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八 史部四十四

○史評類
《春秋》筆削,議而不辨。其後三傳異詞。《史記》自為序贊,以著本旨。
而先黃老,後六經,退處士,進奸雄,班固復異議焉。此史論所以繁也。其中考
辨史體,如劉知幾、倪思諸書,非博覽精思,不能成帙,故作者差稀。至於品騭
舊聞,抨彈往跡,則才繙史略,即可成文。此是彼非,互滋簧鼓,故其書動至
汗牛。又文士立言,務求相勝。或至鑿空生義,僻謬不情,如胡寅《讀史管見》
譏晉元帝不復牛姓者,更往往而有。故瑕類叢生,亦惟此一類為甚。我皇上綜括
古今,折衷眾論。欽定《評鑑闡要》及《全韻詩》,昭示來茲。日月著明,爝火
可息。百家讕語,原可無存。以古來著錄,舊有此門,擇其篤實近理者,酌錄數
家,用備體裁云爾。
△《史通》·二十卷(內府藏本)
唐劉子玄撰。子玄本名知幾,避明皇嫌名,以字行。彭城人。弱冠擢進士第,
調獲嘉尉,遷鳳閣舍人,兼修國史。中宗時擢太子率更令,累遷秘書監,太子左
庶子,崇文館學士,開元初官至左散騎常侍。後坐事貶安州別駕,卒於官。事跡
具《唐書》本傳。此書成於景龍四年。凡內篇十卷,三十九篇;外篇十卷,十三
篇。蓋其官秘書監時與蕭至忠、宗楚客等爭論史事不合,故發憤而著書者也。其
內篇《體統》、《紕繆》、《弛張》三篇,有錄無書。考本傳已稱著《史通》四
十九篇,則三篇之亡,在修《唐書》以前矣。內篇皆論史家體例,辨別是非。外
篇則述史籍源流,及雜評古人得失。文或與內篇重出,又或牴牾。觀開卷《六家
篇》,首稱自古帝王文籍,外篇言之備矣。是先有外篇,乃擷其精華以成內篇,
故刪除有所未盡也。子玄於史學最深,又領史職幾三十年,更曆書局亦最久。其
貫穿今古,洞悉利病,實非後人之所及。而性本過剛,詞復有激,詆訶太甚,或
悍然不顧其安。《疑古》、《惑經》諸篇,世所共詬,不待言矣。即如《六家篇》
譏《尚書》為例不純,《載言篇》譏左氏不遵古法,《人物篇》譏《尚書》不載
八元、八愷、寒浞、飛廉、惡來、閎夭、散宜生,譏《春秋》不載由余、百里奚、
范蠡、文種、曹沫、公儀休、寧戚、穰苴,亦殊謬妄。至於史家書法,在褒貶不
在名號。昏暴如幽、厲,不能削其王號也。而《稱謂篇》謂晉康、穆以下諸帝,
皆當削其廟號。朱雲之折檻,張綱之埋輪,直節凜然。而《言語篇》斥為小辨,
史不當書。蘧瑗位列大夫,未嘗棲隱。而《品藻篇》謂《高士傳》漏載其名。孔
子門人,欲尊有若,事出《孟子》,定不虛誣。而《鑑識篇》以《史記》載此一
事,其鄙陋甚於褚少孫。皆任意抑揚,偏駁殊甚。其他如《雜說篇》指趙盾魚飧,
不為菲食,議《公羊》之誣。并州竹馬,非其土產,議《東觀漢記》之謬,亦多
瑣屑支離。且《周禮》太史掌國之六典,小史掌邦國之志,則史官兼司掌故,古
之制也。子玄之意,惟以褒貶為宗,餘事皆視為枝贅。故《表歷》、《書志》兩
篇,於班、馬以來之舊例,一一排斥,多欲刪除,尤乖古法。餘如譏《後漢書》
之采雜說,而自據《竹書紀年》、《山海經》,譏《漢書·五行志》之舛誤,而
自以元暉之《科錄》為魏濟陰王暉業作,以《後漢書·劉虞傳》為在《三國志》
中。小小疏漏,更所不免。然其縷析條分,如別黑白。一經抉摘,雖馬遷、班固
幾無詞以自解免。亦可雲載筆之法家,著書之監史矣。自明以來,注本凡三四家,
而訛脫竄亂,均如一轍。此本為內府所藏舊刻,未有注文,視諸家猶為近古。其
中《點煩》一篇,諸本並佚其朱點,此本亦同。無可校補,姑仍之焉。
