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三(唐書) 列傳二十五

毛璋,本滄州小校。梁將戴思遠帥滄州,時莊宗已定魏博,思遠勢蹙,棄州
遁去,璋據城歸莊宗,(《玉堂閒話》:戴思遠任浮陽日,有部曲毛璋,為性輕
悍。嘗與數十卒追捕盜賊,還宿於逆旅,毛枕劍而寢。夜分,其劍忽大吼,躍出
鞘外,從卒聞者愕然驚異,毛亦神之。乃持劍祝曰:“某若異日有此山河,爾當
更鳴躍,否則已。”毛復寢,未熟,劍吼躍如初,毛深自負。其後戴離鎮,毛請
留,戴從之。未幾,毛以州歸命於唐莊宗,莊宗以毛為其州刺史,後竟帥滄海。)
歷貝州、遼州刺史。璋性凶悖,有膽略,從征河上,屢有戰功。梁平,授滄州節
度使。王師討蜀,以璋為行營右廂馬軍都指揮使;蜀平,璋功居多。明年,蕭牆
禍起,繼岌自西川至渭南,部下散亡,其川貨妓樂,為璋所掠。明宗嗣位,錄平
蜀功,授邠州節度使。
璋既家富於財,有蜀之妓樂,驕僣自大,動多不法,招致部下,繕理兵仗。
朝廷移授昭義節度使,璋謀欲不奉詔,判官邊蔚密言規責,乃僶勉承命。洎至
潞州,狂妄不悛,每擁川妓于山亭院,服赭黃,縱酒,令為王衍在蜀之戲。事聞
於朝,征為金吾上將軍。其年秋,東川節度使董璋上言:“毛璋男廷贇齎父書往
西川,慮有陰事。”因追廷贇及同行人趙延祚,與璋俱下御史台獄。廷贇乃璋之
假侄,稱有叔在蜀,欲往省之,亦無私書,詔停任,令歸私第。初,延祚在獄,
多言璋陰事,璋許重賂,以塞其口。及免,延祚征其賂,璋拒而不與,以至延祚
詣台訴璋翻覆,復下御史台訊鞫。中丞呂夢奇以璋前蒙昭雪,今延祚以責賂之故,
復加織羅,故稍佑璋。及款狀上聞,或雲夢奇受璋賂,所以獄不盡情,執之,移
于軍巡。璋具狀曾許延祚賂未與,又雲曾借馬與夢奇,別無行賂之事。朝廷懲其
宿惡,長流儒州,賜死於路。
聶嶼,鄴中人。少為僧,漸學吟詠。鄭珏之知貢舉也,與鄉人趙都俱赴鄉薦,
都納賄於珏,人報翌日登第,嶼聞不捷,詬來人以嚇之,珏懼,俾俱成名。漸為
拾遺,依郭崇韜為鎮州書記。明宗時,為起居舍人。雙眸若懸,性氣乖僻,人多
忌之。天成初,除鄴都留守判官,與趙敬怡、呂夢奇不足。又改河東節度,及至,
常鄙其土風,薄其人士。或達於重誨,會敬怡入為樞密使,與夢奇同構殺之。嶼
早依郭氏門庭,致身朱紫,名登兩史,浙江使回,生涯巨萬。至河東日,郭氏次
子之婦,孀居於家,嶼喪偶未久,復忍而納幣,人皆罪之。明宗在藩邸時,素聞
其醜聲。天成中,與溫韜等同詔賜死。
溫韜,華原人。少為盜,據華原,事李茂貞,名彥韜,後降於梁,更名昭圖。
為耀州節度,唐諸陵在境者悉發之,取所藏金寶:而昭陵最固,悉藏前世圖書,
鍾、王紙墨,筆跡如新。(案:以下有闕文。)移許州節度使,累官至檢校太尉、
平章事。韜素善趙岩,每依附之。莊宗入汴,岩恃韜與己素厚,遂奔許州。韜延
之於第,斬首傳送闕下。同光初,韜來朝,郭崇韜曰:“此劫陵賊,罪不可赦。”
韜納賂劉後,賜姓,名紹沖,遽遣還鎮。明宗即位,流於德州,俄賜死。
長子延浚,清泰中為泥水關使;次延招,為父牙帳都校;次延表,鄧州指揮
使;鹹聚居許下。晉天福初,聞張從賓作亂於河陽,鹹往依之。從賓慮其難制,
悉斬於帳下。
段凝,開封人也。本名明遠,少穎悟,多智數。初為澠池簿,脫荷衣以事梁
祖,梁祖漸器之。開平三年十月,自東頭供奉官授右威衛大將軍,充左軍巡使兼
水北巡檢使。凝妹為梁祖美人,故稍委心腹。四年五月,授懷州刺史。乾化元年
十二月,梁祖北征回,過郡,凝貢獻加等,梁祖大悅。梁祖復北,凝迎奉進貢,
有加於前。梁祖次相州,刺史李思安迎奉疏怠,梁祖怒,貶思安。制云:“懷州
刺史段明遠,少年治郡,庶事惟公,兩度只奉行鑾,數程宿食本界,動無遺闕,
舉必周豐,蓋能罄竭於家財,務在顯酬夫明獎。觀明遠之忠勤若此,見思安之悖
慢何如!”其見賞如此。其後,遷鄭州刺史,監大軍於河上。梁末帝以戴思遠為
北面招討使。行師不利,用王彥章代之,受任之翌日,取德勝之南城,軍聲大振。
張漢倫等推功於凝,凝掎摭彥章之失以間之。(《通鑑》:彥章棄鄒家口,復趨
