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七 志第四十三

◎輿服三
○文武官冠服 命婦冠服 內外官親屬冠服 內使冠服 侍儀以下冠服
士庶冠服 樂工冠服 軍隸冠服 外蕃冠服 僧道服色
群臣冠服:洪武元年命制公服、朝服,以賜百官。時禮部言:“各官先授散
官,與見任職事高下不同。如御史董希哲前授朝列大夫澧州知州,而任七品職事;
省司郎中宋冕前授亞中大夫黃州知府,而任五品職事。散官與見任之職不同,故
服色不能無異,乞定其制。”乃詔省部臣定議。禮部復言:“唐制,服色皆以散
官為準。元制,散官職事各從其高者,服色因之。國初服色依散官,與唐制同。”
乃定服色準散官,不計見職,於是所賜袍帶亦並如之。三年,禮部言:“歷代異
尚。夏黑,商白,周赤,秦黑,漢赤,唐服飾黃,旗幟赤。今國家承元之後,取
法周、漢、唐、宋,服色所尚,於赤為宜。”從之。
文武官朝服:洪武二十六年定凡大祀、慶成、正旦、冬至、聖節及頒詔、開
讀、進表、傳制,俱用梁冠,赤羅衣,白紗中單,青飾領緣,赤羅裳,青緣,赤
羅蔽膝,大帶赤、白二色絹,革帶,佩綬,白襪黑履。一品至九品,以冠上樑數
為差。公冠八梁,加籠巾貂蟬,立筆五折,四柱,香草五段,前後玉蟬。侯七梁,
籠巾貂蟬,立筆四折,四柱,香草四段,前後金蟬。伯七梁,籠巾貂蟬,立筆二
折,四柱,香草二段,前後玳瑁蟬。俱插雉尾。駙馬與侯同,不用雉尾。一品,
冠七梁,不用籠巾貂蟬,革帶與佩俱玉,綬用黃、綠、赤、紫織成雲鳳四色花錦,
下結青絲網,玉綬環二。二品,六梁,革帶,綬環犀,餘同一品。三品,五梁,
革帶金,佩玉,綬用黃、綠、赤、紫織成雲鶴花錦,下結青絲網,金綬環二。四
品,四梁,革帶金,佩藥玉,餘同三品。五品,三梁,革帶銀,鈒花,佩藥玉,
綬用黃、綠、赤、紫織成盤雕花錦,下結青絲網,銀鍍金綬環二。一品至五品,
笏俱象牙。六品、七品,二梁,革帶銀,佩藥玉,綬用黃、綠、赤織成練鵲三色
花錦,下結青絲網,銀綬環二。獨御史服獬廌。八品、九品,一梁,革帶烏角,
佩藥玉,綬用黃、綠織成鸂氵鶒二色花錦,下結青絲網,銅綬環二。六品至九品,
笏俱槐木。其武官應直守衛者,別有服色。雜職未入流品者,大朝賀、進表行禮
止用公服。三十年令視九品官,用朝服。嘉靖八年,更定朝服之制。梁冠如舊式,
上衣赤羅青緣,長過腰指七寸,毋掩下裳。中單白紗青緣。下裳七幅,前三後四,
每幅三襞積,赤羅青緣。蔽膝綴革帶。綬,各從品級花樣。革帶之後佩綬,系而
掩之。其環亦各從品級,用玉犀金銀銅,不以織於綬。大帶表里俱素,惟兩耳及
下垂緣綠,又以青組約之。革帶俱如舊式。珮玉一如《詩傳》之制,去雙滴及二
珩。其三品以上玉,四品以下藥玉,及襪履俱如舊式。萬曆五年,令百官正旦朝
賀毋僣躡朱履。故事,十一月百官戴暖耳。是年朝覲外官及舉人、監生,不許戴
暖耳入朝。
凡親祀郊廟、社稷,文武官分獻陪祀,則服祭服。洪武二十六年定,一品至
九品,青羅衣,白紗中單,俱皂領緣。赤羅裳,皂緣。赤羅蔽膝。方心曲領。其
冠帶、佩綬等差,並同朝服。又定品官家用祭服。三品以上,去方心曲領。四品
以下,並去珮綬。嘉靖八年,更定百官祭服。上衣青羅,皂緣,與朝服同。下裳
赤羅,皂緣,與朝服同。蔽膝、綬環、大帶、革帶、佩玉、襪履俱與朝服同。其
視牲、朝日夕月、耕耤、祭歷代帝王,獨錦衣衛堂上官,大紅蟒衣,飛魚,烏紗
帽,鸞帶,佩繡春刀。祭太廟、社稷,則大紅便服。
文武官公服:洪武二十六年定,每日早晚朝奏事及侍班、謝恩、見辭則服之。
