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 韓二

○楚圍雍氏五月
楚圍雍氏五月,韓令使者求救於秦,冠蓋相望也,秦師不下殽。韓又令尚靳
使秦,謂秦王曰:“韓之於秦也,居為隱蔽,出為雁行。今韓已病矣,秦師不下
崤。臣聞之,唇揭者其齒寒,願大王之熟計之。”宣太后曰:“使者來者眾矣,
獨尚子之言是。”召尚子入。宣太后謂尚子曰:“妾事先王也,先王以其髀加妾
之身,妾困不疲也;盡置其身妾之上,而妾弗重也,何也?以其少有利焉。今佐
韓,兵不眾,糧不多,則不足以救韓。夫救韓之危,日費千金,獨不可使妾少有
利焉。”
尚靳歸書報韓王,韓王遣張翠。張翠稱病,日行一縣。張翠至,甘茂曰:
“韓急矣,先生病而來。”張翠曰:“韓未急也,且急矣。”甘茂曰:“秦重國
知王也,韓之急緩莫不知。今先生言不急,可乎?”張翠曰:“韓急則折而入於
楚矣,臣安敢來?”甘茂曰:“先生毋復言也。”甘茂入言秦王曰:“公仲柄得
秦師,故敢捍楚。今雍氏圍,而秦師不下殽,是無韓也。公仲且抑首而不朝,公
叔且以國南合於楚。楚、韓為一,魏氏不敢不聽,是楚以三國謀秦也。如此則伐
秦之形成矣。不識坐而待伐孰與伐人之利?”秦王曰:“善。”果下師於殽之救
韓。
○楚圍雍氏韓令冷向借救於秦
楚圍雍氏,韓令冷向借救於秦,秦為發使公孫昧入韓。公仲曰:“子以秦為
將救韓乎?其不乎?”對曰:“秦王之言曰,請道於南鄭、藍田以入攻楚,出兵
於三川以待公,殆不合軍於南鄭矣。”公仲曰:“奈何?”對曰:“秦王必祖張
儀之故謀。楚威王攻梁,張儀謂秦王曰:‘與楚攻梁,魏折而入於楚。韓固其與
國也,是秦孤也。故不如出兵以勁魏。’於是攻皮氏。魏氏勁,威王怒,楚與魏
大戰,秦取西河之外以歸。今也其將揚言救韓,而陰善楚,公恃秦而勁,必輕與
楚戰。楚陰得秦之不用也,必易與公相支也。公戰勝楚,遂與公乘楚,易三川而
歸。公戰不勝楚,塞三川而守之,公不能救也。臣甚惡其事。司馬康三反之郢矣,
甘茂與昭獻遇於境,其言曰收璽,其實猶有約也。”公仲恐曰:“然則奈何?”
對曰:“公必先韓而後秦,先身而後張儀。以公不如亟以國合於齊、楚,秦必委
國於公以解伐。是公之所以外者儀而已,其實猶之不失秦也。”
○公仲為韓魏易地
公仲為韓、魏易地,公叔爭之而不聽,且亡。史惕謂公叔曰:“公亡,則易
必可成矣。公無辭以後反,且示天下輕公,公不若順之。夫韓地易於上,則害於
趙,魏地易於下,則害於楚。公不如告楚、趙,楚、趙惡之。趙聞之,起兵臨羊
腸,楚聞之,發兵臨方城,而易必敗矣。”
○錡宣之教韓王取秦
錡宣之教韓取秦,曰:“為公叔具車百乘,言之楚易三川。因令公仲謂秦王
曰:‘三川之言曰,秦王必取我,韓王之心不可解矣。王何不試以襄子為質於韓,
令韓王知王之不取三川也。’因以出襄子而德太子。”
○襄陵之役
襄陵之役,畢長謂公叔曰:“請毋用兵,而楚、魏皆德公之國矣。夫楚欲置
公子高,必以兵臨魏。公何不令人說昭子曰:‘戰未必勝,請為子起兵以之魏。
子有辭以毋戰。’於是以太子扁昭揚、梁王皆德公矣。”
○公叔使馮君於秦
公叔使馮君於秦,恐留,教陽向說秦王曰:“留馮君以善韓臣,非上知也。