△《史通通釋》·二十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浦起龍撰。起龍字二田,無錫人。雍正甲辰進士,官蘇州府教授。《史
通》注本,舊有郭延年、王維儉二家,近時又有黃叔琳注,補郭、王之所闕,遞
相增損,互有短長。起龍是注,又在黃注稍後,故亦採用黃注數條。然頗糾彈其
疏舛,其中如《曲筆篇》稱:“秦人不死,驗符生之厚誣;蜀老猶存,知葛亮之
多枉。”三家皆不注,起龍亦僅引《困學紀聞》,謂王應麟不知所出,定為無考。
而不知秦人事出《洛陽伽藍記》,蜀老事出《魏書·毛修之傳》。又如“闌單失
力”,但引盧照鄰賦旁證,而不知《清異錄》實有訓釋,不煩假偕。小小疏漏,
亦不能無。然大致引據詳明,足稱該洽。惟《疑古》、《惑經》諸篇,更助頹波,
殊為好異。又輕於改竄古書,往往失其本旨。如《六家篇》《尚書》條中,“語
無可述”四字之下,“若此”二字之上,顯有脫句,而改“此”字為“止”字,
更臆增一“有”字。又如《列傳篇》,“項王立傳而以本紀為名”句,“立”字
不誤,而乃臆改為“宜”字。此類至多,皆失詳慎。至於句解章評,參差連寫,
如坊刻古文之式,於注書體例更乖。使其一評一注,釐為二書,則庶乎離之雙美
矣。
△《唐鑒》·二十四卷(副都御史黃登賢家藏本)
宋范祖禹撰,呂祖謙注。祖禹字淳父,華陽人。嘉祐八年進士,歷官龍圖閣
學士,出知陝州。事跡附載《宋史·范鎮傳》中。祖謙有《古周易》,已著錄。
初,治平中司馬光奉詔修《通鑑》,祖禹為編修官,分掌唐史。以其所自得者,
著成此書。上自高祖,下迄昭宣,撮取大綱,系以論斷,為卷十二,元祐初表上
於朝。結銜稱著作佐郎,蓋進書時所居官也。後祖謙為作注,乃分為二十四卷。
蔡絛《鐵圍山叢談》曰:“祖禹子溫,游大相國寺,諸貴璫見之,皆指目曰,
此《唐鑒》之子。”蓋不知祖禹為誰,獨習聞有《唐鑒》也。則是書為當世所重
可知矣。張端義《貴耳集》,亦記高宗與講官言,讀《資治通鑑》,知司馬光有
宰相度量;讀《唐鑒》,知范祖禹有台諫手段。惟《朱子語錄》謂其議論弱,又
有不相應處。然《通鑑》以武后紀年,祖禹獨用沈既濟之說,取武后臨朝二十一
年系之中宗。自謂比《春秋》“公在乾侯”之義。且曰雖得罪君子,亦所不辭。
後朱子作《通鑑綱目》,書帝在房州,實仍其例。王懋竑《白田雜著》亦曰:
“范淳父《唐鑒》,言有治人無治法。朱子嘗鄙其論,以為苟簡。而晚年作《社
倉記》,則亟稱之,以為不易之論,而自述前言之誤。蓋其經歷既多,故前後所
言有不同者。讀者宜詳考焉,未可執一說以為定也。”然則《朱子語錄》之所載,
未可據以斷此書矣。
△《唐史論斷》·三卷(浙江鮑士恭家藏本)
宋孫甫撰。甫字之翰,陽翟人。舉進士,歷官右正言,遷天章閣待制、河北
轉運使,兼侍讀。事跡具《宋史》本傳。陳振孫《書錄解題》稱,甫以劉昫
《唐書》煩冗,遺略多失體法,乃改用編年體。創始於康定元年,蕆事於嘉祐元
年,勒成《唐紀》七十五卷。其間善惡分明可為龜鑑者,各系以論,凡九十二篇。
甫沒後,《唐紀》宣取留禁中。其從子察,嘗錄副本遺司馬光,世亦罕見,惟
《論斷》獨傳。紹興二十七年,嘗鋟版於劍州。後蜀版不存,端平乙未,黃準復
刻於東陽。《宋史·藝文志》作二卷,《文獻通考》作十卷,此本僅三卷。蓋本
從《唐紀》鈔出別行,非其舊帙。故卷數多寡,隨意分合,實無二本也。前為自
序一篇,末附司馬光跋。曾鞏、歐陽修所作墓誌行狀,蘇軾答李廌書,張敦頤後
序,皆推重是書,甚至朱子亦稱其議論勝《唐鑒》雲。
