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五 表第三

◎公主表
《鬏》之法,王姬下嫁書於策,以魯公司之國為之婚主故爾。古者,婦諱不
出門,內言不出梱。公主悉列於《傳》,非禮也。然遼國專任外戚,公主多見
《紀》、《傳》間,不得不表見之。禮,男女異長,不當與皇子同列,別為《公
主附表》。
(表略)
卷六十五  表第三_遼史原文_國學 史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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