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畋,字樂道”閱讀答案解析及翻譯
楊畋,字樂道。進士及第。慶曆三年,湖南徭人唐和等劫掠州縣,擢殿中丞,專治盜賊事。乃募才勇,深入峒討擊。然南方久不識兵,士卒多畏懾。及戰孤漿峒,前軍衄,大兵悉潰,畋踣岩下,藉淺草得不死。卒厲眾平六峒,以功,遷太常博士。未幾,坐部將胡元戰死,降知太平州。歲余,賊益肆。帝遣御史按視,還言:“畋嘗戰山下,人樂為用,今欲殄賊,非畋不可。”乃授荊湖南路兵馬鈐轄。賊聞畋至,皆恐畏,逾,嶺南遁。又詔往韶、連等州招安之。乃約賊使出峒,授田為民,而轉運使欲授以官與貲,納質使還。蠻平,願還舊官,改知隨州。召還,復起居舍人,入為三司戶部副使,遷吏部員外郎。奉使契丹,以曾伯祖業嘗陷虜,辭不行。河北舊以土絹給軍裝,三司使張方平易以他州絹。畋既同書奏聞,外議籍籍,又密陳其不可。久之,擢天章閣待制兼侍讀。上言:“願擇宗室之賢者,使侍膳禁中,為宗廟計。”舊制,內侍十年一遷官。樞密院以為僥倖,乃更定歲數倍之。畋言:“宜如文武官僚例,增其歲考。”遂詔南班以上仍舊制,無勞而嘗坐罪徒者,即倍其年。議者謂畋以士人比閹寺為失。畋出於將家,折節喜學問,為士大夫所稱。初,山下討蠻,家問至,即焚之,與士卒同甘苦,故屢破諸峒。及用之嶺南,以無功斥,名稱遂衰。性情介謹畏每奏事必發封數四而後上之自奉甚約為郡待客雖監司菜果數器而已及卒家無餘貲特賜黃金二百兩。
(節選自《宋史·楊畋傳》)
10.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性情介謹/畏每奏事必發封數四/而後上之/自奉甚約/為郡待客/雖監司菜果/數器而已/及卒/家無餘貲/
B.性情介謹畏/每奏事/必發封數四而後上之/自奉甚約/為郡待客/雖監司/菜果數器而已/及卒/家無餘貲/
C.性情介謹畏/每奏事必發封/數四而後上之/自奉甚約為郡/待客/雖監司菜果/數器而已/及卒家/無餘貲/
D.性情介謹/畏每奏事必發封/數四而後上之/自奉甚約為郡/待客/雖監司/菜果數器而已/及卒家/無餘貲/
11.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起居舍人,官職名,隋煬帝時始置,屬於內史省,掌記錄皇帝日常行動與國家大事。
B.禁中,指皇帝后妃等居住的地方,因宮中禁衛森嚴,臣下不得隨意出入,也稱官禁。
C.宗廟,天子或諸侯祭祀祖先的專用房屋,但庶人不能設廟;也是王室或國家的代稱。
D.歲考,古代每三年對官吏政績的考核,除四書五經、五言六韻外,晚清還有策論。
12.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楊畋剿賊有功,官職升遷。慶曆三年,楊畋擔任殿中丞,親自率領士卒深入峒地討伐盜賊,雖經挫折,最終平定了六峒,因戰功卓著升為太常博士。
B.楊畋善聽意見,顧全大局。三司使張方平不用土絹做軍裝的事,楊畋本來是報請皇帝認可的,但因為朝廷外部的議論,他又秘密地上奏陳述不能做的原因。
C.楊畋敢於直言,遭受非議。楊畋上書對宦官升遷之事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但當時有人議論說楊畋把宦官和朝中文武大臣相提並論是有失禮節的行為。
D.楊畋帶兵有方,屢敗賊寇。楊畋討伐蠻人時,能夠與士卒同甘共苦,如果有家裡的來信,就隨即燒掉不看,以免影響自己和軍心,所以多次打敗賊寇。
13.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乃約賊使出峒,授田為民,而轉運使欲授以官與貲,納質使還。(5分)
(2)遂詔南班以上仍舊制,無勞而嘗坐罪徒者,即倍其年。(5分)
參考答案
10.B
11.D(歲考,是指每年對官吏的考核。)
12.B(“楊畋本來是報請皇帝認可的”錯誤,原文有“畋既同書奏聞”,意思是楊畋已經一同簽署奏章上報,不是說同意張方平的做法。)
13.(10分)(1)(5分)楊畋於是與盜賊約定讓他們出峒,撥給他們土地耕種,讓他們做農民,但轉運使卻要給予他們官職和錢財,讓他們派出人質後就將他們全部放回。(大意2分,重點詞“授”、“貲”、“納”各1分。)
(2)(5分)於是詔令南班以上仍按照舊有制度十年一升,沒有功勞而因罪受罰的,延長一倍年限。(大意2分,重點詞“舊制”、“坐”、“倍”各1分。)
【文言文參考譯文】
楊畋,字樂道。考中進士。慶曆三年,湖南瑤族人唐和等人搶掠州縣,楊畋升任殿中丞,專門負責捕捉盜賊。他招募勇士,深入峒地追擊。但是,南方人長時間沒有打過仗,士兵大多膽小害怕。等到在孤漿峒作戰時,因為前軍失敗,大軍全部潰敗,楊畋就跳到岩石下,有幸憑藉淺草遮掩才沒有死亡。最後,督責士兵平定六峒,因功勞升任太常博士。沒有多久,因為部將胡元戰死,降職任太平州知州。一年後,盜賊更加猖獗。皇帝派遣御史前往巡視,回來說:“楊畋曾在山下與賊寇作戰,眾人都樂意接受他的使用,現在要殲滅賊寇,非楊畋不可。”於是委任荊湖南路兵馬鈐轄。盜賊聽說楊畋到了,都很恐慌,都越過嶺南逃走。又詔令楊畋前往韶、連等州招安他們。楊畋於是與盜賊約定讓他們出峒,撥給他們土地耕種,讓他們當農民,但轉運使卻要授給他們官職和錢財,讓他們派出人質後就將他們全部放回。南方賊寇平定後,楊畋希望官復原職,改任為隨州知州。召回朝廷,再任起居舍人,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升任吏部員外郎。奉命出使契丹,因為曾伯祖楊業曾被契丹所害,推辭前往。河北以前用土絹置辦軍裝,三司使張方平換用其它地方的絹。楊畋本來已經一同簽署奏章上報,朝外議論紛紛,楊畋又秘密上奏陳述這樣做不行。很久以後,提升為天章閣待制兼侍讀。上奏說:“希望挑選宗室中的賢者,讓他在宮中侍奉皇上用膳,以便將來立為皇儲。”按照原來的制度,內侍十年升一級官職。樞密院認為太快,就改為二十年升一級官職。楊畋說:“應該像文武官員那樣,增加每年的考核。”於是詔令南班以上仍按照舊有制度十年一升,沒有功勞而因罪受罰的,延長一倍年限。評論者認為楊畋以士人比宦官不妥。楊畋出身將門,改變志向喜愛學問,被士大夫稱道。當初,在山下征討南方賊寇時,家信到,便立即燒掉,與士兵同甘共苦,所以能夠多次打敗各峒賊兵。等到任職嶺南,因無功被降職,聲譽降低。性情謹慎清直,每次上奏朝廷,一定都打開奏章的封套多次後才呈送。生活很節儉,在州接待客人,即使是監司到來,也不過是幾樣菜蔬果品而已。去世時,家裡沒有積蓄,朝廷特意賞賜給二百兩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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