△《唐書直筆》·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宋呂夏卿撰。夏卿字縉叔,泉州晉江人。舉進士,為江寧尉,歷官宣德郎,
守秘書丞。以預修《唐書》告成,擢直秘閣,同知禮院,後出知潁州,卒於官。
事跡具《宋史》本傳。案,曾公亮《進唐書表》所列預纂修者七人,夏卿居其第
六,本傳亦稱夏卿學長於史,貫穿唐事,博採傳記雜說數百家,折衷整比。又通
譜學,創為世系諸表,於《新唐書》最有功。是其位雖出歐陽修、宋祁下,而編
摩之力,實不在修、祁下也。據晁公武《讀書志》,是書乃其在書局時所建明,
前二卷論記傳志,第三卷論舊史繁文闕誤,第四卷為《新例須知》,即所擬發凡
也。惟晁氏作《唐書直筆》四卷、《新例須知》一卷。而此本共為四卷,或後來
合併歟?晁氏稱夏卿此書,歐、宋間有取焉。所有未符,乃歐、宋所未取者。然
是丹者非素,論甘者忌辛。著述之家,各行所見,其取者未必皆是,其不取者未
必皆非。觀晁氏別載夏卿《兵志》三卷,稱得於宇文虛中季蒙。題其後曰,“夏
卿修唐史,別著《兵志》三篇,自秘之。戒其子弟勿妄傳。鮑欽止吏部好藏書,
苦求得之。其子無為太守恭孫偶言及,因懇借抄,錄於吳興之山齋”云云。然則
夏卿之於《唐書》,蓋別有所見,而志不得行者。特其器識較深,不肯如吳縝之
顯攻耳,今《兵志》已不可見。兼存是書,以資互考,亦未始非參訂異同之助矣。
△《通鑑問疑》·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宋劉羲仲撰。羲仲,筠州人。秘書丞恕之長子,《宋史》附見恕傳末。但稱
恕死後七年,《通鑑》成,追錄其勞,官其子羲仲(案,《宋史》原本作義仲,
《癸辛雜識》亦作義仲,均傳寫之誤,今改正。)為郊社齋郎,其始末則未詳也。
史稱司馬光編次《資治通鑑》,英宗命自擇館閣英才共修之。光對曰:“館閣文
學之士誠多,至於專精史學,臣得而知者惟劉恕耳。”即召為局僚,遇史事紛雜
難治者,輒以諉恕。恕於魏晉以後事考證差謬,最為精詳。羲仲此書即裒錄恕與
光往還論難之詞。據書末稱,“方今《春秋》尚廢,況此書乎”云云。蓋成於熙
寧以後。邵伯溫《聞見錄》稱,《通鑑》以《史記》前後《漢》屬劉攽,以唐逮
五代屬范祖禹,以三國曆九朝至隋屬恕,故此書所論皆三國至南北朝事也。凡所
辨論,皆極精核。史所稱篤好史學,自太史公所記,下至周顯德末,私記雜說,
無所不覽。上下數千載間,鉅細之事,如指諸掌者,殆非虛語。《通鑑》帝魏,
朱子修《綱目》改帝蜀。講學家以為申明大義,上繼《春秋》。今觀是書,則恕
嘗以蜀比東晉,擬紹正統,與光力爭而不從。是不但習鑿齒、劉知幾先有此說,
即修《通鑑》時亦未嘗無人議及矣。末附羲仲與范祖禹書一篇,稱其父在書局,
止類事跡,勒成《長編》。其是非予奪之際,一出君實筆削,而羲仲不及見君實,
不備知凡例中是非予奪所以然之故。范淳父亦嘗預修《通鑑》,乃書所疑問焉。
所舉凡八事,復載得祖禹答書,具為剖析,乃深悔其詰難之誤。且自言恐復有小
言破言,小道害道,如己之所云者,故載之使後世有考焉。其能顯先人之善,而
又不自諱其所失。尤足見涑水之徒,猶有先儒質直之遺也。
△《三國雜事》·二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宋唐庚撰。庚字子西,眉州丹稜人。紹聖中登進士第,調利州治獄掾,遷閬
中令,入為宗學博士。張商英薦,除提舉京畿常平。後坐為商英賦內前行,謫居
惠州。大觀五年赦歸,道卒。事跡具《宋史·文苑傳》。是書雜論三國之事,凡
