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 居士外集卷十

◎論辯九首
【本論〈慶曆二年〉】
天下之事有本末,其為治者有先後。堯、舜之書略矣,後世之治天下,未嘗
不取法於三代者,以其推本末而知所先後也。三王之為治也,以理數均天下,以
爵地等邦國,以井田域民,以職事任官。天下有定數,邦國有定製,民有定業,
官有定職。使下之共上勤而不困,上之治下簡而不勞。財足於用而可以備天災也,
兵足以御患而不至於為患也。凡此具矣,然後飾禮樂、興仁義以教道之。是以其
政易行,其民易使,風俗淳厚,而王道成矣。雖有荒子孱孫繼之,猶七八百歲而
後已。
夫三王之為治,豈有異於人哉?財必取於民,官必養於祿,禁暴必以兵,防
民必以刑,與後世之治者大抵同也。然後世常多亂敗,而三王獨能安全者,何也?
三王善推本末,知所先後,而為之有條理。後之有天下者,孰不欲安且治乎?用
心益勞而政益不就,諰諰然常恐亂敗及之,而輒以至焉者,何也?以其不推
本末,不知先後而已。
今之務眾矣,所當先者五也。其二者有司之所知,其三者則未之思也。足天
下之用,莫先乎財,系天下之安危,莫先乎兵,此有司之所知也。然財豐矣,取
之無限而用之無度,則下益屈而上益勞。兵強矣,而不知所以用之,則兵驕而生
禍。所以節財、用兵者者,莫先乎立制。制已具備,兵已可使,財已足用,所以
共守之者,莫先乎任人。是故均財而節兵,立法以制之,任賢以守法,尊名以厲
賢,此五者相為用,有天下者之常務,當今之世所先,而執事者之所忽也。今四
海之內非有亂也,上之政令非有暴也,天時水旱非有大故也,君臣上下非不和也。
以晏然至廣之天下,無一間隙之端,而南夷敢殺天子之命吏,西夷敢有崛強之王,
北夷敢有抗禮之帝者,何也?生齒之數日益眾,土地之產日益廣,公家之用日益
急,四夷不服,中國不尊,天下不實者,何也?以五者之不備故也。
請試言其一二。方今農之趣耕,可謂勞矣;工商取利乎山澤,可謂勤矣;上
之徵賦榷易商利之臣,可謂纖悉而無遺矣。然一遇水旱如明道、景祐之間,則天
下公私乏絕。是無事之世,民無一歲之備,而國無數年之儲也。以此知財之不足
也。古之善用兵者,可使之赴水火。今廂禁之軍,有司不敢役,必不得已而暫用
之,則謂之借倩。彼兵相謂曰官倩我,而官之文符亦曰倩。夫賞者所以酬勞也,
今以大禮之故,不勞之賞三年而一遍,所費ba6*九百萬,有司不敢緩月日之期。兵
之得賞,不以無功知愧,乃稱多量少,比好嫌惡,小不如意,則群聚而呼,持梃
欲擊天子之大吏。無事之時其猶若此,以此知兵驕也。
夫財用悉出而猶不足者,以無定數也。兵之敢驕者,以用之未得其術。以此
知制之不立也。夫財匱兵驕,法制未一,而莫有奮然忘身許國者,以此知不在任
人也。不任人者,非無人也。彼或挾材蘊知,特以時方惡人之好名,各藏畜收斂,
不敢奮露,惟恐近於名以犯時人所惡。是以人人變賢為愚,愚者無所責,賢者被
譏疾,遂使天下之事將弛廢,而莫敢出力以為之。此不尚名之弊者,天下之最大
患也。故曰五者之皆廢也。
前日五代之亂可謂極矣,五十三年之間,易五姓十三君,而亡國被弒者八,
長者不過十餘歲,甚者三四歲而亡。夫五代之主豈皆愚者邪,其心豈樂禍亂而不
欲為久安之計乎?顧其力有不能為者,時也。當是時也,東有汾晉,西有岐蜀,
北有強胡,南有江淮,閩廣、吳越、荊潭,天下分為十三四,四面環之。以至狹
之中國,又有叛將強臣割而據之,其君天下者,類皆為國日淺,威德未洽,強君
武主力而為之,僅以自守,不幸孱子懦孫,不過一再傳而復亂敗。是以養兵如兒
子之啖虎狼,猶恐不為用,尚何敢制?以殘弊之民人,贍無貲之徵賦,頭會箕斂,
猶恐不足,尚何曰節財以富民?天下之勢方若敝廬,補其奧則隅壞,整其桷則棟
傾,枝撐扶持,苟存而已,尚何暇法象,規圜矩方而為制度乎?是以兵無制,用
