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清功過,勿顯恩仇
功過不容少混,混則人懷隋之心;恩仇 不可太明,明則人起攜貳之志。
【譯文】
對於功勞和過失,不可有一點模糊不情,功過不明就會使人心灰意懶而 不肯上進;對於恩惠和仇恨,不可表現得太鮮明,假如對恩仇太鮮明就容易 使人產生疑心而發生背叛。
【註解】隋隋:疏懶墮落,灰心喪氣。 攜貳:懷有貳心,有疑心。
【評語】一個人尤其是領導別人的人,在待人方法上有兩條原則,即對人要功過清楚,賞罰分明;對已則恩仇勿顯,兔去猜疑。從領導者來講,固然需要“恩 威並用”,同時必須恩賞過罰。賞罰是使人努力的誘因,一個喪失工作誘因 的人,他的工作情緒必然不會高昂。假如是一兩個人這樣還不要緊、萬一群 體也如此,這個集體乃至社會必然要陷於不進步的停頓狀態,所以賞罰又是 促進整個社會進步的一大動力。歷朝皇帝打天下,哪一個不是以論功行賞作 為調動文臣武將積極性的手段呢?就現實生活中的人來講。不論是做官還是 一般人的交際,還需要克己,需要講究方式方法。恩怨分明本是做人的原則, 但在這裡需要忍耐,其目的就是分清功過而勿顯已之恩仇,以便使大家能為 一種共同的副業團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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