在外文武官,每日公座服之。其制,盤領右衽袍,用紵絲或紗羅絹,袖寬三尺。
一品至四品,緋袍;五品至七品,青袍;八品九品,綠袍;未入流雜職官,袍、
笏、帶與八品以下同。公服花樣,一品,大獨科花,徑五寸;二品,小獨科花,
徑三寸;三品,散答花,無枝葉,徑二寸;四品、五品,小雜花紋,徑一寸五分;
六品、七品,小雜花,徑一寸;八品以下無紋。幞頭:漆、紗二等,展角長一尺
二寸;雜職官幞頭,垂帶,後復令展角,不用垂帶,與入流官同。笏依朝服為之。
腰帶:一品玉,或花或素;二品犀;三品、四品,金荔枝;五品以下烏角。襪用
青革,仍垂撻尾於下。靴用皂。其後,常朝止便服,惟朔望具公服朝參。凡武官
應直守衛者,別有服色,不拘此制。公、侯、駙馬、伯服色花樣、腰帶與一品同。
文武官花樣,如無從織造,則用素。百官入朝,雨雪許服雨衣。奉天、華蓋、武
英諸殿奏事,必躡履鞋,違者御史糾之。萬曆五年,令常朝俱衣本等錦繡服色,
其朝覲官見辭、謝恩,不論已未入流,公服行禮。
文武官常服:洪武三年定,凡常朝視事,以烏紗帽、團領衫、束帶為公服。
其帶,一品玉,二品花犀,三品金鈒花,四品素金,五品銀鈒花,六品、七品素
銀,八品、九品烏角。凡致仕及侍親辭閒官,紗帽、束帶。為事黜降者,服與庶
人同。至二十四年,又定公、侯、伯、駙馬束帶與一品同,雜職官與八品、九品
同。朝官常服禮鞋,洪武六年定。先是,百官入朝,遇雨皆躡釘靴,聲徹殿陛,
侍儀司請禁之。太祖曰:“古者入朝有履,自唐始用靴。其令朝官為軟底皮鞋,
冒於靴外,出朝則釋之。”
禮部言近奢侈越制。詔申禁之,仍參酌漢、唐之制,頒行遵守。凡職官,一
品、二品用雜色文綺、綾羅、彩繡,帽頂、帽珠用玉;三品至五品用雜色文綺、
綾羅,帽頂用金,帽珠除玉外,隨所用;六品至九品用雜色文綺、綾羅,帽頂用
銀,帽珠瑪瑙、水晶、香木。一品至六品穿四爪龍,以金繡為之者聽。禮部又議:
“品官見尊長,用朝君公服,於理未安。宜別制梁冠、絳衣、絳裳、革帶、大帶、
大白襪、烏舄、佩綬,其衣裳去緣襈。三品以上佩綬,三品以下不用。”從之。
二十二年,令文武官遇雨戴雨帽,公差出外戴帽子,入城不許。二十三年定
制,文官衣自領至裔,去地一寸,袖長過手,復回至肘。公、侯、駙馬與文官同。
武官去地五寸,袖長過手七寸。二十四年定,公、侯、駙馬、伯服,繡麒麟、白
澤。文官一品仙鶴,二品錦雞,三品孔雀,四品雲雁,五品白鷳,六品鷺鷥,七
品鸂氵鶒,八品黃鸝,九品鵪鶉;雜職練鵲;風憲官獬廌。武官一品、二品獅子,
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羆,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馬。又令品官常
服用雜色紵絲、綾羅、彩繡。官吏衣服、帳幔,不許用玄、黃、紫三色,並織繡
龍鳳文,違者罪及染造之人。朝見人員,四時並用色衣,不許純素。三十年,令
致仕官服色與見任同,若朝賀、謝恩、見辭,一體具服。
景泰四年,令錦衣衛指揮侍衛者,得衣麒麟。天順二年,定官民衣服不得用
蟒龍、飛魚、鬥牛、大鵬、像生獅子、四寶相花、大西番蓮、大雲花樣,並玄、
黃、紫及玄色、黑、綠、柳黃、薑黃、明黃諸色。弘治十三年奏定,公、侯、伯、
文武大臣及鎮守、守備,違例奏請蟒衣、飛魚衣服者,科道糾劾,治以重罪。正
德十一年設東、西兩官廳,將士悉衣黃罩甲。中外化之。金緋盛服者,亦必加此
於上。都督江彬等承日紅笠之上,綴以靛染天鵝翎,以為貴飾,貴者飄三英,次
者二英。兵部尚書王瓊得賜一英,冠以下教場,自謂殊遇。其後巡狩所經,督餉