三十六條,並自序一篇,後人皆編入庚文集。考《宋志》載庚集二十二卷,與今
本同,似此書原在集內。然晁氏、陳氏《書目》皆載庚集十卷,知今本析其一卷
為兩卷,又益以此書二卷為二十二卷,實非原本。故《永樂大典》載此書,亦別
為一編,不著文集之目。今仍別為二卷,以還其舊。陳振孫《書錄解題》稱,庚
之文長於議論,今觀其論諸葛亮寬待法正,及不逾年改元事。論荀彧爭曹操九錫
事,皆故與前人相反。至亮之和吳,本為權計,而以為王道之正。亮拔西縣千餘
家,本以招安,而以為擾累無辜,皆不中理。又謂商無建醜之說,謂張掖石圖即
河洛之文,而惜無伏羲、神農以識之,尤為紕繆。然其他議論可采者頗多。醇駁
並存,瑕瑜不掩,固亦尚論者之所節取耳。
△《經幄管見》·四卷(永樂大典本)
宋曹彥約撰。彥約字簡甫,都昌人。淳熙八年進士,薛叔似宣撫京湖,闢為
主管機宜文字。累官寶謨閣待制,知成都府。寶慶元年,擢兵部侍郎,遷禮部,
旋授兵部尚書,力辭不拜,以華文閣學士致仕。卒諡文簡。事跡具《宋史》本傳。
是書蓋彥約侍講筵時所輯,皆取《三朝寶訓》,反覆闡明,以示效法。蓋即范祖
禹《帝學》多陳祖宗舊事之義。考仁宗天聖五年,允監修王曾之請,采太祖、太
宗、真宗事跡不入正史者,命李敬等別為《三朝寶訓》三十卷。寶元二年十二月,
詔以進讀。嗣是講幄相沿,遂為故事。彥約是書,於進讀《符瑞》諸篇,雖不免
有所回護,要亦當時臣子之詞,不得不爾。其餘諸篇,則皆能旁證經史,而歸之
於法誡,亦可謂不失啟沃之職者矣。舊刻散佚,久無傳本。惟《永樂大典》尚載
其全文,今詳為校讎,釐成四卷。間有辨證,各依文附著焉。
△《涉史隨筆》·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葛洪撰。洪字容甫,自號蟠室老人,婺州東陽人。淳熙十一年進士,嘉定
間官至參知政事,觀文殿學士,卒謚端簡。事跡具《宋史》本傳。是書前有自序,
大略謂微官洎布衣求進謁於廟堂者,自匄進乞憐外,往往訖無他說,是直相與為
欺而已。洪不敢為欺,比以憂居,取歷代史溫繹,間有所見,隨而筆之,因擇其
可裨廟論者二十六篇以獻。則是編乃洪官未達時獻於時相之作,故所論皆古大臣
之事。其中論田歆一條,謂歆果介然自立,人自不敢幹之以私。貴戚敢於請託,
仍歆之罪。論韋澳一條,謂是非雖當順乎人情,亦當斷以己見。所言殊鑿然有理。
其他多因時勢立論,亦胡寅《讀史管見》之流。而持論和平,不似寅之苛刻偏駁。
惟論申屠嘉一條,反覆明相權之宜重。然宋之宰執,實無奄豎擅權以掣其肘,與
漢、唐事勢截然不同。如王安石,如蔡京、章惇,如秦檜、韓侂胄、史彌遠、賈
似道,皆患其事權太重,故至於盡鋤善類,斫喪國家。洪所云云,是徒知防宦官
之弊,而不知防奸臣之弊,未免失之一偏矣。
△《六朝通鑑博議》·十卷(浙江鮑士恭家藏本)
宋李燾撰。燾有《說文五音韻譜》,已著錄。此書詳載三國六朝勝負攻守之
跡,而系以論斷。案,燾本傳載所著述,無此書之名,而有《南北攻守錄》三十
卷,其同異無可考見。核其義例,蓋亦《江東十鑒》之類,專為南宋立言者。然
《十鑒》徒侈地形,飾虛詞以厲戰氣,可謂誇張無實。此則得失兼陳,法戒具備。
主於修人事以自強,視李舜臣所論較為切實。史稱燾嘗奏孝宗以即位二十餘年,
志在富彊,而兵弱財匱,與教民七年可以即戎者異。又孝宗有功業不足之嘆,燾
復言:“功業見於變通,人事既修,天應乃至。”蓋其納規進誨,惟拳拳以立國
根本為先,而不侈陳恢復之計。是書之作,用意頗同。後其子壁,不能守其家學,
附合韓侂胄之意,遂生開禧之兵端。然後知燾之所見,固非主和者所及,亦非主
