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百二十五 列傳一百十二
○李清時(姚立德) 李宏(子奉翰 孫亨特) 何煟(子裕城) 吳嗣
爵 薩載 蘭第錫 韓鑅
李清時,字授侯,福建安溪人,大學士光地從孫。乾隆七年進士,選庶吉士,
授編修。十四年,授浙江嘉興知府。上南巡,或議自嘉興至杭州別闢道行民舟,
清時於官塘外求得水道相屬,上通吳江平望,下達杭州壩子門,號為副河。丁父
憂,去官。服除,授山東兗州知府。二十二年,擢運河道。
二十六年,河決孫家集,運河由夏鎮至南陽兩堤俱潰,清時督修築。議者或
擬用椿埽,費以六十萬計;或擬建石堤,費以三百萬計。清時少時行瀕海間,見
築堤捍海為田者,擲碎石積水中,潮退則以木攔之,填土其上,堅築成堤;因參
用其法,以河東、西兩岸皆水,得土難,令以石壘兩旁,積葑其中,水涸,募夫
起土置積葑上,費帑十四萬有奇,而兩堤成。曹縣溢,水瀉入微山湖,出韓莊湖
口,閘隘,水不得泄,令於閘北毀石堤,掘地深之以泄水。事上聞,上命於其地
建滾水壩,高一丈二尺餘。清時請減低為一丈,令湖水落至丈,乃閉閘蓄水。泗
水經兗州西流入府河,濟寧城東舊有楊家壩,遏水使入馬場湖,蓄以濟運,遇伏
秋水漲不能泄,淹民田,令改壩為閘,視水盛衰為啟閉。汶水分流入蜀山、馬踏
兩湖,舊制引水使南行少北行多,後乃反之,漕船經袁口、靳口,淺澀不能進。
清時規分水口,令南壩加長,北壩收短,以為節宣,並減低何家壩,使汶水南弱
而北增。蜀山湖出口為利運、金線二閘,舊制開金線資南運。清時令移金線在利
運北,使蜀山湖水先濟北運。壽張境有沙、趙二水,阻運河不得入海。舊於運河
東岸建三空五孔橋,又於八里廟建平水三徬,使二水盛漲有所泄。清時議減低三
空五孔橋,又於八里廟增建滾水壩,使漲未盛即泄,不為范、濮、壽張、東阿諸
縣民田害。總督方觀承行河,用其議,二水始宣暢。衛水自館陶至臨清與汶會,
舊有閘,盛漲不能御。清時令於閘南當汶、衛交流處築壩,仍歲加高厚;又議拓
四女寺滾水壩。尚書裘曰修行河,用其議,衛河得安流。
二十九年,調江南淮徐道。三十年,擢河東河道總督,賜其母大緞、貂皮。
清時以河堤歲修,司其事者每不度形勢,過高糜帑,而卑薄者不能大有增益,乃
飭所司當水漲各具堤高水面尺寸呈報,擇堤最薄者培之。迨伏秋水發,耿家寨稱
十四堡,水及舊堤上,賴豫增新築以免。清釐河工徵料諸弊,歲減派料至千餘萬
斤。三十一年,運河東岸漫口,自請議處,原之。三十二年七月,授山東巡撫。
高苑、博興、樂安三縣被水,清時謂小清河下流隘,故上游溢,檄所司勘驗。遽
疾作,乞解任,不許。三十三年,卒。
清時治水善相度情形,窮源竟委。每乘小舟出入荒陂叢澤、支流斷港中,或
徒步按行諮訪,必得要領,乃見諸建置。
姚立德,字次功,浙江仁和人。祖三辰,官吏部侍郎。立德以蔭生授主事。
乾隆十二年,外授江寧通判,遷知直隸景州。州俗,有人市鬻奴婢,牽就牙儈估
其值,如牲畜然;親死三日,祭城隍廟獄曰“哭廟”:立德諭禁之,陋俗以革。
累遷山東按察使,署河東河道總督。按行工次,見陽武汛十七堡諸地土鬆浮,疏
請築半戧,培堤使堅。山東運河兩岸蜀山、南旺、馬場、昭陽、微山諸湖,每伏
秋盛漲,水不能容,為豫籌蓄泄,壩開塞、閘啟閉惟其時。三十九年,實授,加
兵部尚書銜。高雲龍者,內監高雲從弟也,立德入雲從言,薦之臨清州為傔從,
坐逮,依結交近侍律論斬,命奪官,仍留任。陽穀民王倫為亂,立德分守東昌,
城圮難守,引運河水繞城壕,恃以為固;檄fa6*倫先墓,磔其屍。四十四年,儀封
河決,屢築屢沖,命奪官,仍留工效力自贖。四十五年,責令回籍。旋發往南河,
補淮安里河同知。四十八年,卒。
李宏,字濟夫,漢軍正藍旗人。監生,入貲授州同。效力河工,授山陽縣外
河縣丞。累遷宿虹同知。乾隆十六年,授河庫道。尚書劉統勛劾河員虧帑,事連
宏,解職。事白,留工。二十二年,發直隸以河務同知用,總督尹繼善疏請留南
河。侍郎夢麟勘治六塘河以下,以宏從。尋復補河庫道,丁父憂,命在任守制。
二十七年,調淮徐道。二十九年,擢河東河道總督。奏言:“山東運河資湖水接
濟。今秋雨少,飭早閉臨運各閘。”又言:“微山湖蓄水濟運。韓莊湖口閘水深,
與滾水壩脊相平,空船足敷浮送,即應堵閉。泗河會合諸泉,收入獨山湖,僅濟
南運。應請於兗州府金口壩截築土偃,俾達馬場湖,俾濟寧上、下河道並資其益。
蜀山、馬踏二湖專濟北運,亦須築壩收蓄。”又請增募夫役挑濬沙、趙、漳、衛、
汶、泗、韓、馬諸水,均報聞。又奏:“黃河北岸耿家寨埽工為豫東第一險要,
自乾隆九年下埽修防,歲費帑料。去冬於對岸引渠,冀分溜勢。今秋全河暢分入
渠,險工淤閉。”得旨嘉獎。
三十年,調江南河道總督。上以宏初自監司擢用,道廳以下多同官,慮有瞻
徇,命高晉統理南河,留宏協理河東總河。奏言:“黃河至河南武陟、滎澤始有
堤防,丹、沁二水自武陟木欒店匯入,伊、洛、瀍、澗四水自鞏縣洛口匯入,設
諸水並漲,兩岸節節均須防守。臣咨飭陝州於黃河出口處,鞏縣於伊、洛、瀍、
澗入河處,黃沁同知於沁水入河處,各立水志,自桃汛迄霜降,長落尺寸,逐日
登記具報;如遇陡漲,飛報江南總河,嚴督修防。大丹河至河內縣丹谷口,舊築
攔河石壩,令由小丹河歸衛濟運,請不時察驗疏令暢達衛河。輝縣百泉為衛河之
源,蘇門山下匯為巨浸。南建三斗門,中為官渠濟運,東西為民渠灌田。向例重
運抵臨清,閉民渠,使泉流盡入官渠。五月後插秧,一日濟運,一日灌田。惟民
渠石壩失修,泉水旁泄,應令修砌堅實。”均如議行。上以清口節宣未暢,下河
田廬易湮,特定高堰五壩水志水高一尺,清口壩拆展十丈。三十一年三月,宏奏
言:“清口水門因上年霜降後湖水大消,祗留十四丈。桃汛將屆,應預將東壩拆
展,使口門寬二十丈,俾洪湖及早騰空,預留容納之地。”上嘉之。夏秋間湖水
盛漲,續展至五十三丈。八月,河溢徐州韓家塘。宏與高晉分駐兩壩堵築,逾月
工竟。奏言:“平時大展清口,騰空湖面,乃得蕆工迅速。”冬,以湖水漸落,
請接築東、西壩,仍留口門二十丈,酌量收束,蓄清抵黃。三十三年,河溢王家
田頭,下吏議降調,寬之。三十四年,奏言:“洪澤湖水大,將清口東、西壩遞
展宣洩。適黃水驟長,灌入清口。隨閉惠濟、通濟、福興三閘,俾併力敵黃,黃
水消退。”報聞。三十六年,卒。
宏嘗以明汶上老人白英立祠戴村,子孫向有蔭襲,請旨仍給八品世職,上從
之。
李奉翰,宏子。入貲授縣丞,補沂水。累遷江蘇蘇松太道,坐事罷。復入貲
還原官,發江南河工效力,奏署河庫道。上以奉翰宏子,習河事,命真除。四十
四年,署江南河道總督。四十五年二月,授河東河道總督。河溢考城芝麻莊、張
家油房,奉翰督吏塞芝麻莊,工竟。上諭曰:“勉為之,莫以水弱而弛其敬謹!”
