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列傳第十五
◎蘇綽(弟椿)
蘇綽,字令綽,武功人。魏侍中則之九世孫也。累世二千石。父協,武功郡
守。綽少好學,博覽群書,尤善算術。從兄讓為汾州刺史,太祖餞於東都門外。
臨別,謂讓曰:“卿家子弟之中,誰可任用者?”讓因薦綽。太祖乃召為行台郎
中。在官歲余,太祖未深知之。然諸曹疑事,皆詢於綽而後定。所行公文,綽又
為之條式。台中鹹稱其能。後太祖與僕射周惠達論事,惠達不能對,請出外議之。
乃召綽,告以其事,綽即為量定。惠達入呈,太祖稱善,謂惠達曰:“誰與卿為
此議者?”惠達以綽對,因稱其有王佐之才。太祖曰:“吾亦聞之久矣。”尋除
著作佐郎。
屬太祖與公卿往昆明池觀漁,行至城西漢故倉池,顧問左右,莫有知者。或
曰:“蘇綽博物多通,請問之。”太祖乃召綽。具以狀對。太祖大悅,因問天地
造化之始,歷代興亡之跡。綽既有口辯,應對如流。太祖益喜。乃與綽並馬徐行
至池,竟不設網罟而還。遂留綽至夜,問以治道,太祖臥而聽之。綽於是指陳帝
王之道,兼述申、韓之要。太祖乃起,整衣危坐,不覺膝之前席。語遂達曙,不
厭。詰朝,謂周惠達曰:“蘇綽真奇士也,吾方任之以政。”即拜大行台左丞,
參典機密。自是寵遇日隆。綽始制文案程式,朱出墨入,及計帳、戶籍之法。
大統三年,齊神武三道入寇,諸將鹹欲分兵御之,獨綽意與太祖同。遂併力
拒竇泰,擒之於潼關。四年,加衛將軍、右光祿大夫,封美陽縣子,邑三百戶。
加通直散騎常侍,進爵為伯,增邑二百戶。十年,授大行台度支尚書,領著作,
兼司農卿。
太祖方欲革易時政,務弘強國富民之道,故綽得盡其智慧型,贊成其事。減官
員,置二長,並置屯田以資軍國。又為六條詔書,奏施行之。
其一,先治心,曰:
凡今之方伯守令,皆受命天朝,出臨下國,論其尊貴,並古之諸侯也。是以
前世帝王,每稱共治天下者,唯良宰守耳。明知百僚卿尹,雖各有所司,然其治
民之本,莫若宰守之最重也。凡治民之禮,先當治心。心者,一身之主,百行之
本。心不清淨,則思慮妄生。思慮妄生,則見理不明。見理不明,則是非謬亂。
是非謬亂,則一身不能自治,安能治民也!是以治民之要,在清心而已。夫所謂
清心者,非不貪貨財之謂也,乃欲使心氣清和,志意端靜。心和志靜,則邪僻之
慮,無因而作。邪僻不作,則凡所思念,無不皆得至公之理。率至公之理以臨其
民,則彼下民孰不從化。是以稱治民之本,先在治心。
其次又在治身。凡人君之身者,乃百姓之表,一國之的也。表不正,不可求
直影;的不明,不可責射中。今君身不能自治,而望治百姓,是猶曲表而求直影
也;君行不能自修,而欲百姓修行者,是猶無的而責射中也。故為人君者,必心
如清水,形如白玉。躬行仁義,躬行孝悌,躬行忠信,躬行禮讓,躬行廉平,躬
行儉約,然後繼之以無倦,加之以明察。行此八者,以訓其民。是以其人畏而愛
之,則而象之,不待家教日見而自興行矣。
其二,敦教化,曰:
天地之性,唯人為貴。明其有中和之心,仁恕之行,異於木石,不同禽獸,
故貴之耳。然性無常守,隨化而遷。化於敦樸者,則質直;化於澆偽者,則浮薄。
浮薄者,則衰弊之風;質直者,則淳和之俗。衰弊則禍亂交興,淳和則天下自治。
治亂興亡,無不皆由所化也。
然世道雕喪,已數百年。大亂滋甚,且二十歲。民不見德,唯兵革是聞;上
無教化,惟刑罰是用。而中興始爾,大難未平,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饉,凡百
草創,率多權宜。致使禮讓弗興,風俗未改。比年稍登稔,徭賦差輕,衣食不切,
則教化可修矣。凡諸牧守令長,宜洗心革意,上承朝旨,下宣教化矣。
夫化者,貴能扇之以淳風,浸之以太和,被之以道德,示之以樸素。使百姓
亹亹,中遷於善,邪偽之心,嗜欲之性,潛以消化,而不知其所以然,此之謂化
也。然後教之以孝悌,使民慈愛;教之以仁順,使民和睦;教之以禮義,使民敬
讓。慈愛則不遺其親,和睦則無怨於人,敬讓則不競於物。三者既備,則王道成
矣。此之謂教也。先王之所以移風易俗,還淳反素,垂拱而治天下以至太平者,
莫不由此。此之謂要道也。
其三,盡地利,曰:
人生天地之間,以衣食為命。食不足則飢,衣不足則寒。饑寒切體,而欲使
民興行禮讓者,此猶逆坂走丸,勢不可得也。是以古之聖王,知其若此,故先足
其衣食,然後教化隨之。夫衣食所以足者,在於地利盡。地利所以盡者,由於勸
課有方。主此教者,在乎牧守令長而已。民者冥也,智不自周,必待勸教,然後
盡其力。諸州郡縣,每至歲首,必戒敕部民,無問少長,但能操持農器者,皆令
就田,墾發以時,勿失其所。及布種既訖,嘉苗須理。麥秋在野,蠶停於室,若
此之時,皆宜少長悉力,男女並功,若援溺、救火、寇盜之將至。然後可使農夫
不廢其業,蠶婦得就其功。其有游手怠惰,早歸晚出,好逸惡勞,不勤事業者,
則正長牒名郡縣,守令隨事加罰,罪一勸百。此則明宰之教也。
夫百畝之田,必春耕之,夏種之,秋收之,然後冬食之。此三時者,農之要
