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三 列傳第十三

◎張茂度 子永 庾登之 弟炳之 謝方明 江夷
張茂度,吳郡吳人,張良後也。名與高祖諱同,故稱字。良七世孫為長沙太
守,始遷於吳。高祖嘉,曾祖澄,晉光祿大夫。祖彭祖,廣州刺史。父敞,侍中、
尚書、吳國內史。
茂度郡上計吏,主簿,功曹,州命從事史,並不就。除琅邪王衛軍參軍,員
外散騎侍郎,尚書度支郎,父憂不拜。服闋,為何無忌鎮南參軍。頃之,出補晉
安太守,盧循為寇,覆沒江州,茂度及建安太守孫蚪之並受其符書,供其調役。
循走,俱坐免官。復以為始興相,郡經賊寇,廨宇焚燒,民物凋散,百不存一。
茂度創立城寺,吊死撫傷,收集離散,民戶漸復。在郡一周,征為太尉參軍,尋
轉主簿、揚州治中從事史。高祖西伐劉毅,茂度居守。留州事悉委之。軍還,遷
中書侍郎。出為司馬休之平西司馬、河南太守。高祖將討休之,茂度聞知,乘輕
船逃下,逢高祖於中路,以為錄事參軍,太守如故。江陵平,驃騎將軍道憐為荊
州,茂度仍為咨議參軍,太守如故。還為揚州別駕從事史。高祖北伐關洛,復任
留州事。出為使持節、督廣交二州諸軍事、建武將軍、平越中郎將、廣州刺史。
綏靜百越,嶺外安之。以疾求還,復為道憐司馬。丁繼母憂,服闋,除廷尉,轉
尚書吏部郎。
太祖元嘉元年,出為使持節、督益寧二州梁州之巴西梓潼宕渠南漢中秦州之
懷寧安固六郡諸軍事、冠軍將軍、益州刺史。三年,太祖討荊州刺史謝晦,詔益
州遣軍襲江陵,晦已平而軍始至白帝。茂度與晦素善,議者疑其出軍遲留,時茂
度弟邵為湘州刺史,起兵應大駕,上以邵誠節,故不加罪,被代還京師。七年,
起為廷尉,加奉車都尉,領本州中正。入為五兵尚書,徙太常。以腳疾出為義興
太守,加秩中二千石。上從容謂茂度曰:“勿復以西蜀介懷。”對曰:“臣若不
遭陛下之明,墓木拱矣。”頃之,解職還家。征為都官尚書,加散騎常侍,固辭
以疾。就拜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
茂度內足於財,自絕人事,經始本縣之華山以為居止,優遊野澤,如此者七
年。十八年,除會稽太守。素有吏能,在郡縣,職事甚理。明年,卒官,時年六
十七。謚曰恭子。
茂度同郡陸仲元者,晉太尉玩曾孫也。以事用見知,歷清資,吏部郎,右衛
將軍,侍中,吳郡太守。自玩洎仲元,四世為侍中,時人方之金、張二族。弟子
真,元嘉十年,為海陵太守。中書舍人狄當為太祖所信委,家在海陵,死還葬,
橋路毀壞,不通喪車,縣求發民修治,子真不許。司徒彭城王義康聞而善之,召
為國子博士,司徒左西掾,州治中,臨海東陽太守。
茂度子演,太子中舍人;演弟鏡,新安太守,皆有盛名,並早卒。鏡弟永。
永字景雲,初為郡主簿,州從事,轉司徒士曹參軍,出補餘姚令,入為尚書中兵
郎。先是,尚書中條制繁雜,元嘉十八年,欲加治撰,徙永為刪定郎,掌其任。
二十二年,除建康令,所居皆有稱績。又除廣陵王誕北中郎錄事參軍。永涉獵書
史,能為文章,善隸書,曉音律,騎射雜藝,觸類兼善,又有巧思,益為太祖所
知。紙及墨皆自營造,上每得永表啟,輒執玩咨嗟,自嘆供御者了不及也。二十
三年,造華林園、玄武湖,並使永監統。凡諸制置,皆受則於永。徙為江夏王義
恭太尉中兵參軍、越騎校尉、振武將軍、廣陵南沛二郡太守。二十八年,又除江
夏王義恭驃騎中兵參軍,沛郡如故。
永既有才能,所在每盡心力,太祖謂堪為將。二十九年,以永督冀州青州之
濟南樂安太原三郡諸軍事、揚威將軍、冀州刺史,督王玄謨、申坦等諸將,經略
河南。攻確磝城,累旬不能拔。其年八月七日夜,虜開門燒樓及攻車,士卒燒
死及為虜所殺甚眾,永即夜撤圍退軍,不報告諸將,眾軍驚擾,為虜所乘,死敗
塗地;永及申坦並為統府撫軍將軍蕭思話所收,繫於歷城獄。太祖以屢征無功,
諸將不可任,責永等與思話詔曰:“虜既乘利,方向盛冬,若脫敢送死,兄弟父
子,自共當之耳。言及增憤,可以示張永、申坦。”又與江夏王義恭書曰:“早
知諸將輩如此,恨不以bai6*刃驅之,今者悔何所及!”
