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虛篇

【題解】

本篇駁斥了天能感應人間善惡,並進行賞罰的虛假說法。

王充抓住傳書上說宋景公時候,火星迫近心宿以示要禍害宋景公,後來宋景公說了三句好話,感動了上天,便使火星離開心宿,免除懲罰,並延壽二十一年的典型事例展開駁斥。他指出,天是一種與人不同的物質實體,“人不曉天所為,天安能知人所為”?若人“能以行動天地,猶魚鼓而振水”,那么像人樣大的魚,“所振盪者,不過百步,而一里之外,淡然澄靜”;人“以七尺之細形,形中之微氣,不過與一鼎之蒸火同”,又怎么能振動到天上去呢?最後他指出:人不能使星移動,火星迫近或離開心宿,是它本身運行的規律,是一種自然現象,所以“謂天聞人言,隨善惡為吉凶,誤矣”。

【原文】

17·1傳書曰:“宋景公之時(1),熒惑守心(2)。公懼,召子韋而問之曰(3):“熒惑在心,何也?”子韋曰:“熒惑,天罰也(4),心,宋分野也(5),禍當君。雖然,可移於宰相。”公曰:“宰相所使治國家也,而移死焉,不祥。”子韋曰:“可移於民。”公曰:“民死,寡人將誰為也(6)?寧獨死耳。”子韋曰:“可移於歲。”公曰:“民飢,必死。為人君而欲殺其民以自活也,其誰以我為君者乎?是寡人命固盡也,子毋復言。”子韋退走(7),北面再拜曰(8):“臣敢賀君(9)。天之處高而耳卑(10),君有君人之言三,天必三賞君。今夕星必徙三舍(11),君延命二十一年。”公曰:“奚知之?”對曰:“君有三善(12),故有三賞,星必三徙。三徙行七星(13),星當一年,三七二十一,故君命延二十一歲。臣請伏於殿下以伺之(14),星必不徙(15),臣請死耳。”是夕也,火星果徙三舍(16)。如子韋之言,則延年審得二十一歲矣。星徙審,則延命,延命明(17),則景公為善,天祐之也。則夫世間人能為景公之行者,則必得景公祐矣。此言虛也。何則?皇天遷怒(18),使熒惑本景公身有惡而守心,則雖聽子韋言,猶無益也。使其不為景公,則雖不聽子韋之言,亦無損也。

【注釋】

(1)宋景公:參見7·5注(3)。

(2)熒惑:參見7·5注(4)。守:疑“在”之誤。《呂氏春秋·制樂》作“在”,可一證。下文雲“熒惑在心,何也。”可二證。心:心宿,二十八宿之一,青龍七宿的第五宿。有星三顆,即天蠍座δ、α、τ三星。其主星也叫商星、鶉火、大火、大辰。《宋史·天文志》:“心宿三星,天之正也。”熒惑守心:古人把星象的變化附會於社會問題,宋景公三十六年,火星迫近心宿,被解釋成是宋國君主要遭受災禍的預兆,因而使宋景公感到害怕

(3)子韋:宋景公時太史,掌管觀測星象等事。

(4)天罰:古人把火星看作是凶星,它運行到哪裡,地上相應的地方就會受到上天的懲罰,遭受災禍。

(5)分野:據《淮南子·天文訓》記載,我國古代星占術,接二十八宿把天分為二十八個天區,地上各州郡邦國都與天上的一定天區相對應,各天區所發生的天象變化預示著地上相應的地方會出現吉凶。按照這種配屬,心宿是宋國的分野。

(6)《呂氏春秋·制樂》、《淮南子·道應訓》“為”下作“君乎”,可從。

(7)退:疑“還”之誤。《呂氏春秋·制樂》、《淮南子·道應訓》、《說苑·復恩》均作“還”,可證。

(8)北面:朝著北面。君主向南坐,臣朝北拜君。

(9)敢:謙辭,冒昧。

(10)耳:疑“聽”之誤。章錄楊校宋本作“聽”,可一證。《呂氏春秋·制樂》、《淮南子·道應訓》亦作“聽”,可二證。下文云:“子韋之言:‘天處高而聽卑’”,可三證。卑:低,下。這裡指地上。

