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十則)
○楊彪陳群
魏文帝受禪,欲以楊彪為太尉,彪辭曰:“彪備漢三公,耄年被病,豈可贊
惟新之朝?”乃授光祿大夫。相國華歆以形色忤旨,徙為司徒而不進爵。帝久不
懌,以問尚書令陳群曰:“我應天受禪,相國及公獨不怡,何也?”群對曰:
“臣與相國,曾臣漢朝,心雖悅喜,猶義形於色。”夫曹氏篡漢,忠臣義士之所
宜痛心疾首,縱力不能討,忍復仕其朝為公卿乎?歆、群為一世之賢,所立不過
如是。彪遜詞以免禍,亦不敢一言及曹氏之所以得。蓋自黨錮禍起,天下賢士大
夫如李膺、范滂之徒,屠戮殆盡,故所存者如是而已。士風不競,悲夫!章惇、
蔡京為政,欲殄滅元祐善類,正士禁錮者三十年,以致靖康之禍,其不為歆、群
者幾希矣!
○袁盎溫嶠
趙談常害袁盎,盎兄子種曰:“君與斗,廷辱之,使其毀不用。”文帝出,
談參乘,盎前曰:“天子所與共六尺輿者,皆天下豪英,陛下奈何與刀鋸餘人載?”
上笑下談,談泣下車。溫嶠將去王敦,而懼錢鳳為之奸謀,因敦餞別,嶠起行酒
至鳳,擊鳳幘墜,作色曰:“錢鳳何人,溫太真行酒而敢不飲!”及發後,鳳入
說敦曰:“嶠於朝廷甚密,未必可信。”敦曰:“太真昨醉,小加聲色,豈得以
此便相讒貳。”由是鳳謀不行。二者之智如此。
○日飲亡何
《漢書·爰盎傳》:“南方卑濕,君能日飲亡何。”顏師古注云:“無何,
言更無餘事。”而《史記·盎傳》作“日飲毋苛”,蓋言南方不宜多飲耳。今人
多用“亡何”字。
○爰盎小人
爰盎真小人,每事皆借公言而報私怨,初非盡忠一意為君上者也。嘗為呂祿
舍人,故怨周勃。文帝禮下勃,何豫盎事,乃有“非社稷臣”之語,謂勃不能爭
呂氏之事,適會成功耳。致文帝有輕勃心,既免使就國,遂有廷尉之難。嘗謁丞
相申屠嘉,嘉弗為禮,則之丞相舍折困之。為趙談所害,故沮止其參乘。素不好
晁錯,故因吳反事請誅之。蓋盎本安陵群盜,宜其忮心忍戾如此,死於刺客,非
不幸也。
○唐書判
唐銓選擇人之法有四:一曰身,謂體貌豐偉;二曰言,言辭辯正;三曰書,
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優長。凡試判登科謂之入等,甚拙者謂之藍縷,選未滿
而試文三篇謂之宏辭,試判三條謂之拔萃。中者即授官。既以書為藝,故唐人無
不工楷法,以判為貴,故無不習熟,而判語必駢儷,今所傳《龍筋鳳髓判》及
《白樂天集甲乙判》是也。自朝廷至縣邑,莫不皆然,非讀書善文不可也。宰臣
每啟擬一事,亦必偶數十語,今鄭畋敕語、堂判猶存。世俗喜道瑣細遺事,參以
滑稽,目為花判,其實乃如此,非若今人握筆據案,只署一字亦可。國初尚有唐
餘波,久而革去之。但體貌豐偉,用以取人,未為至論。
○古彝器
三代彝器,其存至今者,人皆寶為奇玩。然自春秋以來,固重之矣。經傳所
記,取郜大鼎於宋,魯以吳壽夢之鼎賄荀偃,晉賜子產莒之二方鼎,齊賂晉以紀
甗、玉磬,徐賂齊以甲父之鼎,鄭賂晉以襄鍾,衛欲以文之舒鼎、定之鞶鑒納魯
侯,樂毅為燕破齊,祭器設於寧台,大呂陳於元英,故鼎反乎磨室是已。
○玉蕊杜鵑
物以希見為珍,不必異種也。長安唐昌觀玉蕊,乃今瑒花,又名米囊,黃魯
直易為山礬者。潤州鶴林寺杜鵑,乃今映山紅,又名紅躑躅者。二花在江東彌山
