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瓊,字珍之,武強人也”閱讀答案及原文翻譯

蘇瓊,字珍之,武強人也。瓊幼時隨父在邊,嘗謁東荊州刺史曹芝。芝戲問曰:“卿欲官不?”對曰:“設官求人,非人求官。”芝異其對,署為府長流參軍。文襄以儀同開府,引為刑獄參軍,每加勉勞。并州嘗有強盜,長流參軍推其事,所疑賊並已拷伏,唯不獲盜贓。文襄付瓊更令窮審,乃別推得元景融等十餘人,並獲贓驗。文襄大笑,語前妄引賊者曰:“爾輩若不遇我好參軍,幾致枉死。”
除南清河太守,其郡多盜,及瓊至,民吏肅然,奸盜止息。零縣民魏雙成失牛,疑其村人魏子賓,送至郡,一經窮問,知賓非盜者,即便放之,密走私訪,別獲盜者。從此牧畜不收,多放散,云:“但付府君。”有鄰郡富豪將財物寄置界內以避盜,為賊攻急,告曰:“我物已寄蘇公矣。”賊遂去。郡中舊賊一百餘人,悉充左右,人間善惡,及長吏飲人一杯酒,無不知。瓊性清慎,不發私書。道人道研為濟州沙門統,資產巨富,在郡多有出息,常得郡縣為征。及欲求謁,度知其意,每見則談問玄理,應對肅敬,研雖為債數來,無由啟口。其弟子問其故,研曰:“每見府君,徑將我入青雲間,何由得論地上事。”有百姓乙普明兄弟爭田,積年不斷,各相援引,乃至百人,瓊召普明兄弟對眾人諭之曰:“天下難得者兄弟,易求者田地,假令得地,失兄弟心,如何?”因而下淚,眾人莫不灑泣,普明弟兄叩頭乞外更思,分異十年,遂還同住。禁斷淫祠,婚姻喪葬皆令儉而中禮。又蠶月預下綿絹度樣於部內,其兵賦次第並立明式,至於調役,事必先辦,郡縣長吏常無十杖稽失。當時州郡無不遣人至境,訪其政術。天保中,郡界大水,人災,絕食者千餘家。瓊普集郡中有粟家,自從貸粟以給付飢者。州計戶征租,復欲推其貨粟。綱紀謂瓊曰:“雖矜飢餒,恐罪累府君。”瓊曰:“一身獲罪,且活千室,何所怨乎?”遂上表陳狀,使檢皆免,人戶保全。在郡六年,人庶懷之。遭憂解職,故人贈遺,一無所受。
畢義云為御史中丞,以猛暴任職,理官忌憚,莫敢有違。瓊推察務在公平,得雪者甚眾,寺署台案,始自於瓊。遷三公郎中。趙州及清河、南中有人頻告謀反,前後皆付瓊推檢,事多申雪。尚書崔昂謂瓊曰:“若欲立功名,當更思余理,仍數雪反逆,身命何輕?”瓊正色曰:“所雪者怨枉,不放反逆。”昂大慚。京師為之語曰:“斷決無疑蘇珍之。”
舊制以淮禁,不聽商販輒度。淮南歲儉,啟聽淮北取糴。後淮北人飢,復請通糴淮南,遂得商賈往還,彼此兼濟,水陸之利,通於河北。後為大理卿而齊亡,仕周為博陵太守。
(節選自《北齊書·蘇瓊傳》)
23、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 署為府長流參軍 署:部署,布置
B. 禁斷淫祠 淫:過分,過度
C. 乃別推得元景融等十餘人推:推求,推斷
D. 復欲推其貨粟 貨:收買,買進
24、 下列各組句子中,全都表明吏民對蘇瓊的信服的一組是(3分)
①民吏肅然,奸盜止息②從此牧畜不收,多放散
③每見則談問玄理,應對肅敬④當時州郡無不遣人至境,訪其政術
⑤寺署台案,始自於瓊⑥京師為之語曰:“斷決無疑蘇珍之
A.①③④⑤B. ②③④⑥C. ①②④⑥D. ②④⑤⑥
25、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蘇瓊對事情有獨到的見解,辦案細緻用心。對於為官一事,幼時的蘇瓊就有其獨到的見解,並由此踏入仕途。為官之後,為尋得真正的罪犯,能秘密巡視私訪。
B.蘇瓊為政有方,成為一時典範。蘇瓊在治盜、安民、約束官吏、設立制度方面頗有成效,他的做法不僅使民眾信服,也使得其它州郡前來學習。
C.蘇瓊清廉謹慎,審察案件務在公平。他從不接收私人信件,也不受人饋贈。他審案追求公正,解救了很多含冤的百姓,也洗脫了一些謀逆者的罪名。
D.蘇瓊有著真性情,能一心為民,有擔當。在解決乙普明兄弟的紛爭時,他動情淚下;在幫助百姓渡過饑荒時,他寧願犧牲自身;在別人為其點明仕途經濟時,他能正色反駁;在面對不合理的制度時,他能盡力申訴。
26、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郡中舊賊一百餘人,悉充左右,人間善惡,及長吏飲人一杯酒,無不知。(5分)
(2)尚書崔昂謂瓊曰:“若欲立功名,當更思余理,仍數雪反逆,身命何輕?”(5分)
【參考答案】
23.A 署:委任。
24.C ③說的是蘇瓊在見道研時的態度⑤是說由廷尉寺來複查御台的案件,是從蘇瓊開始的。不屬於吏民對蘇瓊的信服。
25.C “洗脫了一些謀逆者的罪名”不正確,這些人是被冤枉的,不是反叛之人,不應被稱為“謀逆者”。
26.(1)郡中原有盜賊一百餘人,蘇瓊把他們都安排在自己左右,民間的善惡,甚至是官吏飲別人一杯酒,蘇瓊無不知曉。
(舊、充、人間各1分,整句2分)
(2)尚書崔昂對蘇瓊說:“你如果想要建立功名,應當再從別的地方考慮一下了。要還是經常為反叛的逆賊洗清罪責,莫非把自己的身家性命看得如此輕?”