三十年,元兇弒立,起永督青州徐州之東安東莞二郡諸軍事、輔國將軍、青
州刺史。司空南譙王義宣起義,又板永為督冀州青州之濟南樂安太原三郡諸軍事、
輔國將軍、冀州刺史。永遣司馬崔勛之、中兵參軍劉則二軍馳赴國難。時蕭思話
在彭城,義宣慮二人不相諧緝,與思話書,勸與永坦懷。又使永從兄長史張暢與
永書曰:“近有都信,具汝刑網之原,可謂雖在縲紲,而腹心無愧矣。蕭公平厚,
先無嫌隙,見汝翰跡,言不相傷,何其滔滔稱人意邪!當今世故艱迫,義旗雲起,
方藉群賢,共康時難。當遠慕廉、藺在公之德,近效平、勃忘私之美,忽此蒂芥,
克申舊情。公亦命蕭示以疏達,兼令相報,共遵此旨。”事平,召為江夏王義恭
大司馬從事中郎,領中兵。
時使百僚獻讜言,永以為宜立諫官,開不諱之路,講師旅,示安不忘危。世
祖孝建元年,臧質反,遣永輔武昌王渾鎮京口。其年,出為揚州別駕從事史。明
年,召入為尚書左丞。時將士休假,年開三番,紛紜道路。永建議曰:“臣聞開
兵從稼,前王以之兼隙,耕戰遞勞,先代以之經遠。當今化寧萬里,文同九服,
捐金走驥,於焉自始。伏見將士休假,多蒙三番,程會既促,裝赴在早。故一歲
之間,四馳遙路,或失遽春耜,或違要秋登,致使公替常儲,家闕舊粟,考定利
害,宜加詳改。愚謂交代之限,以一年為制,使徵士之念,勞未及積;游農之望,
收功歲成。斯則王度無騫,民業斯植矣。”從之。
大明元年,遷黃門侍郎,尋領虎賁中郎將、本郡中正。三年,遷廷尉。上謂
之曰:“卿既與釋之同姓,欲使天下須無冤民。”加寧朔將軍、尚書吏部郎、司
徒右長史、尋陽王子房冠軍長史。四年,立明堂,永以本官兼將作大匠。事畢,
遷太子右衛率。七年,為宣貴妃殷氏立廟,復兼將作大匠。轉右衛將軍。其年,
世祖南巡,自宣城候道東入,使永循行水路。是歲旱,塗逕不通,上大怒,免。
時上寵子新安王子鸞為南徐州刺史,割吳郡度屬徐州。八年,起永為別駕從事史。
其年,召為御史中丞。前廢帝永光元年,出為吳興太守,遷度支尚書。
太宗即位,除吏部尚書。未拜,會四方反叛,復以為吳興太守,加冠軍將軍。
假節。未拜,以將軍假節,徙為吳郡太守,率軍東討。又為散騎常侍、太子詹事。
未拜,遷使持節、監青冀幽并四州諸軍事、前將軍,青冀二州刺史,統諸將討徐
州刺史薛安都,累戰克捷,破薛索兒等,事在《安都傳》。又遷散騎常侍、鎮軍
將軍、太子詹事,權領徐州刺史。又都督徐、兗、青、冀四州諸軍事,又為使持
節、都督南兗徐二州諸軍事、南兗州刺史,常侍、將軍如故。時薛安都據彭城請
降,而誠心不款,太宗遣永與沈攸之以重兵迎之,加督前鋒軍事,進軍彭城。安
都招引索虜之兵既至,士卒離散,永狼狽引軍還,為虜所追,大敗。復值寒雪,
士卒離散,永腳指斷落,僅以身免,失其第四子。
三年,徙都督會稽東陽臨海永嘉新安五郡諸軍事、會稽太守,將軍如故。以
北討失律,固求自貶,降號左將軍。永痛悼所失之子,有兼常哀,服制雖除,猶
立靈座,飲食衣服,待之如生。每出行,常別具名車好馬,號曰侍從,有事輒語
左右報郎君。以破薛索兒功,封孝昌縣侯,食邑千戶。在會稽,賓客有謝方童等,
坐贓下獄死,永又降號冠軍將軍。四年,遷使持節、督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