侍郎、巡撫都御史無不衣罩甲見上者。十三年,車駕還京,傳旨,俾迎候者用曳
撒大帽、鸞帶。尋賜群臣大紅紵絲羅紗各一。其服色,一品鬥牛,二品飛魚,三
品蟒,四、五品麒麟,六、七品虎、彪;翰林科道不限品級皆與焉;惟部曹五品
下不與。時文臣服色亦以走獸,而麒麟之服逮於四品,尤異事也。
十六年,世宗登極詔云:“近來冒濫玉帶,蟒龍、飛魚、鬥牛服色,皆庶官
雜流並各處將領夤緣奏乞,今俱不許。武職卑官僣用公、侯服色者,亦禁絕之。”
嘉靖六年復禁中外官,不許濫服五彩裝花織造違禁顏色。
七年既定燕居法服之制,閣臣張璁因言:“品官燕居之服未有明制,詭異之
徒,競為奇服以亂典章。乞更法古玄端,別為簡易之制,昭布天下,使貴賤有等。”
帝因複製《忠靜冠服圖》頒禮部,敕諭之曰:“祖宗稽古定製,品官朝祭之服,
各有等差。第常人之情,多謹於明顯,怠於幽獨。古聖王慎之,制玄端以為燕居
之服。比來衣服詭異,上下無辨,民志何由定。朕因酌古玄端之制,更名‘忠靜’,
庶幾乎進思盡忠,退思補過焉。朕已著為圖說,如式製造。在京許七品以上官
及八品以上翰林院、國子監、行人司,在外許方面官及各府堂官、州縣正堂、儒
學教官服之。武官止都督以上。其餘不許濫服。”禮部以圖說頒布天下,如敕奉
行。按忠靜冠仿古玄冠,冠匡如制,以烏紗冒之,兩山俱列於後。冠頂仍方中微
起,三梁各壓以金線,邊以金緣之。四品以下,去金,緣以淺色絲線。忠靜服仿
古玄端服,色用深青,以紵絲紗羅為之。三品以上雲,四品以下素,緣以藍青,
前後飾本等花樣補子。深衣用玉色。素帶,如古大夫之帶制,青表綠緣邊並里。
素履,青綠絛結。白襪。
十六年,群臣朝於駐蹕所,兵部尚書張瓚服蟒。帝怒,諭閣臣夏言曰:“尚
書二品,何自服蟒?”言對曰:“瓚所服,乃欽賜飛魚服,鮮明類蟒耳。”帝曰:
“飛魚何組兩角?其嚴禁之。”於是禮部奏定,文武官不許擅用蟒衣、飛魚、斗
牛、違禁華異服色。其大紅紵絲紗羅服,惟四品以上官及在京五品堂上官、經筵
講官許服。五品官及經筵不為講官者,俱服青綠錦繡。遇吉禮,止衣紅布絨褐。
品官花樣,並依品級。錦衣衛指揮,侍衛者仍得衣麒麟,其帶俸非侍衛,及千百
戶雖侍衛,不許僣用。
歷朝賜服:文臣有未至一品而賜玉帶者,自洪武中學士羅復仁始。衍聖公秩
正二品,服織金麒麟袍、玉帶,則景泰中入朝拜賜。自是以為常。內閣賜蟒衣,
自弘治中劉健、李東陽始。麒麟本公、侯服,而內閣服之,則嘉靖中嚴嵩、徐階
皆受賜也。仙鶴,文臣一品服也,嘉靖中成國公朱希忠、都督陸炳服之,皆以玄
壇供事。而學士嚴訥、李春芳、董份以五品撰青詞,亦賜仙鶴。尋諭供事壇中乃
用,於是尚書皆不敢衣鶴。後敕南京織閃黃補麒麟、仙鶴,賜嚴嵩,閃黃乃上用
服色也;又賜徐階教子升天蟒。萬曆中,賜張居正坐蟒;武清侯李偉以太后父,
亦受賜。
儀賓朝服、公服、常服:俱視品級,與文武官同,惟笏皆象牙;常服花樣視
武官。弘治十三年定,郡主儀賓鈒花金帶,胸背獅子。縣主儀賓鈒花金帶,郡君
儀賓光素金帶,胸背俱虎豹。縣君儀賓鈒花銀帶,鄉君儀賓光素銀帶,胸背俱彪。
有僣用者,革去冠帶,戴平頭巾,於儒學讀書習禮三年。
狀元及諸進士冠服:狀元冠二梁,緋羅圓領,白絹中單,錦綬,蔽膝,紗帽,
槐木笏,光銀帶,藥玉佩,朝靴,氈襪,皆御前頒賜,上表謝恩日服之。進士巾
如烏紗帽,頂微平,展角闊寸餘,長五寸許,系以垂帶,皂紗為之。深藍羅袍,
緣以青羅,袖廣而不殺。槐木笏,革帶、青鞓,飾以黑角,垂撻尾於後。廷試
後頒於國子監,傳臚日服之。上表謝恩後,謁先師行釋菜禮畢,始易常服,其巾
袍仍送國子監藏之。
