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孝孺《詹鼎傳》閱讀答案及原文翻譯

詹鼎傳
〔明〕方孝孺
詹鼎,字國器,台寧海人也。其家素賤,父鬻餅市中,而舍縣之大家。大家惟吳氏最豪貴,舍其家,生鼎。鼎生六七年,不與市中兒嬉敖,獨喜遊學館,聽人讀書,歸,輒能言諸生所誦。吳氏愛之,謂其父令兒讀書。鼎欣然,其父獨不肯,罵曰:“吾故市人家,生子而能業,吾業不廢足矣,奈何從儒生游也?”然鼎每自課習,夜坐餅灶下,誦不休。其父見其志不可奪,遣之讀書。逾年,盡通其師所能,師辭之。時吳氏家延師儒,鼎就學,吳氏亦子育之,使學。未數年,吳氏子無能與鼎談者。其師去,鼎遂為吳氏諸子師。
元末方國珍起海上,不能制,以重位授之。國珍開府〔注〕慶元,求士為己用。國珍聞鼎有才,以計擒之。鼎為所獲,無奈,因為之盡力,為其府都事,有廉名。國珍弟平章事,有人犯法,屬鼎治,鼎論如法。平章之妻受賕,請於鼎。持不可,曰:學科網“今方氏欲舉大謀,當用天下賢士,一心守法,曷使婦人得預事乎?”不許。妻怒,譖之,系鼎獄,半載乃釋。
復起,為上虞制。上虞與偽吳王張士誠地相錯,軍吏貴臣甚眾,以鼎儒生,不習邊事,稍違約。鼎會眾於庭,引一驛丞,責以不奉公,斬之。在庭者皆股慄,膝行請罪,膝屈久不能起,乃罷。後雖元帥、萬夫長有所陳說,皆長跪以言,不敢舉目視其面。鼎臨事有才,簡牘滿前,須臾而決。
至正末,我兵臨慶元城下,國珍懼,乘樓船遁于海。上怒,欲舉兵誅之。莫為計,鼎為草表謝,辭甚恭而辯。上讀表,曰:“孰謂方氏無人哉?是可以活其命矣。”乃赦之,不問。更以國珍為右丞,鼎亦召至京師。
時河南行省缺郎中,吏部請命鼎為之。丞相曰:“吾同事,以鼎才不可使也。”待半歲,除留守都衛經歷,改刑部郎中、刑部佐僚。未完,有司請除吏。丞相曰:“刑部有詹鼎在,勝百輩。”其見稱如此。鼎在刑部,一以寬仁行法,威聲不起,而人皆樂其不苛刻。會大都督府受賂,除軍吏。事發,誣鼎有贓。御史覆鼎,鼎言在留守時所養孤甥來省,恐有之,鼎誠不知。御史曰:“法貴殺有名。”卒誅鼎,與百餘人皆死。
(選自《遜志齋集》,有刪改)
[注]開府:古代指高級官員成立府署,設定僚屬。
9.對下列句子中加點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A.而舍縣之大家 舍:寄居
B.其父見其志不可奪 奪:改變
C.時吳氏家延師儒延:迎接
D.屬鼎治,鼎論如法屬:交付
答案C
解析:延:邀請
10.下列各組句子中,加點詞的意義和用法相同的一組是
A.不與市中兒嬉敖B.皆長跪以言
客亦知夫水與月乎具告以事
C.後雖元帥、萬夫長有所陳說D.其見稱如此
及其所之既倦其皆出於此乎
答案:C
解析:A介詞/連詞B修飾/把C:所字結構D代詞,他/大概
11.以下六句話分別編為四組,全部屬於體現詹鼎才能出眾的一組是
①輒能言諸生所誦②夜坐餅灶下,誦不休
③為其府都事,有廉名④簡牘滿前,須臾而決
⑤鼎為草表謝,辭甚恭而辯⑥刑部有詹鼎在,勝百輩。
A.①②⑤B. ①④⑥ C.②③⑤ D.③④⑥
答案:B
解析:②寫勤奮③寫凊廉⑤是為國珍謝罪
12.對原文有關內容的理解和分析,下列表述不正確的一項是
A.詹鼎出身微賤,從小酷愛學習,開始遭到父親的反對,但苦學不輟,使父親的態度發生改變,又得到與吳氏諸子一同從師的機會,後來成為吳氏諸子的老師。
B.詹鼎被方國珍用計擒獲,不得已做了方國珍府都事。學科網平章之妻受賄替人求情,詹鼎堅持秉公執法,後遭平章妻誣陷,身陷牢獄,半年後才被釋放。
C.詹鼎在上虞時,軍吏貴臣認為他不熟悉邊防事務,多次違反紀律。為整肅紀律,詹鼎以不奉公的罪名殺了一名驛丞,使部屬人人畏懼,從而樹立了權威。
D.詹鼎曾任上虞制、河南行省郎中、留守都衛經歷、刑部郎中、刑部佐僚等職。他在刑部任職時,適逢大都督府受賄案敗露,被人誣陷貪贓,後被處死。
答案:D
解析:河南行省郎中的請命被丞相否定,未遂
13.把文言文閱讀材料中加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吾故市人家,生子而能業,吾業不廢足矣,奈何從儒生游也?(5分)
答案:我們本是商人之家,生養兒子能夠繼承我的手藝,我的手藝不廢棄就行,(你)怎么能跟讀書人交往呢?