戰者所及也。
△《大事記講義》·二十三卷(浙江鮑士恭家藏本)
宋呂中撰。中字時可,泉州晉江人。淳祐中進士,遷國子監丞,兼崇政殿說
書,徙肇慶教授。其書卷一論三篇,卷二紀宋太祖事,卷三至卷五紀太宗事,卷
六至卷七紀真宗事,卷八至卷十二紀仁宗事,卷十三紀英宗事,卷十四至十七紀
神宗事,卷十八至二十紀哲宗事,卷二十一至二十二記徽宗事,卷二十三記欽宗
事。事以類敘,間加論斷。凡政事制度及百官賢否,具載於編。論中所議選舉資
格及茶鹽政制諸條,頗切宋時稗政。又所載銓選之罷常參,任子之多裁汰,三司
之有二司,稅茶之易芻糧,皆《宋史》各志及馬端臨《文獻通考》所未備者。又
所載朋黨諸人事實,及議新法諸人辨論,皆與《宋史》列傳多有異同,亦足資史
學之參證。前有興國軍教授劉實甫序,謂“水心以其師講貫之素,發明我朝聖君
賢相之心”,則是書乃中平日講論稿本,葉適等為之編次雲。
△《兩漢筆記》·十二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宋錢時撰。時有《融堂書解》,已著錄。此書皆評論漢史,嘉熙二年嘗經奏
進。前有尚書省札,稱十二卷,與此本合。葉盛《水東日記》以為不完之本,非
也。其例以兩《漢書》舊文為綱,而各附論斷於其下。前一二卷頗染胡寅《讀史
管見》之習,如蕭何收秦圖籍則責其不收六經,又何勸高帝勿攻項羽歸漢中,則
責其出於詐術。以曹參、文帝為陷溺於邪說,而歸其過於張良。於陸賈《新語》
則責其不知仁義。皆故為苛論,以自矜高識。三卷以後,乃漸近情理,持論多得
是非之平。其中如於張良諫封六國後,論封建必不可復,郡縣不能不置。於董仲
舒請限民名田,論井田必不可行。於文帝除肉刑,亦不甚以為過。尤能滌講學家
胸無一物、高談三代之窠臼。至其論董仲舒對策,以道之大原不在天而在心,則
金谿學派之宗旨。論元帝以客禮待呼韓邪,論光武帝閉關謝西域,皆極稱其能忍
善讓。則南渡和議之飾詞,所謂有為言之者,置而不論可矣。
△《舊聞證誤》·四卷(永樂大典本)
宋李心傳撰。心傳有《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已著錄。《要錄》於諸書訛異,
多隨事辨正。故此書所論北宋之事為多,不復出也。或及於南宋之事,則《要錄》
之所未及,此補其遺也。凡所見私史小說,上自朝廷制度沿革,下及歲月之參差,
名姓之錯互,皆一一詳徵博引,以折衷其是非。大致如司馬光之《通鑑考異》,
而先列舊文,次為駁正,條分縷析,其體例則如孔叢之詰墨。其間決疑定舛,於
史學深為有裨,非淹通一代掌故者不能為也。《宋史·藝文志》載此書作十五卷,
自明代已無傳本,故薛應旂、王宗沐等續修《通鑑》,商輅續修《綱目》,皆未
見其書。今從《永樂大典》中所載,蒐羅裒輯,尚得一百四十餘條。謹略依時代
先後,編次排纂,析為四卷。雖非心傳之全帙,然就所存者觀之,其資考證者已
不少矣。原書於所辨諸條各注書名,《永樂大典》傳寫脫漏,僅存其十之三四。
謹旁加搜討,凡有可考者悉為補註,無可考者則仍其舊。心傳所辨,間有脫文,
今無別本可校,亦不敢意為增損焉。
△《通鑑答問》·五卷(通行本)
宋王應麟撰。應麟有《周易鄭康成注》,已著錄。此書乃《玉海》之末附刊
十三種之一,始自周威烈王,終於漢元帝,蓋未成之本也。書以《通鑑答問》為
名,而多涉於朱子《綱目》。蓋《綱目》本因《通鑑》而作,故應麟所論出入於
二書之間。其所評騭,惟漢高白帝子事以為二家偶失刊削;孔臧元朔三年免太常
