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中字和叔,婺州永康人”閱讀答案解析及翻譯
林大中字和叔,婺州永康人。入太學,登紹興三十年進士第,知撫州金谿縣。郡督輸賦急,大中請寬.其期,不聽,納告敕投劾而歸。已而主太常寺簿。光宗受禪,除監察御史。大中謂:“國之大事在祀,沿襲不正,非所以嚴典禮、妥神明。”上疏詳述。遷殿中侍御史。奏言:“進退人才,當觀其趣向之大體,不當責其行事之小節。趣向果正,雖小節可責,不失為君子;趣向不正,雖小節可喜,不失為小人。”陳賈以靜江守臣入奏,大中極論其“庸回亡識,陰廢正人,儻許入奏,必再留中,善類聞之,紛然引去,非所以jing6*國”。命遂寢。江、浙四路民苦折帛①和買②重輸,大中曰:“有產則有稅,於稅絹而科折帛,猶可言也,如和買折帛則重為民害。今令納折帛錢,大失立法初意。”朝廷以其言為減所輸者三歲。馬大同為戶部,大中劾其用法峻。上欲易置他部,大中曰:“是嘗為刑部,固以深刻稱。”章三上不報。又論大理少卿宋之瑞,章四上,又不報。大中以言不行,求去,改吏部侍郎,辭不拜,乃除大中直寶謨閣,而大同、之瑞俱與郡。城南民田,潮溢不可種,大中捐公帑治石築之,民不知役而蒙其利。郡訛言夜有妖,大中謂此必黠賊所為,立捕黥之,人情遂安。大中罷歸屏居十二年未嘗以得喪關其心作園龜潭之上客至擷杞菊取溪魚觴酒賦詩時事一不以掛口及侂胄誅,即召見,落致仕,試吏部尚書。嘉定改元,兼太子賓客。是年六月卒,年七十有八,贈資政殿學士、正奉大夫,謚正惠。大中清修寡慾,退然如不勝衣,及其遇事而發,凜乎不可犯。自少力學,趣向不凡。所著有奏議、外製、文集三十卷。
(節選自《宋史•林大中傳》)
【注】①折帛:指折納絹帛的一項重賦。
②和買:指政府於春季貸款給農民,至夏秋時令農民以絹償還。
4.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大中請寬其期 寬:寬延。
B.非所以jing6*國 jing6*國:使國家安定。
C.命遂寢 寢:罷免。
D.固以深刻稱 深刻:嚴峻苛刻。
5.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大中罷歸屏居/十二年/未嘗以得喪關其心/作園龜潭之上/客至/擷杞菊/取溪魚/觴酒賦詩時/事一不以掛口/
B.大中罷歸屏居/十二年/未嘗以得喪關其心/作園龜潭之上/客至擷杞菊/取溪魚/觴酒賦詩/時事一不以掛口/
C.大中罷歸/屏居十二年/未嘗以得喪關其心/作園龜潭之上/客至擷杞菊/取溪魚/觴酒賦詩時/事一不以掛口/
D.大中罷歸/屏居十二年/未嘗以得喪關其心/作園龜潭之上/客至/擷杞菊/取溪魚/觴酒賦詩/時事一不以掛口/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林大中正直敢言,他認為應提拔志趣志向端正的君子、退抑不正派的小人,他曾多次上奏章檢舉大理少卿宋之瑞,但朝廷最終不予回應,未作處理。
B.林大中關心百姓,他看到江、浙四路的百姓苦於折帛、和買的重賦,就向朝廷進言減免,看到城南百姓的田地因潮水漫進無法耕種,就用公款為百姓修築田地。
C.林大中頗有見地,聽到郡中夜間有妖怪的謠言,他認為這一定是狡黠的盜賊乾的,立刻捕獲並對之施以墨刑,使人心得以安定。
D.林大中從國小習努力,志趣志向不同一般。他清心修行不嗜欲,平時表現出來的樣子很柔弱,等到遇事發作起來時,卻凜然不可侵犯。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國之大事在祀,沿襲不正,非所以嚴典禮、妥神明。(5分)
(2)馬大同為戶部,大中劾其用法峻。上欲易置他部。(5分)
參考答案
4.C(寢:停止。)