主君不如善馮君而資之以秦。馮君廣王而不聽公叔,以與太子爭,則王澤布而害
於韓矣。”
○謂公叔曰公欲得武遂於秦
謂公叔曰:“公欲得武遂於秦,而不患楚之能揚河外也。公不如令人恐楚王,
而令人為公求武遂於秦。謂楚王曰:‘發重使為韓求武遂於秦’秦王聽,是令得
行於萬乘之主也。韓得武遂以恨秦,毋秦患而得楚。韓,楚之縣而已。秦不聽,
是秦、韓之怨深,而交楚也。’”
○謂公叔曰乘舟
謂公叔曰:“乘舟,舟漏而弗塞,則舟沉矣。塞漏舟,而輕陽侯之波,則舟
覆矣。今公自以辯於薛公而輕秦,是塞漏舟而輕陽侯之波也,願公之察也。”
○齊令周最使鄭
齊令周最使鄭,立韓擾而廢公叔。周最患之,曰:“公叔之與周君交也,令
我使鄭立韓擾而廢公叔,語曰:‘怒於室者色於市。’今公叔怨齊,無奈何也,
必周君而深怨我矣。”史舍曰:“公行矣,請令公叔必重公。”
周最行至鄭,公叔大怒。史捨入見曰:“周最固不欲來使,臣竊強之。周最
不欲來,以為公也;臣之強之也,亦以為公也。”公叔曰:“請聞其說。”對曰:
“齊大夫諸子有犬,犬猛不可叱,叱之必噬人。客有請叱之者,疾視而徐叱之,
犬不動;復叱之,犬遂無噬人之心。僅周最固得事足下,而以不得已必故來使,
彼將禮陳其辭而緩其言,鄭王必以齊王為不急,必不許也。今周最不來,他人必
來。來使者無交於公,而欲德於韓擾,其使之必疾,言之必急,則鄭王必許之矣。”
公叔曰:“善。”遂重周最。王果不許韓擾。
○韓公叔與幾瑟爭國鄭強為楚王使於韓
韓公叔與幾瑟爭國。鄭強為楚王使於韓,矯以新城、陽人合世子,以與公叔
爭國。楚怒,將罪之。鄭強曰:“臣之矯與之,以為國也。臣曰世子得新城、陽
人,以與公叔爭國而得全,魏必急韓氏;韓氏急,必縣命於楚,又何新城、陽人
敢索?若戰而不勝,走而不死,今且以至,又安敢言地?”楚王曰:“善。”乃
弗罪。
○韓公叔與幾瑟爭國中庶子強謂太子
韓公叔與幾瑟爭國。中庶子強謂太子曰:“不若及齊師未入,急擊公叔。”
太子曰:“不可。戰之於國中,必分。”對曰:“事不成,身必危,尚何足以圖
國之全為?”太子弗聽,齊師果入,太子出走。
○齊明謂公叔
齊明謂公叔曰:“齊遂幾瑟,楚善之。今楚欲善齊甚,公何不令齊王謂楚王:
‘王為我逐幾瑟以窮之。’楚聽,是齊、楚合而幾瑟走也;楚王不聽,是有陰於
韓也。”
○公叔將殺幾瑟
公叔將殺幾瑟也。謂公叔曰:“太子之重公也,畏幾瑟也。今幾瑟死,太子
無患,必輕公。韓大夫見王老,冀太子之用事也,固欲事之。太子外無幾瑟之患,
而內收諸大夫以自輔也,公必輕矣。不如無殺幾瑟,以恐太子,太子必終身重公
矣。”
○公叔且殺幾瑟
公叔且殺幾瑟也,宋赫為謂公叔曰:“幾瑟之能為亂也,內得父兄,而外得
秦、楚也。今公殺之,太子無患,必輕公。韓大夫知王之老而太子定,必陰事之。
秦、楚若無韓,必陰事伯嬰。伯嬰亦幾瑟也。公不如勿殺,伯嬰恐,必保於公。
韓大夫不能必其不入也,必不敢輔伯嬰以為亂。秦、楚挾幾瑟以塞伯嬰,伯嬰外
無秦、楚之權,內無父兄之眾,必不能為亂矣。此便於公。”
○謂新城君曰
謂新城君曰:“公叔、伯嬰恐秦、楚之內幾瑟也,公何不為韓求質子於楚?