一條,疑誤采《孔叢子》。其餘則尊崇新例,似尹起莘之《發明》;刻核古人,
似胡寅之《管見》。如漢高祖過魯祀孔子,本無可貶,乃反譏漢無真儒。文帝除
盜鑄之令,本不可訓,乃反稱仁及天下。與應麟所著他書殊不相類,其真贗蓋不
可知。或伯厚孫刻《玉海》時偽作此編,以附其祖於道學歟?然別無顯證,無由
確驗其非,姑取其大旨之不詭於正可矣。
△《歷代名賢確論》·一百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前有明吳寬序,稱皆唐宋人所著,其說散見文集中。或病其
不歸於一,輯成此篇,以便觀覽。錫山錢孟濬因其書不能家有,刊以傳世云云,
亦不詳作者為誰。近世所行刊本,或有題為華亭錢福所輯者,然福以弘治三年庚
戌登第,寬序作於弘治十七年甲子,二人同時,不應不知為福作。殆後來書賈重
刻,以福廷對第一,託名以行歟?所采諸家論著,皆至北宋而止。其書萇宏作萇
洪,猶避宋宣祖廟諱,則理宗以前人所作也。考《宋史·藝文志》有《名賢十七
史確論》一百四卷,蓋即此書。惟此本較少四卷,稍為不合。或史衍四字,或刊
本並為百卷,以取成數,均未可知。觀其評騭人物,自三皇以迄五季,按代分系,
各標列主名。其總論一代者,則稱通論以別之。雖不標十七史之名,而核其始末,
恰應十七史之數。其為即《宋志》之所載,益足證矣。所引唐人之文,如羅隱論
子高梅子真,盧藏用論紀信,張謂論劉宋代晉諸篇,皆《唐文粹》諸書所未錄。
蓋宋時經義、詩賦兩科,皆試策論,故書坊多刻此種以備揣摩之用。然去取較有
翦裁,視陳繼儒《古論大觀》之龐雜叢脞者,固不可同年語矣。
△《歷朝通略》·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元陳櫟撰。櫟有《書傳纂疏》,已著錄。是編敘歷代興廢得失,各為論斷,
每一代為一篇。自伏羲至五代為二卷,北宋、南宋則各占一卷,蓋詳近略遠之意
也。南宋止於寧宗,卷末櫟自跋,謂理、度二朝無史可據也。舊本題《增廣通略》,
而不言因誰氏之書。《千頃堂書目》有《通略句解》五卷,亦不言作者。櫟自跋
謂,金事廷方雖略述,亦以未見其史,不敢輕筆,然則廷方其原撰是書之名字歟?
其人姓氏爵里則無考矣。書成於至大庚戌。明正統壬戌,櫟孫盤之壻漢陽知府
王靜得本於鄉人方勉,始刊行之。此本為袁應兆所刊行,僅題乙亥歲,不著年號。
書末附錄有萬曆戊子紀年,則崇禎八年之乙亥也。後附櫟《蒙求》一篇,及櫟行
狀墓誌之類。其《蒙求》末四韻,兼及明初。句xia6*注曰,此八句為朱楓林所增,
然原文迄於厓山,句xia6*注宋為元逼云云,殊不類當時之語,殆亦有所改竄矣。是
書雖撮敘大綱,不免簡略,而持論醇正,以資考證則不足,以論是非則讀史者固
有取焉。
△《十七史纂古今通要》·十七卷(內府藏本)
元胡一桂撰。一桂有《易本義附錄纂疏》,已著錄。是書自三皇以迄五代,
裒集史事,附以論斷。前有大德壬寅自序,並地理、世系等十三圖。錢曾《讀書
敏求記》曰:“宋以來論史家汗牛充棟,率多龐雜可議,以其不討論之過也。此
書議論頗精允,絕非宋儒隅見者可比。一覽令人於古今興亡理亂,瞭然胸次。朱
子稱《稽古錄》,其言如桑麻菽粟,小兒六經了,好令讀去。予於此書亦云。”
其推許是書甚至。至議其當從《資治通鑑》帝魏,不當從《朱子綱目》帝蜀,則
又以久經論定之事,務持異議以駭聽,不足為一桂病也。熊禾《勿軒集》有胡庭
芳《史纂通要》語序,即為此書而作。庭芳,一桂字也。其稱《史纂通要》,省
文耳。此本不載禾序,殆偶佚歟?