旋命仍署江南河道總督。奉翰奏:“張家油房工未竟,較南河睢寧工為要。請留
河東,俾蕆其役。”報可。九月,張家油房工亦竟,上為欣慰。四十六正月,調
江南河道總督。二月,奏請重定南河汛員額缺,酌增河兵;移改運河閘官、運河
汛員,視缺簡要,更定品秩,下大學士九卿議行。七月,河決青龍岡,命偕大學
士阿桂馳赴河南會河東河道總督韓鑅督辦東、西兩壩下埽。甫合龍,壩蟄陷,
乃與阿桂等議寬濬青龍岡迤下至孔家莊、榮華寺、楊家堂諸地引河,並於黃河下
游北岸疏潘家屯、張家莊二引河、蘇家山水線河、宿遷十字河、桃源顧家莊引河,
五道泄水。四十八年春,青龍岡工竟。方壩陷,奉翰督吏搶護,墮入金門,格於
纜,傷焉,河工謂兩壩間為金門,纜所以引埽者,事聞上。四十九年,上南巡,
奉翰覲行在,上獎其勤勞,賜騎都尉世職。五十年,坐清口東、西兩壩不早收束,
致運道淺阻,降三品頂帶。尋命復之。秋,河水大至,奉翰督吏晝夜填築,塞李
家莊、煙墩頭、司家莊、湯家莊諸漫口。五十四年,調河東河道總督。五十八年,
命赴浙江會巡撫吉慶會勘海塘。奏請以范公塘及海寧石壩改築柴盤頭,並於石塘
前修補坦水,三官塘柴工後加培土戧,從之。五十九年,漳水溢,臨漳三台漲發,
命馳往勘察。奏:“漳河兩岸沙土浮鬆,水勢驟長驟落,向無堤堰。上年大雨漫
溢,應將下游淤墊處疏濬深通,再將三台壩基填築,俾歸故道。”上從其議。嘉
慶二年正月,加太子太保,授兩江總督,兼領南河事。三年,河決睢寧。四年正
月,與河道總督康基田督塞睢州決口,工竟。二月,卒。
李亨特,奉翰次子。入貲授布政司理問,發河東委用,補兗州通判。累遷雲
南迤西道。嘉慶初,佐平苗、倮,賜孔雀翎,加按察使銜。累遷調授江蘇按察使。
九年,擢河東河道總督。十一年,河南巡撫馬慧裕劾亨特索屬吏賕不得,迫令告
養諸狀,上命侍郎托津等往按,奪官,發伊犁。十三年,釋還,令至南河候差委。
十四年,以河決荷花塘,追咎亨特不善料理,復發熱河效力。未幾,復釋還,授
主事。十五年,選戶部主事,擢直隸永定河道。未幾,復授河東河道總督。十六
年,奏南糧到通州剝運不能迅速,請在楊村全數起剝,下倉場侍郎玉寧、戴均元
等議駁。上責亨特冒昧,下吏議降調,命留任。十八年秋,河溢睢寧。坐奪官,
命留工效力。十九年,河道總督吳璥奏微山湖存水僅一二尺,南陽、昭陽、獨
山諸湖淤成平陸,無水可導。上責亨特在官不能預籌,又聞亨特既奪官居濟寧,
仍用總河儀制,斥亨特玩誤縱恣,命逮下刑部治罪,籍其家,刑部議發新疆。上
命在部荷校半年,發黑龍江效力。二十年,卒於戍所。
何煟,字謙之,浙江山陰人,先世籍湖南靖州。雍正中,入貲授州同,效
力江南河工。從大學士河道總督嵇曾筠修浙江尖山海塘,請補杭州東塘同知,避
本籍,仍發江南河工。乾隆初,權豐碭通判,授桃源同知。十五年,擢河庫道。
十六年,遷兩淮鹽運使,特敕兼管河務,以母憂去官。十九年,尚書劉統勛等奏
論河庫帑項不清,奪煟官,擬徒,追償,拘留工次,久乃繳完免罪。二十二年,
仍發南河以同知用。從侍郎夢麟疏濬荊山橋河工。從副總河嵇璜治淮、揚河務,
超擢淮揚道。二十三年,丁父憂,總督尹繼善奏留在任守制,許之。
二十六年,以郎中內調。會河決中牟楊橋,上命大學士劉統勛等蒞工,以
煟從。工竟,留煟駐工防護。旋授開歸陳許道,調山東運河道。三十年,調
河南河北道,擢按察使。上以煟習河事,命兼領河工。煟信浮屠說,讞獄輒
從輕比,睢州民劉玉樹謀sha6*人,鞫實,擬斬候,刑部改立決。上責煟寬縱,諮
巡撫阿思哈,阿思哈稱其能勝任。其冬,擢布政使,仍兼理河務。兩權巡撫。三
十六年,授巡撫,兼河務如故。尋又命兼領山東河道。三十七年,淅川、內鄉被
水,正陽、確山風災,疏請撫恤緩徵,上賜詩,褒以“愛民知政”。
三十八年,上巡天津,閱永定河工,煟迎駕,賜孔雀翎、黃馬褂。尋命與
工部尚書裘曰修、直隸總督周元理勘永定河上游,疏言:“永定河挾沙而行,散
漫無定。水性就下,本無不同;而地有高卑,沙有通塞,情因時而或異。永定河
遷徙不定,其情也,非其性也。察其情,導其性,先宣後防,千古極則,雖起神
禹,無以易之。永定河下口,蒙皇上指示疏導,既不阻下達之勢,更可免浸潤之
虞,其法固當常守。所慮數十年後,妄生異論,別騁新奇,勢且變亂舊章,貽河
防巨患。請將聖諭並議言條款勒碑垂久遠。”報聞。
三十九年,疏請各州縣常平倉溢額以四千石為限,餘循例變價。又奏河南漕
穀七十九萬、薊米二十九萬,分存各州縣界。鄰省安陽等五州縣限二萬石、近水
次祥符等三十五州縣限一萬石。均如所擬。加總督銜,仍領河南巡撫,又進兵部
尚書銜。其秋,會剿王倫,事平,道內黃,病作。遣醫往視,未至,卒。煟贈
太子太保,祀賢良祠,賜祭葬,謚恭惠。
裕城,煟子,字福天。自貢生入貲授道員。乾隆四十二年,除山東督糧道。
調河南河北道。河溢儀封,大學士高晉蒞工,以裕城從。儀封埽工蟄陷,坐奪官,
命留任。四十六年,調江南河庫道。裕城侍煟治河,嘗著全河指要,謂:“治
河當節宣並用,不當泥河不兩行之說,偏於節束。”並上書當事,指陳南北岸諸
險工。未幾,河決青龍岡,注微山湖,沖運河。四十七年七月,河東河道總督韓
鑅丁憂,青龍岡工未竟,上特命裕城署理。大學士阿桂視工曲家樓,請自蘭陽
至商丘別築新堤。裕城奏:“蘭陽新開引河,其上游素稱險要,必須內
有重障,外有挑護。大堤後舊有越堤,相去遠,恐不足恃。請向東添築格堤,
臨河近溜處加築挑水壩。”上從之。又奏兗州伊家河在運河八閘之西,以分泄運
河及瀕湖諸水,應挑展寬深,上命速興工。又奏伊家河興工後,即往河南勘驗引
水子溝;仍往來山東、河南督察:上嘉之,並諭曰:“汝若能不自滿而加以勤學,
或可繼汝父也。”伊家河工竟,四十八年,賜孔雀翎。是年,青龍岡工竟,請修
築運河堤岸,詣濟寧勘估,奏需帑六十四萬有奇,得旨允行。授河南巡撫。以秋
審多失出,降三品頂帶,停支養廉。四十九年,運河堤岸工竟,命議敘。師討石
峰堡亂回,道河南,裕城佐軍興,復頂帶、養廉。五十年,調陝西巡撫。朝邑被
水,上諭裕城就被水處將淤積泥沙建築河堤。尋奏創建護城隄,下部議行。調
江西巡撫,五十二年,奏江西河路二千四百餘里,請以所獲盜舟改設巡船,上嘉
之。又奏豐城鎮平堤中段水勢衝激,不足捍禦,請改建石隄,從之。五十五年,