(11)星:指火星。

(12)《意林》引《論衡》文:“宋景公有三善言,獲二十一年”,故疑“善”後奪一“言”字。《呂氏春秋·制樂》作“有三善言,必有三賞”,可證。

(13)三:疑是衍文。一星當一年,七星則七年。要是三徙行七星,只得七年,得不出二十一年。故疑“三”涉上句“三徙”而衍。

(14)殿:《呂氏春秋·制樂》、《淮南子·道應訓》均作“陛”,可從。伺:窺測。

(15)必:果真,如果。

(16)以上事參見《呂氏春秋·制樂》、《淮南子·道應訓》。

(17)明:明確,確實。

(18)遷:移。這裡是降的意思。

【譯文】

傳書上說:“宋景公的時候,火星在心宿附近,宋景公感到害怕,召子韋來問他:“火星快要處在心宿的位置上,這是為什麼?”子韋回答:“火星的出現,預示著上天的懲罰,心宿是宋國的分野,災禍正當在君主。但是,可以把它轉嫁給宰相。”景公說:“宰相是我任命治理國家的人,卻把死轉嫁給他,不吉祥。”子韋又說:“可以轉嫁給老百姓。”景公回答:“老百姓死光了,我將去做誰的國君呢?寧可我一個人死。”子韋再建議:“可以轉嫁到年成上去。”景公則回答:“老百姓飢餓,一定會死去。做君主的卻要殺他的百姓來求得自己活下去,那誰還肯把我當做君主呢?看來,這是我的壽命本來已經到頭,你不要再說了。”之後,子韋又返回來,朝著北面再向景公叩拜說:“臣冒昧地向君王恭賀。天雖處在很高的地方,但它能聽見地上的話,君王說了三句作為君主該說的話,上天必定要三次獎賞君王。今天晚上火星肯定要移動三個地方,這樣君王就會延長壽命二十一年。”景公問道:“你怎么知道呢?”子韋回答:“君王說了三句作為君主該說的話,所以要受到三次獎勵,火星肯定會移動三個地方。移動一個地方要經過七顆星,一顆星相當於一年,三七二十一,所以君王的壽命會延長二十一年。臣請求匍伏在宮殿的台階下面觀察,火星如果不移動,臣請求處死。”這天晚上,火星果然移動了三個地方。像子韋說的那樣,景公確實得到延長壽命二十一年。火星果真移動,景公就延長了壽命,壽命確實延長,那么景公行善,這是上天保祐了他。這樣看來,世上能做到景公善行的人,就必然會得到景公那樣的上天保祐。這話不確實。為什麼呢?因為按照上天會降怒的說法,假使火星本來是由於景公自身有惡行而迫近心宿,那即使聽了子韋的話,也沒有什麼用處。如果火星不是為了景公的惡行而迫近心宿,那即使不聽子韋的話,也不會有什麼害處。

【原文】

17·2齊景公時有彗星(1),使人禳之(2)。晏子曰(3):“無益也,只取誣焉。天道不暗,不貳其命(4),若之何禳之也?且天之有彗,以除穢也,君無穢德,又何禳焉?若德之穢,禳之何益?《詩》曰:‘惟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5),聿懷多福(6);厥德不回(7),以受方國。’君無回德,方國將至,何患於彗?《詩》曰:‘我無所監(8),夏後及商(9),用亂之故,民卒流亡(10)。’若德回亂,民將流亡,祝史之為(11),無能補也。”公說(12),乃止(13)。

【注釋】

(1)齊景公(?~公元前490年):名杵臼,春秋時齊國國君。公元前547~前490年在位。彗星:俗稱掃帚星,繞太陽旋轉的一種星體,通常背著太陽一面拖著一條掃帚狀的長尾巴,我國古代叫做妖星。由於古人缺乏科學知識,認為彗星出現是災禍的預兆。