亘野,殆與榛莽相似。而唐昌所產,至於神女下游,折花而去,以踐玉峰之期,
鶴林之花,至以為外國僧缽盂中所移,上玄命三女下司之,已逾百年,終歸閬苑。
是不特土俗罕見,雖神仙亦不識也。王建宮詞云:“太儀前日暖房來,囑向昭陽
乞藥栽。敕賜一窠紅躑躅,謝恩未了奏花開。”其重如此,蓋宮禁中亦鮮雲。
○禮寺失職
唐開元中,封孔子為文宣王,顏子為兗公,閔子至子夏為侯,群弟子為伯。
本朝祥符中,進封公為國公,侯為郡公,伯為侯。紹興二十五年,太上皇帝御製
贊七十五首,而有司但具唐爵,故宸翰所標,皆用開元國邑,其失於考據如此,
今當請而正之可也。紹興末,胡馬飲江,既而自斃,詔加封馬當、採石、金山三
水府。太常寺按籍,系四字王,當加至六字。及降告命至其處,廟令以舊告來,
則已八字矣。逐郡為繳回新命,而別易二美名以寵之。禮寺之失職類此。方完顏
亮據淮上,予從樞密行府於建康,嘗致禱大江,能令虜不得渡者,當奏冊為帝。
洎事定,朝廷許如約。朱丞相漢章曰:“四瀆當一體,獨帝江神,禮乎?”予曰:
“懲勸之道,人神一也。彼洪河長淮,受國家祭祀血食,不為不久,當胡騎之來,
如行枕席,唯大江滔滔天險,坐遏巨敵之沖,使其百萬束手倒戈而退,此其靈德
陰功,於河、淮何如?自五嶽進冊之後,今蔣廟、陳果仁祠亦稱之,江神之帝,
於是為不忝矣。”朱公終以為不可,亦僅改兩字。吁,可惜哉!
○徐凝詩
徐凝以“瀑布界破青山”之句,東坡指為惡詩,故不為詩人所稱說。予家有
凝集,觀其餘篇,亦自有佳處,今漫紀數絕於此。《漢宮曲》云:“水色簾前流
玉霜,趙家飛燕侍昭陽。掌中舞罷簫聲絕,三十六宮秋夜長。”《憶揚州》云:
“蕭娘臉下難勝淚,桃葉眉頭易得愁。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無賴是揚州。”
《相思林》云:“遠客遠遊新過嶺,每逢芳樹問芳名。長林遍是相思樹,爭遣愁
人獨自行。”《玩花》云:“一樹梨花春向暮,雪枝殘處怨風來,明朝漸校無多
去,看到黃昏不欲回。”《將歸江外辭韓侍郎》云:“一生所遇唯元白,天下無
人重布衣。欲別朱門淚先盡,白頭遊子白身歸。”皆有情致,宜其見知於微之、
樂天也。但俗子妄作樂天詩,繆為賞激,以起東坡之誚耳。
○梅花橫參
今人梅花詩詞,多用參橫字,蓋出柳子厚《龍城錄》所載趙師雄事,然此實
妄書,或以為劉無言所作也。其語云:“東方已白,月落參橫。”且以冬半視之,
黃昏時參已見,至丁夜則西沒矣,安得將旦而橫乎?秦少游詩:“月落參橫畫角
哀,暗香消盡令人老。”承此誤也。唯東坡云:“紛紛初疑月掛樹,耿耿獨與參
橫昏。”乃為精當。老杜有“城擁朝來客,天橫醉後參”之句,以全篇考之,蓋
初秋所作也。
○致仕之失
大夫七十而致事,謂之得謝,美名也。漢韋賢、薛廣德、疏廣、疏受,或縣
安車以示子孫,賣黃金以侈君賜,為榮多矣。至於龔勝、鄭弘輩,亦詔策褒表,
郡縣存問,合於三代敬老之義。本朝尤重之,大臣告老,必寵以東宮師傅、侍從。
耆艾若晁迥、孫奭、李柬之亦然。宣和以前,蓋未有既死而方乞致仕者,南度之
後,故實散亡,於是朝奉、武翼郎以上,不以內外高卑,率為此舉。其最甚而無
理者,雖宰相輔臣,考終於位,其家發哀即服,降旨聲鍾給賻,既已閱日,方且
為之告廷出命,綸書之中,不免有親醫藥、介壽康之語。如秦太師、万俟丞相、