無節,國家無法度,一切苟且而已。
今宋之為宋,八十年矣,外平僣亂,無抗敵之國;內削方鎮,無強叛之臣。
天下為一,海內晏然。為國不為不久,天下不為不廣也。語曰“長袖善舞,多錢
善賈”,言有資者其為易也。方今承三聖之基業,據萬乘之尊名,以有四海一家
之天下,盡大禹貢賦之地莫不內輸,惟上之所取,不可謂乏財。六尺之卒,荷戈
勝甲,力彀五石之弩、彎二石之弓者數百萬,惟上制而令之,不可謂乏兵。中外
之官居職者數千員,官三班吏部常積者又數百,三歲一詔布衣,而應詔者萬餘人,
試禮部者七八千,惟上之擇,不可謂乏賢。民不見兵革於今幾四十年矣,外振兵
武,攘夷狄,內修法度,興德化,惟上之所為,不可謂無暇。以天子之慈聖仁儉,
得一二明智之臣相與而謀之,天下積聚,可如文、景之富;制禮作樂,可如成周
之盛;奮發威烈以耀名譽,可如漢武帝、唐太宗之顯赫;論道德,可興堯、舜之
治。然而財不足用於上而下已弊,兵不足威於外而敢驕於內,制度不可為萬世法
而日益叢雜,一切苟且,不異五代之時,此甚可嘆也。是所謂居得致之位,當可
致之位,當可致之時,又有能致之資,然誰憚而久不為乎?
【正統辨上】
正統曰:“統天下而得其正,故系正焉;統而不得其正者,猶弗統乎爾。繼
周而後,帝王自高其功德,自代統而得其正者,難乎其人哉!必不得已而加諸人,
漢、唐之主乎?”曰:“甚哉,吾子之說其隘也!以漢、唐之盛烈,猶曰不得已
而加之焉,為魏、晉之主,則將奈何乎?”曰:“不然。是烏得苟加諸人?‘一
簞食,一瓢飲’,其義弗直而取諸人,君子且從而惡之。以天下之廣,而被乎太
公之實,苟非其人,則闕之可已。必若曰應天而順人,則繼周之後,桀、紂之惡
常多,而湯、武之仁義未嘗等也。若是,其苟加諸人,何哉?予以謂正統之不常
在人,率與言神聖者相類,必待擇人而後加焉。是仁王義主不足貴,而奸雄篡弒
之臣得以濟也。
【正統辨下】
秦之裔罪暴於桀,莽、煬方於紂,漢、唐之主仗義而誅變以取天下,其可謂
之正統歟,猶未離乎憾也!〈德不及湯、武。〉秦之得天下也,以力不以德。〈
秦之亡仁義,驅其人民以爭敵。其任賢得人,孰若漢、唐之始也?〉晉之承魏也,
以篡繼篡。隋亦若是,而徒禪云爾。晉、隋,盜也。或者以為正統,茲非誤歟!
〈魏以吳存,至於晉而吳始滅,或者又以魏為正統,愈誤矣;自後魏、東晉至於
周、陳、五代,或以義,或以不義,皆不能並天下。〉聖人不生,而暴偽代興,
名與實自重久矣,必待後世之明者斷焉。斷而不以其勢,舍漢、唐、我宋,非正
統也。
【殿試儒者可與守成論〈題存論闕〉】
【三皇設言民不違論】
論曰:夫至治之極也,塗耳目以愚民之識,暢希夷以合道之極,化被而物不
知,功成而跡無朕。古有臻於是者,其大道之行乎!聖人之興也,捐仁義以為德
之細,放約束以取民之信,德及而物自化,言行而人必從。古有盛於此者,其三
皇之世歟!故孔子有三皇設言而民不違之說,敢試論之。
若乃暢上古之至道,張億世之遠御。結繩所以為信也,而懼信之未孚,我則
有書契之易,於是乎畫八卦以由數起。茹毛所以養生也,而憚生之未具,我則有
烹飪之利,於是乎嘗百穀以粒丞民。網罟利人以為用,使以畋而以漁;牛馬異性
而必馴,使可乘而可服。壯棟宇以易古者之居,垂衣裳以興天下之治。凡所以使
民不倦者,皆伏犠、神農、黃帝之為也。然而治既行矣,民既賴矣,守之以至靜,
化之以無為,上有淡泊清淨之風,下無薄惡叛離之俗。故言為教詔,非誥誓而自
聽;言為號令,不鞭朴而自隨。
且夫歃血以蒞盟約,要之於信者,由不信而然也;為刑以殘肌骨,威之使從
者,由不從而設也。不若御至質之民,行大道之化。悅不以愛,故不待賞而勸;
畏不以威,故不待罰而責;政不罔民,故不待約而信;事不申令,故不待誥而從。
一言以行,萬民稟命,賴其德者百年而利,服其化者百年而移。非三皇之德,其
孰能與於此乎?