陵隨二郡諸軍事、右將軍、雍州刺史。未拜,停為太子詹事,加散騎常侍、本州
大中正。六年,又加護軍將軍,領石頭戍事;給鼓吹一部。七年,遷金紫光祿大
夫,尋復領護軍。後廢帝即位,進右光祿大夫,加侍中,領安成王師,加親信二
十人。又領本州中正,出為吳郡太守,秩中二千石,侍中、右光祿如故。元徽二
年,遷使持節、都督南兗徐青冀益五州諸軍事、征北將軍、南兗州刺史,侍中如
故。
永少便驅馳,志在宣力,年雖已老,志氣未衰,優遊閒任,意甚不樂,及有
此授,喜悅非常,即日命駕還都。未之鎮,值桂陽王休范作亂,永率所領出屯白
下。休范至新亭,大桁不守,前鋒遂攻南掖門。永遣人覘賊,既返,唱云:“台
城陷矣。”永眾於此潰散,永亦棄軍奔走,還先所住南苑。以永舊臣不加罪,止
免官削爵,永亦愧嘆發病。三年,卒,時年六十六。順帝升明二年,追贈侍中、
右光祿大夫。子瑰,升明末,達官。永弟辯,太宗亦見任遇,歷尚書吏部郎,廣
州刺史,大司農。辯弟岱,升明末,吏部尚書。
庾登之,字元龍,潁川鄢陵人也。曾祖冰,晉司空。祖蘊,廣州刺史。父廓,
東陽太守。登之少以強濟自立,初為晉會稽王道子太傅參軍。義旗初,又為高祖
鎮軍參軍。以預討桓玄功,封曲江縣五等男。參大司馬琅邪王軍事,豫州別駕從
事史,大司馬主簿,司徒左西曹屬。登之雖不涉學,善於世事,王弘、謝晦、江
夷之徒,皆相知友。轉太尉主簿。義熙十二年,高祖北伐,登之擊節驅馳,退告
劉穆之,以母老求郡。於是士庶鹹憚遠役,而登之二三其心,高祖大怒,除吏名。
大軍發後,乃以補鎮蠻護軍、西陽太守。入為太子庶子,尚書左丞。出為新安太
守。
謝晦為撫軍將軍、荊州刺史,請為長史、南郡太守,仍為衛軍長史,太守如
故。登之與晦俱曹氏婿,名位本同,一旦為之佐,意甚不愜。到廳箋,唯雲“即
日恭到,”初無感謝之言。每入覲見,備持箱囊幾席之屬,一物不具不坐。晦常
優容之。晦拒王師,欲使登之留守,登之不許,語在《晦傳》。晦敗,登之以無
任免罪,禁錮還家。
元嘉五年,起為衡陽王義季征虜長史。義季年少,未親政,眾事一以委之。
尋加南東海太守。入為司徒右長史,尚書吏部郎,司徒左長史,南東海太守。府
公彭城王義康專覽政事,不欲自下厝懷,而登之性剛,每陳己意,義康甚不悅,
出為吳郡太守。州郡相臨,執意無改,因其蒞任贓貨,以事免官。弟炳之時為臨
川內史,登之隨弟之郡,優遊自適。俄而除豫章太守,便道之官。登之初至臨川,
吏民鹹相輕侮,豫章與臨川接境,郡又華大,儀迓光赫,士人並驚嘆焉。十八年,
遷江州刺史。疾篤,征為中護軍。未拜。二十年,卒,時年六十二。即以為贈。
子沖遠,太宗鎮姑孰,為衛軍長史,卒於豫章太守,追贈侍中。炳之,字仲
文,初為秘書、太子舍人,劉粹征北長史、廣平太守。兄登之為謝晦長史,炳之
往省之。晦時位高權重,朝士莫不加敬,炳之獨與抗禮,時論健之。為尚書度支
郎,不拜。出補錢塘令,治民有績。轉彭城王義康驃騎主簿,未就,徙為丹陽丞。
炳之既未到府,疑於府公禮敬,下禮官博議。中書侍郎裴松之議曰:“案《春秋》
桓八年,祭公逆王后於紀。《公羊傳》曰:‘女在國稱女,此其稱王后何?王者