陳魯公、沈必先、王時亨、鄭仲益是已。其在外者,非易簀屬纊,不復有請,間
千百人中有一二焉,則知與不知,駭惜其死,子弟遊宦遠地,往往飲泣不寧,謁
急奔命,故及無事日,不敢為之。紹興二十九年,予為吏部郎,因輪對,奏言:
“乞令吏部立法,自今日以往,當得致仕恩澤之人物故者,即以告所在州,州上
省部,然後夷考其平生,非有贓私過惡於式有累者,輒官其後人。若真能陳義引
年,或辭榮知止者,乞厚其節禮,以厲風俗,賢於率天下為偽也。”太上覽奏欣
納曰:“朕記得此事之廢,方四十年,當如卿語。”既下三省,諸公多以為是,
而首相湯歧公獨難之,其議遂寢,今不復可正雲。
○南班宗室
南班宗室,自來只以本官奉朝請。自隆興以後,始帶宮觀使及提舉。今嗣濮
王、永陽、恩平、安定王以下皆然,非制也。
○省郎稱謂
除省郎者,初降旨揮,但云:“除某部郎官。”蓋以知州資序者,當為郎中,
不及者為員外郎。及吏部擬告身細銜,則始直書之。其兼權者,初雲“權某部郎
官”,洎入銜及文書,皆曰“權員外郎”,已是它部郎中,則曰“權郎中”。至
紹興末,馮方以館職攝吏部,欲為異,則系銜曰:“兼權尚書吏部郎官。”予嘗
扣其說,馮曰:“所被省札只言‘權郎官’,故不敢耳。”予曰:“省札中豈有
‘尚書’二字乎?”馮無以對,然訖不肯改。自後相承效之,至今告命及符牒所
書,亦云“權郎官”,固已甚野,至於尚左、侍右之名,遂入除目,皆小吏不諳
熟故事,馴以致然,書之記注,為不美耳。
○水衡都尉二事
龔遂為渤海太守,宣帝召之,議曹王生願從,遂不忍逆。及引入宮,王生從
後呼曰:“天子即問君何以治渤海,宜曰:‘皆聖主之德,非小臣之力也。’”
遂受其言。上果問以治狀,遂對如王生言。天子悅其有讓,笑曰:“君安得長者
之言而稱之?”遂曰:“乃臣議曹教戒臣也。”上拜遂水衡都尉,以王生為丞。
予謂遂之治郡,功效著明,宣帝不以為賞,而顧悅其佞詞乎!宜其起王成膠東之
偽也。皞先生於《史記》中又載武帝時,召北海太守,有文學卒史王先生自請與
太守俱。太守入宮,王先生曰:“天子即問君何以治北海令無盜賊,君對曰何哉?”
守曰:“選擇賢材,各任之以其能,賞異等,罰不肖。”王先生曰:“是自譽自
伐功,不可也。願君對言:‘非臣之力,盡陛下神靈威武所變化也。’”太守如
其言。武帝大笑,曰:“安得長者之言而稱之,安所受之?”對曰:“受之文學
卒史。”於是以太守為水衡都尉,王先生為丞。二事不應相類如此,疑即龔遂,
而皞誤書也。
○程嬰杵臼
《春秋》於魯成公八年書晉殺趙同、趙括,於十年書晉景公卒。相去二年。
而《史記》乃有屠岸賈欲滅趙氏,程嬰、公孫杵臼共匿趙孤,十五年景公復立趙
武之說。以年世考之,則自同、括死後,景公又卒,厲公立八年而弒,悼公立又
五年矣,其乖妄如是。嬰、杵臼之事,乃戰國俠士刺客所為,春秋時風俗無此也。
元豐中,吳處厚以皇嗣未立,上書乞立二人廟,訪求其墓,優加封爵。敕令河東
路訪尋遺蹟,得其冢於絳州太平縣。詔封嬰為成信侯,杵臼為忠智侯,廟食於絳。
後又以為韓厥存趙,追封為公。三人皆以春秋祠於祚德廟。且自晉景公至元豐,
千六百五十年矣,古先聖帝、明王之墓,尚不可考,區區二士,豈復有兆域所在
乎?絳郡以朝命所訪,姑指它丘壠為之詞以塞責耳。此事之必不然者也。處厚之
書進御,即除將作丞,狃於出位陳言以得寵祿,遂有訐蔡新州十詩之事,所獲幾
何,詒笑無極,哀哉!