噫!商人作誓,欲民之從也,而人始疑;周人會盟,欲信之固也,而諸侯叛。
由是而言,則詛民於神明,狃民於賞罰,而違之者,末世之為也;服民以道德,
漸民以教化,而人自從之者,三皇之盛也。夫設言而不違者,其在茲乎。
【賈誼不至公卿論】
論曰:漢興,本恭儉、革弊末、移風俗之厚者,以孝文為稱首,議禮樂、興
制度、切當世之務者,惟賈生為美談。天子方欣然說之,倚以為用,而卒遭周勃、
東陽之毀,以謂儒學之生紛亂諸事,由是斥去,竟以憂死。班史贊之以“誼天年
早終,雖不至公卿,未為不遇。”
予切惑之,嘗試論之曰:孝文之興,漢三世矣。孤秦之弊未救,諸呂之危繼
作,南北興兩軍之誅,京師新蹀血之變。而文帝由代邸嗣漢位,天下初定,人心
未集,方且破觚斫雕,衣綈履革,務率敦樸,推行恭儉。故改作之議謙於未遑,
制度之風闕然不講者,二十餘年矣。而誼因痛哭以憫世,太息而著論。況是時方
隅未寧,表里未輯。匈奴桀黠,朝那、上郡蕭然苦兵;侯王僣儗,淮南、濟北
繼以見戮。誼指陳當世之宜,規畫億載之策,願試屬國以系單于之頸,請分諸子
以弱侯王之勢。上徒善其言,而不克用。
又若鑒秦俗之薄惡,指漢風之奢侈,嘆屋壁之被帝服,憤優倡之為後飾。請
設癢序,述宗周之長久;深戒刑罰,明孤秦之速亡。譬人主之如堂,所以優臣子
之禮;置天下於大器,所以見安危之幾。諸所以日不可勝,而文帝卒能拱默化理,
推行恭儉,緩除刑罰,善養臣下者,誼之所言,略施行矣。故天下以謂可任公卿,
而劉向亦稱遠過伊、管。然卒以不用者,得非孝文之初立日淺,而宿將老臣方握
其事,或艾旗斬級矢石之勇,或鼓刀販繒賈豎之人,朴而少文,昧於大體,相與
非斥,至於謫去。則誼之不遇,可勝嘆哉!
且以誼之所陳,孝文略施其術,猶能比德於成、康。況用於朝廷之間,坐於
廊廟之上,則舉大漢之風,登三皇之首,猶決壅捭墜耳。奈何俯抑佐王之略,遠
致諸侯之間!故誼過長沙,作賦以吊汨羅,而太史公傳於屈原之後,明其若屈原
之忠而遭棄逐也。而班固不譏文帝之遠賢,痛賈生之不用,但謂其天年早終。且
誼以失志憂傷而橫夭,豈曰天年乎!則固之善志,逮與《春秋》褒貶萬一矣。謹
論。
【夫子罕言利命仁論】
論曰:昔明王不興而宗周衰,斯文未喪而仲尼出,修敗起廢而變於道,扶衰
救弊而反於正。至如探造化之本,賾幾深之慮,以窮乎天下之至精,立道德之防,
張禮樂之致,以達乎人情之大竇。故《易》言天地之變,吾得以辭而系;《詩》
厚風化之本,吾得以擇而刪;《禮》、《樂》備三代之英,吾得以定而正;《春
秋》立一王之法,吾得以約而修。其為教也,所以該明帝王之大猷,推見天人之
至隱。道有機而不得秘,神有密而不得藏,曉乎人儉,明乎耳目,如此而詳備也。
然獨以利、命、仁而罕言,其旨何哉?請試言之。
夫利、命、仁之為道也,淵深而難明,廣博而難詳。若乃誘生民以至教,周
萬物而不遺。草木賁殖而無知,所以遂其生;跂喙行息而不知,所以達其樂。物
性莫不欲茂,則薰之以太和;人情莫不欲壽,則濟之以不夭。滯者導之使達,蒙
者開之使明。衣被群生,贍足萬類。此上之利下及於物,聖人達之以和於義也。
則利之為道,豈不大哉!函五行之秀氣,兼二儀之肖貌,稟爾至命,得之自天。
厥生而靜謂之性,觸物而動感其欲,派而為賢愚,誘而為善惡,賢愚所以異貴賤,
善惡所以定吉凶。貧富窮達,死生夭壽,賦分而有定,循環而無端。聖人達之,
內照乎神明;小人逆之,外滅於天理。則命之為義,豈不達哉!又若兼百行以全
美,居五常而稱首,愛人而及物,力行而能近。守而行之,一日由乎復禮;推而
引之,天下稱乎達道。則仁之為理,豈不盛哉!噫!三者之說,誠皆聖人之深達,