命婦冠服:洪武元年定,命婦一品,冠花釵九樹。兩博鬢,九鈿。服用翟衣,
繡翟九重。素紗中單,黼領,朱縠逯襈裾。蔽膝隨裳色,以緅為領緣,加文
繡重翟,為章二等。玉帶。青襪舄,佩綬。二品,冠花釵八樹。兩博鬢,八鈿。
服用翟衣八等,犀帶,餘如一品。三品,冠花釵七樹。兩博鬢,七鈿。翟衣七等,
金革帶,餘如二品。四品,冠花釵六樹。兩博鬢,六鈿。翟衣六等,金革帶,餘
如三品。五品,冠花釵五樹。兩博鬢,五鈿。翟衣五等,烏角帶,餘如四品。六
品,冠花釵四樹。兩博鬢,四鈿。翟衣四等,烏角帶,餘如五品。七品,冠花釵
三樹。兩博鬢,三鈿。翟衣三等,烏角帶,餘如六品。自一品至五品,衣色隨夫
用紫。六品、七品,衣色隨夫用緋。其大帶如衣色。四年,以古天子諸侯服袞冕,
後與夫人亦服禕翟。今群臣既以梁冠、絳衣為朝服,不敢用冕,則外命婦亦不當
服翟衣以朝。命禮部議之。奏定,命婦以山松特髻、假鬢花鈿、真紅大袖衣、珠
翠蹙金霞帔為朝服。以朱翠角冠、金珠花釵、闊袖雜色綠緣為燕居之用。一品,
衣金繡文霞帔,金珠翠妝飾,玉墜。二品,衣金繡雲肩大雜花霞帔,金珠翠妝飾,
金墜子。三品,衣金繡大雜花霞帔,珠翠妝飾,金墜子。四品,衣繡小雜花霞帔,
翠妝飾,金墜子。五品,衣銷金大雜花霞帔,生色畫絹起花妝飾,金墜子。六品、
七品,衣銷金小雜花霞帔,生色畫絹起花妝飾,鍍金銀墜子。八品、九品,衣大
紅素羅霞帔,生色畫絹妝飾,銀墜子。首飾,一品、二品,金玉珠翠。三品、四
品,金珠翠。五品,金翠。六品以下,金鍍銀,間用珠。
五年,更定品官命婦冠服:一品,禮服用山松特髻,翠松五株,金翟八,口
銜珠結。正面珠翠翟一,珠翠花四朵,珠翠雲喜花三朵;後鬢珠梭球一,珠翠飛
翟一,珠翠梳四,金雲頭連三釵一,珠簾梳一,金簪二;珠梭環一雙。大袖衫,
用真紅色。霞帔、褙子,俱用深青色。紵絲綾羅紗隨用。霞帔上施蹙金繡雲霞翟
文,鈒花金墜子。褙子上施金繡雲霞翟文。常服用珠翠慶雲冠,珠翠翟三,金翟
一,口銜珠結;鬢邊珠翠花二,小珠翠梳一雙,金雲頭連三釵一,金壓鬢雙頭釵
二,金腦梳一,金簪二;金腳珠翠佛面環一雙;鐲釧皆用金。長襖長裙,各色紵
絲綾羅紗隨用。長襖緣襈,或紫或綠,上施蹙金繡雲霞翟文。看帶,用紅綠紫,
上施蹙金繡雲霞翟文。長裙,橫豎金繡纏枝花文。二品,特髻上金翟七,口銜珠
結,餘同一品。常服亦與一品同。三品,特髻上金孔雀六,口銜珠結。正面珠翠
孔雀一,後鬢翠孔雀二。霞帔上施蹙金雲霞孔雀文,鈒花金墜子。褙子上施金繡
雲霞孔雀文,餘同二品。常服冠上珠翠孔雀三,金孔雀二,口銜珠結。長襖緣
襈。看帶,或紫或綠,並繡雲霞孔雀文。長裙,橫豎襴並繡纏枝花文,餘同二
品。四品,特髻上金孔雀五,口銜珠結,餘同三品。常服亦與三品同。五品,特
髻上銀鍍金鴛鴦四,口銜珠結。正面珠翠鴛鴦一,小珠鋪翠雲喜花三朵;後鬢翠
鴛鴦二,銀鍍金雲頭連三釵一,小珠簾梳一,鍍金銀簪二;小珠梳環一雙。霞帔
上施繡雲霞鴛鴦文,鍍金銀鈒花墜子。褙子上施雲霞鴛鴦文,餘同四品。常服冠
上小珠翠鴛鴦三,鍍金銀鴛鴦二,挑珠牌。鬢邊小珠翠花二朵,雲頭連三釵一,
梳一,壓鬢雙頭釵二,鍍金簪二;銀腳珠翠佛面環一雙。鐲釧皆用銀鍍金。長襖
緣襈,繡雲霞鴛鴦文。長裙,橫豎襴繡纏枝花文,餘同四品。六品,特髻上
翠松三株,銀鍍金練鵲四,口銜珠結。正面銀鍍金練鵲一,小珠翠花四朵;後鬢
翠梭球一,翠練鵲二,翠梳四,銀雲頭連三釵一,珠緣翠簾梳一,銀簪二。大袖
衫,綾羅絹隨所用。霞帔施繡雲霞練鵲文,花銀墜子。褙子上施雲霞練鵲文,
餘同五品。常服冠上鍍金銀練鵲三,又鍍金銀練鵲二,挑小珠牌;鐲釧皆用銀。