○戰國自取亡
秦以關中之地,日夜東獵六國,百有餘年,悉禽滅之。雖雲得地利,善為兵,
故四世有勝,以予考之,實六國自有以致之也。韓、燕弱小,置不足論。彼四國
者,魏以惠王而衰,齊以閔王而衰,楚以懷王而衰,趙以孝成王而衰,皆本於好
兵貪地之故。魏承文侯、武侯之後,表里山河,大於三晉,諸侯莫能與之爭。而
惠王數伐韓、趙,志吞邯鄲,挫敗於齊,軍覆子死,卒之為秦所困,國日以蹙,
失河西七百里,去安邑而都大梁,數世不振,訖於殄國。閔王承威、宣之後,山
東之建國莫強焉。而狃於伐宋之利,南侵楚,西侵三晉,欲並二周為天子,遂為
燕所屠。雖賴田單之力,得復亡城,子孫沮氣,孑孑自保,終墮秦計,束手為虜。
懷王貪商於六百里,受詐張儀,失其名都,喪其甲士,不能取償,身遭囚辱以死。
趙以上黨之地,代韓受兵,利令智昏,輕用民死,同日坑於長平者過四十萬,幾
於社稷為墟,幸不即亡,終以不免。此四國之君,苟為保境睦鄰,畏天自守,秦
雖強大,豈能加我哉!
○臨敵易將
臨敵易將,固兵家之所忌,然事當審其是非,當易而不易,亦非也。秦以白
起易王齕而勝趙,以王翦易李信而滅楚,魏公子無忌易晉鄙而勝秦,將豈不可易
乎?燕以騎劫易樂毅而敗,趙以趙括易廉頗而敗,以趙蔥易李牧而滅,魏使人代
信陵君將亦滅,將豈可易乎?
○司空表聖詩
東坡稱司空表聖詩文高雅,有承平之遺風,蓋嘗自列其詩之有得於文字之表
者二十四韻,恨當時不識其妙。又云:“表聖論其詩,以為得味外味,如‘綠樹
連村暗,黃花入麥稀’,此句最善。又‘棋聲花院閉,幡影石壇高’,吾嘗獨入
白鶴觀,松陰滿地,不見一人,惟聞棋聲,然後知此句之工,但恨其寒儉有僧態。”
予讀表聖《一鳴集》,有《與李生論詩》一書,乃正坡公所言者,其餘五言句云:
“人家寒食月,花影午時天”,“雨微吟足思,花落夢無憀”,“坡暖冬生筍,
松涼夏健人”,“川明虹照雨,樹密鳥沖人”,“夜短猿悲減,風和鵲喜靈”,
“馬色經寒慘,雕聲帶晚飢”,“客來當意愜,花發遇歌成”。七言句云:“孤
嶼池痕春漲滿,小欄花韻午晴初”,“五更惆悵回孤枕,由自殘燈照落花。”皆
可稱也。
○漢丞相
漢丞相或終於位,或免就國,或免為庶人,或致仕,或以罪死,其復召用者,
但為光祿大夫或特進,優遊散秩,未嘗有除它官者也。御史大夫則間為九卿、將
軍。至東漢則大不然。始於光武時,王梁罷大司空而為中郎將,其後三公去位,
輒復為大夫、列卿。如崔烈歷司徒、太尉之後,乃為城門校尉,其體貌大臣之禮
亦衰矣!
○冊禮不講
唐封拜后妃王公及贈官,皆行冊禮。文宗大和四年,以裴度守司徒平章重事,
度上表辭冊命,其言云:“臣此官已三度受冊,有篔面目。”從之。然則唐世以
為常儀,辭者蓋鮮。唯國朝以此禮為重,自皇后、太子之外,雖王公之貴,率一
章乞免即止,典禮益以不講,良為可惜!