5.D(大中罷歸,屏居十二年,未嘗以得喪關其心,作園龜潭之上,客至,擷杞菊,取溪魚,觴酒賦詩,時事一不以掛口。)
6.A(“朝廷最終不予回應,未作處理”錯,朝廷最後改任宋之瑞為郡守。
7.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國之大事在祀,沿襲不正,非所以嚴典禮、妥神明。(5分)
【參考答案】國家的大事在於祭祀,沿續承襲不循正道,不能用來尊重典法禮儀、安定神靈(或“使神靈安定”)。
【評分細則】“沿襲”“所以”“妥”各1分,句子大意2分。
【評分說明】關鍵字“沿襲”翻譯為“沿續承襲”“沿用因襲”“依照舊例行事”“沿續繼承”等給1分;“所以”翻譯為“用來……的方法”“用來……的”等給1分;“妥”翻譯為“安定”“使……安定”等給1分;整體句意給2分。
(2)馬大同為戶部,大中劾其用法峻。上欲易置他部。(5分)
【參考答案】馬大同掌管戶部,林大中彈劾他執行法令太嚴苛。皇上打算改換他到其他部門。
【評分細則】 “為”“用法”“易”各1分,句子大意2分。
【評分說明】關鍵字“為”翻譯為“掌管”“治理”等給1分;“用法”翻譯為“執行法令”“依法斷罪”等給1分;“易”翻譯為“更換”“更改”“改變”“變更”等給1分;整體句意給2分。
【參考譯文】
林大中字和叔,婺州永康人。進入太學,紹興三十年進士及第,為撫州金谿縣知縣。郡守督促繳納賦稅非常急迫,林大中請求寬延期限,不接受,交上委任狀遞上彈劾自己的文書而還鄉。後來任太常寺主簿。光宗接受禪位,授為監察御史。林大中認為:“國家的大事在於祭祀,沿續承襲不循正道,不能用來尊重典法禮儀、安定神靈。”上奏疏詳細論述。調任為殿中侍御史。上奏說:“提拔退抑人才,應當觀察他志趣志向的大體,不應當對他行為的小節求全責備。志趣志向確實端正,即使小節應該責備,也不失為君子;志趣志向不正派,即使小節可嘉,也還是小人。”陳賈以靜江守臣身份入朝奏事,林大中極力論斥他“用心奸邪(回,通‘違’)、沒有知識,暗中罷退正人君子,假如(“儻”,同“倘”)準許他入朝奏事,必然再度留在朝中,好人聽說了,將紛紛離去,不是使國家安定的辦法”。命令於是停止。江、浙四路百姓苦於折帛、和買的重賦,林大中說:“有產業就有稅收,對於稅絹收取折帛稅,還有得可說,假如是和買又折帛就是對人民的雙重禍害。現在命令繳納折帛錢,大大違背了當初立法的本意。”朝廷由於他的進言而減免了三年要征的稅收。馬大同掌管戶部,林大中彈劾他執行法令太嚴苛。皇上打算改換他到其他部門,林大中說:“他曾管理刑部,本來就因嚴峻苛刻著稱。”奏章三次遞上去沒有答覆。又論列大理少卿宋之瑞,奏章四次遞上去,又沒有答覆。林大中因進言不能實行,請求離職,改為吏部侍郎,辭謝不到任,於是任林大中直寶謨閣,而馬大同、宋之瑞都擔任郡守。城南百姓的田地因潮水漫進無法耕種,林大中拿出公款購石料修築田地,百姓沒有服勞役就蒙受了惠利。郡中謠言說夜間有妖怪,林大中認為這一定是狡黠的盜賊幹的事,立刻捕獲他施以黥刑(指在人臉上刺字並塗墨之刑),人心於是安定。林大中罷官還鄉,退處十二年,未曾把得失放在心上,在龜潭上建園林,客人來了,採摘枸杞菊花,釣捕溪中游魚,飲酒賦詩,對當時政事一句也不談。等到韓侂胄被殺,林大中立即被召見,特命復出任職,試任吏部尚書。嘉定改元,兼任太子賓客。這年六月去世,享年七十八歲,追贈資政殿學士、正奉大夫,諡號正惠。林大中清心修行不嗜欲,柔弱的樣子好像承受不了衣衫的重量,等到他遇事發作起來時,卻凜然不可侵犯。從小努力學習,志趣志向不同一般。著作有奏議、外製、文集三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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