無外,其辭成矣。’推此而言,則炳之為吏之道,定於受命之日矣,其辭已成,
在官無外,名器既正,則禮亦從之。且今宰牧之官,拜不之職,未接之民,必有
其敬者,以既受王命,則成君民之義故也。吏之被敕,猶除者受拜,民不以未見
闕其被禮,吏安可以未到廢其節乎?愚懷所見,宜執吏禮。”從之。遷司徒左西
屬。左將軍竟陵王義宣未親府板炳之為咨議參軍,眾務悉委焉。後將軍長沙王義
欣鎮壽陽,炳之為長史、南梁郡太守,轉鎮國長史,太守如故。出為臨川內史。
後將軍始興王浚鎮湘州,以炳之為司馬,領長沙內史。浚不之任,除南太山太守,
司馬如故。
於時領軍將軍劉湛協附大將軍彭城王義康,而與僕射殷景仁有隙,凡朝士游
殷氏者,不得入劉氏之門,獨炳之游二人之間,密盡忠於朝廷。景仁稱疾不朝見
者歷年,太祖常令炳之銜命去來,湛不疑也。義康出藩,湛伏誅,以炳之為尚書
吏部郎,與右衛將軍沈演之俱參機密。頃之,轉侍中,本州大中正。遷吏部尚書,
領義陽王師。內外歸附,勢傾朝野。
炳之為人強急而不耐煩,賓客乾訴非理者,忿詈形於辭色。素無術學,不為
眾望所推。性好潔,士大夫造之者,去未出戶,輒令人拭席洗床。時陳郡殷沖亦
好淨,小史非淨浴新衣,不得近左右。士大夫小不整潔,每容接之。炳之好潔反
是,沖每以此譏焉。領選既不緝眾論,又頗通貨賄。炳之請急還家,吏部令史錢
泰、主客令史周伯齊出炳之宅咨事。泰能彈琵琶,伯齊善歌,炳之因留停宿。尚
書舊制,令史咨事,不得宿停外,雖有八座命,亦不許。為有司所奏。上於炳之
素厚,將恕之,召問尚書右僕射何尚之,尚之具陳炳之得失。又密奏曰:“夫為
國為家,何嘗不謹用前典,今苟欲通一人,慮非哲王御世之長術。炳之所行,非
曖昧而已。臣所聞既非一旦,又往往眼見,事如丘山,彰彰若此,遂縱而不糾,
不知復何以為治。晉武不曰明主,斷鬲令事,遂能奮發,華暠見待不輕,廢錮累
年,後起,止作城門校尉耳。若言炳之有誠於國,未知的是何事?政當雲與殷景
仁不失其舊,與劉湛亦復不疏。且景仁當時事意,豈復可蔑,朝士兩邊相推,亦
復何限,縱有微誠,復何足掩其惡。今賈充勛烈,晉之重臣,雖事業不勝,不聞
有大罪,諸臣進說,便遠出之。陛下聖睿,反更遲遲於此。炳之身上之釁,既自
藉藉,交結朋黨,構扇是非,實足亂俗傷風。諸惡紛紜,過於范曄,所少賊一事
耳。伏願深加三思,試以諸聲傳,普訪諸可顧問者。群下見陛下顧遇既重,恐不
敢苦相侵傷;顧問之日,宜布嫌責之旨。若不如此,亦當不辯有所得失。臣蠢,
既有所啟,要欲盡其心,如無可納,伏願宥其觸忤之罪。”
時炳之自理:“不諳台制,令史並言停外非嫌。”太祖以炳之信受失所,小
事不足傷大臣。尚之又陳曰:“炳之呼二令史出宿,令史咨都令史駱宰,宰雲不
通,吏部曹亦鹹知不可,令史具向炳之說不得停之意,炳之了不聽納。此非為不
解,直是苟相留耳。由外悉知此,而誣於信受,群情豈了,陛下不假為之辭。雖
是令史,出乃遠虧朝典,又不得謂之小事。謝晦望實,非今者之疇,一事錯誤,
免侍中官。王珣時賢小失,桓胤春搜之謬,皆白衣領職。況公犯憲制者邪?不審
可有同王、桓白衣例不?於任使無損,兼可得以為肅戒。孔萬祀居左丞之局,不
念相當,語駱宰云:‘炳之貴要,異他尚書身,政可得無言耳。’又云:‘不痴