魏文帝受禪,欲以楊彪為太尉,彪辭曰:“彪備漢三公,耄年被病,豈可贊
惟新之朝?”乃授光祿大夫。相國華歆以形色忤旨,徙為司徒而不進爵。帝久不
懌,以問尚書令陳群曰:“我應天受禪,相國及公獨不怡,何也?”群對曰:
“臣與相國,曾臣漢朝,心雖悅喜,猶義形於色。”夫曹氏篡漢,忠臣義士之所
宜痛心疾首,縱力不能討,忍復仕其朝為公卿乎?歆、群為一世之賢,所立不過
如是。彪遜詞以免禍,亦不敢一言及曹氏之所以得。蓋自黨錮禍起,天下賢士大
夫如李膺、范滂之徒,屠戮殆盡,故所存者如是而已。士風不競,悲夫!章惇、
蔡京為政,欲殄滅元祐善類,正士禁錮者三十年,以致靖康之禍,其不為歆、群
者幾希矣!
○袁盎溫嶠
趙談常害袁盎,盎兄子種曰:“君與斗,廷辱之,使其毀不用。”文帝出,
談參乘,盎前曰:“天子所與共六尺輿者,皆天下豪英,陛下奈何與刀鋸餘人載?”
上笑下談,談泣下車。溫嶠將去王敦,而懼錢鳳為之奸謀,因敦餞別,嶠起行酒
至鳳,擊鳳幘墜,作色曰:“錢鳳何人,溫太真行酒而敢不飲!”及發後,鳳入
說敦曰:“嶠於朝廷甚密,未必可信。”敦曰:“太真昨醉,小加聲色,豈得以
此便相讒貳。”由是鳳謀不行。二者之智如此。
○日飲亡何
《漢書·爰盎傳》:“南方卑濕,君能日飲亡何。”顏師古注云:“無何,
言更無餘事。”而《史記·盎傳》作“日飲毋苛”,蓋言南方不宜多飲耳。今人
多用“亡何”字。
○爰盎小人
爰盎真小人,每事皆借公言而報私怨,初非盡忠一意為君上者也。嘗為呂祿
舍人,故怨周勃。文帝禮下勃,何豫盎事,乃有“非社稷臣”之語,謂勃不能爭
呂氏之事,適會成功耳。致文帝有輕勃心,既免使就國,遂有廷尉之難。嘗謁丞
相申屠嘉,嘉弗為禮,則之丞相舍折困之。為趙談所害,故沮止其參乘。素不好
晁錯,故因吳反事請誅之。蓋盎本安陵群盜,宜其忮心忍戾如此,死於刺客,非
不幸也。
○唐書判
唐銓選擇人之法有四:一曰身,謂體貌豐偉;二曰言,言辭辯正;三曰書,
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優長。凡試判登科謂之入等,甚拙者謂之藍縷,選未滿
而試文三篇謂之宏辭,試判三條謂之拔萃。中者即授官。既以書為藝,故唐人無
不工楷法,以判為貴,故無不習熟,而判語必駢儷,今所傳《龍筋鳳髓判》及
《白樂天集甲乙判》是也。自朝廷至縣邑,莫不皆然,非讀書善文不可也。宰臣
每啟擬一事,亦必偶數十語,今鄭畋敕語、堂判猶存。世俗喜道瑣細遺事,參以
滑稽,目為花判,其實乃如此,非若今人握筆據案,只署一字亦可。國初尚有唐
餘波,久而革去之。但體貌豐偉,用以取人,未為至論。
○古彝器
三代彝器,其存至今者,人皆寶為奇玩。然自春秋以來,固重之矣。經傳所
記,取郜大鼎於宋,魯以吳壽夢之鼎賄荀偃,晉賜子產莒之二方鼎,齊賂晉以紀
甗、玉磬,徐賂齊以甲父之鼎,鄭賂晉以襄鍾,衛欲以文之舒鼎、定之鞶鑒納魯
侯,樂毅為燕破齊,祭器設於寧台,大呂陳於元英,故鼎反乎磨室是已。
○玉蕊杜鵑
物以希見為珍,不必異種也。長安唐昌觀玉蕊,乃今瑒花,又名米囊,黃魯
直易為山礬者。潤州鶴林寺杜鵑,乃今映山紅,又名紅躑躅者。二花在江東彌山
亘野,殆與榛莽相似。而唐昌所產,至於神女下游,折花而去,以踐玉峰之期,
