守,他沒有到任。後來調任作酇相,因為國家精簡機構,被授予議郎官職。景初年間病亡。吉茂修養德行以來,他從小到大,冬天穿粗衣,夏天穿短褐,走路步行,吃野菜飯,對妻兒像臣子一樣恭敬,家徒四壁。有人贈送財物,他一律不收。雖不認為這樣做高人一等,但也非常痛恨那些不義並且富貴的人。早些時候國家開始建立九品制,從各郡現任官員中選拔中正官,從公卿以下到郎吏,排次序等級,選那些有功德有才能有品行的人擔任。吉茂同鄉護羌校尉王琰,之前幾次為郡守,被尊稱為清白。王琰的兒子王嘉在各諸縣做官,也再次做推薦賢達之人的官員,王嘉那時還為散騎郎,馮翊郡任命王嘉為中正。王嘉陳述吉茂雖然在上等,但狀態卻低下,說:“品德優,才能少。”吉茂生氣道:“悲痛啊,我效仿你們父子,而你們卻衣冠逼人啊!”當初,吉茂的同胞哥哥吉黃,在建安十二年中從公府掾為長陵令。當時條律禁止長吏擅自離官,而吉黃聽說司徒趙溫死了,自認為是舊時的屬吏,便違反條律去奔喪,被司隸鍾繇逮捕,於是被執行死刑。吉茂當時為小官吏,並開始在三輔有清名,認為兄長因追求義氣而死,所以怨恨憤怒不肯哭。等那年歲末,鍾繇推舉吉茂。議論者都認為吉茂一定不去就任,等到推舉期限到了的時候,吉茂赴任了。所以時人有的認為吉茂怕鍾繇,有的認為吉茂是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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