調安徽巡撫。命來京祝八旬萬壽,行次合肥,卒。
吳嗣爵,字樹屏,浙江錢塘人。八歲而孤,母錢督之嚴,雍正八年成進士。
授禮部主事,大學士張廷玉奏改吏部。再遷郎中。嗣爵彊識,嫻故事。乾隆六
年,授常州知府,再授保寧,皆奏留部。旋命視學湖北,調福建。十三年,授淮
安知府,遷淮揚道。洪澤湖盛漲,例當開天然壩。嗣爵曰:“開壩減暴漲,如下
河州縣生靈何?”持之力,卒無恙。十六年,調兩淮鹽運使。十八年,復授淮揚
道,遭母憂,上諭曰:“防河官吏叢弊,故特由運使調用。河工與地方官吏不同,
畀假兩月治喪,畢,在任守制。”
擢江蘇按察使。遷布政使,調湖南,未行,奏江寧等三十五州縣積欠應徵口
糧,請特旨緩徵。上諮巡撫託恩多,託恩多奏江寧等州縣年豐,不當再請緩徵。
上責嗣爵藉緩徵卸過,並為有司催徵不力地,命發江南河工,以同知用。二十五
年,補宿虹同知,仍授淮揚道,移淮徐道。黃河盛漲,逼徐家莊縷堤,嗣爵督吏
搶護,命署理河東河道總督。旋坐官運使時商人侵蝕提引公費,坐降調,命改奪
官,仍留任。三十四年,奏請修補丁廟、六里、南旺、荊門、戴村諸閘壩,並言:
“運河兩岸土工,臨清以北為民堰,南旺以南為官堤,自臨清至南旺,官堤、民
堰交錯。請凡民堰卑薄殘缺處,督令修築,官堤酌緩急次第培修。”上嘉之。署
河南巡撫。三十五年,奏:“南旺湖北高南下,在運河西岸,值分水口之沖。伏
秋汶水發,自關家、常鳴等斗門灌入,祗能收水入湖,不能出水濟運。請於南旺
下游土地廟前增建石閘一,以時啟閉。”
三十六年,遷江南河道總督。四十年,奏:“丁家集黃河自北趨南,北岸新
灘插入河心,致沖漫南岸民堰五百餘丈。毛城鋪過水較大,下流亦不能容。今收
正河頭,測量河唇,濬
引渠,築子壩,於北岸旁黃河故道濬引河,來春相機開放,俾河改由北岸東
下,不使旁註丁家集諸地。”又奏:“里河廳運口本設惠濟、通濟、福興三閘,
惠濟尤為淮水入運關鍵,請俟春融修築。”四十一年,又奏清口通湖引河凡五,
為洪澤湖尾閭,並分別籌濬,運道以濟。尋奏五引河中張家莊、裴家場二河水泄,
應濬使寬深,從之。是年,上東巡,嗣爵覲行在,入對,不能興,左右掖以出。
改吏部侍郎,四十二年,乞罷,歸。四十四年,卒,年七十有三。子璥,自有
傳。
薩載,伊爾根覺羅氏,滿洲正黃旗人。父薩哈岱,官鑲藍旗滿洲副都統。薩
載,翻譯舉人,授理藩院筆帖式。累遷江蘇蘇松太道,管蘇州織造。果親王弘適
短價令制繡緞朝衣,事發,奪官。召還京,予主事銜。尋授薩哈岱蘇州織造,命
薩載侍行為佐。逾年,改授普福,命交兩江總督差委。旋授松江知府。乾隆三十
年,加道銜,復署蘇州織造。三十四年,擢江蘇布政使,仍兼織造。三十五年,
署巡撫。巡撫永德請以華亭、寶山土塘改建條石,薩載言條石易傾圮。按察使吳
壇請裁巡檢弓兵,增州縣捕役,薩載言不便,皆寢其議。三十六年,與總督高晉
奏濬海州河道,又奏江蘇社穀積至三十七萬六千餘石,請察驗,報聞。
三十七年,真除江蘇巡撫。上命察屯田,薩載奏江安糧道屬江淮、興武等六
衛,蘇州糧道屬蘇州、太倉等四衛,令清釐冊報,循新例四年一編審;加給江淮、
興武二衛屯丁墾田,運丁快丁終歲輓輸,請加給津貼;太倉、鎮海二衛田不隨
船,私相售典,循舊例借項贖回;從之。三十九年,河溢外河廳老壩口,偕河道
總督吳嗣爵董工事,未兩旬工竟,議敘。
四十一年,上東巡,覲行在,授江南河道總督。命與高晉察黃河海口淤沙。
薩載先至,奏:“海口前在王家港,自雍正時接涌淤灘,長四十餘里;南岸為新
淤尖、為尖頭洋,北岸為二泓、三泓、四泓。二泓、四泓寬二十餘丈,潮至深二
三丈;三泓寬四十餘丈,潮至深三四丈。河底有高低,河唇又漸遠,淤積巳久,
難以施工。”上諭曰:“此海口自然之勢,難以人力勝之。”尋與高晉奏請以清
口東、西壩移建平城台,於陶莊迤上別開引河。是夏,運河及駱馬湖水漲,薩載
督吏防護,上嘉其妥協。尋開陶莊引河,四十二年二月,工竟。上諭曰:“朕屢
次南巡,臨閱清、黃交匯處,慮其倒灌,思引向陶莊北流。歷任河臣未有能任此
者。昨歲薩載奏請施工,與朕意合。據奏工竟,自此黃河離清口較遠,既免黃河
倒灌之虞,並收清水刷沙之益,實為全河一大關鍵。視齊蘇勒例,予騎都尉世職。”
入覲,上命於攔黃壩迤上加築壩為重門保障,並於舊有木龍三架迤上增設木龍。
薩載回任,奏遵上指料理,上嘉之。冬,復奏:“新河河面首尾寬窄不同,請於
北灘順水勢抽槽,酌留土格。俟來年水漲放溜
沖刷,使河面首尾寬闊相若。”繪圖以進,上覽圖中北岸有新淤,因慮北淤
則溜必南趨,識以朱筆,命薩載疏治。四十三年,奏:“高家馬頭新淤已刷動寬
深,彭家馬頭新淤前作柴枕土壩。茲於灘面抽槽,候水漲沖刷。”旋署兩江總督。
四十四年,奏攔黃壩外舊河露淤灘,請於灘面築束水堤為新河保障。尋實授兩江
總督。先是,高晉奏中河口門淤阻,議移下游李家莊,上命薩載勘奏。薩載請將
清口東、西壩移築惠濟祠前,上從之。
四十五年,大學士阿桂奏:“陶莊引河首尾寬而中窄,河身雖已刷深,水勢
尚嫌束縛。伏秋汛漲,恐宣洩不及。”命偕薩載勘覆。尋奏請河寬六十餘丈處展
十餘丈,河寬不及六十丈處展二十餘丈。又奏:“雲梯關外二套以下河流現行之
道,道遠而水淺,請於四泓以下增設閘壩;二套上迤西馬港河舊堤殘缺,應行修
復;並於舊無堤處補築新堤,下接北潮河西堰。”上從之。
夏,河溢郭家渡,命薩載與河道總督陳輝祖督護。是歲河水盛漲,初開毛城
鋪、蘇家山、峰山頭諸閘,次將清口東西壩全行拆展。薩載奏諸州縣被水,睢寧、
泗州為重,邳州、宿遷、靈壁、五河次之,現在撫恤寧貼。上諭曰:“實在無善
策,祗可盡力撫恤,以期補過。”復命引河水入陶莊新河。尋奏豐、碭、銅、沛
險工俱次第搶護,下游洪澤、高寶諸湖亦俱平定,俟水落堵築。得旨:“覽奏深
慰。”先是,上臨高堰閱洪澤湖磚石諸工,諭薩載石工卑者增
高,磚工悉改用石。薩載奏請酌量緩急,分三年修築。八月,丁父憂,命百
日滿後仍署兩江總督。四十六年,奏請自李家莊至臨河集北濬引河,上命速為之。
六月,河溢魏家莊,水大至。薩載奏:“全河奔注,歸入洪澤湖。清口展寬
至八十丈,山盱五壩已開智、義二壩;而高堰諸地水勢未消,盈堤推岸。未開三
壩及車邏、昭關二壩,或堅守,或酌開,俟察勘後續奏。”上命堅守。尋續奏洪
澤湖浪涌山盱五壩,所存仁、禮二壩,掣通過水,續開車邏、昭關二壩。上以各