長襖緣襈。看帶,或紫或綠,繡雲霞練鵲文。長裙,橫豎襴繡纏枝花文,餘
同五品。七品,禮服、常服俱同六品。其八品、九品禮服,惟用大袖衫、霞帔、
褙子。大衫同七品。霞帔上繡纏枝花,鈒花銀墜子。褙子上繡摘枝團花。通用小
珠慶雲冠。常服亦用小珠慶雲冠,銀間鍍金銀練鵲三,又銀間鍍金銀練鵲二,挑
小珠牌;銀間鍍金雲頭連三釵一,銀間鍍金壓鬢雙頭釵二,銀間鍍金腦梳一,銀
間鍍金簪二。長襖緣襈、看帶並繡纏枝花,餘同七品。又定命婦團衫之制,以
紅羅為之,繡重雉為等第。一品九等,二品八等,三品七等,四品六等,五品五
等,六品四等,七品三等,其餘不用繡雉。
二十四年定製,命婦朝見君後,在家見舅姑並夫及祭祀則服禮服。公侯伯夫
人與一品同。大袖衫,真紅色。一品至五品,紵絲綾羅;六品至九品,綾羅
絹。霞帔、褙子皆深青段。公侯及一品、二品,金繡雲霞翟文;三品、四品,金
繡雲霞孔雀文;五品,繡雲霞鴛鴦文;六品、七品,繡雲霞練鵲文。大袖衫,領
闊三寸,兩領直下一尺,間綴紐子三,末綴紐子二,紐在掩紐之下,拜則放之。
霞帔二條,各繡禽七,隨品級用,前四後三。墜子中鈒花禽一,四面雲霞文,禽
如霞帔,隨品級用。笏以象牙為之。二十六年定,一品,冠用金事件,珠翟五,
珠牡丹開頭二,珠半開三,翠雲二十四片,翠牡丹葉一十八片,翠口圈一副,上
帶金寶鈿花八,金翟二,口銜珠結二。二品至四品,冠用金事件,珠翟四,珠牡
丹開頭二,珠半開四,翠雲二十四片,翠牡丹葉一十八片,翠口圈一副,上帶金
寶鈿花八,金翟二,口銜珠結二。一品、二品,霞帔、褙子俱雲霞翟文,鈒花金
墜子。三品、四品,霞帔、褙子俱雲霞孔雀文,鈒花金墜子。五品、六品,冠用
抹金銀事件,珠翟三,珠牡丹開頭二,珠半開五,翠雲二十四片,翠牡丹葉一十
八片,翠口圈一副,上帶抹金銀寶鈿花八,抹金銀翟二,口銜珠結子二。五品,
霞帔、褙子俱雲霞鴛鴦文,鍍金鈒花銀墜子。六品,霞帔、褙子俱雲霞練鵲文,
鈒花銀墜子。七品至九品,冠用抹金銀事件,珠翟二,珠月桂開頭二,珠半開六,
翠雲二十四片,翠月桂葉一十八片,翠口圈一副,上帶抹金銀寶鈿花八,抹金銀
翟二,口銜珠結子二。七品,霞帔、墜子、褙子與六品同。八品、九品,霞帔用
繡纏枝花,墜子與七品同,褙子繡摘枝團花。
內外官親屬冠服:洪武元年,禮部尚書崔亮奉詔議定。內外官父、兄、伯、
叔、子、孫、弟、侄用烏紗帽,軟腳垂帶,圓領衣,烏角帶。品官祖母及母、與
子孫同居親弟侄婦女禮服,合以本官所居官職品級,通用漆紗珠翠慶雲冠,本品
衫,霞帔、褙子,緣襈襖裙,惟山松特髻子止許受封誥敕者用之。品官次妻,
許用本品珠翠慶雲冠、褙子為禮服。銷金闊領、長襖長裙為常服。二十五年,令
文武官父兄、伯叔、弟侄、子婿,皆許穿靴。
內使冠服:明初置內使監,冠烏紗描金曲腳帽,衣胸背花盤領窄袖衫,烏角
帶,靴用紅扇面黑下<木舂>。各宮火者,服與庶人同。洪武三年諭宰臣,內使監未
有職名者,當別制冠,以別監官。禮部奏定,內使監凡遇朝會,依品具朝服、公
服行禮。其常服,葵花胸背團領衫,不拘顏色;烏紗帽;犀角帶。無品從者,常
服團領衫,無胸背花,不拘顏色;烏角帶;烏紗帽,垂軟帶。年十五以下者,惟
戴烏紗小頂帽。按《大政記》,永樂以後,宦官在帝左右,必蟒服,制如曳撒,
繡蟒於左右,系以鸞帶,此燕閒之服也。次則飛魚,惟入侍用之。貴而用事者,
賜蟒,文武一品官所不易得也。單蟒面皆斜向,坐蟒則面正向,尤貴。又有膝
襴者,亦如曳撒,上有蟒補,當膝處橫織細雲蟒,蓋南郊及山陵扈從,便於乘
馬也。或召對燕見,君臣皆不用袍而用此;第蟒有五爪、四爪之分,襴有紅、
