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篇 序例第十

孔安國有云:《序》者,所以敘作者之意也。竊以《書》列典謨,《詩》含
比興,若不先敘其意,難以曲得其情。故每篇有序,敷暢厥義。降逮《史》、
《漢》,以記事為宗,至於表志雜傳,亦時復立序。文兼史體,狀若子書,然可
與誥誓相參,風雅齊列矣。
迨華嶠《後漢》,多同班氏。如《劉平》、《江革》等傳,其《序》先言孝
道,次述毛義養親。此則《前漢·王貢傳》體,其篇以四皓為始也。嶠言辭簡質,
敘致溫雅,味其宗旨,亦孟堅之亞歟?
爰洎范曄,始革其流,遺棄史才,矜衒文彩。後來所作,他皆若斯。如是遷、
固之道忽諸,微婉之風替矣。若乃《后妃》、《列女》、《文苑》、《儒林》,
凡此之流,范氏莫不列序。夫前史所有,而我書獨無,世之作者,以為恥愧。故
上自《晉》、《宋》,下及《陳》、《隋》,每書必序,課成其數。蓋為史之道,
以古傳今,古既有之,今何為者?濫觴筆跡,容或可觀;累屋重架,無乃太甚。
譬夫方朔始為《客難》,續以《賓戲》、《解嘲》;枚乘首唱《七發》,加以
《七章》、《七辯》。音辭雖異,旨趣皆同。此乃讀者所厭聞,老生之恆說也。
夫史之有例,猶國之有法。國無法,則上下靡定;史無例,則是非莫準。昔
夫子修經,始發凡例;左氏立傳,顯其區域。科條一辨,彪炳可觀。降及戰國,
迄乎有晉,年逾五百,史不乏才,雖其體屢變,而斯文終絕。唯令升先覺,遠述
丘明,重立凡例,勒成《晉紀》。鄧、孫已下,遂躡其蹤。史便中興,於斯為盛。
若沈《宋》之志序,蕭《齊》之序錄,雖皆以序為名,其實例也。必定其臧否,
征其善惡,乾寶、范曄,理切而多功,鄧粲、道鸞,詞煩而寡要,子顯雖文傷蹇
躓,而義甚優長。斯一二家,皆序例之美者。
夫事不師古,匪說攸聞,苟模楷曩賢,理非可諱。而魏收作例,全取蔚宗,
貪天之功以為己力,異夫范依叔駿,班習子長。攘袂公行,不陷穿窬之罪也?
蓋凡例既立,當與紀傳相符。案皇朝《晉書》例云:“凡天子廟號,唯書於
卷末。”依檢孝武崩後,竟不言廟曰烈宗。又案百藥《齊書》例云:“人有本行
字者,今並書其名。”依檢如高慎、斛律光之徒,多所仍舊,謂之仲密、明月。
此並非言之難,行之難也。又《晉》、《齊》史例皆云:“坤道卑柔,中宮不可
為紀,今編同列傳,以戒牝雞之晨。”竊惟錄皇后者,既為傳體,自不可加以紀
名。二史之以後為傳,雖雲允愜,而解釋非理,成其偶中。所謂畫蛇而加以足,
反失杯中之酒也。
至於題目失據,褒貶多違,斯並散在諸篇,此可得而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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