(2)禳(r2ng瓤):禳解,通過祭祀和祈禱來消除災禍的迷信活動。

(3)晏子:即晏嬰(?~公元前500年),字平仲,夷維(今山東省高密)人,春秋時齊國大夫。歷仕齊靈公、莊公、景公三世。其言行被戰國時人蒐集在《晏子春秋》一書中。

(4)貳(8r二):背叛,違反。

(5)昭:顯著突出。

(6)聿(y)玉):語助詞。懷:這裡是招來的意思。

(7)厥(ju6決):其,他的。厥德:指文王小心侍奉上帝的品德。回:奸邪。(8)監(ji4n鑒):通“鑒”,借鑑。

(9)夏後:指夏朝。

(10)引文不見於今傳本《詩經》。

(11)祝:祭祀時主持祭禮口誦頌詞的人。史:史官。祝史:這裡指進行禳解的官吏。

(12)說(yu8悅):通“悅”。

(13)以上事參見《左傳·昭公二十六年》。

【譯文】

齊景公的時候有彗星出現,景公要派人去祭祀和祈禱以解除災難。晏子說:“沒有用處,那只會受騙。天道不糊塗,不會更改它的命令和主張的,既然如此,為什麼要去禳解它呢?況且天有彗星,是用來掃除污穢,君主沒有污穢德行,又何必去禳解它呢?如果德行有污穢,禳解又有什麼用處呢?《詩經·大雅·大明》上說:‘這個周文王,小心翼翼地特意侍奉上帝,得到許多福祐;他的德行不奸邪,因而享有四方諸侯國。’君王你沒有奸邪的德行,將要擁有四方諸侯之國,為什麼要擔憂彗星呢?《詩經》上說:‘我沒有什麼借鑑的,只看到夏朝和商朝,它們由於政治昏亂的緣故,老百姓終於流亡。’如果君王的德行邪亂,百姓就要流亡,太祝和太史的禳解活動,是無法彌補的。”齊景公聽了很高興,於是就停止了對彗星禳解的祭祀和祈禱。

【原文】

17·3齊君欲禳彗星之凶,猶子韋欲移熒惑之禍也。宋君不聽,猶晏子不肯從也。則齊君為子韋,晏子為宋君也。同變共禍(1),一事二人,天猶賢宋君,使熒惑徙三舍,延二十一年(2),獨不多晏子,使彗消而增其壽,何天祐善偏駁不齊一也?人君有善行(3),善行動於心,善言出於意,同由共本(4),一氣不異。宋景公出三善言,則其先三善言之前(5),必有善行也。有善行,必有善政。政善則嘉瑞臻(6),福祥至,熒惑之星無為守心也(7)。使景公有失誤之行,以致惡政,惡政發,則妖異見(8),熒之守心(9),桑穀之生朝(10),高宗消桑穀之變,以政不以言;景公卻熒惑之異(11),亦宜以行。景公有惡行,故熒惑守心。不改政修行,坐出三善言,安能動天!天安肯應!何以效之?使景公出三惡言,能使熒惑守心乎(12)?夫三惡言不能使熒惑守心(13),三善言安能使熒惑退徙三舍?以三善言獲二十一年,如有百善言,得千歲之壽乎?非天祐善之意,應誠為福之實也(14)。