黃之別耳。弘治元年,都御史邊鏞言:“國朝品官無蟒衣之制。夫蟒無角、無足,
今內官多乞蟒衣,殊類龍形,非制也。”乃下詔禁之。十七年,諭閣臣劉健曰:
“內臣僣妄尤多。”因言服色所宜禁,曰:“蟒、龍、飛魚、鬥牛,本在所禁,
不合私織。間有賜者,或久而敝,不宜輒自織用。玄、黃、紫、皂乃屬正禁,即
柳黃、明黃、薑黃諸色,亦應禁之。”孝宗加意鉗束,故申飭者再,然內官驕姿
已久,積習相沿,不能止也。初,太祖制內臣服,其紗帽與群臣異,且無朝冠、
幞頭,亦無祭服。萬曆初,穆宗主入太廟,大榼冠進賢,服祭服以從,蓋內府祀
中霤、灶井之神,例遣中官,因自創為祭服,非由廷議也。
侍儀舍人冠服:洪武二年,禮官議定。侍儀舍人導禮,依元制,展腳幞頭,
窄袖紫衫,塗金束帶,皂紋靴。常服:烏紗唐帽,諸色盤領衫,烏角束帶,衫不
用黃。四年,中書省議定,侍儀舍人並御史台知班,引禮執事,冠進賢冠,無梁,
服絳色衣,其蔽膝、履、襪、帶、笏,與九品同,惟不用中單。
校尉冠服:洪武三年定製,執仗之士,首服皆縷金額交腳幞頭,其服有諸色
辟邪、寶相花裙襖,銅葵花束帶,皂紋靴。六年,令校尉衣只孫,束帶,幞頭,
靴鞋。只孫,一作質孫,本元制,蓋一色衣也。十四年改用金鵝帽,黑漆戧金荔
枝銅釘樣,每五釘攢就,四面稍起邊襴,鞓青緊束之。二十二年,令將軍、
力士、校尉、旗軍常戴頭巾或榼腦。二十五年,令校尉、力士上直穿靴,出外不
許。
刻期冠服:宋置快行親從官,明初謂之刻期。冠方頂巾,衣胸背鷹鷂,花腰,
線襖子,諸色闊匾絲絛,大象牙雕花環,行縢八帶鞋。洪武六年,惟用雕刻象牙
絛環,餘同庶民。
儒士、生員、監生巾服:洪武三年,令士人戴四方平定巾。二十三年,定儒
士、生員衣,自領至裳,去地一寸,袖長過手,復回不及肘三寸。二十四年,以
士子巾服,無異吏胥,宜甄別之,命工部制式以進。太祖親視,凡三易乃定。生
員襴衫,用玉色布絹為之,寬袖皂緣,皂絛軟巾垂帶。貢舉入監者,不變所服。
洪武末,許戴遮陽帽,後遂私戴之。洪熙中,帝問衣藍者何人,左右以監生對。
帝曰:“著青衣較好。”乃易青圓領。嘉靖二十二年,禮部言士子冠服詭異,有
凌雲等巾,甚乖禮制,詔所司禁之。萬曆二年禁舉人、監生、生儒僣用忠靜冠巾,
錦綺鑲履及張傘蓋,戴暖耳,違者五城御史送問。
庶人冠服:明初,庶人婚,許假九品服。洪武三年,庶人初戴四帶巾,改四
方平定巾,雜色盤領衣,不許用黃。又令男女衣服,不得僣用金繡、錦綺、紵絲、
綾羅,止許、絹、素紗,其靴不得裁製花樣、金線裝飾。首飾、釵、鐲不許
用金玉、珠翠,止用銀。六年,令庶人巾環不得用金玉、瑪瑙、珊瑚、琥珀。未
入流品者同。庶人帽,不得用頂,帽珠止許水晶、香木。十四年令農衣、紗、
絹、布,商賈止衣絹、布。農家有一人為商賈者,亦不得衣、紗。二十二年,
令農夫戴斗笠、蒲笠出入市井不禁,不親農業者不許。二十三年,令耆民衣制,
袖長過手,復回不及肘三寸;庶人衣長去地五寸,袖長過手六寸,袖樁廣一尺,
袖口五寸。二十五年,以民間違禁,靴巧裁花樣,嵌以金線藍條,詔禮部嚴禁庶
人不許穿靴,止許穿皮札<革翁>,惟北地苦寒,許用牛皮直縫靴。正德元年,禁商
販、僕役、倡優、xia6*賤不許服用貂裘。十六年,禁軍民衣紫花罩甲,或禁門或四
外遊走者,緝事人擒之。
士庶妻冠服:洪武三年定製,士庶妻,首飾用銀鍍金,耳環用金珠,釧鐲用
銀,服淺色團衫,用紵絲、綾羅、絹。五年,令民間婦人禮服惟紫絁,不
用金繡,袍衫止紫、綠、桃紅及諸淺淡顏色,不許用大紅、鴉青、黃色,帶用藍
絹布。女子在室者,作三小髻,金釵,珠頭閟窄袖褙子。凡婢使,高頂髻,絹布