也。若失其一時,則谷不可得而食。故先王之戒曰:“一夫不耕,天下必有受其
飢者;一婦不織,天下必有受其寒者。”若此三時不務省事,而令民廢農者,是
則絕民之命,驅以就死然。單劣之戶,及無牛之家,勸令有無相通,使得兼濟。
三農之隙,及陰雨之暇,又當教民種桑、植果,藝其菜蔬,修其園圃,畜育雞豚,
以備生生之資,以供養老之具。
夫為政不欲過碎,碎ze6*民煩;勸課亦不容太簡,簡ze6*民怠。善為政者,必消
息時宜而適煩簡之中。故《詩》曰:“不剛不柔,布政優優,百祿是求。”如不
能爾,則必陷於刑辟矣。
其四,擢賢良,曰:
天生蒸民,不能自治,故必立君以治之。人君不能獨治,故必置臣以佐之。
上至帝王,下及郡國,置臣得賢則治,失賢則亂,此乃自然之理,百王不能易也。
今刺史守令,悉有僚吏,皆佐治之人也。刺史府官則命於天朝,其州吏以下,
並牧守自置。自昔以來,州郡大吏,但取門資,多不擇賢良;末曹小吏,唯試刀
筆,並不問志行。夫門資者,乃先世之爵祿,無妨子孫之愚瞽;刀筆者,乃身外
之末材,不廢性行之澆偽。若門資之中而行賢良,是則策騏驥而取千里也;若門
資之中而得愚瞽,是則土牛木馬,形似而用非,不可以涉道也。若刀筆之中而得
志行,是則金相玉質,內外俱美,實為人寶也;若刀筆之中而得澆偽,是則飾畫
朽木,悅目一時,不可以充榱椽之用也。今之選舉者,當不限資蔭,唯在得人。
苟得其人,自可起廝養而為卿相,伊尹、傅說是也,而況州郡之職乎。苟非其人,
則丹朱、商均雖帝王之胤,不能守百里之封,而況於公卿之胄乎。由此而言,官
人之道可見矣。
凡所求材藝者,為其可以治民。若有材藝而以正直為本者,必以其材而為治
也;若有材藝而以奸偽為本者,將由其官而為亂也,何治之可得乎。是故將求材
藝,必先擇志行。其志行善者,則舉之;其志行不善者,則去之。而今擇人者多
云:“邦國無賢,莫知所舉”。此乃未之思也,非適理之論。所以然者,古人有
言:明主聿興,不降佐於昊天;大人基命,不擢才於后土。常引一世之人,治一
世之務。故殷、周不待稷、契之臣,魏、晉無假蕭、曹之佐。仲尼曰:“十室之
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豈有萬家之都,而雲無士。但求之不勤,擇之不審,
或用之不得其所,任之不盡其材,故云無耳。古人云:“千人之秀曰英,萬人之
英曰雋。”今之智效一官,行聞一邦者,豈非近英雋之士也。但能勤而審察,去
虛取實,各得州郡之最而用之,ze6*民無多少,皆足治矣。孰雲無賢!
夫良玉未剖,與瓦石相類;名驥未馳,與駑馬相雜。及其剖而瑩之,馳而試
之,玉石駑驥,然後始分。彼賢士之未用也,混於凡品,竟何以異。要任之以事
業,責之以成務,方與彼庸流較然不同。昔呂望之屠釣,百里奚之飯牛,寧生之
扣角,管夷吾之三敗,當此之時,悠悠之徒,豈謂其賢。及升王朝,登霸國,積
數十年,功成事立,始識其奇士也。於是後世稱之,不容於口。彼瑰偉之材,不
世之傑,尚不能以未遇之時,自異於凡品,況降此者哉。若必待太公而後用,是
千載無太公;必待夷吾而後任,是百世無夷吾。所以然者,士必從微而至著,功
必積小以至大,豈有未任而已成,不用而先達也。若識此理,則賢可求,士可擇。
得賢而任之,得士而使之,則天下之治,何向而不可成也。
然善官人者必先省其官。官省,則善人易充,善人易充,則事無不理;官煩,
則必雜不善之人,雜不善之人,則政必有得失。故語曰:“官省則事省,事省則
民清;官煩則事煩,事煩ze6*民濁。”清濁之由,在於官之煩省。案今吏員,其數
不少。昔民殷事廣,尚能克濟,況今戶口減耗,依員而置,猶以為少。如聞在下
州郡,尚有兼假,擾亂細民。甚為無理。諸如此輩,悉宜罷黜,無得習常。非直
州郡之官,宜須善人,爰至黨族閭里正長之職,皆當審擇,各得一鄉之選,以相
監統。夫正長者,治民之基。基不傾者,上必安。
凡求賢之路,自非一途。然所以得之審者,必由任而試之,考而察之。起於
居家,至於鄉黨,訪其所以,觀其所由,則人道明矣,賢與不肖別矣。率此以求,
則庶無愆悔矣。
其五,恤獄訟,曰:
人受陰陽之氣以生,有情有性。性則為善,情則為惡。善惡既分,而賞罰隨
焉。賞罰得中,則惡止而善勸;賞罰不中,ze6*民無所措手足。民無所措手足,則
怨叛之心生。是以先王重之,特加戒慎。夫戒慎者,欲使治獄之官,精心悉意,
推究事源。先之以五聽,參之以證驗,妙睹情狀,窮鑒隱伏,使奸無所容,罪人
必得。然後隨事加刑,輕重皆當,赦過矜愚,得情勿喜。又能訊息情理,斟酌禮
律,無不曲盡人心,遠明大教,使獲罪者如歸。此則善之上也。然宰守非一,不
可人人皆有通識,推理求情,時或難盡。唯當率至公之心,去阿枉之志,務求曲
直,念盡平當。聽察之理,必窮所見,然後栲訊以法,不苛不暴,有疑則從輕,
未審不妄罰,隨事斷理,獄無停滯。此亦其次。若乃不以仁恕而肆其can6*暴,同民
木石,專任捶楚。巧詐者雖事彰而獲免,辭弱者乃無罪而被罰。有如此者,斯則
