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篇 列傳第六

夫紀傳之興,肇於《史》、《漢》。蓋紀者,編年也;傳者,列事也。編年
者,歷帝王之歲月,猶《春秋》之經;列事者,錄人臣之行狀,猶《春秋》之傳。
《春秋》則傳以解經,《史》、《漢》則傳以釋紀。尋茲例草創,始自子長,而
朴略猶存,區分未盡。如項王立傳,而以本紀名,非惟羽僣之盜,不可同於天子;
且推其序事,皆作傳言,求謂之紀,不可得也。或曰:“遷紀五帝、夏、殷,亦
皆列事而已。子曾不之怪,何獨尤於《項紀》哉?”對曰:不然。夫五帝之與夏、
殷也,正朔相承,子孫遞及,雖無年可著,紀亦何傷!如項羽者,事起秦余,身
終漢始,殊夏氏之后羿,似黃帝之蚩尤。譬諸閏位,容可列紀;方之駢拇,難以
成編。且夏、殷之紀,不引他事。夷、齊諫周,實當紂日,而析為列傳,不入殷
篇。《項紀》則上下同載,君臣交雜,紀名傳體,所以成嗤。
夫紀傳之不同,猶詩賦之有別,而後來繼作,亦多所未詳。案范曄《漢書》
記后妃六宮,其實傳也,而謂之為紀;陳壽《國志》載孫、劉二帝,其實紀也,
而呼之曰傳。考數家之所作,其未達紀傳之情乎?苟上智猶且若斯,則中庸故可
知矣。
又傳之為體,大抵相同,而著作多方,有時而異。如二人行事,首尾相隨,
則有一傳兼書,包括令盡。若陳餘、張耳合體成篇,陳勝、吳廣相參並錄是也。
亦有事跡雖寡,名行可崇,寄在他篇,為其標冠。若商山四皓,事列王陽之首;
廬江毛義,名在劉平之上是也。
自茲已後,史氏相承,述作雖多,斯道都廢。其同於古者,唯有附出而已。
尋附出之為義,攀列傳以垂名,若紀季之入齊,顓臾之事魯,皆附庸自托,得廁
於朋流。然世之求名者,鹹以附出為小。蓋以其因人成事,不足稱多故也。竊以
書名竹素,豈限詳略,但問其事竟如何耳。借如召平、紀信、沮授、陳容,或運
一異謀,樹一奇節,並能傳之不朽,人到於今稱之。豈假編名作傳,然後播其遺
烈也!嗟乎!自班、馬以來,獲書於國史者多矣。其間則有生無令聞,死無異跡,
用使游談者靡徵其事,講習者罕記其名,而虛班史傳,妄占篇目。若斯人者,可
勝紀哉!古人以沒而不朽為難,蓋為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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