非難言之也。
《易》曰“乾以美利利乎天下”,又曰“利者義之和”。《中庸》曰“天命
之謂性”,又曰“君子居易以俟命”。《繫辭》曰“樂天知命,故不憂”。《禮
記》曰:仁者天下之表,又曰“仁者右也,道者左也”。酌是而論之,則非不言
也。然罕言及者,得非以利、命、仁之為道,微而奧,博而遠。賢者誠而明之,
不假言之道也。愚者鮮能及之,雖言之,弗可曉也。故曰“中人以上可以語上,
中人以下不可以語上”,又曰“仁則吾不知”者,舉一可知也。子貢以謂“夫子
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者,誠在是乎。然則利、命、仁之罕言,由此而見
矣。謹論。
【原弊〈景祐三年〉】
孟子曰:養生送死,王道之本。管子曰:倉廩實而知禮節。故農者,天下之
本也,而王政所由起也,古之為國者未嘗敢忽。而今之為吏者不然,簿書聽斷而
已矣,聞有道農之事,則相與笑之曰鄙。夫知賦斂移用之為急,不知務農為先者,
是未原為政之本末也。知務農而不知節用以愛農,是未盡務農之方也。
古之為政者,上下相移用以濟,下之用力者甚勤,上之用物者有節,民無遺
力,國不過費,上愛其下,下給其上,使不相困。三代之法皆如此,而最備於周。
周之法曰:井牧其田,十而一之。一夫之力督之必盡其所任,一日之用節之必量
其所入,一歲之耕供公與民食皆出其間,而常有餘,故三年而餘一年之備。今乃
不然,耕者不復督其力,用者不復計其出入,一歲之耕供公僅足,而民食不過數
月。甚者,場功甫畢,簸糠麩而食秕稗,或采橡實畜菜根以延冬春。夫糠核橡實,
孟子所謂狗彘之食也,而卒歲之民不免食之。不幸一水旱,則相枕為餓殍。此甚
可嘆也!
夫三代之為國,公卿士庶之祿廩,兵甲車牛之材用,山川宗廟鬼神之供給,
未嘗闕也。是皆出於農,而民之所耕,不過今九州之地也。歲之凶荒,亦時時而
有,與今無以異。今固盡有向時之地,而制度無過於三代者。昔者用常有餘,而
今常不足,何也?其為術相反而然也。昔者知務農又知節用,今以不勤之農贍無
節之用,故也,非徒不勤農,又為眾弊以耗之;非徒不量民力以為節,又直不量
天力之所任也。
何謂眾弊?有誘民之弊,有兼併之弊,有力役之弊,請詳言之。今坐華屋享
美食而無事者,曰浮圖之民;仰衣食而養妻子者,曰兵戎之民。此在三代時,南
畝之民也。今之議者,以浮圖並周、孔之事曰三教,不可以去。兵戎曰國備,不
可以去,浮圖不可並周、孔,不言而易知,請試言兵戎之事。國家自景德罷兵,
三十三歲矣,兵嘗經用者老死今盡,而後來者未嘗聞金鼓、識戰陣也。生於無事
而飽於衣食也,其勢不得不驕惰。今衛兵入宿,不自持被而使人持之;禁兵給糧,
不自荷而僱人荷之。其驕如此,況肯冒辛苦以戰鬥乎!前日西邊之吏,如高化軍、
齊宗舉兩用兵而輒敗,此其效也。夫就使兵耐辛苦而能鬥戰,惟耗農民為之,可
也。奈何有為兵之虛名,而其實驕惰無用之人也?古之凡民長大壯健者皆在南畝,
農隙則教之以戰。今乃大異,一遇凶歲,則州郡吏以尺度量民之長大而試其壯健
者,招之去為禁兵,其次不及尺度而稍怯弱者,籍之以為廂兵。吏招人多者有賞,
而民方窮時爭投之,故一經凶荒,則所留在南畝者,惟老弱也。而吏方曰:不收
為兵,則恐為盜。噫!苟知一時之不為盜,而不知其終身驕惰而竊食也。古之長
大壯健者任耕,而老弱者游惰;今之長大壯健者游惰,而老弱者留耕也。何相反
之甚邪!然民盡力乎南畝者,或不免乎狗彘之食,而一去為僧、兵,則終身安佚
而享豐腴,則南畝之民不得不日減也。故曰有誘民之弊者,謂此也。其耗之一端
也。