鶴林之花,至以為外國僧缽盂中所移,上玄命三女下司之,已逾百年,終歸閬苑。
是不特土俗罕見,雖神仙亦不識也。王建宮詞云:“太儀前日暖房來,囑向昭陽
乞藥栽。敕賜一窠紅躑躅,謝恩未了奏花開。”其重如此,蓋宮禁中亦鮮雲。
○禮寺失職
唐開元中,封孔子為文宣王,顏子為兗公,閔子至子夏為侯,群弟子為伯。
本朝祥符中,進封公為國公,侯為郡公,伯為侯。紹興二十五年,太上皇帝御製
贊七十五首,而有司但具唐爵,故宸翰所標,皆用開元國邑,其失於考據如此,
今當請而正之可也。紹興末,胡馬飲江,既而自斃,詔加封馬當、採石、金山三
水府。太常寺按籍,系四字王,當加至六字。及降告命至其處,廟令以舊告來,
則已八字矣。逐郡為繳回新命,而別易二美名以寵之。禮寺之失職類此。方完顏
亮據淮上,予從樞密行府於建康,嘗致禱大江,能令虜不得渡者,當奏冊為帝。
洎事定,朝廷許如約。朱丞相漢章曰:“四瀆當一體,獨帝江神,禮乎?”予曰:
“懲勸之道,人神一也。彼洪河長淮,受國家祭祀血食,不為不久,當胡騎之來,
如行枕席,唯大江滔滔天險,坐遏巨敵之沖,使其百萬束手倒戈而退,此其靈德
陰功,於河、淮何如?自五嶽進冊之後,今蔣廟、陳果仁祠亦稱之,江神之帝,
於是為不忝矣。”朱公終以為不可,亦僅改兩字。吁,可惜哉!
○徐凝詩
徐凝以“瀑布界破青山”之句,東坡指為惡詩,故不為詩人所稱說。予家有
凝集,觀其餘篇,亦自有佳處,今漫紀數絕於此。《漢宮曲》云:“水色簾前流
玉霜,趙家飛燕侍昭陽。掌中舞罷簫聲絕,三十六宮秋夜長。”《憶揚州》云:
“蕭娘臉下難勝淚,桃葉眉頭易得愁。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無賴是揚州。”
《相思林》云:“遠客遠遊新過嶺,每逢芳樹問芳名。長林遍是相思樹,爭遣愁
人獨自行。”《玩花》云:“一樹梨花春向暮,雪枝殘處怨風來,明朝漸校無多
去,看到黃昏不欲回。”《將歸江外辭韓侍郎》云:“一生所遇唯元白,天下無
人重布衣。欲別朱門淚先盡,白頭遊子白身歸。”皆有情致,宜其見知於微之、
樂天也。但俗子妄作樂天詩,繆為賞激,以起東坡之誚耳。
○梅花橫參
今人梅花詩詞,多用參橫字,蓋出柳子厚《龍城錄》所載趙師雄事,然此實
妄書,或以為劉無言所作也。其語云:“東方已白,月落參橫。”且以冬半視之,
黃昏時參已見,至丁夜則西沒矣,安得將旦而橫乎?秦少游詩:“月落參橫畫角
哀,暗香消盡令人老。”承此誤也。唯東坡云:“紛紛初疑月掛樹,耿耿獨與參
橫昏。”乃為精當。老杜有“城擁朝來客,天橫醉後參”之句,以全篇考之,蓋
初秋所作也。
○致仕之失
大夫七十而致事,謂之得謝,美名也。漢韋賢、薛廣德、疏廣、疏受,或縣
安車以示子孫,賣黃金以侈君賜,為榮多矣。至於龔勝、鄭弘輩,亦詔策褒表,
郡縣存問,合於三代敬老之義。本朝尤重之,大臣告老,必寵以東宮師傅、侍從。
耆艾若晁迥、孫奭、李柬之亦然。宣和以前,蓋未有既死而方乞致仕者,南度之
後,故實散亡,於是朝奉、武翼郎以上,不以內外高卑,率為此舉。其最甚而無
理者,雖宰相輔臣,考終於位,其家發哀即服,降旨聲鍾給賻,既已閱日,方且
為之告廷出命,綸書之中,不免有親醫藥、介壽康之語。如秦太師、万俟丞相、
陳魯公、沈必先、王時亨、鄭仲益是已。其在外者,非易簀屬纊,不復有請,間