不聾,不成姑公。’敢作此言,亦為異也。”
太祖猶優遊之,使尚之更陳其意。尚之乃備言炳之愆過,曰:“尚書舊有增
置乾二十人,以元、凱丞郎乾之假疾病,炳之常取十人私使,詢處乾闕,不得時
補。近得王師,猶不遣還,臣令人語之,‘先取人使,意常未安,今既有手力,
不宜復留。’得臣此信,方復遣耳。大都為人好率懷行事,有諸紜紜,不悉可曉。
臣思張遼之言,關羽雖兄弟,曹公父子,豈得不言。觀今人憂國實寡,臣復結舌,
日月之明,或有所蔽。然不知臣者,豈不謂臣有爭競之跡,追以悵悵。臣與炳之
周旋,俱被恩接,不宜復生厚薄。太尉昨與臣言,說炳之有諸不可,非唯一條,
遠近相崇畏,震動四海,凡短人辦得致此,更復可嘉。虞秀之門生事之,累味珍
餚,未嘗有乏,其外別貢,豈可具詳。炳之門中不問大小,誅求張幼緒,幼緒轉
無以堪命。炳之先與劉德願殊惡,德願自持琵琶甚精麗。遺之,便復款然。市令
盛馥進數百口材助營宅,恐人知,作虛買券。劉道錫驟有所輸,傾南俸之半。劉
雍自謂得其力助,事之如父,夏中送甘庶,若新發於州。國吏運載樵荻,無輟於
道。諸見人有物,鮮或不求。聞劉遵考有材;便乞材,見好燭盤,便復乞之。選
用不平,不可一二。太尉又雲,炳之都無共事之體,凡所選舉,悉是其意,政令
太尉知耳。論虞秀之作黃門,太尉不正答和,故得停。太尉近與炳之疏,欲用德
原兒作州西曹,炳之乃啟用為主簿,即語德願,德願謝太尉。前後漏泄志恩,亦
復何極,縱不加罪,故宜出之。士庶忿疾之,非直項羽楚歌而已也。自從裴、劉
刑罰以來,諸將陳力百倍,今日事實好惡可問。若赫然發憤,顯明法憲,陛下便
可閒臥紫闥,無復一事也。”
太祖欲出炳之為丹陽,又以問尚之。尚之答曰:“臣既乏賈生應對之才,又
謝汲公犯顏之直,至於侍坐仰酬,每不能盡。昨出伏復深思,祇有愚滯,今之事
跡,異口同音,便是彰著,政未測得物之數耳。可為蹈罪負恩,無所復少。且居
官失和,未有此比。陛下遲遲舊恩,未忍窮法,為弘之大,莫復過此。方復有尹
京赫赫之授,恐悉心奉國之人,於此而息;貪狼恣意者,歲月滋甚。非但虧點王
化,乃治亂所由。如臣所聞天下論議,炳之常塵累日月,未見一豪增輝。今曲阿
在水南,恩寵無異,而協首郡之榮,乃更成其形勢,便是老王雅也。古人云:
‘無賞罰,雖堯、舜不能為治也。’陛下豈可坐損皇家之重,迷一凡人。事若復
在可否之間,亦不敢苟陳穴管。今之枉直,明白灼然,而睿王令王,反更不悟,
令賈誼、劉向重生,豈不慷慨流涕於聖世邪!臣昔啟范曄,當時亦懼犯觸之尤,
苟是愚懷所挹,政自不能不舒達,所謂雖九死而不悔者也。謂炳之且外出,若能
修改,在職著稱,還亦不難,則可得少明國典,粗酬四海之誚。今愆釁如山,榮
任不損,炳之若復有彰大之罪,誰復敢以聞述。且自非殊勛異績,亦何足塞今日
之尤。歷觀古今,未有眾過藉藉,受貨數百萬,更得高官厚祿如今者也。臣每念
聖化中有此事,未嘗不痛心疾首。設令臣等數人縱橫狼藉復如此,不審當復云何
處之。近啟賈充遠鎮,今亦何足分,外出恐是策之良者。臣知陛下不能采臣言,
故是臣不能盡己之愚至耳。今蒙恩榮者不少,臣何為獨懇懇於斯,實是尊主樂治
之意。伏願試更垂察”