【注釋】

(1)變:禍亂,凶兆。

(2)根據文意,疑“延”後脫一“命”字。上文有“君延命二十一年”,可證。(3)下文分述“善行”、“善言”,故疑“善行”之後脫“善言”二字。

(4)由:這裡是來源的意思

(5)在一句中,同出“先”、“前”二字,於義未妥。故疑“先”系“出”之誤。“出三善言”重迭上文,可證。

(6)臻(hen針):至,到。

(7)無為:這裡的意思是沒有理由。

(8)妖:妖象。這裡指凶兆。見(xi4n現):同“現”。

(9)“熒”下疑奪一“惑”字。

(10)根據文氣,疑“桑”前奪一“猶”字。桑穀之生朝:參見7·5注(1)“桑穀之異”條。

(11)卻:退。這裡是消除的意思。

(12)守:疑“食”之誤。本篇末有“如景公復出三惡言,熒惑食心乎”句,可證。

(13)守心:遞修本作“食心”,可從。

(14)應:報答。

【譯文】

齊景公想禳解彗星的災難,就像子韋想轉嫁火星的災禍一樣。宋景公不肯聽信子韋的勸說,就像晏子不肯依從齊景公禳解彗星災難一樣。齊景公如像子韋,晏子如像宋景公。同樣的凶兆,同類的事情,表現在兩個人身上,上天好像讚賞宋景公,讓火星移動三個地方,延長他壽命二十一年,唯獨不稱讚晏子,讓彗星消除增添他的壽命,為什麼上天保祐善人那么不公平、不純正,不用同一個標準呢?國君有好的德行好的言語,好德行生於好心,好言語出於好意,它們同樣的來源,同樣的氣,沒有什麼兩樣。宋景公說了三句好聽的話,在他說三句好話之前,必定有好的德行。有好的德行,一定有好的政治。政治好,就會有吉祥的徵兆出現,福祥的到來,火星就沒有理由迫近心宿。假使宋景公有錯誤的德行,導致成惡劣政治,惡劣政治發生,就會凶兆出現,火星就會迫近心宿,像桑樹和穀樹就會突然在朝廷里長出。商高宗消除桑樹和穀樹的災禍,是靠改善政治,而不是靠講好話;宋景公消除火星的災禍,也應該靠好的行動。宋景公有惡劣德行,所以火星侵犯心宿。他卻不改善政治修養德行,而是坐著說三句好話,怎么就能感動上天!上天怎么肯答應!用什麼來證明呢?假使讓宋景公說三句壞話,能使火星吃心宿嗎?三句壞話不能使火星吃掉星宿,那么三句好話怎么能使火星退去轉移三個地方呢?以三句好話得到二十一年壽命,如果說一百句好話,那不是要得到千年的壽命?這不是上天保祐善人的意思,也不是用賜福來報答誠心人的實情。

【原文】

17·4子韋之言:“天處高而聽卑,君有君人之言三,天必三賞君。”

夫天體也,與地無異。諸有體者,耳鹹附於首。體與耳殊,未之有也。天之去人,高數萬里,使耳附天,聽數萬里之語,弗能聞也。人坐樓台之上,察地之螻蟻,尚不見其體,安能聞其聲。何則?螻蟻之體細,不若人形大,聲音孔氣不能達也(1)。今天之崇高非直樓台(2),人體比於天,非若螻蟻於人也。謂天非若螻蟻於人也(3)。謂天聞人言,隨善惡為吉凶,誤矣。四夷入諸夏(4),因譯而通。同形均氣,語不相曉,雖五帝三王不能去譯獨曉四夷,況天與人導體,音與人殊乎!人不曉天所為,天安能知人所行?使天體乎,耳高不能聞人言。使天氣乎,氣若雲煙,安能聽人辭!說災變之家曰:“人在天地之間,猶魚在水中矣。其能以行動天地,猶魚鼓而振水也。魚動而水蕩氣變(5)。”此非實事也。假使真然,不能至天。魚長一尺,動於水中,振旁側之水,不過數尺,大若不過與人同(6),所振盪者不過百步,而一里之外淡然澄靜(7),離之遠也。今人操行變氣,遠近宜與魚等,氣應而變,宜與水均。以七尺之細形,形中之微氣,不過與一鼎之蒸火同,從下地上變皇天,何其高也?且景公賢者也。賢者操行,上不及聖(8),下不過惡人。世間聖人莫不堯、舜,惡人莫不桀、紂。堯、舜操行多善,無移熒惑之效;桀、紂之政多惡,有反景公脫禍之驗(9)。景公出三善言,延年二十一歲,是則堯、舜宜獲千歲,桀、紂宜為殤子(10)。今則不然,各隨年壽,堯、舜、桀、紂,皆近百載。是竟子韋之言妄,延年之語虛也。