閘壩俱開,下河民田被淹,令察災狀速奏。八月魏家莊工竟。山東巡撫國泰奏運
河積淤,水不能暢行,議於劉老澗壩旁開水口分泄,上命薩載往勘。薩載奏:
“運河泄水宣暢,已開駝車頭竹簍壩泄水入駱馬湖,劉老澗九孔石閘亦過水。若
議別開水口,不便使無水之區再受水患。”上韙其言。又奏:“微山湖東南兩面
水色澄清,沂河及駱馬湖水不使涓滴入運,為運河騰空去路。永濟橋孔亦無橫壩
攔截,水勢暢消。”上稱為有條理,命國泰聽其指授,毋持己見。
十二月,兼署安徽巡撫。四十七年,奏請濬泗州謝家溝,泄睢河及楊甿諸河
水入洪澤湖;又承上命濬銅山潘家屯引河。四月,河南青龍岡漫口既堵復蟄,大
溜xia6*注。上命寬濬潘家屯、劉老澗諸河,泄水歸海。薩載請開張家莊引河與潘家屯
引河分流,使湖泄入黃又多一路。上諭曰:“籌泄水之路,為今日急務,宜妥為
之。”加太子少保。江蘇巡撫吳壇議開
金壇漕河,自丹徒穿句容境分水脊達江寧。薩載奏:“分水脊即茅山之麓,
地峻土堅,勢不能開鑿。請濬七里橋至巷口橋河道,與上、下河道寬深一律。”
又請自鎮江錢家港至江寧龍潭濬辟新河,及修濬金山對渡瓜洲城河,上嘉之。又
奏請濬漣河,展駱馬湖六塘河、鹽河口門,均如議行。
四十八年正月,服闋,實授兩江總督。河南青龍岡工竟,薩載奏黃河歸故道,
入江南境流行迅速,得旨:“欣慰覽之!”上命移建沛縣城。薩載奏請移舊城西
南戚山,並修夏鎮文武官署,豐、沛二縣漕倉。四十九年,江西巡撫郝碩坐婪賄
得罪,責薩載未奏劾,下吏議,奪官,命留任,罰養廉三年。五十年,漕艘北行,
以運中河淺阻,至天津誤期。上責薩載開運中河不知建閘,水勢一泄無餘;又清
口東、西壩不能及早收束預為蓄水,致運道淺阻。降三品頂帶。五十一年,足疾,
請解任。遣醫往視,命復原品。尋卒,贈太子太保,賜祭葬,謚誠恪,祀賢良祠。
子薩騰安,襲騎都尉,官至廣西按察使;薩雲安,官雲南迤西道,坐事戍軍
台。
蘭第錫,山西吉州人。乾隆十五年舉人,授鳳台教諭。擢順天大興知縣。三
十四年,總督楊廷璋請以第錫升補永定河北岸同知,吏部以大興非沿河州縣,議
駁,再請,上特許
之。再遷永定河道。四十八年,署河東河道總督。奏請河堤分界栽柳,並禁
近堤取土;又奏儀封六堡、三堡灘面淺狹,水力較悍,請於新堤南筑月隄為障;
皆從之。四十九年,奏:“河工綢繆防護,全在平時。堤有深淺,水有變遷,及
車馬踐踏,豸雚鼠洞穴,必朝夕在堤,始能目睹親切。至冬末凌汛,春初桃汛,
尤應晝夜巡邏。應令駐工各員移至堤頂,禁勿私下;如有曠誤,文武得互舉。令
以堤為家,庶不至疏防。”均如所請行。五十年,奏:“北岸黃沁等廳、南岸上
南等廳舊堤,及蘭儀等廳新堤,各增卑培薄;並加築舊壩,添作挑水。”上命速
行。五十二年,上以第錫署任三年,勤奮妥協,命實授。旋兼兵部侍郎。
河溢睢州十三堡,疏請罪,上以其地原無埽工,原之。工竟,議敘。五十四
年,調江南河道總督。河溢睢寧周家樓,疏請罪,上以河水異漲,原之。工竟,
議敘。五十六年,奏勘毛城鋪滾水壩、王平莊新挑引河,上獎第錫察驗各工不草
率。五十七年,請自淮安移駐清江浦,改建衙署,允之。五十九年,奏豐北汛接
築土壩過多,上游水勢不能暢達,有礙曹、單河流去路,自請下吏議奪官,上命
留任。嘉慶元年,河溢豐北汛,疏請罪,諭俟工竣覈功過。工竟,賜黃辮荷包,
仍以不能先事預防停甄敘。二年,卒。
三年,第錫以河溢當償帑二十萬餘兩。上以第錫尚廉潔,慮不能勝,諮山西
巡撫伯麟,伯麟奏第錫遺田舍僅值一百四十餘兩。上獎第錫清慎,諭道、廳以上
及曾任總河各員分別代償。
韓鑅,順天大興人,原籍貴州畢節。入貲授通判,揀發山東,授上河通判。
累擢江南淮徐道。乾隆四十六年,授河東河道總督。奏言:“山東運河,賴汶、
泗來源及各湖接濟。汶河上游東平戴村等處民堰,對岸沙淤,應鑿灘抽溝,以展
河勢。泗河下游即為府河,自安居、十里二斗門入運,河淺堰卑,亦當疏治。蜀
山、馬踏、馬場、南旺諸湖,現當濟運泄水,堰根顯露,正可取土培堤。”七月,
河決祥符焦橋,疏請罪,上原之。工竟,命優敘。未幾,河又決儀封曲家樓、青
龍岡、大李家莊、孔家莊,凡溢四口。上令江南河道總督李奉翰赴工會督。水全
出青龍岡,而孔家莊等三口皆塞。又命大學士阿桂履勘,又令山東巡撫國泰赴工
會督。工垂竟,壩蟄復潰。大學士嵇璜議引河北流復故道,上以諮阿桂、李奉翰
及鑅。鑅疏言:“青龍岡始漫,勢甚洶湧,是以倒漾北行,分入沙、趙二河,
穿運歸海。未久旋即斷流,仍行南注。地勢北高南下,若於南岸建堤堵截,欲回
狂瀾使之北注,誠如聖諭必不能行。水性就下,未便輕議更張。”阿桂等所奏亦
略同,乃寢璜議,惟以河水北行既已斷流,責鑅何不即時具奏。
四十七年正月,壩復蟄。上聞運道河以南深通,河以北多淤墊,命鑅往微
山湖北運河
察勘。二月,赴濟寧,會國泰及巡漕御史毓奇察勘,請自濟寧在城閘至嶧縣
黃林莊,築土堰、柴壩、椿埽、橋樑,設水站,置絞關;鑅並請察勘畢,還青
龍岡工次。上命鑅往來督察,復勘伊家河、荊山橋諸地水勢,請濬銅山潘家屯
引河益使寬深,並濬駱馬湖、六塘河及濟寧南北徒駭、馬頰、伊家等河。時青龍
岡壩屢築屢蟄,鑅遵上指迅籌宣洩,使黃水漸消。復還青龍岡工次,會阿桂等
於蘭陽三堡改築大堤,濬渠導水出商丘七堡入正河故道。鑅旋以父憂去。四十
八年三月,青龍岡工始竟。四十九年,服闋,授工部侍郎。部議鑅任河督時應
償帑十四萬餘兩,詔免十之七。五十四年,命會勘通惠、溫榆二河,及朝陽門外
護城河。調戶部。五十五年,命往江南會同江南河道總督蘭第錫督防汛。嘉慶三
年,調兵部。四年三月,命守護裕陵。六年,以年老休致。九年,卒。
論曰:世業尚矣,於河事尤可徵。前乎此者,嵇曾筠有子璜,高斌有從子高
晉。若李氏、何氏、吳氏皆繼之而起,宏及子奉翰、煟及子裕城並有名乾隆朝,
嗣爵子璥則下逮嘉慶,奉翰子亨特,貪侈隕績,忝祖父矣。清時以誠篤名,第
錫以廉潔著。青龍岡塞河決,歷兩載工始竟,阿桂主之,薩載、韓鑅佐之。詳
具其始末,見成功之難也。
爵 薩載 蘭第錫 韓鑅
李清時,字授侯,福建安溪人,大學士光地從孫。乾隆七年進士,選庶吉士,
授編修。十四年,授浙江嘉興知府。上南巡,或議自嘉興至杭州別闢道行民舟,
清時於官塘外求得水道相屬,上通吳江平望,下達杭州壩子門,號為副河。丁父