狹領長襖,長裙。小婢使,雙髻,長袖短衣,長裙。成化十年,禁官民婦女不得
僣用渾金衣服,寶石首飾。正德元年,令軍民婦女不許用銷金衣服、帳幔,寶石
首飾、鐲釧。
協律郎、樂舞生冠服:明初,郊社宗廟用雅樂,協律郎幞頭,紫羅袍,荔枝
帶;樂生緋袍,展腳幞頭;舞士幞頭,紅羅袍,荔枝帶,皂靴;文舞生紅袍,武
舞生緋袍,俱展腳幞頭,革帶,皂靴。朝會大樂九奏歌工:中華一統巾,紅羅生
色大袖衫,畫黃鶯、鸚鵡花樣,紅生絹襯衫,錦領,杏紅絹裙,白絹大口袴,青
絲絛,白絹襪,茶褐鞋。其和聲郎押樂者:皂羅闊帶巾,青羅大袖衫,紅生絹襯
衫,錦領,塗金束帶,皂靴。其三舞:
一、武舞,曰《平定天下之舞》。舞士皆黃金束髮冠,紫絲纓,青羅生色畫
舞鶴花樣窄袖衫,白生絹襯衫,錦領、紅羅銷金大袖罩袍,紅羅銷金裙,皂生色
畫花緣襈,白羅銷金汗袴,藍青羅銷金緣,紅絹擁項,紅結子,紅絹束腰,塗
金束帶,青絲大絛,錦臂韝,綠雲頭皂靴。舞師,黃金束髮冠,紫絲纓,青羅大
袖衫,白絹襯衫,錦領,塗金束帶,綠雲頭皂靴。
一、文舞,曰《車書會同之舞》。舞士皆黑光描金方山冠,青絲纓,紅羅大
袖衫,紅生絹襯衫,錦領,紅羅擁項,紅結子,塗金束帶,白絹大口袴,白絹襪,
茶褐鞋。舞師冠服與舞士同,惟大袖衫用青羅,不用紅羅擁項、紅結子。
一、文舞,曰《撫安四夷之舞》。舞士,東夷四人,椎髻於後,系紅銷金頭
繩,紅羅銷金抹額,中綴塗金博山,兩傍綴塗金巾環,明金耳環,青羅生色畫花
大袖衫,紅生色領袖,紅羅銷金裙,青銷金裙緣,紅生絹襯衫,錦領,塗金束帶,
烏皮靴。西戎四人,間道錦纏頭,明金耳環,紅紵絲細摺襖子,大紅羅生色雲肩,
綠生色緣,藍青羅銷金汗袴,紅銷金緣系腰合缽,十字泥金數珠,五色銷金羅香
囊,紅絹擁項,紅結子,赤皮靴。南蠻四人,綰朝天髻,系紅羅生色銀錠,紅銷
金抹額,明金耳環,紅織金短襖子,綠織金細摺短裙,絨錦袴,間道紵絲手巾,
泥金頂牌,金珠瓔珞綴小金鈴,錦行纏,泥金獅蠻帶,綠銷金擁項,紅結子,赤
皮靴。北翟四人,戴單于冠,貂鼠皮檐,雙垂髻,紅銷金頭繩,紅羅銷金抹額,
諸色細摺襖子,藍青生色雲肩,紅結子,紅銷金汗袴,系腰合缽,皂皮靴。其舞
師皆戴白卷檐氈帽,塗金帽頂,一撒紅纓,紫羅帽襻,紅綠金繡襖子,白銷金汗
袴,藍青銷金緣,塗金束帶,綠擁項,紅結子,赤皮靴。
凡大樂工及文武二舞樂工,皆曲腳幞頭,紅羅生色畫花大袖衫,塗金束帶,
紅絹擁項,紅結子,皂皮靴。四夷樂工,皆蓮花帽,諸色細摺襖子,白銷金汗袴,
紅銷金緣,紅綠絹束腰,紅羅擁項,紅結子,花靴。
永樂間,定殿內侑食樂。奏《平定天下之舞》,引舞、樂工,皆青羅包巾,
青、紅、綠、玉色羅銷金胸背襖子,渾金銅帶,紅羅褡愬,雲頭皂靴,青綠羅銷
金包臀。舞人服色如之。奏《撫安四夷之舞》,高麗舞四人,皆笠子,青羅銷金
胸背襖子,銅帶,皂靴;琉球舞四人,皆棉布花手巾,青羅大袖襖子,銅帶,白
碾光絹間道踢袴,皂皮靴;北番舞四人,皆狐帽,青紅紵絲銷金襖子,銅帶;伍
魯速回回舞四人,皆青羅帽,比里罕棉布花手巾,銅帶,皂靴。奏《車書會同之
舞》,舞人皆皂羅頭巾,青、綠、玉色皂沿邊襴,茶褐線條皂皮四縫靴。奏《
表正萬邦之舞》,引舞二人,青羅包巾,紅羅銷金項帕,紅生絹錦領中單,紅生
絹銷金通袖襖子,青線絛銅帶,織錦臂韝,雲頭皂靴,各色銷金包臀,紅絹褡愬。
舞人、樂工服色與引舞同。奏《天命有德之舞》,引舞二人,青幪紗如意冠,紅
生絹錦領中單,紅生絹大袖袍,各色絹采畫直纏,黑角偏帶,藍絹彩雲頭皂靴,
白布襪。舞人、樂工服色與引舞同。
洪武五年,定齋郎、樂生、文武舞生冠服:齋郎,黑介幘,漆布為之,無花