【注釋】

(1)孔氣:通過小孔的氣,形容氣極少。

(2)直:僅,只。

(3)《太平御覽》卷九四七引《論衡》文中無此句九字,可從。否則文義隔斷。(4)四夷:古代對四方邊遠地區民族的稱呼。諸夏:周代王室所分封的諸國。後來以此泛稱中國。

(5)魚動盪水,不能變氣,故疑“氣變”前奪“人行而”三字。“魚動而水盪,人行而氣變”對文,可證。

(6)若:根據文意,疑“者”字之誤。

(7)淡然:不經心,不在意。這裡是不受波及安然的樣子。

(8)根據文意,疑“聖”後脫一“人”字。下與“下不過惡人”對立,可證。

(9)有反:根據文意,疑“反有”之誤倒。

(10)殤(sh1ng傷)子:未成年而死的人。

【譯文】

子韋的話說:“天雖處在很高的地方,但它的耳朵離地面卻很近,君王說了三句作為君主該說的話,上天必定要三次獎賞君王。”其實天體跟地沒有什麼不同。凡是有形體的,耳朵都生在頭上。身體與耳朵分開,從來沒有過。天離人有數萬里,假使讓耳朵長在天上,要聽數萬里之外說的話,是不可能聽見的。一個人坐在樓台上,觀看地上的螻蛄和螞蟻,尚且看不見它們的身體,怎么能聽到它們的聲音。為什麼呢?因為螻蛄和螞蟻的身體細小,不如人體大,聲音小、氣少,是不可能達到樓台上的。如今天很高很高,並非樓台可比,人體與天比,不同於螻蛄和螞蟻跟人比。說天能聽見人說話,於是隨著人的善惡而降吉凶,這不對。四方的民族到中原地區來,要通過翻譯才能互通語言。同樣的形體,承受相同的氣,說話卻互相不懂得,即使是五帝三王也不能離開翻譯而獨自懂得四方民族的語言,何況天與人不是同一種形體,聲音跟人不一樣!人不知道天要做什麼,天又怎么能知道人要做什麼呢?假使天是實體,耳朵離地面太遠就不能聽見人說話。假使天是氣,氣同雲彩煙霧,怎么能聽得懂人的話!解釋災變的人說:“人在天與地之間,就像魚在水中一樣。人能夠用行為感動天地,就像魚動能震盪水一樣。魚動水被震盪,就能使氣受感應發生變化上達於天。”這不是事實。假使真是這樣,也不會上達於天。魚身長一尺,在水中動,震動旁邊的水不會超過數尺,大的不過與人一樣,所震盪的遠近不過百步,而一里之外仍然安然清徹平靜,因為離得太遠了。如果說人操行的善惡能使氣變動,那么其遠近應該跟魚震盪水的遠近相等,氣受人操行善惡感應變化的範圍,也應該跟水一樣。人這七尺小的形體,形體中細微的氣,不過跟蒸熟一鼎食物所需的氣相同,卻要從下面的地向上感動上天,怎么能達到那么高呢?況且宋景公是個賢者。賢者的操行,比上達不到聖人,比下超不過惡人。談到世間上的聖人沒有不說堯、舜的,講到惡人沒有不罵桀、紂的。堯、舜的操行多善行,並沒有使火星移動地方而延長壽命的效驗;桀、紂的政治多惡行,也沒有火星降災的效驗,反而有宋景公逃脫災難不早死的應驗。宋景公說了三句好話,得延長壽命二十一年,那么堯、舜就應該得到延壽千歲,而桀、紂就應該夭折。如今則不然,他們各人隨順自己的年壽而終,堯、舜、桀、紂,都活到了近百歲。這樣看來,子韋的話終究是不可靠的,宋景公延長壽命的說法是假的。

【原文】

17·5且子韋之言曰:“熒惑,天使也(1),心,宋分野也,禍當君。”

若是者,天使熒惑加禍於景公也,如何可移於將相,若歲與國民乎?天之有熒惑也,猶王者之有方伯也(2)。諸侯有當死之罪,使方伯圍守其國(3)。國君問罪於臣,臣明罪在君。雖然,可移於臣子與人民。設國君計其言,令其臣歸罪於國(4),方伯聞之,肯聽其言,釋國君之罪,更移以付國人乎?方伯不聽者,自國君之罪,非國人之辜也。方伯不聽,自國君之罪,熒惑安肯移禍於國人?若此,子韋之言妄也。曰景公聽乎言(5),庸何能動天(6)?使諸侯不聽其臣言,引過自予(7),方伯聞其言,釋其罪,委之去乎?方伯不釋諸侯之罪,熒惑安肯徙去三舍!夫聽與不聽,皆無福善,星徙之實,未可信用。天人同道,好惡不殊,人道不然,則知天無驗矣。