憂,去官。服除,授山東兗州知府。二十二年,擢運河道。
二十六年,河決孫家集,運河由夏鎮至南陽兩堤俱潰,清時督修築。議者或
擬用椿埽,費以六十萬計;或擬建石堤,費以三百萬計。清時少時行瀕海間,見
築堤捍海為田者,擲碎石積水中,潮退則以木攔之,填土其上,堅築成堤;因參
用其法,以河東、西兩岸皆水,得土難,令以石壘兩旁,積葑其中,水涸,募夫
起土置積葑上,費帑十四萬有奇,而兩堤成。曹縣溢,水瀉入微山湖,出韓莊湖
口,閘隘,水不得泄,令於閘北毀石堤,掘地深之以泄水。事上聞,上命於其地
建滾水壩,高一丈二尺餘。清時請減低為一丈,令湖水落至丈,乃閉閘蓄水。泗
水經兗州西流入府河,濟寧城東舊有楊家壩,遏水使入馬場湖,蓄以濟運,遇伏
秋水漲不能泄,淹民田,令改壩為閘,視水盛衰為啟閉。汶水分流入蜀山、馬踏
兩湖,舊制引水使南行少北行多,後乃反之,漕船經袁口、靳口,淺澀不能進。
清時規分水口,令南壩加長,北壩收短,以為節宣,並減低何家壩,使汶水南弱
而北增。蜀山湖出口為利運、金線二閘,舊制開金線資南運。清時令移金線在利
運北,使蜀山湖水先濟北運。壽張境有沙、趙二水,阻運河不得入海。舊於運河
東岸建三空五孔橋,又於八里廟建平水三徬,使二水盛漲有所泄。清時議減低三
空五孔橋,又於八里廟增建滾水壩,使漲未盛即泄,不為范、濮、壽張、東阿諸
縣民田害。總督方觀承行河,用其議,二水始宣暢。衛水自館陶至臨清與汶會,
舊有閘,盛漲不能御。清時令於閘南當汶、衛交流處築壩,仍歲加高厚;又議拓
四女寺滾水壩。尚書裘曰修行河,用其議,衛河得安流。
二十九年,調江南淮徐道。三十年,擢河東河道總督,賜其母大緞、貂皮。
清時以河堤歲修,司其事者每不度形勢,過高糜帑,而卑薄者不能大有增益,乃
飭所司當水漲各具堤高水面尺寸呈報,擇堤最薄者培之。迨伏秋水發,耿家寨稱
十四堡,水及舊堤上,賴豫增新築以免。清釐河工徵料諸弊,歲減派料至千餘萬
斤。三十一年,運河東岸漫口,自請議處,原之。三十二年七月,授山東巡撫。
高苑、博興、樂安三縣被水,清時謂小清河下流隘,故上游溢,檄所司勘驗。遽
疾作,乞解任,不許。三十三年,卒。
清時治水善相度情形,窮源竟委。每乘小舟出入荒陂叢澤、支流斷港中,或
徒步按行諮訪,必得要領,乃見諸建置。
姚立德,字次功,浙江仁和人。祖三辰,官吏部侍郎。立德以蔭生授主事。
乾隆十二年,外授江寧通判,遷知直隸景州。州俗,有人市鬻奴婢,牽就牙儈估
其值,如牲畜然;親死三日,祭城隍廟獄曰“哭廟”:立德諭禁之,陋俗以革。
累遷山東按察使,署河東河道總督。按行工次,見陽武汛十七堡諸地土鬆浮,疏
請築半戧,培堤使堅。山東運河兩岸蜀山、南旺、馬場、昭陽、微山諸湖,每伏
秋盛漲,水不能容,為豫籌蓄泄,壩開塞、閘啟閉惟其時。三十九年,實授,加
兵部尚書銜。高雲龍者,內監高雲從弟也,立德入雲從言,薦之臨清州為傔從,
坐逮,依結交近侍律論斬,命奪官,仍留任。陽穀民王倫為亂,立德分守東昌,
城圮難守,引運河水繞城壕,恃以為固;檄fa6*倫先墓,磔其屍。四十四年,儀封
河決,屢築屢沖,命奪官,仍留工效力自贖。四十五年,責令回籍。旋發往南河,
補淮安里河同知。四十八年,卒。
李宏,字濟夫,漢軍正藍旗人。監生,入貲授州同。效力河工,授山陽縣外
河縣丞。累遷宿虹同知。乾隆十六年,授河庫道。尚書劉統勛劾河員虧帑,事連
宏,解職。事白,留工。二十二年,發直隸以河務同知用,總督尹繼善疏請留南
河。侍郎夢麟勘治六塘河以下,以宏從。尋復補河庫道,丁父憂,命在任守制。
二十七年,調淮徐道。二十九年,擢河東河道總督。奏言:“山東運河資湖水接
濟。今秋雨少,飭早閉臨運各閘。”又言:“微山湖蓄水濟運。韓莊湖口閘水深,
與滾水壩脊相平,空船足敷浮送,即應堵閉。泗河會合諸泉,收入獨山湖,僅濟
南運。應請於兗州府金口壩截築土偃,俾達馬場湖,俾濟寧上、下河道並資其益。
蜀山、馬踏二湖專濟北運,亦須築壩收蓄。”又請增募夫役挑濬沙、趙、漳、衛、
汶、泗、韓、馬諸水,均報聞。又奏:“黃河北岸耿家寨埽工為豫東第一險要,
自乾隆九年下埽修防,歲費帑料。去冬於對岸引渠,冀分溜勢。今秋全河暢分入
渠,險工淤閉。”得旨嘉獎。
三十年,調江南河道總督。上以宏初自監司擢用,道廳以下多同官,慮有瞻
徇,命高晉統理南河,留宏協理河東總河。奏言:“黃河至河南武陟、滎澤始有
堤防,丹、沁二水自武陟木欒店匯入,伊、洛、瀍、澗四水自鞏縣洛口匯入,設
諸水並漲,兩岸節節均須防守。臣咨飭陝州於黃河出口處,鞏縣於伊、洛、瀍、
澗入河處,黃沁同知於沁水入河處,各立水志,自桃汛迄霜降,長落尺寸,逐日
登記具報;如遇陡漲,飛報江南總河,嚴督修防。大丹河至河內縣丹谷口,舊築
攔河石壩,令由小丹河歸衛濟運,請不時察驗疏令暢達衛河。輝縣百泉為衛河之
源,蘇門山下匯為巨浸。南建三斗門,中為官渠濟運,東西為民渠灌田。向例重
運抵臨清,閉民渠,使泉流盡入官渠。五月後插秧,一日濟運,一日灌田。惟民
渠石壩失修,泉水旁泄,應令修砌堅實。”均如議行。上以清口節宣未暢,下河
田廬易湮,特定高堰五壩水志水高一尺,清口壩拆展十丈。三十一年三月,宏奏
言:“清口水門因上年霜降後湖水大消,祗留十四丈。桃汛將屆,應預將東壩拆
展,使口門寬二十丈,俾洪湖及早騰空,預留容納之地。”上嘉之。夏秋間湖水
盛漲,續展至五十三丈。八月,河溢徐州韓家塘。宏與高晉分駐兩壩堵築,逾月
工竟。奏言:“平時大展清口,騰空湖面,乃得蕆工迅速。”冬,以湖水漸落,
請接築東、西壩,仍留口門二十丈,酌量收束,蓄清抵黃。三十三年,河溢王家
田頭,下吏議降調,寬之。三十四年,奏言:“洪澤湖水大,將清口東、西壩遞
展宣洩。適黃水驟長,灌入清口。隨閉惠濟、通濟、福興三閘,俾併力敵黃,黃
水消退。”報聞。三十六年,卒。
宏嘗以明汶上老人白英立祠戴村,子孫向有蔭襲,請旨仍給八品世職,上從
之。
李奉翰,宏子。入貲授縣丞,補沂水。累遷江蘇蘇松太道,坐事罷。復入貲
還原官,發江南河工效力,奏署河庫道。上以奉翰宏子,習河事,命真除。四十
四年,署江南河道總督。四十五年二月,授河東河道總督。河溢考城芝麻莊、張
家油房,奉翰督吏塞芝麻莊,工竟。上諭曰:“勉為之,莫以水弱而弛其敬謹!”