古者計口而受田,家給而人足。井田既壞,而兼併乃興。今大率一戶之田及
百頃者,養客數十家。其間用主牛而出己力者,用己牛而事主田以分利者,不過
十餘戶。其餘皆出產租而僑居者曰浮客,而有畲田。夫此數十家者,素非富而畜
積之家也,其春秋神社、婚姻死葬之具,又不幸遇凶荒與公家之事,當其乏時,
嘗舉債於主人,而後償之,息不兩倍則三倍。及其成也,出種與稅而後分之,償
三倍之息,盡其所得或不能足。其場功朝畢而暮乏食,則又舉之。故冬春舉食則
指夢於夏而償,麥償盡矣,夏秋則指禾於冬而償也。似此數十家者,常食三倍之
物,而一戶常盡取百頃之利也。夫主百頃而出稅賦者一戶,盡力而輸一戶者數十
家也。就使國家有寬征薄賦之恩,是徒益一家之幸,而數十家者困苦常自如也。
故曰有兼併之弊者,謂此也。此亦耗之一端也。
民有幸而不役於人,能有田而自耕者,下自二頃至一頃,皆以等書於籍。而
公役之多者為大役,少者為小役,至不勝,則賤賣其田,或逃而去。故曰有力役
之弊者,謂此也。此亦耗之一端也。
夫此三弊,是其大端。又有奇邪之民去為浮巧之工,與夫兼併商賈之人為僣
侈之費,又有貪吏之誅求,賦斂之無名,其弊不可以盡舉也,既不勸之使勤,又
為眾弊以耗之。大抵天下中民之士富且貴者,化粗糲為精善,是一人常食五人之
食也。為兵者,養父母妻子,而計其饋運之費,是一兵常食五農之食也。為僧者,
養子弟而自豐食,是一僧常食五農之食也。貧民舉倍息而食者,是一人常食二人
三人之食也。天下幾何其不乏也!
何謂不量民力以為節?方今量國用而取之民,未嘗量民力而制國用也。古者
冢宰制國用,量入以為出,一歲之物三分之,一以給公上,一以給民食,一以備
凶荒。今不先制乎國用,而一切臨民而取之。故有支移之賦,有和糴之粟,有入
中之粟,有和買之絹,有雜料之物,茶鹽山澤之利有榷有徵。制而不足,則有司
屢變其法,以爭毫末之利。用心益勞而益不足者,何也?制不先定,而取之無量
也。
何謂不量天力之所任?此不知水旱之謂也。夫陰陽在天地間騰降而相推,不
能無愆伏,如人身之有血氣,不能無疾病也。故善醫者不能使人無疾病,療之而
已;善為政者不能使歲無凶荒,備之而已。堯、湯大聖,不能使無水旱,而能備
之者也。古者豐年補救之術,三年耕必留一年之蓄,是凡三歲期一歲以必災也。
此古之善知天者也。今有司之調度,用足一歲而已,是期天歲歲不水旱也。故曰
不量天力之所任。是以前二三歲,連遭旱蝗而公私乏食,是期天之無水旱,卒而
遇之,無備故也。
夫井田什一之法,不可復用於今。為計者莫若就民而為之制,要在下者盡力
而無耗弊,上者量民而用有節,ze6*民與國庶幾乎俱富矣。今士大夫方共修太平之
基,頗推務本以興農,故輒原其弊而列之,以俟興利除害者采於有司也。
【兵儲〈慶曆四年〉】
惟王建官,各司其局,雖有細大,俾專董其權,責其成功,斯古制也。被堅
執銳,乃裨校之事,若屯田積穀,在委辦吏爾。而漢末有田禾將軍,屯田北邊。
魏興,建典農中郎將。唐建營田使、副、判官。雖晉、魏、南北,職未嘗闕。
國家弭獯戎之患,包漢、唐之境,然而塞垣儲偫,罔遵古憲,俾仰給他州
饋餉,此外固無築室、反耕、典農、營田之利。倘遇凶荒,未免艱食。雖有轉運,
未免營田。何嘗建明利害,稍致倉稟羨餘,但守空名,曾無實效。
當今之議,要在乎河北、河東、陝西戍兵之地,各特置營田使、副、判官,
仍在不兼職。若遇水潦行流之處,廣植秔稻;雖荒隙原田,亦當墾闢,播以五
谷。今河北保塞,河東並、汾,關中涇陽,悉有水地基址,惟有鄴中西門豹溉田
之跡未見興起,得非後人務於因循,而無昔賢識邪?不然,何歷朝而下,涇陂如
是?