【注釋】

(1)參見《淮南子·天文訓》。

(2)方伯:殷周時一方諸侯的領袖。

(3)守:這裡是監視的意思。

(4)根據文意,疑“國”後脫一“人”字。下文累言“國人”,可證。

(5)宋景公沒有聽子韋的勸說才感動上天,使火星移動的,故疑“公”字後奪一“不”字。

(6)庸何:怎么。

(7)引:自行承受。予:給予,歸。

【譯文】

而且子韋的話說:“火星的出現,是上天要它這樣的,心宿是宋國的分野,災禍正當在君主身上。”要是這樣,就是上天使火星降災禍給宋景公,怎么可以轉移給將相,或者年成及老百姓呢?上天有火星,就像當王的人有方伯一樣。諸侯有該死的罪過,王就派方伯去包圍、監視這個諸侯國家。國君向大臣問罪,大臣說明罪在君王,即使這樣,君王仍然可以把罪轉移在大臣和老百姓身上。假設國君考慮了子韋的話,命令他的大臣把災禍歸罪在百姓身上,方伯聽了,肯聽話,而免除國君罪過,轉移給老百姓嗎?方伯之所以不肯聽,因為本來是國君的罪過,並非是老百姓的罪過。方伯不肯聽從,本來是國君的罪過,火星又怎么肯轉移災禍給老百姓呢?像這樣,子韋的話就是假的。再說,宋景公不聽從子韋的勸說,怎么就能感動上天呢?如果諸侯不肯聽他臣子的話,把過錯歸在自己身上,方伯聽了他的話,能免除他的罪過,放他離開嗎?方伯不免除諸侯的罪過,火星又怎么肯移動三個地方呢!可見,聽不聽子韋的話,都沒有福善之類的事發生,火星移動的事情,不能相信。天上與人間是同樣的道理,喜好和厭惡沒有什麼兩樣,人間的道理不是這樣,那么也就知道上天不會有免除宋景公罪過的效驗。

【原文】

17·6宋、衛、陳、鄭之俱災也(1),氣變見天(2)。梓慎知之(3),請於子產(4),有以除之(5),子產不聽。天道當然,人事不能卻也。使子產聽梓慎,四國能無災乎?堯遭鴻水時(6),臣必有梓慎,子韋之知矣(7)。然而不卻除者,堯與子產同心也。

【注釋】

(1)參見《左傳·昭公十八年·傳》。

(2)見(xi4n現):通“現”,顯。參見《左傳·昭公十七年》。

(3)梓慎:春秋時魯國大夫,善觀天象。據《左傳·昭公十七年》載,梓慎見到彗星經過心宿,就預言宋、衛、陳、鄭四國要遭火災。

(4)請於子產:據《左傳·昭公十八年》記載,告訴子產的是鄭國大夫裨灶,而不是梓慎。

(5)有:通“為”。

(6)鴻:通“洪”。

(7)知(h@智):通“智”。

【譯文】

宋國、衛國、陳國、鄭國同時發生火災,這種氣數的變化上天早有預兆。梓懼知道了,告訴子產,想辦法把它禳除掉,子產不聽。認為天道該這樣,人力無法消除它。如果子產聽了梓慎的話,四國能不發生火災嗎?堯遭遇洪水的時候,大臣中肯定有像梓慎、子韋見識的。然而沒有禳除,是堯與子產有同樣的想法。

【原文】

17·7案子韋之言曰:“熒惑,天使也,心,宋分野也,禍當君。”審如此言,禍不可除,星不可卻也。若夫寒溫失和,風雨不時,政事之家,謂之失誤所致,可以善政賢行變而復也(1)。若熒惑守心,若必死猶亡,禍安可除?修政改行,安能卻之?善政賢行,尚不能卻,出虛華之三言,謂星卻而禍除,增壽延年,享長久之福,誤矣。觀子韋之言景公言熒惑之禍(2),非寒暑風雨之類,身死命終之祥也(3)。國且亡,身且死,襖氣見於天(4),容色見於面。面有容色,雖善操行不能滅,死征已見也。在體之色,不可以言行滅;在天之妖,安可以治除乎(5)?人病且死,色見於面,人或謂之曰:“此必死之徵也,雖然,可移於五鄰,若移於奴役。”當死之人正言不可,容色肯為善言之故滅,而當死之命肯為之長乎?氣不可滅,命不可長。然則熒惑安可卻,景公之年安可增乎?由此言之,熒惑守心,未知所為,故景公不死也。