樣;服紅絹窄袖衫,紅生絹為里;皂皮四縫靴;黑角帶。文舞生及樂生,黑介幘,
漆布為之,上加描金蟬;服紅絹大袍,胸背畫纏枝方葵花,紅生絹為里,加
錦臂韝二;皂皮四縫靴;黑角帶。武舞生,武弁,以漆布為之,上加描金蟬;服
飾、靴、帶並同文舞生。嘉靖九年定文、武舞生服制:圜丘服青紵絲,方澤服黑
綠紗,朝日壇服赤羅,夕月壇服玉色羅。
宮中女樂冠服:洪武三年定製。凡中宮供奉女樂、奉鑾等官妻,本色皪髻,
青羅圓領。提調女樂,黑漆唐巾,大紅羅銷金花圓領,鍍金花帶,皂靴。歌章女
樂,黑漆唐巾,大紅羅銷金裙襖,胸帶,大紅羅抹額,青綠羅彩畫雲肩,描金牡
丹花皂靴。奏樂女樂,服色與歌章同。嘉靖九年,祀先蠶,定樂女生冠服。黑縐
紗描金蟬冠,黑絲纓,黑素羅銷金葵花胸背大袖女袍,黑生絹襯衫,錦領,塗金
束帶,白襪,黑鞋。
教坊司冠服:洪武三年定。教坊司樂藝,青字頂巾,系紅綠褡愬。樂妓,明
角冠,皂褙子,不許與民妻同。御前供奉俳長,鼓吹冠,紅羅胸背小袖袍,紅絹
褡愬,皂靴。色長,鼓吹冠,紅青羅紵絲彩畫百花袍,紅絹褡愬。歌工,弁冠,
紅羅織金胸背大袖袍,紅生絹錦領中單,黑角帶,紅熟絹錦腳袴,皂皮琴鞋,白
棉布夾襪。樂工服色與歌工同。凡教坊司官常服冠帶,與百官同;至御前供奉,
執粉漆笏,服黑漆幞頭,黑綠羅大袖襴袍,黑角偏帶,皂靴。教坊司伶人,常
服綠色巾,以別士庶之服。樂人皆戴鼓吹冠,不用錦絛,惟紅褡愬,服色不拘紅
綠。教坊司婦人,不許戴冠,穿褙子。樂人衣服,止用明綠、桃紅、玉色、水紅、
茶褐色。俳、色長,樂工,俱皂頭巾,雜色絛。
王府樂工冠服:洪武十五年定。凡朝賀用大樂宴禮,七奏樂樂工俱紅絹彩畫
胸背方花小袖單袍,有花鼓吹冠,錦臂韝,皂靴,抹額以紅羅彩畫,束腰以紅絹。
其餘樂工用綠絹彩畫胸背方花小袖單袍,無花鼓吹冠,抹額以紅絹彩畫,束腰以
紅絹。
軍士服:洪武元年令製衣,表里異色,謂之鴛鴦戰襖,以新軍號。二十一年,
定旗手衛軍士、力士俱紅袢襖,其餘衛所袢襖如之。凡袢襖,長齊膝,窄袖,內
實以棉花。二十六年,令騎士服對襟衣,便於乘馬也。不應服而服者,罪之。
皂隸公人冠服:洪武三年定,皂隸,圓頂巾,皂衣。四年定,皂隸公使人,
皂盤領衫,平頂巾,白褡愬,帶錫牌。十四年,令各衛門祗禁,原服皂衣改用淡
青。二十五年,皂隸伴當不許著靴,止用皮札<革翁>。
外國君臣冠服:洪武二年,高麗入朝,請祭服制度,命制給之。二十七年,
定蕃國朝貢儀,國王來朝,如賞賜朝服者,服之以朝。三十一年,賜琉球國王並
其臣下冠服。永樂中,賜琉球中山王皮弁、玉圭,麟袍、犀帶,視二品秩。宣德
三年,朝鮮國王李濩言:“洪武中,蒙賜國王冕服九章,陪臣冠服比朝廷遞降二
等,故陪臣一等比朝臣第三等,得五梁冠服。永樂初,先臣芳遠遣世子禔入朝,
蒙賜五梁冠服。臣竊惟世子冠服,何止同陪臣一等,乞為定製。”乃命制六梁冠
賜之。嘉靖六年,令外國朝貢入,不許擅用違製衣服。如違,賣者、買者同罪。
僧道服:洪武十四年定,禪僧,茶褐常服,青絛玉色袈裟。講僧,玉色常服,
綠絛淺紅袈裟。教僧,皂常服,黑絛淺紅袈裟。僧官如之。惟僧錄司官袈裟,綠
文及環皆飾以金。道士,常服青法服,朝衣皆赤,道官亦如之。惟道錄司官法服、
朝服,綠文飾金。凡在京道官,紅道衣,金襴,木簡。在外道官,紅道衣,木
簡,不用金襴。道士,青道服,木簡。
卷六十七  志第四十三_明史原文_國學 史部0
卷六十七  志第四十三_明史原文_國學 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