下矣,非共治所寄。今之宰守,當勤於中科,而慕其上善。如在下條,則刑所不
赦。
又當深思遠大,念存德教。先王之制曰:“與殺無辜,寧赦有罪;與其害善,
寧其利淫。”明必不得中,寧濫舍有罪,不謬害善人也。今之從政者則不然。深
文巧劾,寧致善人於法,不免有罪於刑。所以然者,非皆好sha6*人也,但云為吏寧
酷,可免後患。此則情存自便,不念至公,奉法如此,皆奸人也。夫人者,天地
之貴物,一死不可復生。然楚毒之下,以痛自誣,不被申理,遂陷刑戮者,將恐
往往而有。是以自古以來,設五聽三宥之法,著明慎庶獄之典,此皆愛民甚也。
凡伐木殺草,田獵不順,尚違時令,而虧帝道;況刑罰不中,濫害善人,寧不傷
天心、犯和氣也!天心傷,和氣損,而欲陰陽調適,四時順序,萬物阜安,蒼生
悅樂者,不可得也。故語曰,一夫吁嗟,王道為之傾覆,正謂此也。凡百宰守,
可無慎乎。
若有深奸巨猾,傷化敗俗,悖亂人倫,不忠不孝,故為背道者,殺一利百,
以清王化,重刑可也。識此二途,則刑政盡矣。
其六,均賦役,曰:
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明先王必以財聚人,以仁
守位。國而無財,位不可守。是故三五以來,皆有徵稅之法。雖輕重不同,而濟
用一也。今逆寇未平,軍用資廣,雖未遑減省,以恤民瘼,然令平均,使下無匱。
夫平均者,不捨豪強而征貧弱,不縱奸巧而困愚拙,此之謂均也。故聖人曰:
“蓋均無貧。”
然財貨之生,其功不易。織紝紡績,起於有漸,非旬日之間,所可造次。必
須勸課,使預營理。絹鄉先事織紝,麻土早修紡績。先時而備,至時而輸,故王
賦獲供,下民無困。如其不預勸戒,臨時迫切,復恐稽緩,以為己過,捶撲交至,
取辦目前。富商大賈,緣茲射利,有者從之貴買,無者與之舉息。輸稅之民,於
是弊矣。
租稅之時,雖有大式,至於斟酌貧富,差次先後,皆事起於正長,而系之於
守令。若斟酌得所,則政和而民悅;若檢理無方,則吏奸而民怨。又差發徭役,
多不存意。致令貧弱者或重徭而遠戍,富強者或輕使而近防。守令用懷如此,不
存恤民之心,皆王政之罪人也。
太祖甚重之,常置諸座右。又令百司習誦之。其牧守令長,非通六條及計帳
者,不得居官。
自有晉之季,文章競為浮華,遂成風俗。太祖欲革其弊,因魏帝祭廟,群臣
畢至,乃命綽為大誥,奏行之。其詞曰:
惟中興十有一年,仲夏,庶邦百辟,鹹會於王庭。柱國泰洎群公列將,罔不
來朝。時乃大稽百憲,敷於庶邦,用綏我王度。皇帝曰:“昔堯命羲和,允厘百
工。舜命九官,庶績鹹熙。武丁命說,克號高宗。時惟休哉,朕其欽若。格爾有
位,胥暨我太祖之庭,朕將丕命女以厥官。”
六月丁巳,皇帝朝格於太廟,凡厥具僚,罔不在位。
皇帝若曰:“咨我元輔、群公、列將、百辟、卿士、庶尹、御事,朕惟寅敷
祖宗之靈命,稽於先王之典訓,以大誥於爾在位。昔我太祖神皇。肇膺明命,以
創我皇基。烈祖景宗,廓開四表,底定武功。暨乎文祖,誕敷文德,龔惟武考,
不隕其舊。自時厥後,陵夷之弊,用興大難於彼東丘,則我黎人,鹹墜塗炭。惟
台一人,纘戎下武,夙夜祗畏,若涉大川,罔識攸濟。是用稽於帝典,揆於王廷,
拯我民瘼。惟彼哲王,示我通訓,曰天生蒸民,罔克自乂,上帝降鑒睿聖,植元
後以乂之。惟時元後弗克獨乂,博求明德,命百辟群吏以佐之。肆天之命辟,辟
之命官,惟以恤民,弗惟逸念。辟惟元首,庶黎惟趾,股肱惟弼。上下一體,各
勤攸司,茲用克臻於皇極。故其彝訓曰:‘後克艱厥後,臣克艱厥臣,政乃乂。’
今台一人,膺天之嘏,既陟元後。股肱百辟又服我國家之命,罔不鹹守厥職。嗟
夫,後弗艱厥後,臣弗艱厥臣,於政何弗斁,嗚呼艱哉!凡爾在位,其敬聽命。
皇帝若曰:“柱國,唯四海之不造,載繇二紀。天未絕我太祖列祖之命,用
錫我以元輔。國家將墜,公惟棟樑。皇之弗極,公惟作相。百揆愆度,公惟大錄。
公其允文允武,克明克乂,迪七德,敷九功,龕暴除亂,下綏我蒼生,旁施於九
土。若伊之在商,周之有呂,說之相丁,用保我無疆之祚。”
皇帝若曰:“群公、太宰、太尉、司徒、司空。惟公作朕鼎足,以弼乎朕躬。
宰惟天官,克諧六職。尉惟司武,武在止戈。徒惟司眾,敬敷五教。空惟司土,
利用厚生。惟時三事,若三階之在天;惟茲四輔,若四時之成歲。天工人其代諸。”
皇帝若曰:“列將,汝惟鷹揚,作朕爪牙,寇賊奸宄,蠻夷猾夏,汝徂征,
綏之以惠,董之以威。刑期於無刑,萬邦鹹寧。俾八表之內,莫違朕命,時汝功。
皇帝若曰:“庶邦列辟,汝惟守土,作民父母。民惟不勝其飢,故先王重農;
不勝其寒,故先王貴女功。民之不率於孝慈,則骨肉之恩薄;弗惇於禮讓,則爭
奪之萌生。惟茲六物,實為教本。嗚呼!為上在寬,寬ze6*民怠。齊之以禮,不剛
不柔,稽極於道。”
皇帝若曰:“卿士、庶尹、凡百御事,王者惟歲,卿士惟月,庶尹惟日,御
事惟時。歲月日時,罔易其度,百憲鹹貞,庶績其凝。嗚呼!惟若王官,陶均萬
國,若天之有斗,斟元氣,酌陰陽,弗失其和,蒼生永賴;悖其序,萬物以傷。
時惟艱哉!”