【注釋】

(1)以:用。變:改變。這裡指消除災變。

(2)根據文意,疑“景公言”三字是衍文。

(3)命:指國家之命、王朝之命。

(4)襖:同“妖”。妖氣:王充認為人和萬物都是由“氣”構成,災變也不例外,而且把構成災變、不吉祥的氣稱做妖氣。這裡指不吉祥的徵兆。

(5)治:指善政。

【譯文】

考察一下子韋說的:“火星是上天派來的,心宿是宋國的分野,災禍正當在君主身上。”果如此言,災禍不能消除,火星也不會退出。至於寒溫失調,風雨不合時令,解說政事的人說它是政治失誤造成的,可以用好的政治好的行為來消除並恢復正常。像火星迫近心宿,如果就預示必定死君主還要亡國家的話,那么災禍怎么能消除呢?改良政治改善行為,又怎么能消除它呢?好的政治、好的行為,尚且不能消除,講了華而不實的三句話,說火星就能退去,災禍就能解除,於是增壽延年,享長久之福,這話不對。看子韋講火星的災禍,並不是寒暑風雨之類,而是君主身死王朝命終的徵兆。王朝將亡,君主將死,凶兆在天上出現,將死的神色在臉上呈現。臉上有將死的神色,即使有好的操行也不會消除,因為死的徵兆已經出現。在人身上的神色,不能用言論、操行來消除;在天上的凶兆,怎么能用善政來消除呢?人病重將死,氣色顯在臉上,人有的說:“這肯定是要死的徵兆。雖然如此,但是可以轉嫁給五鄰,或轉嫁給奴僕。”該死的人即使嚴正他說不能夠嫁禍於人,那將死的神色肯因為好聽的話的緣故而消除,該死的命肯為之而延長嗎?妖氣不能消除,生命不能延長。那么火星怎么能夠退出,宋景公的壽命怎么能增長呢?由此說來,火星迫近心宿,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所以宋景公才沒有死。

【原文】

17·8且言星徙三舍者,何謂也?星三徙於一舍乎(1)?一徙歷於三舍也?案子韋之言曰:“君有君人之言三,天必三賞君,今夕星必徙三舍。”若此星竟徙三舍也。夫景公一坐有三善言,星徙三舍,如有十善言,星徙十舍乎?熒惑守心,為善言卻,如景公復出三惡言,熒惑食心乎?為善言卻,為惡言進,無善無惡,熒惑安居不行動乎?或時熒惑守心為旱災,不為君薨。子韋不知,以為死禍,信俗至誠之感。熒惑之處星(2),必偶自當去,景公自不死,世則謂子韋之言審,景公之誠感天矣。亦或時子韋知星行度適自去,自以著己之知,明君臣推讓之所致。見星之數七(3),因言星七舍(4),復得二十一年,因以星舍計年之數。是與齊太卜無以異也(5)。齊景公問太卜曰:“子之道何能?”對曰:“能動地。”晏子往見公,公曰:“寡人問太卜曰:‘子道何能?’對曰:‘能動地’。地固可動乎(6)?”晏子嘿然不對(7),出見太卜曰:“昔吾見鉤星在房、心之間(8),地其動乎(9)?”太卜曰:“然”。晏子出,太卜走見公(10):“臣非能動地,地固將自動。”夫子韋言星徙,猶太卜言地動也。地固且自動,太卜言己能動之。星固將自徙,子韋言君能徙之。使晏子不言鉤星在房、心(11),則太卜之奸對不覺。宋無晏子之知臣(12),故子韋之一言,遂為其是。案《子韋書錄序秦》亦言子韋曰(13):“君出三善言,熒惑宜有動。於是候之,果徒舍。”不言三。或時星當自去,子韋以為驗,實動離舍,世增言三。既空增三舍之數,又虛生二十一年之壽也。