又曰:“臣見劉伯寵大慷慨炳之所行,雲有人送張幼緒,幼緒語人,吾雖得
一縣,負三十萬錢,庾沖遠乃當送至新林,見縛束,猶示得解手。荀萬秋嘗詣炳
之,值一客姓夏侯,主人問‘有好牛不?’云:‘無。’問‘有好馬不?’又云:
‘無。政有佳驢耳。’炳之便答:‘甚是所欲。’客出門,遂與相聞索之。劉道
錫雲是炳之所舉,就道錫索嫁女具及祠器,乃當百萬數。猶謂不然。選令史章龍
向臣說,亦嘆其受納之過,言‘實得嫁女具,銅爐四人舉乃勝,細葛斗帳等物,
不可稱數。’在尚書中,令奴酤酃酒,利其百十,亦是立台閣所無,不審少簡聖
聽不?恐仰傷日月之明,臣竊為之嘆息。”
太祖乃可有司之奏,免炳之官。是歲,元嘉二十五年也。二十七年,卒於家,
時年六十三。太祖錄其宿誠,追複本官。二子季遠、弘遠。
謝方明,陳郡陽夏人,尚書僕射景仁從祖弟也。祖鐵,永嘉太守。父沖,中
書侍郎。家在會稽,謝病歸,除黃門侍郎,不就。為孫恩所殺,追贈散騎常侍。
方明隨伯父吳興太守邈在郡,孫恩寇會稽,東土諸郡皆回響,吳興民胡桀、
郜驃破東遷縣,方明勸邈避之,不從,賊至被害,方明逃竄遂免。初,邈舅子長
樂馮嗣之及北方學士馮翊仇玄達,俱往吳興投邈,並舍之郡學,禮待甚簡。二人
並忿慍,遂與恩通謀。恩嘗為嗣之等從者,夜入郡,見邈眾,遁,不悟。本欲於
吳興起兵,事趣不果,乃遷於會稽。及郜等攻郡,嗣之、玄達並豫其謀。劉牢之、
謝琰等討恩,恩走入海,嗣之等不得同去,方更聚合。方明結邈門生義故得百餘
人,掩討嗣之等,悉禽而手刃之。
於時荒亂之後,吉凶禮廢。方明合門遇禍,資產無遺,而營舉凶事,盡其力
用;數月之間,葬送並畢,平世備禮,無以加也。頃之,孫恩重沒會稽,謝琰見
害。恩購求方明甚急。方明於上虞載母妹奔東陽,由黃櫱嶠出鄱陽,附載還都,
寄居國子學。流離險厄,屯苦備經,而貞立之操,在約無改。元興元年,桓玄克
京邑,丹陽尹卞范之勢傾朝野,欲以女嫁方明,使尚書吏部郎王騰譬說備至,方
明終不回。桓玄聞而賞之,即除著作佐郎,補司徒王謐主簿。
從兄景仁舉為高祖中兵主簿。方明事思忠益,知無不為。高祖謂之曰:“愧
未有瓜衍之賞,且當與卿共豫章國祿。”屢加賞賜。方明嚴恪,善自居遇,雖處
暗室,未嘗有惰容。無他伎能,自然有雅韻。從兄混有重名,唯歲節朝宗而已。
丹陽尹劉穆之權重當時,朝野輻輳,不與穆之相識者,唯有混、方明、郗僧施、
蔡廓四人而已;穆之甚以為恨。方明、廓後往造之,大悅,白高祖曰:“謝方明
可謂名家駒。直置便自是台鼎人,無論復有才用。”頃之,轉從事中郎,仍為左
將軍道憐長史、高祖命府內眾事,皆咨決之。隨府轉中軍長史。尋更加晉陵太守,
復為驃騎長史、南郡相,委任如初。
嘗年終,江陵縣獄囚事無輕重,悉散聽歸家,使過正三日還到。罪應入重者
有二十餘人,綱紀以下,莫不疑懼。時晉陵郡送故主簿弘季盛、徐壽之並隨在西,
固諫以為:“昔人雖有其事,或是記籍過言。且當今民情偽薄,不可以古義相許。”
方明不納,一時遣之。囚及父兄皆驚喜涕泣,以為就死無恨。至期,有重罪二人
不還,方明不聽討捕。其一人醉不能歸,逮二日乃反;餘一囚十日不至,五官朱
千期請見欲白討之,方明知為囚事,使左右謝五官不須入,囚自當反。囚逡巡墟