皇帝若曰:“惟天地之道,一陰一陽;禮俗之變,一文一質。爰自三五,以
迄於茲,匪惟相革,惟其救弊,匪惟相襲,惟其可久。惟我有魏,承乎周之末流,
接秦漢遺弊,襲魏晉之華誕,五代澆風,因而未革,將以穆俗興化,庸可暨乎。
嗟我公輔、庶僚、列侯,朕惟否德,其一心力,祗慎厥艱,克遵前王之丕顯休烈,
弗敢怠荒。咨爾在位,亦協乎朕心,惇德允元,惟厥難是務。克捐厥華,即厥實,
背厥偽,崇厥誠。勿愆勿忘,一乎三代之彝典,歸於道德仁義,用保我祖宗之丕
命。荷天之休,克綏我萬方,永康我黎庶。戒之哉!戒之哉!朕言之不再。”
柱國泰洎庶僚百辟拜手稽首曰:“‘亶聰明作元後,元後作民父母。’惟三
五之王,率繇此道,用臻於刑措。自時厥後,歷千載而未聞。惟帝念功,將反叔
世,逖致於雍。庸錫降丕命於我群臣。博哉王言,非言之難,行之實難。罔不有
初,鮮克有終。《商書》曰:‘終始惟一,德乃日新。’惟帝敬厥始,慎厥終,
以躋日新之德,則我群臣,敢不夙夜對揚休哉。惟茲大誼,未光於四表,以邁種
德,俾九域幽遐,鹹昭奉元後之明訓,率遷於道,永膺無疆之休。”
帝曰:“欽哉。”
自是之後,文筆皆依此體。
綽性儉素,不治產業,家無餘財。以海內未平,常以天下為己任。博求賢俊,
共弘治道,凡所薦達,皆至大官。太祖亦推心委任,而無間言。太祖或出遊,常
預署空紙以授綽,若須有處分,則隨事施行,及還,啟知而已。綽嘗謂治國之道,
當愛民如慈父,訓民如嚴師。每與公卿議論,自晝達夜,事無巨細,若指諸掌。
積思勞倦,遂成氣疾。十二年,卒於位,時年四十九。太祖痛惜之,哀動左右。
及將葬,乃謂公卿等曰:“蘇尚書平生謙退,敦尚儉約。吾欲全其素志,便恐悠
悠之徒,有所未達;如其厚加贈謚,又乖宿昔相知之道。進退惟谷,孤有疑焉。”
尚書令史麻瑤越次而進曰:“昔晏子,齊之賢大夫,一狐裘三十年。及其死也,
遺車一乘。齊侯不奪其志。綽既操履清白,謙挹自居,愚謂宜從儉約,以彰其美。”
太祖稱善,因薦瑤於朝廷。及綽歸葬武功,唯載以布車一乘。太祖與群公,皆步
送出同州郭門外。太祖親於車後酹酒而言曰:“尚書平生為事,妻子兄弟不知者,
吾皆知之。惟爾知吾心,吾知爾意。方欲共定天下,不幸遂舍我去,奈何!”因
舉聲慟哭,不覺失卮於手。至葬日,又遣使祭以太牢,太祖自為其文。
綽又著《佛性論》、《七經論》,並行於世。明帝二年,以綽配享太祖廟庭。
子威嗣。
威少有父風,襲爵美陽伯。娶晉公護女新興公主,拜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
進爵懷道縣公。建德初,稍遷御伯下大夫。大象末,開府儀同大將軍。
隋開皇初,以綽著名前代,乃下詔曰:“昔漢高欽無忌之義,魏武挹子乾之
風,前代名賢,後王斯重。魏故度支尚書、美陽伯蘇綽,文雅政事,遺蹟可稱。
展力前王;垂聲著績。宜開土宇,用旌善人。”於是追封邳國公,邑二千戶。
綽弟椿,字令欽。性廉慎,沉勇有決斷。正光中,關右賊亂,椿應募討之,
授蕩寇將軍。累功遷奉朝請、厲威將軍、中散大夫,賜爵美陽子,加都督、持節、
平西將軍、太中大夫。大統初,拜鎮東將軍、金紫光祿大夫,賜姓賀蘭氏。四年,
出為武都郡守。改授西夏州長史,除帥都督,行弘農郡事。
椿當官強濟,特為太祖所知。十四年,置當州鄉帥,自非鄉望允當眾心,不
得預焉。乃令驛追椿領鄉兵。其年,破盤頭氐有功,除散騎常侍,加大都督。十
六年,征隨郡,軍還,除武功郡守。既為本邑,以清儉自居,小大之政,必盡忠
恕。尋授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進爵為侯。武成二年,進位驃騎大將
軍、開府儀同三司、大都督。保定三年,卒。子植嗣。
史臣曰:《書》云:“惟後非賢弗乂,惟賢非後罔食”。是以知人則哲,有
國之所先;用之則行,為下之常道。若乃庖廚、胥靡、種德、微管之臣,罕聞於
世;黜魯、逐荊、抱關、執戟之士,無乏於時。斯固《典》、《謨》所以昭則,
《風》、《雅》所以興刺也。誠能監前事之得喪,勞虛己於吐握,其知賢也必用,
其授爵也勿疑,則舜、禹、湯、武之德可連衡矣,稷、契、伊、呂之流可比肩矣。
太祖提劍而起,百度草創。施約法之制於競逐之辰,修治定之禮於鼎峙之日。終
能斫雕為樸,變奢從儉,風化既被,而下肅上尊;疆場屢擾,而內親外附。斯蓋
蘇令綽之力也。名冠當時,慶流後嗣,宜哉。
蘇綽,字令綽,武功人。魏侍中則之九世孫也。累世二千石。父協,武功郡
守。綽少好學,博覽群書,尤善算術。從兄讓為汾州刺史,太祖餞於東都門外。
臨別,謂讓曰:“卿家子弟之中,誰可任用者?”讓因薦綽。太祖乃召為行台郎
中。在官歲余,太祖未深知之。然諸曹疑事,皆詢於綽而後定。所行公文,綽又
為之條式。台中鹹稱其能。後太祖與僕射周惠達論事,惠達不能對,請出外議之。