楊劉。游奕將李紹興敗梁游兵於清邱縣南,段凝以為唐兵已自上流渡,驚駭失色,
面數彥章,尤其深入。)梁末帝怒,罷彥章兵權。凝納賂於趙、張二族,求為招
討使,敬翔、李振極言不可,竟不能止。凝以眾五萬營於高陵津,裨將康延孝叛
歸莊宗,延孝具陳梁軍虛實,莊宗遂決長驅之計。未幾,莊宗入汴,凝自滑率兵
而南,前鋒杜晏球至封丘,解甲聽命。翼日,凝率大軍乞降於汴郊,莊宗釋之,
復以凝為滑州兵馬留後,賜姓,名紹欽。有頃,正授節度,改兗州節度使。凝初
見莊宗,因伶人景進通貨於宮掖。凝天性奸佞,巧言飾智,善候人意。其年,契
丹寇幽州,命宣徽使李紹宏監護諸軍,以御契丹,凝與董璋戍瓦橋關。凝巧事紹
宏,嘗乘間奏凝蓋世奇才,可以大任,屢請以兵柄委之。郭崇韜曰:“凝亡國敗
軍之將,奸諂難狀,不要信也。”凝在藩鎮,私用庫物數萬計,有司促償,中旨
貰其負。同光三年四月,移授鄧州節度使。四年二月,趙在禮據鄴城,李紹宏請
用凝為大將,莊宗許之,令具方略條奏。凝所請偏裨皆取其己黨,莊宗疑之,乃
止。明宗至洛陽,霍彥威怒其前事,與溫韜同收下獄,詔釋之,放歸田裡。明年,
竄於遼州,竟與溫韜同制賜死。
孔謙,(《通鑑》作魏州人。)莊宗同光初,為租庸副使。謙本州之幹吏,
上自天祐十二年,帝平定魏博,會計皆委制置。謙能曲事權要,效其才力,帝委
以泉貨之務,設法箕斂,七八年間,軍儲獲濟。及帝即位於鄴城,謙已當為租庸
使。物議以謙雖有經營濟贍之勞,然人地尚卑,不欲驟總重任。樞密使郭崇韜舉
魏博觀察判官張憲為租庸使,以謙為副,謙悒然不樂者久之。
帝既平梁汴,謙逕自魏州馳之行在,因謂崇韜曰:“魏都重地,須大臣彈壓,
以謙籌之,非張憲不可。”崇韜以為忠告,即奏憲為鄴都副留守,乃命宰臣豆盧
革專判租庸。謙彌失望,乃尋革過失。時革以手書便省庫錢數十萬,謙以手書示
崇韜,亦辭避。帝問:“當委何人為可?”崇韜曰:“孔謙雖久掌貨泉,然物議
未當居大任,以臣所見,當委張憲為便。”帝促征之。憲性精辨,為趨時者所忌,
人不祐之。謙乘間訴於豆盧革曰:“租庸錢穀,悉在眼前,委一小吏可辦。鄴都
本根之地,不可輕付於人。興唐尹王正言無裨益之才,徒有獨行,詔書既征張憲,
復以何人為代?”豆盧革言於崇韜,崇韜曰:“鄴都分司列職,皆主上舊人,委
王正言何慮不辦?”革曰:“俱是失也,設不獲已,以正言掌租庸,取書於大臣,
或可辦矣;若付之方面,必敗人事。”謙以正言非德非勛,懦而易制,曰:“此
議為便。”然非己志。尋掎正言之失,泣訴於崇韜,厚賂閹伶,以求進用,人知
奸諂,沮之,乃上章請退。帝怒其規避,將置於法,樂人景進於帝前解喻而止。
王正言風病恍惚,不能綜三司事,景進屢言於帝,乃以正言守禮部尚書,以謙為
租庸使。謙以國用不足,奏:“諸道判官員數過多,請只置節度、觀察、判官、
書記、支使、推官各一員。留守置判官各一員。三京府置判官、推官,余並罷俸
錢。”又奏:“百官俸錢雖多,折支非實,請減半數,皆支實錢。”並從之。未
幾,半年俸復從虛折。(案:以下原闕。《北夢瑣言》:明宗即位,誅租庸使孔
謙等。孔謙者,魏州孔目。莊宗圖霸,以供饋兵食,謙有力焉。既為租庸使,曲
事嬖倖,奪宰相權,專以聚斂為意,剝削為端。以犯眾怒,伏誅。)
李鄴,魏州人也。幼事楊師厚,及莊宗入魏,漸轉裨將,歷數郡刺史,後遷
亳州。為政貪穢,有奴為人持金以賂鄴,奴隱其金,鄴殺之。其家抗訴,因訐其
陰事,詔貶郴州司戶參軍,又貶崖州長流百姓,所在賜自盡。
史臣曰:《易》云:“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又曰:“惡不積不足以滅
身。”如毛璋之儔,可謂積惡而滅其身矣,況溫韜之發陵寢,段凝之敗國家,罪
不容誅,死猶差晚。余皆瑣瑣,何足議焉。
卷七十三(唐書)  列傳二十五_舊五代史原文_國學 史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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