千百人中有一二焉,則知與不知,駭惜其死,子弟遊宦遠地,往往飲泣不寧,謁
急奔命,故及無事日,不敢為之。紹興二十九年,予為吏部郎,因輪對,奏言:
“乞令吏部立法,自今日以往,當得致仕恩澤之人物故者,即以告所在州,州上
省部,然後夷考其平生,非有贓私過惡於式有累者,輒官其後人。若真能陳義引
年,或辭榮知止者,乞厚其節禮,以厲風俗,賢於率天下為偽也。”太上覽奏欣
納曰:“朕記得此事之廢,方四十年,當如卿語。”既下三省,諸公多以為是,
而首相湯歧公獨難之,其議遂寢,今不復可正雲。
○南班宗室
南班宗室,自來只以本官奉朝請。自隆興以後,始帶宮觀使及提舉。今嗣濮
王、永陽、恩平、安定王以下皆然,非制也。
○省郎稱謂
除省郎者,初降旨揮,但云:“除某部郎官。”蓋以知州資序者,當為郎中,
不及者為員外郎。及吏部擬告身細銜,則始直書之。其兼權者,初雲“權某部郎
官”,洎入銜及文書,皆曰“權員外郎”,已是它部郎中,則曰“權郎中”。至
紹興末,馮方以館職攝吏部,欲為異,則系銜曰:“兼權尚書吏部郎官。”予嘗
扣其說,馮曰:“所被省札只言‘權郎官’,故不敢耳。”予曰:“省札中豈有
‘尚書’二字乎?”馮無以對,然訖不肯改。自後相承效之,至今告命及符牒所
書,亦云“權郎官”,固已甚野,至於尚左、侍右之名,遂入除目,皆小吏不諳
熟故事,馴以致然,書之記注,為不美耳。
○水衡都尉二事
龔遂為渤海太守,宣帝召之,議曹王生願從,遂不忍逆。及引入宮,王生從
後呼曰:“天子即問君何以治渤海,宜曰:‘皆聖主之德,非小臣之力也。’”
遂受其言。上果問以治狀,遂對如王生言。天子悅其有讓,笑曰:“君安得長者
之言而稱之?”遂曰:“乃臣議曹教戒臣也。”上拜遂水衡都尉,以王生為丞。
予謂遂之治郡,功效著明,宣帝不以為賞,而顧悅其佞詞乎!宜其起王成膠東之
偽也。皞先生於《史記》中又載武帝時,召北海太守,有文學卒史王先生自請與
太守俱。太守入宮,王先生曰:“天子即問君何以治北海令無盜賊,君對曰何哉?”
守曰:“選擇賢材,各任之以其能,賞異等,罰不肖。”王先生曰:“是自譽自
伐功,不可也。願君對言:‘非臣之力,盡陛下神靈威武所變化也。’”太守如
其言。武帝大笑,曰:“安得長者之言而稱之,安所受之?”對曰:“受之文學
卒史。”於是以太守為水衡都尉,王先生為丞。二事不應相類如此,疑即龔遂,
而皞誤書也。
○程嬰杵臼
《春秋》於魯成公八年書晉殺趙同、趙括,於十年書晉景公卒。相去二年。
而《史記》乃有屠岸賈欲滅趙氏,程嬰、公孫杵臼共匿趙孤,十五年景公復立趙
武之說。以年世考之,則自同、括死後,景公又卒,厲公立八年而弒,悼公立又
五年矣,其乖妄如是。嬰、杵臼之事,乃戰國俠士刺客所為,春秋時風俗無此也。
元豐中,吳處厚以皇嗣未立,上書乞立二人廟,訪求其墓,優加封爵。敕令河東
路訪尋遺蹟,得其冢於絳州太平縣。詔封嬰為成信侯,杵臼為忠智侯,廟食於絳。
後又以為韓厥存趙,追封為公。三人皆以春秋祠於祚德廟。且自晉景公至元豐,
千六百五十年矣,古先聖帝、明王之墓,尚不可考,區區二士,豈復有兆域所在
乎?絳郡以朝命所訪,姑指它丘壠為之詞以塞責耳。此事之必不然者也。處厚之
書進御,即除將作丞,狃於出位陳言以得寵祿,遂有訐蔡新州十詩之事,所獲幾
何,詒笑無極,哀哉!