乃召綽,告以其事,綽即為量定。惠達入呈,太祖稱善,謂惠達曰:“誰與卿為
此議者?”惠達以綽對,因稱其有王佐之才。太祖曰:“吾亦聞之久矣。”尋除
著作佐郎。
屬太祖與公卿往昆明池觀漁,行至城西漢故倉池,顧問左右,莫有知者。或
曰:“蘇綽博物多通,請問之。”太祖乃召綽。具以狀對。太祖大悅,因問天地
造化之始,歷代興亡之跡。綽既有口辯,應對如流。太祖益喜。乃與綽並馬徐行
至池,竟不設網罟而還。遂留綽至夜,問以治道,太祖臥而聽之。綽於是指陳帝
王之道,兼述申、韓之要。太祖乃起,整衣危坐,不覺膝之前席。語遂達曙,不
厭。詰朝,謂周惠達曰:“蘇綽真奇士也,吾方任之以政。”即拜大行台左丞,
參典機密。自是寵遇日隆。綽始制文案程式,朱出墨入,及計帳、戶籍之法。
大統三年,齊神武三道入寇,諸將鹹欲分兵御之,獨綽意與太祖同。遂併力
拒竇泰,擒之於潼關。四年,加衛將軍、右光祿大夫,封美陽縣子,邑三百戶。
加通直散騎常侍,進爵為伯,增邑二百戶。十年,授大行台度支尚書,領著作,
兼司農卿。
太祖方欲革易時政,務弘強國富民之道,故綽得盡其智慧型,贊成其事。減官
員,置二長,並置屯田以資軍國。又為六條詔書,奏施行之。
其一,先治心,曰:
凡今之方伯守令,皆受命天朝,出臨下國,論其尊貴,並古之諸侯也。是以
前世帝王,每稱共治天下者,唯良宰守耳。明知百僚卿尹,雖各有所司,然其治
民之本,莫若宰守之最重也。凡治民之禮,先當治心。心者,一身之主,百行之
本。心不清淨,則思慮妄生。思慮妄生,則見理不明。見理不明,則是非謬亂。
是非謬亂,則一身不能自治,安能治民也!是以治民之要,在清心而已。夫所謂
清心者,非不貪貨財之謂也,乃欲使心氣清和,志意端靜。心和志靜,則邪僻之
慮,無因而作。邪僻不作,則凡所思念,無不皆得至公之理。率至公之理以臨其
民,則彼下民孰不從化。是以稱治民之本,先在治心。
其次又在治身。凡人君之身者,乃百姓之表,一國之的也。表不正,不可求
直影;的不明,不可責射中。今君身不能自治,而望治百姓,是猶曲表而求直影
也;君行不能自修,而欲百姓修行者,是猶無的而責射中也。故為人君者,必心
如清水,形如白玉。躬行仁義,躬行孝悌,躬行忠信,躬行禮讓,躬行廉平,躬
行儉約,然後繼之以無倦,加之以明察。行此八者,以訓其民。是以其人畏而愛
之,則而象之,不待家教日見而自興行矣。
其二,敦教化,曰:
天地之性,唯人為貴。明其有中和之心,仁恕之行,異於木石,不同禽獸,
故貴之耳。然性無常守,隨化而遷。化於敦樸者,則質直;化於澆偽者,則浮薄。
浮薄者,則衰弊之風;質直者,則淳和之俗。衰弊則禍亂交興,淳和則天下自治。
治亂興亡,無不皆由所化也。
然世道雕喪,已數百年。大亂滋甚,且二十歲。民不見德,唯兵革是聞;上
無教化,惟刑罰是用。而中興始爾,大難未平,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饉,凡百
草創,率多權宜。致使禮讓弗興,風俗未改。比年稍登稔,徭賦差輕,衣食不切,
則教化可修矣。凡諸牧守令長,宜洗心革意,上承朝旨,下宣教化矣。
夫化者,貴能扇之以淳風,浸之以太和,被之以道德,示之以樸素。使百姓
亹亹,中遷於善,邪偽之心,嗜欲之性,潛以消化,而不知其所以然,此之謂化
也。然後教之以孝悌,使民慈愛;教之以仁順,使民和睦;教之以禮義,使民敬
讓。慈愛則不遺其親,和睦則無怨於人,敬讓則不競於物。三者既備,則王道成
矣。此之謂教也。先王之所以移風易俗,還淳反素,垂拱而治天下以至太平者,
莫不由此。此之謂要道也。
其三,盡地利,曰:
人生天地之間,以衣食為命。食不足則飢,衣不足則寒。饑寒切體,而欲使
民興行禮讓者,此猶逆坂走丸,勢不可得也。是以古之聖王,知其若此,故先足
其衣食,然後教化隨之。夫衣食所以足者,在於地利盡。地利所以盡者,由於勸
課有方。主此教者,在乎牧守令長而已。民者冥也,智不自周,必待勸教,然後
盡其力。諸州郡縣,每至歲首,必戒敕部民,無問少長,但能操持農器者,皆令
就田,墾發以時,勿失其所。及布種既訖,嘉苗須理。麥秋在野,蠶停於室,若
此之時,皆宜少長悉力,男女並功,若援溺、救火、寇盜之將至。然後可使農夫
不廢其業,蠶婦得就其功。其有游手怠惰,早歸晚出,好逸惡勞,不勤事業者,
則正長牒名郡縣,守令隨事加罰,罪一勸百。此則明宰之教也。
夫百畝之田,必春耕之,夏種之,秋收之,然後冬食之。此三時者,農之要
也。若失其一時,則谷不可得而食。故先王之戒曰:“一夫不耕,天下必有受其
飢者;一婦不織,天下必有受其寒者。”若此三時不務省事,而令民廢農者,是
則絕民之命,驅以就死然。單劣之戶,及無牛之家,勸令有無相通,使得兼濟。
三農之隙,及陰雨之暇,又當教民種桑、植果,藝其菜蔬,修其園圃,畜育雞豚,