旋命仍署江南河道總督。奉翰奏:“張家油房工未竟,較南河睢寧工為要。請留
河東,俾蕆其役。”報可。九月,張家油房工亦竟,上為欣慰。四十六正月,調
江南河道總督。二月,奏請重定南河汛員額缺,酌增河兵;移改運河閘官、運河
汛員,視缺簡要,更定品秩,下大學士九卿議行。七月,河決青龍岡,命偕大學
士阿桂馳赴河南會河東河道總督韓鑅督辦東、西兩壩下埽。甫合龍,壩蟄陷,
乃與阿桂等議寬濬青龍岡迤下至孔家莊、榮華寺、楊家堂諸地引河,並於黃河下
游北岸疏潘家屯、張家莊二引河、蘇家山水線河、宿遷十字河、桃源顧家莊引河,
五道泄水。四十八年春,青龍岡工竟。方壩陷,奉翰督吏搶護,墮入金門,格於
纜,傷焉,河工謂兩壩間為金門,纜所以引埽者,事聞上。四十九年,上南巡,
奉翰覲行在,上獎其勤勞,賜騎都尉世職。五十年,坐清口東、西兩壩不早收束,
致運道淺阻,降三品頂帶。尋命復之。秋,河水大至,奉翰督吏晝夜填築,塞李
家莊、煙墩頭、司家莊、湯家莊諸漫口。五十四年,調河東河道總督。五十八年,
命赴浙江會巡撫吉慶會勘海塘。奏請以范公塘及海寧石壩改築柴盤頭,並於石塘
前修補坦水,三官塘柴工後加培土戧,從之。五十九年,漳水溢,臨漳三台漲發,
命馳往勘察。奏:“漳河兩岸沙土浮鬆,水勢驟長驟落,向無堤堰。上年大雨漫
溢,應將下游淤墊處疏濬深通,再將三台壩基填築,俾歸故道。”上從其議。嘉
慶二年正月,加太子太保,授兩江總督,兼領南河事。三年,河決睢寧。四年正
月,與河道總督康基田督塞睢州決口,工竟。二月,卒。
李亨特,奉翰次子。入貲授布政司理問,發河東委用,補兗州通判。累遷雲
南迤西道。嘉慶初,佐平苗、倮,賜孔雀翎,加按察使銜。累遷調授江蘇按察使。
九年,擢河東河道總督。十一年,河南巡撫馬慧裕劾亨特索屬吏賕不得,迫令告
養諸狀,上命侍郎托津等往按,奪官,發伊犁。十三年,釋還,令至南河候差委。
十四年,以河決荷花塘,追咎亨特不善料理,復發熱河效力。未幾,復釋還,授
主事。十五年,選戶部主事,擢直隸永定河道。未幾,復授河東河道總督。十六
年,奏南糧到通州剝運不能迅速,請在楊村全數起剝,下倉場侍郎玉寧、戴均元
等議駁。上責亨特冒昧,下吏議降調,命留任。十八年秋,河溢睢寧。坐奪官,
命留工效力。十九年,河道總督吳璥奏微山湖存水僅一二尺,南陽、昭陽、獨
山諸湖淤成平陸,無水可導。上責亨特在官不能預籌,又聞亨特既奪官居濟寧,
仍用總河儀制,斥亨特玩誤縱恣,命逮下刑部治罪,籍其家,刑部議發新疆。上
命在部荷校半年,發黑龍江效力。二十年,卒於戍所。
何煟,字謙之,浙江山陰人,先世籍湖南靖州。雍正中,入貲授州同,效
力江南河工。從大學士河道總督嵇曾筠修浙江尖山海塘,請補杭州東塘同知,避
本籍,仍發江南河工。乾隆初,權豐碭通判,授桃源同知。十五年,擢河庫道。
十六年,遷兩淮鹽運使,特敕兼管河務,以母憂去官。十九年,尚書劉統勛等奏
論河庫帑項不清,奪煟官,擬徒,追償,拘留工次,久乃繳完免罪。二十二年,
仍發南河以同知用。從侍郎夢麟疏濬荊山橋河工。從副總河嵇璜治淮、揚河務,
超擢淮揚道。二十三年,丁父憂,總督尹繼善奏留在任守制,許之。
二十六年,以郎中內調。會河決中牟楊橋,上命大學士劉統勛等蒞工,以
煟從。工竟,留煟駐工防護。旋授開歸陳許道,調山東運河道。三十年,調
河南河北道,擢按察使。上以煟習河事,命兼領河工。煟信浮屠說,讞獄輒
從輕比,睢州民劉玉樹謀sha6*人,鞫實,擬斬候,刑部改立決。上責煟寬縱,諮
巡撫阿思哈,阿思哈稱其能勝任。其冬,擢布政使,仍兼理河務。兩權巡撫。三
十六年,授巡撫,兼河務如故。尋又命兼領山東河道。三十七年,淅川、內鄉被
水,正陽、確山風災,疏請撫恤緩徵,上賜詩,褒以“愛民知政”。
三十八年,上巡天津,閱永定河工,煟迎駕,賜孔雀翎、黃馬褂。尋命與
工部尚書裘曰修、直隸總督周元理勘永定河上游,疏言:“永定河挾沙而行,散
漫無定。水性就下,本無不同;而地有高卑,沙有通塞,情因時而或異。永定河
遷徙不定,其情也,非其性也。察其情,導其性,先宣後防,千古極則,雖起神
禹,無以易之。永定河下口,蒙皇上指示疏導,既不阻下達之勢,更可免浸潤之
虞,其法固當常守。所慮數十年後,妄生異論,別騁新奇,勢且變亂舊章,貽河
防巨患。請將聖諭並議言條款勒碑垂久遠。”報聞。
三十九年,疏請各州縣常平倉溢額以四千石為限,餘循例變價。又奏河南漕
穀七十九萬、薊米二十九萬,分存各州縣界。鄰省安陽等五州縣限二萬石、近水
次祥符等三十五州縣限一萬石。均如所擬。加總督銜,仍領河南巡撫,又進兵部
尚書銜。其秋,會剿王倫,事平,道內黃,病作。遣醫往視,未至,卒。煟贈
太子太保,祀賢良祠,賜祭葬,謚恭惠。
裕城,煟子,字福天。自貢生入貲授道員。乾隆四十二年,除山東督糧道。
調河南河北道。河溢儀封,大學士高晉蒞工,以裕城從。儀封埽工蟄陷,坐奪官,
命留任。四十六年,調江南河庫道。裕城侍煟治河,嘗著全河指要,謂:“治
河當節宣並用,不當泥河不兩行之說,偏於節束。”並上書當事,指陳南北岸諸
險工。未幾,河決青龍岡,注微山湖,沖運河。四十七年七月,河東河道總督韓
鑅丁憂,青龍岡工未竟,上特命裕城署理。大學士阿桂視工曲家樓,請自蘭陽
至商丘別築新堤。裕城奏:“蘭陽新開引河,其上游素稱險要,必須內
有重障,外有挑護。大堤後舊有越堤,相去遠,恐不足恃。請向東添築格堤,
臨河近溜處加築挑水壩。”上從之。又奏兗州伊家河在運河八閘之西,以分泄運
河及瀕湖諸水,應挑展寬深,上命速興工。又奏伊家河興工後,即往河南勘驗引
水子溝;仍往來山東、河南督察:上嘉之,並諭曰:“汝若能不自滿而加以勤學,
或可繼汝父也。”伊家河工竟,四十八年,賜孔雀翎。是年,青龍岡工竟,請修
築運河堤岸,詣濟寧勘估,奏需帑六十四萬有奇,得旨允行。授河南巡撫。以秋
審多失出,降三品頂帶,停支養廉。四十九年,運河堤岸工竟,命議敘。師討石
峰堡亂回,道河南,裕城佐軍興,復頂帶、養廉。五十年,調陝西巡撫。朝邑被
水,上諭裕城就被水處將淤積泥沙建築河堤。尋奏創建護城隄,下部議行。調
江西巡撫,五十二年,奏江西河路二千四百餘里,請以所獲盜舟改設巡船,上嘉
之。又奏豐城鎮平堤中段水勢衝激,不足捍禦,請改建石隄,從之。五十五年,