楚王聽而入質子於韓,則公叔、伯嬰必知秦、楚之不以幾瑟為事也,必以韓合於
秦、楚矣。秦、楚挾韓以窘魏,魏氏不敢東,是齊孤也。公又令秦求質子於楚,
楚不聽則怨結於韓,韓挾齊、魏以眄楚,楚必重公矣。公挾秦、楚之重以積德於
韓,則公叔、伯嬰必以國事公矣。”
○胡衍之出幾瑟於楚
胡衍之出幾瑟於楚也,教公仲:“謂魏王曰:‘太子在楚,韓不敢離楚也。
公何不試奉公子咎,而為之請太子?’因令人謂楚王曰:‘韓立公子咎而棄幾瑟,
是王抱虛質也。王不如亟歸幾瑟,幾瑟入,必以韓權報讎於魏而德王矣。”
○幾瑟亡之楚
幾瑟亡之楚,楚將收秦而復之。謂羋戎曰:“廢公叔而相幾瑟者楚也。今幾
瑟亡之楚,楚又收秦而復之,幾瑟入鄭之日,韓,楚之縣邑。公不如令秦王賀伯
嬰之立也。韓絕於楚,其事秦必疾,秦挾韓親魏,齊、楚後至者先亡。此王業也。”
○冷向謂韓咎
冷向謂韓咎曰:“幾瑟亡在楚,楚王欲復之甚,令楚兵十餘萬在方城之外。
臣請令楚築萬家之都於雍氏之旁,韓必起兵以禁之,公必將矣。公因以楚、韓之
兵奉幾瑟而內之鄭,幾瑟得入而德公,必以韓、楚奉公矣。”
○楚令景鯉入韓
楚令景鯉入韓,韓且內伯嬰於秦,景鯉患之。冷向謂伯嬰曰:“太子入秦,
秦必留太子而合楚,以復幾瑟也,是太子反棄之。”
○韓咎立為君而未定
韓咎立為君而未定也,其弟在周,周欲以車百乘而送之,恐韓咎入韓之不立
也。綦母恢曰:“不如以百金從之,韓咎立,因也以為戒;不立,則曰來效賊也。”
○史疾為韓使楚
史疾為韓使楚,楚王問曰:“客何方所循?”曰:“治列子圉寇之言。”曰:
“何貴?”曰:“貴正。”王曰:“正亦可為國乎?”曰:“可。”王曰:“楚
國多盜,正可以圉盜乎?”曰:“可。”曰:“以正圉盜,奈何?”頃間有鵲止
於屋上者,曰:“請問楚人謂此鳥何?”王曰:“謂之鵲。”曰:“謂之烏,可
乎?”曰:“不可。”曰:“今王之國有柱國、令尹、司馬、典令,其任官置吏,
必曰廉潔勝任。今盜賊公行而弗能禁也,此烏不為烏,鵲不為鵲也。”
○韓傀相韓
韓傀相韓,嚴遂重於君,二人相害也。嚴遂政議直指,舉韓傀之過。韓傀以
之叱之於朝。嚴遂拔劍趨之,以救解。於是嚴遂懼誅,亡去,游求人可以報韓傀
者。
至齊,齊人或言:“軹深井裡聶政,勇敢士也,避仇隱於屠者之間。”嚴遂
陰交於聶政,以意厚之。聶政問曰:“子欲安用我乎?”嚴遂曰:“吾得為役之
日淺,事今薄,奚敢有請?”於是嚴遂乃具酒觴聶政母前。仲子奉黃金百鎰,前
為聶政母壽。聶政驚,愈怪其厚,固謝嚴仲子。仲子固進,而聶政謝曰:“臣有
老母,家貧,客游以為狗屠,可旦夕得甘脆以養親。親供養備,義不敢當仲子之
賜。”嚴仲子辟人,因為聶政語曰:“臣有讎,而行游諸侯眾矣。然至齊,聞足
下義甚高。故進百金者,特以為夫人粗糲之費。以交足下之歡,豈敢有求邪?”
聶政曰:“臣所以降志辱身居市井者,徒幸而養老母。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許人
也。”嚴仲子固讓,聶政竟不肯受。然仲子卒備賓主之禮而去。
久之,聶政母死,既葬,除服。聶政曰:“嗟乎!政乃市井之人,鼓刀以屠,
而嚴仲子乃諸侯之卿相也,不遠千里,枉車騎而交臣,臣之所以待之至淺鮮矣,
未有大功可以稱者,而嚴仲子舉百金為親壽,我雖不受,然是深知政也。夫賢者
以感忿睚眥之意而親信窮僻之人,而政獨安可嘿然而止乎?且前日要政,政徒以
老母。老母今以天年終,政將為知己者用。”遂西至濮陽,見嚴仲子曰:“前所
以不許仲子者,徒以親在。今親不幸,仲子所欲報仇者為誰?”嚴仲子具告曰:
“臣之仇韓相傀。傀又韓君之季父也,宗族盛,兵衛設,臣使人刺之,終莫能就。
今足下幸而不棄,請益具車騎壯士以為羽翼。”政曰:“韓與衛中間不遠,今殺
人之相,相又國君之親,此其勢不可以多人。多人不能無生得失,生得失則語泄,
語泄則韓舉國而與仲子為讎也,豈不殆哉!”遂謝車騎人徒,辭,獨行仗劍至韓。
韓適有東孟之會,韓王及相皆在焉,持兵戟而衛者甚眾。聶政直入,上階刺韓傀。
韓傀走而抱哀侯,聶政刺之,兼中哀侯,左右大亂。聶政大呼,所殺者數十人。
因自皮面抉眼,自屠出腸,遂以死。
韓取聶政屍於市,縣購之千金。久之莫知誰子。政姊聞之,曰:“弟至賢,
不可愛妾之軀,滅吾弟之名,非弟意也。”乃之韓,視之曰:“勇哉!氣矜之隆,
是其軼賁、育而高成荊矣。今死而無名,父母既歿矣,兄弟無有,此為我故也。
夫愛身不揚弟之名,吾不忍也。”乃抱屍而哭之曰:“此吾弟軹深井裡聶政也。”
亦zi6*殺於屍下。
晉、楚、齊、衛聞之曰:“非獨政之能,乃其姊者以列女也。”聶政之所以
名施於後世者,其姊不避菹醢之誅,以揚其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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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七  韓二_戰國策原文_國學 史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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