以備生生之資,以供養老之具。
夫為政不欲過碎,碎ze6*民煩;勸課亦不容太簡,簡ze6*民怠。善為政者,必消
息時宜而適煩簡之中。故《詩》曰:“不剛不柔,布政優優,百祿是求。”如不
能爾,則必陷於刑辟矣。
其四,擢賢良,曰:
天生蒸民,不能自治,故必立君以治之。人君不能獨治,故必置臣以佐之。
上至帝王,下及郡國,置臣得賢則治,失賢則亂,此乃自然之理,百王不能易也。
今刺史守令,悉有僚吏,皆佐治之人也。刺史府官則命於天朝,其州吏以下,
並牧守自置。自昔以來,州郡大吏,但取門資,多不擇賢良;末曹小吏,唯試刀
筆,並不問志行。夫門資者,乃先世之爵祿,無妨子孫之愚瞽;刀筆者,乃身外
之末材,不廢性行之澆偽。若門資之中而行賢良,是則策騏驥而取千里也;若門
資之中而得愚瞽,是則土牛木馬,形似而用非,不可以涉道也。若刀筆之中而得
志行,是則金相玉質,內外俱美,實為人寶也;若刀筆之中而得澆偽,是則飾畫
朽木,悅目一時,不可以充榱椽之用也。今之選舉者,當不限資蔭,唯在得人。
苟得其人,自可起廝養而為卿相,伊尹、傅說是也,而況州郡之職乎。苟非其人,
則丹朱、商均雖帝王之胤,不能守百里之封,而況於公卿之胄乎。由此而言,官
人之道可見矣。
凡所求材藝者,為其可以治民。若有材藝而以正直為本者,必以其材而為治
也;若有材藝而以奸偽為本者,將由其官而為亂也,何治之可得乎。是故將求材
藝,必先擇志行。其志行善者,則舉之;其志行不善者,則去之。而今擇人者多
云:“邦國無賢,莫知所舉”。此乃未之思也,非適理之論。所以然者,古人有
言:明主聿興,不降佐於昊天;大人基命,不擢才於后土。常引一世之人,治一
世之務。故殷、周不待稷、契之臣,魏、晉無假蕭、曹之佐。仲尼曰:“十室之
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豈有萬家之都,而雲無士。但求之不勤,擇之不審,
或用之不得其所,任之不盡其材,故云無耳。古人云:“千人之秀曰英,萬人之
英曰雋。”今之智效一官,行聞一邦者,豈非近英雋之士也。但能勤而審察,去
虛取實,各得州郡之最而用之,ze6*民無多少,皆足治矣。孰雲無賢!
夫良玉未剖,與瓦石相類;名驥未馳,與駑馬相雜。及其剖而瑩之,馳而試
之,玉石駑驥,然後始分。彼賢士之未用也,混於凡品,竟何以異。要任之以事
業,責之以成務,方與彼庸流較然不同。昔呂望之屠釣,百里奚之飯牛,寧生之
扣角,管夷吾之三敗,當此之時,悠悠之徒,豈謂其賢。及升王朝,登霸國,積
數十年,功成事立,始識其奇士也。於是後世稱之,不容於口。彼瑰偉之材,不
世之傑,尚不能以未遇之時,自異於凡品,況降此者哉。若必待太公而後用,是
千載無太公;必待夷吾而後任,是百世無夷吾。所以然者,士必從微而至著,功
必積小以至大,豈有未任而已成,不用而先達也。若識此理,則賢可求,士可擇。
得賢而任之,得士而使之,則天下之治,何向而不可成也。
然善官人者必先省其官。官省,則善人易充,善人易充,則事無不理;官煩,
則必雜不善之人,雜不善之人,則政必有得失。故語曰:“官省則事省,事省則
民清;官煩則事煩,事煩ze6*民濁。”清濁之由,在於官之煩省。案今吏員,其數
不少。昔民殷事廣,尚能克濟,況今戶口減耗,依員而置,猶以為少。如聞在下
州郡,尚有兼假,擾亂細民。甚為無理。諸如此輩,悉宜罷黜,無得習常。非直
州郡之官,宜須善人,爰至黨族閭里正長之職,皆當審擇,各得一鄉之選,以相
監統。夫正長者,治民之基。基不傾者,上必安。
凡求賢之路,自非一途。然所以得之審者,必由任而試之,考而察之。起於
居家,至於鄉黨,訪其所以,觀其所由,則人道明矣,賢與不肖別矣。率此以求,
則庶無愆悔矣。
其五,恤獄訟,曰:
人受陰陽之氣以生,有情有性。性則為善,情則為惡。善惡既分,而賞罰隨
焉。賞罰得中,則惡止而善勸;賞罰不中,ze6*民無所措手足。民無所措手足,則
怨叛之心生。是以先王重之,特加戒慎。夫戒慎者,欲使治獄之官,精心悉意,
推究事源。先之以五聽,參之以證驗,妙睹情狀,窮鑒隱伏,使奸無所容,罪人
必得。然後隨事加刑,輕重皆當,赦過矜愚,得情勿喜。又能訊息情理,斟酌禮
律,無不曲盡人心,遠明大教,使獲罪者如歸。此則善之上也。然宰守非一,不
可人人皆有通識,推理求情,時或難盡。唯當率至公之心,去阿枉之志,務求曲
直,念盡平當。聽察之理,必窮所見,然後栲訊以法,不苛不暴,有疑則從輕,
未審不妄罰,隨事斷理,獄無停滯。此亦其次。若乃不以仁恕而肆其can6*暴,同民
木石,專任捶楚。巧詐者雖事彰而獲免,辭弱者乃無罪而被罰。有如此者,斯則
下矣,非共治所寄。今之宰守,當勤於中科,而慕其上善。如在下條,則刑所不
赦。
又當深思遠大,念存德教。先王之制曰:“與殺無辜,寧赦有罪;與其害善,