(更:再;雪:洗清罪責;輕:看輕。各1分,整句2分)
【參考譯文】
蘇瓊,字珍之,是武強人。蘇瓊幼年跟隨父親在邊境,曾去拜見東荊州刺史曹芝,曹芝與他開玩笑說:“你想要當官嗎?”他回答說:“設定官職要尋求合適的人來充任,不是人來要求作官。”曹芝很賞識他的答覆,即委任他為府長流參軍。高澄以儀同三司的職位開建府署,以他為刑獄參軍,經常對他加以勉勵。并州曾發生搶掠案,州府長流參軍審理此事,所懷疑的賊人在拷打下都已供認,只是沒能起獲賊贓。高澄交給蘇瓊命令他再加審理,於是另外查獲到元景融等十餘人,並獲得贓證。高澄大笑,對以前被誤指為賊的人說:“你們如果不是遇上我的好參軍,幾乎被冤枉死。”
蘇瓊出任南清河太守,這個郡盜賊很多,但蘇瓊來到後,吏民恭敬,奸盜平息。零縣百姓魏雙成家丟失牛,懷疑是同村人魏子賓乾的,將他送到那裡,蘇瓊一經審問,知道魏子賓不是盜賊,即將他放回,秘密巡視私訪,另外捉到偷牛者。從此以後,百姓家的牲畜都不再收留;只是放散在外,說:“只管交付給府君。”有鄰郡的富豪將財物放到南清河郡界內以躲避盜賊,受到賊人進攻,形勢危急,富豪就說:“我的財物已寄放到蘇公那裡了。”賊人於是就離去。郡中原有盜賊一百餘人,蘇瓊把他們都安排在自己左右,民間的善惡,甚至是官吏飲別人一杯酒,蘇瓊無不立即知曉。蘇瓊性格清廉謹慎,從不接收私人信件。僧人道研為濟州沙門統,資產巨富,在郡內放有許多高利貨,經常要郡里協助他徵收。當道研來請求拜見時,蘇瓊知道他的來意,每次見到就與他談論並詢問佛教經義,蘇瓊態度十分恭敬,道研雖為催債來了數次,但無從開口談起此事。道研的弟子詢問緣故,道研說:“每次見到府君,直接將我捧入青雲間,沒機會來談論人間的事。”有百姓乙普明兄弟爭奪田地,多年未能斷清,他們各自提供證人。竟然有一百來人為他們雙方作證。蘇瓊召集乙普明兄弟,當著眾人勸告他們說:“天下難以得到的是兄弟,容易尋求的是田地,假如讓你們得到田地而失去兄弟之心,將會怎樣?”蘇瓊說著就掉下淚來,眾人無不哭泣。乙普明兄弟叩頭請求到外面去再加考慮,他們兄弟已分居十年,於是又搬到一起居住。蘇瓊下令禁止百姓進行不合國家規定及儒學經典的祭祀,教導百姓在婚姻喪葬方面儉樸而合於禮儀。另外,在養蠶的月份就將綿、絹的尺度及樣式預先發到下面,徵兵、收賦的順序都建立起明確的規定,至於調役,他都事先就加以操辦,因此郡縣的有關官吏極少因延誤時間而受到處罰。當時各州郡無不派人到他境內,訪求他處理公務的方法。北齊文宣帝天保中,郡內發生大水災,百姓斷絕糧食的有一千餘家。蘇瓊把郡中有糧的人家都召集到一起,自己向他們借糧,再分發給饑民,州里按戶徵收田租,又要審查他借糧的情況。郡中的僚佐對蘇瓊說:“雖然是憐惜這些饑民,但恐怕這樣作會連累府君您。”蘇瓊說:“我一人獲罪,而能救活一千戶人家,還有什麼可抱怨的。”於是他上表講明情況,朝廷下令免於派使檢查災情及借貸之事,百姓們平安度過荒年。蘇瓊在南清河郡六年,百姓受他的恩德感召。他因父親去世而離職,對於朋友的贈送,他一無所受。
畢義云為御史中丞,任職以兇猛暴虐著稱,掌管司法的官員怕他,不敢有不同意見。蘇瓊審察案件務在公平,許多冤案得以昭雪,由廷尉寺來複查御台的案件,是從蘇瓊開始的。他又遷任三公郎中。趙州及清河、南中郎府管區內不斷有人來告發謀反的逆謀,前後都交付蘇瓊審理,事情多得到申雪。尚書崔昂對蘇瓊說:“你如果想要立功名,應當再從別的地方考慮一下了。要還是經常為反叛的逆賊洗清罪責,莫非把自己的身家性命看得如此輕?”蘇瓊正顏厲色地說:“我所昭雪的都是被冤枉的人,從來沒有放過反逆。”崔昂十分慚愧。京師的人流傳說:“斷決無疑蘇珍之。”
以前的制度以淮河為禁區,不允許商販隨意往來。淮南地區遭災,蘇瓊上表請求到淮北去朵糧。以後淮北百姓發生饑荒,他又請求允許淮南朵糧,於是商人得以往來,使淮河兩岸貨物得以流通,彼此都得到好處,通過水陸運輸,有些貨物直達黃河以北。後來蘇瓊出任大理卿,北齊滅亡後,他出仕北周,為博陵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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