【注釋】

(1)一舍:十五卷本作“三舍”,可從。

(2)之:疑“去”字草書形近而誤。下文有“子韋知星行度適自去”,可證。

(3)見:知曉。數:規律。

(4)七:根據文意,疑作“三”。又疑“三”前奪一“徒”字。“星徒三舍”上文累見,可證。

(5)太卜:官名。周代為掌管占卜的官員之長。

(6)固:疑衍文。《淮南子·道應訓》無此字,可證。

(7)嘿(m^墨):同“默”。對:回答上面的提問。

(8)鉤(星):星名。《晉書·天文志》:“其西河中九星如鉤狀,曰鉤星,直則地動。”房:房宿(xi)袖),星官名,也稱“天駟”,二十八宿之一,青龍七宿的第四宿。有星4顆,即天蠍座л、р、δ、β。

(9)古人認為鉤星在房宿與心宿之間地就會動。晏嬰對太卜點破這一點,是要戳穿他吹噓自己能使地動的謊言。

(10)《淮南子·道應訓》“公”下有“曰”字,可從。

(11)十五卷本“心”下有“間”字,可從。

(12)知:通“智”。

(13)秦:疑“奏”字形近而誤。《子韋書錄序奏》:可能是漢成帝時劉向奉命整理國家藏書,為《宋司星子韋三篇》一書所寫的序錄。

【譯文】

況且說火星移動三個地方的人,講的是什麼呢?是火星三次移動三個地方呢?還是一次移動經歷三個地方呢?考察子韋說的:“君王說了三句作為君主該說的話,上天必定要三次獎賞君王,今天晚上火星肯定要移動三個地方。”像這樣火星終於移動了三個地方。宋景公竟坐著說了三句好話,火星就移動了三個地方,如果說了十句好話,那火星豈不是要移動十個地方嗎?火星迫近心宿,因為幾句好話就退去,要是宋景公重複說出三句壞話,火星會吃掉心宿嗎?因為好話而退去,因為壞話而進犯,無好話又無壞話,火星就會安定在位置上不行動嗎?或許火星迫近心宿是旱災的預兆,而不是君主要死的預兆。子韋不知道,就認為是君主將死的災禍,便相信了世俗至誠能感動上天的說法。火星離開停留的地方,一定是它恰巧本來該離開,而宋景公本來也不該死,世人則說子韋的話確實,宋景公的誠意感動了上天。也或許是子韋知道火星按運行的度數恰好本來要離開,自然以此來顯示自己的才智,宣揚它是君臣相互推讓造成的。他知道火星運行的規律每移動一次要經過七星,因此說火星移動三個地方,於是宋景公又得二十一歲,這是通過火星移動地方來算出延年的數目。這與齊國的太卜沒有什麼不同。齊景公問太卜道:“你的道術能幹什麼?”太卜回答說:“能震動地。”晏子會見齊景公,景公說:“我問太卜:‘你的道術能幹什麼?’他回答:‘能震動地。’地會震動嗎?”晏子默然不回答,出去碰見太卜說:“以前我看見水星在房宿、心宿之間,地會震動嗎?”太卜說:“對。”晏子外出,太卜跑去見齊景公說:“臣子不是能震動地,而是地原來將要自己震動。”看來子韋說火星移動地方,就像太卜說會使地震動一樣。地本來將要自己震動,太卜則說自己能使它震動;火星本來將要自己移動,子韋則說宋景公能使它移動。假使晏子不說水星在房宿與心宿間的事,那么齊太卜欺騙性的回答就不會被發覺。宋國沒有像晏子樣有才智的臣子,所以子韋一說,就認為他的話是正確的。考察《子韋書錄序奏》也說子韋講過:“君主說了三句好話,火星應該要移動。於是守候著,火星果真移動了地方。”但沒有說移動三個地方。或許火星該自動離開,子韋以此作試驗,而火星確實移動離開了原來的地方,世人便誇大說移動了三個地方。這既憑空誇大移動三個地方的數目,又虛構生出二十一年的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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