調安徽巡撫。命來京祝八旬萬壽,行次合肥,卒。
吳嗣爵,字樹屏,浙江錢塘人。八歲而孤,母錢督之嚴,雍正八年成進士。
授禮部主事,大學士張廷玉奏改吏部。再遷郎中。嗣爵彊識,嫻故事。乾隆六
年,授常州知府,再授保寧,皆奏留部。旋命視學湖北,調福建。十三年,授淮
安知府,遷淮揚道。洪澤湖盛漲,例當開天然壩。嗣爵曰:“開壩減暴漲,如下
河州縣生靈何?”持之力,卒無恙。十六年,調兩淮鹽運使。十八年,復授淮揚
道,遭母憂,上諭曰:“防河官吏叢弊,故特由運使調用。河工與地方官吏不同,
畀假兩月治喪,畢,在任守制。”
擢江蘇按察使。遷布政使,調湖南,未行,奏江寧等三十五州縣積欠應徵口
糧,請特旨緩徵。上諮巡撫託恩多,託恩多奏江寧等州縣年豐,不當再請緩徵。
上責嗣爵藉緩徵卸過,並為有司催徵不力地,命發江南河工,以同知用。二十五
年,補宿虹同知,仍授淮揚道,移淮徐道。黃河盛漲,逼徐家莊縷堤,嗣爵督吏
搶護,命署理河東河道總督。旋坐官運使時商人侵蝕提引公費,坐降調,命改奪
官,仍留任。三十四年,奏請修補丁廟、六里、南旺、荊門、戴村諸閘壩,並言:
“運河兩岸土工,臨清以北為民堰,南旺以南為官堤,自臨清至南旺,官堤、民
堰交錯。請凡民堰卑薄殘缺處,督令修築,官堤酌緩急次第培修。”上嘉之。署
河南巡撫。三十五年,奏:“南旺湖北高南下,在運河西岸,值分水口之沖。伏
秋汶水發,自關家、常鳴等斗門灌入,祗能收水入湖,不能出水濟運。請於南旺
下游土地廟前增建石閘一,以時啟閉。”
三十六年,遷江南河道總督。四十年,奏:“丁家集黃河自北趨南,北岸新
灘插入河心,致沖漫南岸民堰五百餘丈。毛城鋪過水較大,下流亦不能容。今收
正河頭,測量河唇,濬
引渠,築子壩,於北岸旁黃河故道濬引河,來春相機開放,俾河改由北岸東
下,不使旁註丁家集諸地。”又奏:“里河廳運口本設惠濟、通濟、福興三閘,
惠濟尤為淮水入運關鍵,請俟春融修築。”四十一年,又奏清口通湖引河凡五,
為洪澤湖尾閭,並分別籌濬,運道以濟。尋奏五引河中張家莊、裴家場二河水泄,
應濬使寬深,從之。是年,上東巡,嗣爵覲行在,入對,不能興,左右掖以出。
改吏部侍郎,四十二年,乞罷,歸。四十四年,卒,年七十有三。子璥,自有
傳。
薩載,伊爾根覺羅氏,滿洲正黃旗人。父薩哈岱,官鑲藍旗滿洲副都統。薩
載,翻譯舉人,授理藩院筆帖式。累遷江蘇蘇松太道,管蘇州織造。果親王弘適
短價令制繡緞朝衣,事發,奪官。召還京,予主事銜。尋授薩哈岱蘇州織造,命
薩載侍行為佐。逾年,改授普福,命交兩江總督差委。旋授松江知府。乾隆三十
年,加道銜,復署蘇州織造。三十四年,擢江蘇布政使,仍兼織造。三十五年,
署巡撫。巡撫永德請以華亭、寶山土塘改建條石,薩載言條石易傾圮。按察使吳
壇請裁巡檢弓兵,增州縣捕役,薩載言不便,皆寢其議。三十六年,與總督高晉
奏濬海州河道,又奏江蘇社穀積至三十七萬六千餘石,請察驗,報聞。
三十七年,真除江蘇巡撫。上命察屯田,薩載奏江安糧道屬江淮、興武等六
衛,蘇州糧道屬蘇州、太倉等四衛,令清釐冊報,循新例四年一編審;加給江淮、
興武二衛屯丁墾田,運丁快丁終歲輓輸,請加給津貼;太倉、鎮海二衛田不隨
船,私相售典,循舊例借項贖回;從之。三十九年,河溢外河廳老壩口,偕河道
總督吳嗣爵董工事,未兩旬工竟,議敘。
四十一年,上東巡,覲行在,授江南河道總督。命與高晉察黃河海口淤沙。
薩載先至,奏:“海口前在王家港,自雍正時接涌淤灘,長四十餘里;南岸為新
淤尖、為尖頭洋,北岸為二泓、三泓、四泓。二泓、四泓寬二十餘丈,潮至深二
三丈;三泓寬四十餘丈,潮至深三四丈。河底有高低,河唇又漸遠,淤積巳久,
難以施工。”上諭曰:“此海口自然之勢,難以人力勝之。”尋與高晉奏請以清
口東、西壩移建平城台,於陶莊迤上別開引河。是夏,運河及駱馬湖水漲,薩載
督吏防護,上嘉其妥協。尋開陶莊引河,四十二年二月,工竟。上諭曰:“朕屢
次南巡,臨閱清、黃交匯處,慮其倒灌,思引向陶莊北流。歷任河臣未有能任此
者。昨歲薩載奏請施工,與朕意合。據奏工竟,自此黃河離清口較遠,既免黃河
倒灌之虞,並收清水刷沙之益,實為全河一大關鍵。視齊蘇勒例,予騎都尉世職。”
入覲,上命於攔黃壩迤上加築壩為重門保障,並於舊有木龍三架迤上增設木龍。
薩載回任,奏遵上指料理,上嘉之。冬,復奏:“新河河面首尾寬窄不同,請於
北灘順水勢抽槽,酌留土格。俟來年水漲放溜
沖刷,使河面首尾寬闊相若。”繪圖以進,上覽圖中北岸有新淤,因慮北淤
則溜必南趨,識以朱筆,命薩載疏治。四十三年,奏:“高家馬頭新淤已刷動寬
深,彭家馬頭新淤前作柴枕土壩。茲於灘面抽槽,候水漲沖刷。”旋署兩江總督。
四十四年,奏攔黃壩外舊河露淤灘,請於灘面築束水堤為新河保障。尋實授兩江
總督。先是,高晉奏中河口門淤阻,議移下游李家莊,上命薩載勘奏。薩載請將
清口東、西壩移築惠濟祠前,上從之。
四十五年,大學士阿桂奏:“陶莊引河首尾寬而中窄,河身雖已刷深,水勢
尚嫌束縛。伏秋汛漲,恐宣洩不及。”命偕薩載勘覆。尋奏請河寬六十餘丈處展
十餘丈,河寬不及六十丈處展二十餘丈。又奏:“雲梯關外二套以下河流現行之
道,道遠而水淺,請於四泓以下增設閘壩;二套上迤西馬港河舊堤殘缺,應行修
復;並於舊無堤處補築新堤,下接北潮河西堰。”上從之。
夏,河溢郭家渡,命薩載與河道總督陳輝祖督護。是歲河水盛漲,初開毛城
鋪、蘇家山、峰山頭諸閘,次將清口東西壩全行拆展。薩載奏諸州縣被水,睢寧、
泗州為重,邳州、宿遷、靈壁、五河次之,現在撫恤寧貼。上諭曰:“實在無善
策,祗可盡力撫恤,以期補過。”復命引河水入陶莊新河。尋奏豐、碭、銅、沛
險工俱次第搶護,下游洪澤、高寶諸湖亦俱平定,俟水落堵築。得旨:“覽奏深
慰。”先是,上臨高堰閱洪澤湖磚石諸工,諭薩載石工卑者增
高,磚工悉改用石。薩載奏請酌量緩急,分三年修築。八月,丁父憂,命百
日滿後仍署兩江總督。四十六年,奏請自李家莊至臨河集北濬引河,上命速為之。
六月,河溢魏家莊,水大至。薩載奏:“全河奔注,歸入洪澤湖。清口展寬
至八十丈,山盱五壩已開智、義二壩;而高堰諸地水勢未消,盈堤推岸。未開三
壩及車邏、昭關二壩,或堅守,或酌開,俟察勘後續奏。”上命堅守。尋續奏洪
澤湖浪涌山盱五壩,所存仁、禮二壩,掣通過水,續開車邏、昭關二壩。上以各