△《學史》·十三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邵寶撰。寶有《左觿》,已著錄。寶嘗為江西提學副使,是書其提學時所
作。為卷十有二,以象月;又餘其一,以象閏。每卷或三十條,或二十九條,以
象月之有大小。盡取程子“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之義,名之曰“日格子”。
巡撫吳廷舉嘗上於朝。書中取自周迄元史事,分條論列,詞簡意核,筆力頗遒健。
其間如記《後漢書》譙元用弟服去官,戴封用伯父喪去官事,以為辟世與人。不
知後漢人情淳樸,其以期功喪解官持喪者,見於史冊,不一而足。寶疑為託故而
逃,未免失之不考。又論荀彧以為志似管仲,心似召忽,非揚雄之比。亦為失當。
然寶平生湛深經術,持論平正,究非胡寅輩之刻深、尹起莘輩之膚淺所可擬也。
△《史糾》·六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朱明鎬撰。明鎬字豐{艹己},太倉人。是編考訂諸史書法之謬,及其事跡
之牴牾。上起《三國志》,下迄《元史》,每史各為一編。《元史》不甚置可否,
自言仿鄭樵《通志》,不敢刪削《唐書》之例。其《晉書》、《五代史》亦闕而
不論,則未審為傳寫所佚,為點勘未竟。觀篇末別附《書史異同》一篇,《新舊
唐書異同》一卷,與前體例截然不同。知為後人掇拾殘稿,編次成帙也。明代史
論至多,大抵徒侈游談,務翻舊案,不能核其始終。明鎬名不甚著,而於諸史皆
鉤稽參貫,得其條理,實一一從勘驗本書而來,較他家為有根據。其書《三國志》
以及八史,多論書法之誤,而兼核事實。《唐書》、《宋史》則大抵考證同異,
指摘復漏。中頗沿襲裴松之《三國志注》、劉知幾《史通》、吳縝《新唐書糾謬》、
司馬光《通鑑考異》之文。又如《隋書》蘭陵公主忍恥再醮,乃以身殉後夫而取
冠列女,《宋史》包恢以肉刑行公田法媚賈似道,乃以源出朱子而別名道學,顯
然乖謬者,亦未能抉剔無遺。至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本雜采諸書,案而不斷,
以備史家之採擇。故義取全收,無所去取。夢莘實未旁置一詞,而明鎬誤以記述
之文為夢莘論斷之語。大加排詆,尤考之未詳。要其參互考證,多中肯綮。精核
可取者十之六七,亦可謂留心史學者矣。
△《御批通鑑綱目》·五十九卷、《通鑑綱目前編》·一卷、《外紀》·一
卷、《舉要》·三卷、《通鑑綱目續編》·二十七卷
康熙四十七年吏部侍郎宋犖校刊,皆聖祖仁皇帝御批也。朱子因司馬光《資
治通鑑》以作《綱目》,惟《凡例》一卷出於手定。其綱皆門人依《凡例》而修,
其目則全以付趙師淵。後疏通其義旨者,有遂昌尹起莘之《發明》,永新劉友益
之《書法》;箋釋其名物者,有望江王幼學之《集覽》,上虞徐昭文之《考證》,
武進陳濟之《集覽正誤》,建安馮智舒之《質實》;辨正其傳寫差互者,有祁門
汪克寬之《考異》。明弘治中,莆田黃仲昭取諸家之書,散入各條之下,是為今
本,皆尊崇朱子者也。故大抵循文敷衍,莫敢異同。明末張自勛作《綱目續麟》,
始以《春秋》舊法糾義例之訛。芮長恤作《綱目拾遺》,以《通鑑》原文辨刪節
之失。各執所見,屹立相爭。我聖祖仁皇帝睿鑒高深,獨契尼山筆削之旨。因陳
仁錫刊本,親加評定,權衡至當,袞鉞斯昭。乃釐正群言,折衷歸一。又金履祥
因劉恕《通鑑外紀》失之嗜博好奇,乃蒐采經傳,上起帝堯,下逮周威烈王,作