寧其利淫。”明必不得中,寧濫舍有罪,不謬害善人也。今之從政者則不然。深
文巧劾,寧致善人於法,不免有罪於刑。所以然者,非皆好sha6*人也,但云為吏寧
酷,可免後患。此則情存自便,不念至公,奉法如此,皆奸人也。夫人者,天地
之貴物,一死不可復生。然楚毒之下,以痛自誣,不被申理,遂陷刑戮者,將恐
往往而有。是以自古以來,設五聽三宥之法,著明慎庶獄之典,此皆愛民甚也。
凡伐木殺草,田獵不順,尚違時令,而虧帝道;況刑罰不中,濫害善人,寧不傷
天心、犯和氣也!天心傷,和氣損,而欲陰陽調適,四時順序,萬物阜安,蒼生
悅樂者,不可得也。故語曰,一夫吁嗟,王道為之傾覆,正謂此也。凡百宰守,
可無慎乎。
若有深奸巨猾,傷化敗俗,悖亂人倫,不忠不孝,故為背道者,殺一利百,
以清王化,重刑可也。識此二途,則刑政盡矣。
其六,均賦役,曰:
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明先王必以財聚人,以仁
守位。國而無財,位不可守。是故三五以來,皆有徵稅之法。雖輕重不同,而濟
用一也。今逆寇未平,軍用資廣,雖未遑減省,以恤民瘼,然令平均,使下無匱。
夫平均者,不捨豪強而征貧弱,不縱奸巧而困愚拙,此之謂均也。故聖人曰:
“蓋均無貧。”
然財貨之生,其功不易。織紝紡績,起於有漸,非旬日之間,所可造次。必
須勸課,使預營理。絹鄉先事織紝,麻土早修紡績。先時而備,至時而輸,故王
賦獲供,下民無困。如其不預勸戒,臨時迫切,復恐稽緩,以為己過,捶撲交至,
取辦目前。富商大賈,緣茲射利,有者從之貴買,無者與之舉息。輸稅之民,於
是弊矣。
租稅之時,雖有大式,至於斟酌貧富,差次先後,皆事起於正長,而系之於
守令。若斟酌得所,則政和而民悅;若檢理無方,則吏奸而民怨。又差發徭役,
多不存意。致令貧弱者或重徭而遠戍,富強者或輕使而近防。守令用懷如此,不
存恤民之心,皆王政之罪人也。
太祖甚重之,常置諸座右。又令百司習誦之。其牧守令長,非通六條及計帳
者,不得居官。
自有晉之季,文章競為浮華,遂成風俗。太祖欲革其弊,因魏帝祭廟,群臣
畢至,乃命綽為大誥,奏行之。其詞曰:
惟中興十有一年,仲夏,庶邦百辟,鹹會於王庭。柱國泰洎群公列將,罔不
來朝。時乃大稽百憲,敷於庶邦,用綏我王度。皇帝曰:“昔堯命羲和,允厘百
工。舜命九官,庶績鹹熙。武丁命說,克號高宗。時惟休哉,朕其欽若。格爾有
位,胥暨我太祖之庭,朕將丕命女以厥官。”
六月丁巳,皇帝朝格於太廟,凡厥具僚,罔不在位。
皇帝若曰:“咨我元輔、群公、列將、百辟、卿士、庶尹、御事,朕惟寅敷
祖宗之靈命,稽於先王之典訓,以大誥於爾在位。昔我太祖神皇。肇膺明命,以
創我皇基。烈祖景宗,廓開四表,底定武功。暨乎文祖,誕敷文德,龔惟武考,
不隕其舊。自時厥後,陵夷之弊,用興大難於彼東丘,則我黎人,鹹墜塗炭。惟
台一人,纘戎下武,夙夜祗畏,若涉大川,罔識攸濟。是用稽於帝典,揆於王廷,
拯我民瘼。惟彼哲王,示我通訓,曰天生蒸民,罔克自乂,上帝降鑒睿聖,植元
後以乂之。惟時元後弗克獨乂,博求明德,命百辟群吏以佐之。肆天之命辟,辟
之命官,惟以恤民,弗惟逸念。辟惟元首,庶黎惟趾,股肱惟弼。上下一體,各
勤攸司,茲用克臻於皇極。故其彝訓曰:‘後克艱厥後,臣克艱厥臣,政乃乂。’
今台一人,膺天之嘏,既陟元後。股肱百辟又服我國家之命,罔不鹹守厥職。嗟
夫,後弗艱厥後,臣弗艱厥臣,於政何弗斁,嗚呼艱哉!凡爾在位,其敬聽命。
皇帝若曰:“柱國,唯四海之不造,載繇二紀。天未絕我太祖列祖之命,用
錫我以元輔。國家將墜,公惟棟樑。皇之弗極,公惟作相。百揆愆度,公惟大錄。
公其允文允武,克明克乂,迪七德,敷九功,龕暴除亂,下綏我蒼生,旁施於九
土。若伊之在商,周之有呂,說之相丁,用保我無疆之祚。”
皇帝若曰:“群公、太宰、太尉、司徒、司空。惟公作朕鼎足,以弼乎朕躬。
宰惟天官,克諧六職。尉惟司武,武在止戈。徒惟司眾,敬敷五教。空惟司土,
利用厚生。惟時三事,若三階之在天;惟茲四輔,若四時之成歲。天工人其代諸。”
皇帝若曰:“列將,汝惟鷹揚,作朕爪牙,寇賊奸宄,蠻夷猾夏,汝徂征,
綏之以惠,董之以威。刑期於無刑,萬邦鹹寧。俾八表之內,莫違朕命,時汝功。
皇帝若曰:“庶邦列辟,汝惟守土,作民父母。民惟不勝其飢,故先王重農;
不勝其寒,故先王貴女功。民之不率於孝慈,則骨肉之恩薄;弗惇於禮讓,則爭
奪之萌生。惟茲六物,實為教本。嗚呼!為上在寬,寬ze6*民怠。齊之以禮,不剛
不柔,稽極於道。”
皇帝若曰:“卿士、庶尹、凡百御事,王者惟歲,卿士惟月,庶尹惟日,御
事惟時。歲月日時,罔易其度,百憲鹹貞,庶績其凝。嗚呼!惟若王官,陶均萬
國,若天之有斗,斟元氣,酌陰陽,弗失其和,蒼生永賴;悖其序,萬物以傷。
時惟艱哉!”