○戰國自取亡
秦以關中之地,日夜東獵六國,百有餘年,悉禽滅之。雖雲得地利,善為兵,
故四世有勝,以予考之,實六國自有以致之也。韓、燕弱小,置不足論。彼四國
者,魏以惠王而衰,齊以閔王而衰,楚以懷王而衰,趙以孝成王而衰,皆本於好
兵貪地之故。魏承文侯、武侯之後,表里山河,大於三晉,諸侯莫能與之爭。而
惠王數伐韓、趙,志吞邯鄲,挫敗於齊,軍覆子死,卒之為秦所困,國日以蹙,
失河西七百里,去安邑而都大梁,數世不振,訖於殄國。閔王承威、宣之後,山
東之建國莫強焉。而狃於伐宋之利,南侵楚,西侵三晉,欲並二周為天子,遂為
燕所屠。雖賴田單之力,得復亡城,子孫沮氣,孑孑自保,終墮秦計,束手為虜。
懷王貪商於六百里,受詐張儀,失其名都,喪其甲士,不能取償,身遭囚辱以死。
趙以上黨之地,代韓受兵,利令智昏,輕用民死,同日坑於長平者過四十萬,幾
於社稷為墟,幸不即亡,終以不免。此四國之君,苟為保境睦鄰,畏天自守,秦
雖強大,豈能加我哉!
○臨敵易將
臨敵易將,固兵家之所忌,然事當審其是非,當易而不易,亦非也。秦以白
起易王齕而勝趙,以王翦易李信而滅楚,魏公子無忌易晉鄙而勝秦,將豈不可易
乎?燕以騎劫易樂毅而敗,趙以趙括易廉頗而敗,以趙蔥易李牧而滅,魏使人代
信陵君將亦滅,將豈可易乎?
○司空表聖詩
東坡稱司空表聖詩文高雅,有承平之遺風,蓋嘗自列其詩之有得於文字之表
者二十四韻,恨當時不識其妙。又云:“表聖論其詩,以為得味外味,如‘綠樹
連村暗,黃花入麥稀’,此句最善。又‘棋聲花院閉,幡影石壇高’,吾嘗獨入
白鶴觀,松陰滿地,不見一人,惟聞棋聲,然後知此句之工,但恨其寒儉有僧態。”
予讀表聖《一鳴集》,有《與李生論詩》一書,乃正坡公所言者,其餘五言句云:
“人家寒食月,花影午時天”,“雨微吟足思,花落夢無憀”,“坡暖冬生筍,
松涼夏健人”,“川明虹照雨,樹密鳥沖人”,“夜短猿悲減,風和鵲喜靈”,
“馬色經寒慘,雕聲帶晚飢”,“客來當意愜,花發遇歌成”。七言句云:“孤
嶼池痕春漲滿,小欄花韻午晴初”,“五更惆悵回孤枕,由自殘燈照落花。”皆
可稱也。
○漢丞相
漢丞相或終於位,或免就國,或免為庶人,或致仕,或以罪死,其復召用者,
但為光祿大夫或特進,優遊散秩,未嘗有除它官者也。御史大夫則間為九卿、將
軍。至東漢則大不然。始於光武時,王梁罷大司空而為中郎將,其後三公去位,
輒復為大夫、列卿。如崔烈歷司徒、太尉之後,乃為城門校尉,其體貌大臣之禮
亦衰矣!
○冊禮不講
唐封拜后妃王公及贈官,皆行冊禮。文宗大和四年,以裴度守司徒平章重事,
度上表辭冊命,其言云:“臣此官已三度受冊,有篔面目。”從之。然則唐世以
為常儀,辭者蓋鮮。唯國朝以此禮為重,自皇后、太子之外,雖王公之貴,率一
章乞免即止,典禮益以不講,良為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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