里,不能自歸,鄉村責讓之,率領將送,遂竟無逃亡者。遠近鹹嘆服焉。遭母憂,
去職。服闋,為宋台尚書吏部郎。
高祖受命,遷侍中。永初三年,出為丹陽尹,有能名。轉會稽太守。江東民
戶殷盛,風俗峻刻,強弱相陵,奸吏蜂起,符書一下,文攝相續。又罪及比伍,
動相連坐,一人犯吏,則一村廢業,邑里驚擾,狗吠達旦。方明深達治體,不拘
文法,闊略苛細,務存綱領。州台符攝,即時宣下,緩民期會,展其辦舉;郡縣
監司,不得妄出,貴族豪士,莫敢犯禁,除比伍之坐,判久系之獄。前後征伐,
每兵運不充,悉發倩士庶;事既寧息,皆使還本。而屬所刻害,或即以補吏。守
宰不明,與奪乖舛,人事不至,必被抑塞。方明簡汰精當,各慎所宜,雖服役十
載,亦一朝從理,東土至今稱詠之。性尤愛惜,未嘗有所是非,承代前人,不易
其政。有必宜改者,則以漸移變,使無跡可尋。元嘉三年,卒官,年四十七。
子惠連,幼而聰敏,年十歲,能屬文,族兄靈運深相知賞,事在《靈運傳》。
本州辟主簿,不就。惠連先愛會稽郡吏杜德靈,及居父憂,贈以五言詩十餘首,
文行於世。坐被徙廢塞,不豫榮伍。尚書僕射殷景仁愛其才,因言次白太祖:
“臣小兒時,便見世中有此文,而論者雲是謝惠連,其實非也。”太祖曰:“若
如此,便應通之。”元嘉七年,方為司徒彭城王義康法曹參軍。是時義康治東府
城,城塹中得古冢,為之改葬,使惠連為祭文,留信待成,其文甚美。又為《雪
賦》,亦以高麗見奇。文章並傳於世。十年,卒,時年二十七。既早亡,且輕薄
多尤累,故官位不顯。無子。弟惠宣,竟陵王誕司徒從事中郎,臨川內史。
江夷,字茂遠,濟陽考城人也。祖霖彡,晉護軍將軍。父豈攵,驃騎咨議參
軍。夷少自藻厲,為後進之美。州辟主簿,不就。桓玄篡位,以為豫章王文學。
義旗建,高祖板為鎮軍行參軍,尋參大司馬琅邪王軍事,轉以公事免。頃之,復
補主簿。豫討桓玄功,封南郡州陵縣五等侯。孟昶建威府司馬,中書侍郎,中軍
太尉從事中郎,征西大將軍道規長史、南郡太守,尋轉太尉咨議參軍,領錄事,
遷長史,入為侍中,大司馬,從府公北伐,拜洛陽園陵,進至潼關。還領寧遠將
軍、琅邪內史、本州大中正。高祖命大司馬府、琅邪國事,一以委焉。
宋台初建,為五兵尚書。高祖受命,轉掌度支。出為義興太守,加秩中二千
石,以疾去職。尋拜吏部尚書,為吳郡太守。營陽王於吳縣見害,夷臨哭盡禮。
又以兄疾去官。復為丹陽尹,吏部尚書,加散騎常侍,遷右僕射。夷美風儀,善
舉止,歷任以和簡著稱。出為湘州刺史,加散騎常侍,未之職,病卒,時年四十
八。遺命薄斂蔬奠,務存儉約。追贈前將軍,本官如故。子湛,別有傳。
史臣曰:為國之道,食不如信,立人之要,先質後文。士君子當以體正為基,
蹈義為本,然後飾以藝能,文以禮樂,苟或難備,不若文不足而質有餘也。是以
小心翼翼,可祗事於上帝,嗇夫喋喋,終不離於虎圈。江夷、謝方明、謝弘微、
王惠、王球,學義之美,未足以成名,而貞心雅體,廷臣所罕及。《詩》云:
“溫溫恭人,惟德之基,”信矣!
卷五十三  列傳第十三_宋書原文_國學 史部0

猜你喜歡

卷五十三  列傳第十三_宋書原文_國學 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