《通鑑前編》。又括全書綱領,撰為《舉要》殿於末,復摭上古軼聞,撰為《外
紀》冠於首。陳仁錫稍變其體例,改題曰《通鑑綱目前編》,與《綱目》合刊,
以補朱子所未及。亦因其舊本,御筆品題。至商輅等《通鑑綱目續編》,因朱子
《凡例》,紀宋元兩代之事,頗多舛漏。六合之戰,誤稱明太祖兵為賊兵,尤貽
笑千秋。後有周禮為作《發明》,張時泰為作《廣義》,附於條下。其中謬妄,
更不一而足。因陳仁錫綴刊《綱目》之末,亦得同邀乙覽,並示別裁。乾隆壬寅,
我皇上御製題詞,糾正其悖妄乖戾之失,以辟誣傳信。復詔廷臣取其書,詳加刊
正,以協於至公。尤足以昭垂千古,為讀史之指南矣。
△《御製評鑑闡要》·十二卷
乾隆三十六年大學士劉統勛等編次恭進,皆《通鑑輯覽》中所奉御批也。始
館臣恭纂輯覽時,分卷屬稿,排日進呈。皇上乙夜親披,丹毫評騭。隨條fa6*論,
燦若日星。其有敕館臣撰擬,黏簽同進者,亦皆蒙睿裁改定,塗乙增損,十存二
三。全書既成,其間體例事實奉有宸翰者,幾及數千餘條。既已刊刻簡端,宣示
奕祀。館臣等飫聆指授,以微文奧義皆出自聖人獨斷之精心。而章句較繁,觀海
者或難窺涯涘。因復詳加甄輯,勒為此書。凡分卷十二,計恭錄御批七百九十八
則。大抵禦撰者十之三,改簽者十之七。閎綱鉅指,炳著琅函。仰惟聖鑒精詳,
無幽不燭。譬諸鼎鑄九金,神奸獻狀,不能少遁錙毫。故論世知人,無不抉微而
發隱。所謂斥前代矯誣之行,辟史家誕妄之詞,辨核舛訛,折衷同異,其義皆古
人所未發。而敷言是訓,適協乎人心天理所同然。至乃特筆所昭,嚴於袞鉞,如
賈充、褚淵等之書死,狄仁傑之書周,正南北稱侵稱寇之文,訂遼金元人名、官
名、地名之誤。而紀年系統,再三申誡,尤兢兢於保邦凝命之原。洵足覺聵震聾,
垂教萬世。蓋千古之是非系於史氏之褒貶,史氏之是非則待於聖人之折衷。臣等
編輯史評,敬錄是編。不特唐宋以來偏私曲袒之徒,無所容其喙。即千古帝王致
治之da6*法,實已包括無餘。尊讀史之玉衡,並以闡傳心之寶典矣。
△《欽定古今儲貳金鑒》·六卷
乾隆四十八年特命諸皇子同軍機大臣上書房總師傅等,取歷代冊立太子事跡,
有關鑑戒者,按代纂輯。自周訖於前明,得三十有三事。又附見五事。而自春秋
以後諸侯王建立世子,事非儲貳可比者,間敘其概於案語中,而不入正條。其他
偏據竊位,無關統緒之正,並略而不論。若宋之太弟,明之太孫,尤足為萬世炯
鑒,則備論之。紀事取之正史,論斷衷諸《資治通鑑綱目》御批,及《通鑑輯覽》
御批。卷首恭載節奉諭旨,如群書之有綱要焉。伏見我國家萬年垂統,睿慮深長。
家法相承,不事建儲冊立。皇上準今酌古,備覽前代覆轍,灼知建儲一事斷不可
行。屢頒宸諭,深切著明。伏讀御製《職官表聯句詩注》,於詹事府條下云:
“自古書生拘迂之見,動以建儲為國本。其實皆自為日後身家之計,無裨國是。
誠以立儲之後,宵小乘間伺釁,釀為亂階,其弊有不可勝言者。朕於此往復熟籌,
知之甚審。我子孫當敬凜此訓,奉為萬年法守。”聖訓煌煌,日星昭揭。證以是
編所載往跡,既曉然於前事之當懲,益以知聖朝詒謀宏遠,實為綿福祚而基萬年
之要道也。
──右“史評類”二十二部,三百八十二卷,皆文淵閣著錄。
卷八十八  史部四十四_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原文_國學 其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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