(2)上讀表,曰:“孰謂方氏無人哉?是可以活其命矣。”乃赦之,不問。(5分)
答案:皇帝讀了奏表,說:“誰說方國珍沒有人才呢?這就可以讓他活命了丨”於是赦免了方國珍,不再間罪。
翻譯
詹鼎,字國器。台灣寧海人。他的家族向來貧窮,父親在街市賣餅為業,租本縣有錢人家的屋子居住。有錢人家中只有吳氏最富裕顯貴,租住在吳氏家時,生了詹鼎。詹鼎六七歲時,不喜歡與街市兒童嬉戲遊玩,唯獨喜愛上學館聽人讀書,回家後就能說出學生們所誦的內容。吳氏愛其聰敏,勸詹鼎的父親讓詹鼎讀書,詹鼎非常高興,但他的父親不答應,罵道:“我們本來就是做小生意的人,生了兒子就能夠從事這行職業,我的職業不會後繼無人就足夠了,為什麼要跟著讀書人呢?”,然而詹鼎每節課都認真學習,夜晚常在餅灶之下捧書誦讀不止。他的父親為之感動,遂讓他入學讀書。一年之後,把他老師所能教的都學會了,老師告辭離開了。當時吳氏聘請了儒學老師教授他的孩子,詹鼎就從學於吳家,吳氏同樣把他和自己的孩子一樣看待,讓他學習。沒過幾年,吳氏子弟無人能及詹鼎。他們的師辭別離開了,於是詹鼎被聘請為吳氏孩子們的老師。
元末,方國珍起兵海上,朝廷不能制住他,於是授予他高官。方國珍在慶元成立府署,選置有才能的人為僚屬。方國珍聽說詹鼎有才能,用計謀扣留了他。詹鼎被抓住後,沒有辦法,因為這樣才替他做事,作了慶元府都事,以廉潔出名。方國珍任平章事的時候,有人違反法律,屬於詹鼎的管理,詹鼎按fa6*論罪。平章事的妻子受賄,向詹鼎求情,詹鼎堅持不同意,說:“現在方國珍想要做大事,應該用天下賢能的人,應該完全遵守法令,怎么能讓婦人干預呢”。平章事之妻非常惱怒,誣告他,把詹鼎下獄,半年後才釋放。
詹鼎又被重新作用,任命為上虞制。上虞與偽吳王張士誠所占地相互交錯,軍吏貴臣很多,認為詹鼎是一介書生,不懂得軍旅事情,多次違反約定。詹鼎借會眾之時,責一驛丞不奉公,斬首示眾。在庭內的人都嚇得發抖,跪著上前請罪,至到跪得無法站起來,詹鼎才罷休。後來即使是元帥、萬夫長有事稟報,都是跪著說話,不敢抬頭看著詹鼎的臉。詹鼎處理事情很有才能,一會兒就處理完許多公案。
元至正末年,我軍(朱元璋的隊伍)兵臨慶元城下。方國珍萬分恐懼,乘船藏到海上去了。皇上大怒,想要派水兵誅殺他。(方國珍)走投無路,詹鼎代方國珍草擬了上表,他的言辭謙卑恭敬,軟中有硬。皇上瀏覽表後嘆道:“誰說方氏手下沒有能人啊,憑藉這樣的人他可以活命了。”就赦免了方國珍,不再問他的罪。並且還任命詹鼎為右丞。把詹鼎召至京師。
當時河南行省郎中一職空缺,吏部請求任命詹鼎擔任這一職務。丞相說:“我們一起共事吧,以詹鼎這樣的才能,不應該外派的。”待職半年後,任命為留守都衛經歷,改刑部郎中、刑部佐寮。任職未到期,有司衙門請求任命官職。丞相說:“刑部有詹鼎在,勝過許多人。”丞相像這樣稱讚他。詹鼎在刑部,執行法令一向寬大仁厚,沒有威名,人們都樂於其不苛刻。碰到大都督府受賄任命官吏。事情敗露,誣陷詹鼎收受了髒款。御史審問詹鼎,詹鼎說在留守時他所收養的外甥來行省時,可能有受賄的事,我實在不知情啊。御史說:“執行法令貴在殺有名氣的人。”最終處死了詹鼎等一百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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