皇帝若曰:“惟天地之道,一陰一陽;禮俗之變,一文一質。爰自三五,以
迄於茲,匪惟相革,惟其救弊,匪惟相襲,惟其可久。惟我有魏,承乎周之末流,
接秦漢遺弊,襲魏晉之華誕,五代澆風,因而未革,將以穆俗興化,庸可暨乎。
嗟我公輔、庶僚、列侯,朕惟否德,其一心力,祗慎厥艱,克遵前王之丕顯休烈,
弗敢怠荒。咨爾在位,亦協乎朕心,惇德允元,惟厥難是務。克捐厥華,即厥實,
背厥偽,崇厥誠。勿愆勿忘,一乎三代之彝典,歸於道德仁義,用保我祖宗之丕
命。荷天之休,克綏我萬方,永康我黎庶。戒之哉!戒之哉!朕言之不再。”
柱國泰洎庶僚百辟拜手稽首曰:“‘亶聰明作元後,元後作民父母。’惟三
五之王,率繇此道,用臻於刑措。自時厥後,歷千載而未聞。惟帝念功,將反叔
世,逖致於雍。庸錫降丕命於我群臣。博哉王言,非言之難,行之實難。罔不有
初,鮮克有終。《商書》曰:‘終始惟一,德乃日新。’惟帝敬厥始,慎厥終,
以躋日新之德,則我群臣,敢不夙夜對揚休哉。惟茲大誼,未光於四表,以邁種
德,俾九域幽遐,鹹昭奉元後之明訓,率遷於道,永膺無疆之休。”
帝曰:“欽哉。”
自是之後,文筆皆依此體。
綽性儉素,不治產業,家無餘財。以海內未平,常以天下為己任。博求賢俊,
共弘治道,凡所薦達,皆至大官。太祖亦推心委任,而無間言。太祖或出遊,常
預署空紙以授綽,若須有處分,則隨事施行,及還,啟知而已。綽嘗謂治國之道,
當愛民如慈父,訓民如嚴師。每與公卿議論,自晝達夜,事無巨細,若指諸掌。
積思勞倦,遂成氣疾。十二年,卒於位,時年四十九。太祖痛惜之,哀動左右。
及將葬,乃謂公卿等曰:“蘇尚書平生謙退,敦尚儉約。吾欲全其素志,便恐悠
悠之徒,有所未達;如其厚加贈謚,又乖宿昔相知之道。進退惟谷,孤有疑焉。”
尚書令史麻瑤越次而進曰:“昔晏子,齊之賢大夫,一狐裘三十年。及其死也,
遺車一乘。齊侯不奪其志。綽既操履清白,謙挹自居,愚謂宜從儉約,以彰其美。”
太祖稱善,因薦瑤於朝廷。及綽歸葬武功,唯載以布車一乘。太祖與群公,皆步
送出同州郭門外。太祖親於車後酹酒而言曰:“尚書平生為事,妻子兄弟不知者,
吾皆知之。惟爾知吾心,吾知爾意。方欲共定天下,不幸遂舍我去,奈何!”因
舉聲慟哭,不覺失卮於手。至葬日,又遣使祭以太牢,太祖自為其文。
綽又著《佛性論》、《七經論》,並行於世。明帝二年,以綽配享太祖廟庭。
子威嗣。
威少有父風,襲爵美陽伯。娶晉公護女新興公主,拜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
進爵懷道縣公。建德初,稍遷御伯下大夫。大象末,開府儀同大將軍。
隋開皇初,以綽著名前代,乃下詔曰:“昔漢高欽無忌之義,魏武挹子乾之
風,前代名賢,後王斯重。魏故度支尚書、美陽伯蘇綽,文雅政事,遺蹟可稱。
展力前王;垂聲著績。宜開土宇,用旌善人。”於是追封邳國公,邑二千戶。
綽弟椿,字令欽。性廉慎,沉勇有決斷。正光中,關右賊亂,椿應募討之,
授蕩寇將軍。累功遷奉朝請、厲威將軍、中散大夫,賜爵美陽子,加都督、持節、
平西將軍、太中大夫。大統初,拜鎮東將軍、金紫光祿大夫,賜姓賀蘭氏。四年,
出為武都郡守。改授西夏州長史,除帥都督,行弘農郡事。
椿當官強濟,特為太祖所知。十四年,置當州鄉帥,自非鄉望允當眾心,不
得預焉。乃令驛追椿領鄉兵。其年,破盤頭氐有功,除散騎常侍,加大都督。十
六年,征隨郡,軍還,除武功郡守。既為本邑,以清儉自居,小大之政,必盡忠
恕。尋授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進爵為侯。武成二年,進位驃騎大將
軍、開府儀同三司、大都督。保定三年,卒。子植嗣。
史臣曰:《書》云:“惟後非賢弗乂,惟賢非後罔食”。是以知人則哲,有
國之所先;用之則行,為下之常道。若乃庖廚、胥靡、種德、微管之臣,罕聞於
世;黜魯、逐荊、抱關、執戟之士,無乏於時。斯固《典》、《謨》所以昭則,
《風》、《雅》所以興刺也。誠能監前事之得喪,勞虛己於吐握,其知賢也必用,
其授爵也勿疑,則舜、禹、湯、武之德可連衡矣,稷、契、伊、呂之流可比肩矣。
太祖提劍而起,百度草創。施約法之制於競逐之辰,修治定之禮於鼎峙之日。終
能斫雕為樸,變奢從儉,風化既被,而下肅上尊;疆場屢擾,而內親外附。斯蓋
蘇令綽之力也。名冠當時,慶流後嗣,宜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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