閘壩俱開,下河民田被淹,令察災狀速奏。八月魏家莊工竟。山東巡撫國泰奏運
河積淤,水不能暢行,議於劉老澗壩旁開水口分泄,上命薩載往勘。薩載奏:
“運河泄水宣暢,已開駝車頭竹簍壩泄水入駱馬湖,劉老澗九孔石閘亦過水。若
議別開水口,不便使無水之區再受水患。”上韙其言。又奏:“微山湖東南兩面
水色澄清,沂河及駱馬湖水不使涓滴入運,為運河騰空去路。永濟橋孔亦無橫壩
攔截,水勢暢消。”上稱為有條理,命國泰聽其指授,毋持己見。
十二月,兼署安徽巡撫。四十七年,奏請濬泗州謝家溝,泄睢河及楊甿諸河
水入洪澤湖;又承上命濬銅山潘家屯引河。四月,河南青龍岡漫口既堵復蟄,大
溜xia6*注。上命寬濬潘家屯、劉老澗諸河,泄水歸海。薩載請開張家莊引河與潘家屯
引河分流,使湖泄入黃又多一路。上諭曰:“籌泄水之路,為今日急務,宜妥為
之。”加太子少保。江蘇巡撫吳壇議開
金壇漕河,自丹徒穿句容境分水脊達江寧。薩載奏:“分水脊即茅山之麓,
地峻土堅,勢不能開鑿。請濬七里橋至巷口橋河道,與上、下河道寬深一律。”
又請自鎮江錢家港至江寧龍潭濬辟新河,及修濬金山對渡瓜洲城河,上嘉之。又
奏請濬漣河,展駱馬湖六塘河、鹽河口門,均如議行。
四十八年正月,服闋,實授兩江總督。河南青龍岡工竟,薩載奏黃河歸故道,
入江南境流行迅速,得旨:“欣慰覽之!”上命移建沛縣城。薩載奏請移舊城西
南戚山,並修夏鎮文武官署,豐、沛二縣漕倉。四十九年,江西巡撫郝碩坐婪賄
得罪,責薩載未奏劾,下吏議,奪官,命留任,罰養廉三年。五十年,漕艘北行,
以運中河淺阻,至天津誤期。上責薩載開運中河不知建閘,水勢一泄無餘;又清
口東、西壩不能及早收束預為蓄水,致運道淺阻。降三品頂帶。五十一年,足疾,
請解任。遣醫往視,命復原品。尋卒,贈太子太保,賜祭葬,謚誠恪,祀賢良祠。
子薩騰安,襲騎都尉,官至廣西按察使;薩雲安,官雲南迤西道,坐事戍軍
台。
蘭第錫,山西吉州人。乾隆十五年舉人,授鳳台教諭。擢順天大興知縣。三
十四年,總督楊廷璋請以第錫升補永定河北岸同知,吏部以大興非沿河州縣,議
駁,再請,上特許
之。再遷永定河道。四十八年,署河東河道總督。奏請河堤分界栽柳,並禁
近堤取土;又奏儀封六堡、三堡灘面淺狹,水力較悍,請於新堤南筑月隄為障;
皆從之。四十九年,奏:“河工綢繆防護,全在平時。堤有深淺,水有變遷,及
車馬踐踏,豸雚鼠洞穴,必朝夕在堤,始能目睹親切。至冬末凌汛,春初桃汛,
尤應晝夜巡邏。應令駐工各員移至堤頂,禁勿私下;如有曠誤,文武得互舉。令
以堤為家,庶不至疏防。”均如所請行。五十年,奏:“北岸黃沁等廳、南岸上
南等廳舊堤,及蘭儀等廳新堤,各增卑培薄;並加築舊壩,添作挑水。”上命速
行。五十二年,上以第錫署任三年,勤奮妥協,命實授。旋兼兵部侍郎。
河溢睢州十三堡,疏請罪,上以其地原無埽工,原之。工竟,議敘。五十四
年,調江南河道總督。河溢睢寧周家樓,疏請罪,上以河水異漲,原之。工竟,
議敘。五十六年,奏勘毛城鋪滾水壩、王平莊新挑引河,上獎第錫察驗各工不草
率。五十七年,請自淮安移駐清江浦,改建衙署,允之。五十九年,奏豐北汛接
築土壩過多,上游水勢不能暢達,有礙曹、單河流去路,自請下吏議奪官,上命
留任。嘉慶元年,河溢豐北汛,疏請罪,諭俟工竣覈功過。工竟,賜黃辮荷包,
仍以不能先事預防停甄敘。二年,卒。
三年,第錫以河溢當償帑二十萬餘兩。上以第錫尚廉潔,慮不能勝,諮山西
巡撫伯麟,伯麟奏第錫遺田舍僅值一百四十餘兩。上獎第錫清慎,諭道、廳以上
及曾任總河各員分別代償。
韓鑅,順天大興人,原籍貴州畢節。入貲授通判,揀發山東,授上河通判。
累擢江南淮徐道。乾隆四十六年,授河東河道總督。奏言:“山東運河,賴汶、
泗來源及各湖接濟。汶河上游東平戴村等處民堰,對岸沙淤,應鑿灘抽溝,以展
河勢。泗河下游即為府河,自安居、十里二斗門入運,河淺堰卑,亦當疏治。蜀
山、馬踏、馬場、南旺諸湖,現當濟運泄水,堰根顯露,正可取土培堤。”七月,
河決祥符焦橋,疏請罪,上原之。工竟,命優敘。未幾,河又決儀封曲家樓、青
龍岡、大李家莊、孔家莊,凡溢四口。上令江南河道總督李奉翰赴工會督。水全
出青龍岡,而孔家莊等三口皆塞。又命大學士阿桂履勘,又令山東巡撫國泰赴工
會督。工垂竟,壩蟄復潰。大學士嵇璜議引河北流復故道,上以諮阿桂、李奉翰
及鑅。鑅疏言:“青龍岡始漫,勢甚洶湧,是以倒漾北行,分入沙、趙二河,
穿運歸海。未久旋即斷流,仍行南注。地勢北高南下,若於南岸建堤堵截,欲回
狂瀾使之北注,誠如聖諭必不能行。水性就下,未便輕議更張。”阿桂等所奏亦
略同,乃寢璜議,惟以河水北行既已斷流,責鑅何不即時具奏。
四十七年正月,壩復蟄。上聞運道河以南深通,河以北多淤墊,命鑅往微
山湖北運河
察勘。二月,赴濟寧,會國泰及巡漕御史毓奇察勘,請自濟寧在城閘至嶧縣
黃林莊,築土堰、柴壩、椿埽、橋樑,設水站,置絞關;鑅並請察勘畢,還青
龍岡工次。上命鑅往來督察,復勘伊家河、荊山橋諸地水勢,請濬銅山潘家屯
引河益使寬深,並濬駱馬湖、六塘河及濟寧南北徒駭、馬頰、伊家等河。時青龍
岡壩屢築屢蟄,鑅遵上指迅籌宣洩,使黃水漸消。復還青龍岡工次,會阿桂等
於蘭陽三堡改築大堤,濬渠導水出商丘七堡入正河故道。鑅旋以父憂去。四十
八年三月,青龍岡工始竟。四十九年,服闋,授工部侍郎。部議鑅任河督時應
償帑十四萬餘兩,詔免十之七。五十四年,命會勘通惠、溫榆二河,及朝陽門外
護城河。調戶部。五十五年,命往江南會同江南河道總督蘭第錫督防汛。嘉慶三
年,調兵部。四年三月,命守護裕陵。六年,以年老休致。九年,卒。
論曰:世業尚矣,於河事尤可徵。前乎此者,嵇曾筠有子璜,高斌有從子高
晉。若李氏、何氏、吳氏皆繼之而起,宏及子奉翰、煟及子裕城並有名乾隆朝,
嗣爵子璥則下逮嘉慶,奉翰子亨特,貪侈隕績,忝祖父矣。清時以誠篤名,第
錫以廉潔著。青龍岡塞河決,歷兩載工始竟,阿桂主之,薩載、韓鑅佐之。詳
具其始末,見成功之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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