或曰:亦嘗有人建議,良以溉導之時,瀕水之地,恐害及民田,由是而止。
斯乃腐儒之見爾,非經遠之士也。夫利害相隨,古猶未免。若利害相半,憚於改
作猶可,苟利七害三,當須擇地而行,豈可以小害而妨大利哉?
夫如是,鄴中溉田之法若行,關畎水沖民田,只百戶妨閡,而能溉灌千萬頃。
瘠土所收,獲利益大,豈止利七而害三?亦嘗訪於彼州人士,僉曰溉田之跡湮廢
茲久,土斷力田者不諳其事。殊不知官中他日就功,但於涇陽鄭白渠和雇水工,
及彼中負罪百姓,悉可分配此地,俾之開導。民既見之,必仿效矣,又豈成功之
難?然後特置營田使、副、判官,專董其役。西北二邊不間水陸,並仿此分職,
何假飛芻輓粟、率鍾致石,坐困民力以供軍實哉!
【塞垣】
先王肇分九州,制定五服,必內諸侯而外夷狄,姑務息民,弗勤遠略。其來
也,調戍兵以御之;其去也,備戰具以守之。修利堤防,申嚴斥堠。或來獻貢,
得以羈縻。蓋聖人制御戎之常道,嚴尤所謂得其中策,古今大概,在乎謹邊防、
守要害而已。古之制塞垣也,與今尤異。漢、唐之世,東自遼海、碣石、榆關、
漁陽、盧龍、飛狐、雁門、雲中、馬邑、定襄,西抵五原、朔方諸郡,每歲匈奴
高秋膠折。塞上草衰,控弦南牧,陵犯漢境。於是守邊之臣,防秋之士,據險而
出奇兵,持重而待外寇。
近世晉高祖建義並門,得戎王為援,既已,乃以幽、薊山後諸郡為邪律之壽。
故今劃塞垣也,自滄海、乾寧、雄、霸、順安、廣信,由中山拒並、代,自茲關
東無復關險。故契丹奄有幽陵,遂絕古北之隘,往來全師入寇,徑度常山,陵獵
全魏,澶淵之役以至飲馬於河,烝民不聊生矣。非北虜雄盛如此,失於險固然也。
今既無山阜設險,所可恃者,惟夾峙壘,道引河流,固其復水,為險濬之勢,
就其要害以銳兵,茲亦護塞垣之一策也。今廣信之西有鮑河,中山之北有唐河,
盡可開決水勢,修利陂塘。或導自長河之下,金山之北,派於廣信、安肅,達於
保塞。或包舉蒲陰,入於陽城。然後積水瀰漫,橫絕紫塞,亦可謂險矣。蒲陰、
陽城,度其地勢,今塞上之要衝。先是,胡馬將入寇,於茲城駐牙帳數日,伺漢
兵之輕重。或我師御扞,乃長驅南下,我師既出,即戎人為全師歸重之地。此所
謂藉賊險而資寇兵,非中國之利。今若修復雉堞,完聚兵谷,與諸城柵,刁斗相
聞。鮑、唐二水,交流其下。虜騎縱至,無復投足之地,又焉有擾擾之患?
今之議者,方南北修好,恐邊庭生事。然而戎狄之心,桀驁難信,貪我珍幣,
蓄養銳兵,伺吾人之憔悴,乘邊境之間隙,出乎不意,因肆猖獗。茲乃不圖豫備
疆場,而偷取安逸,弟弟相付,貽後世深患,復如何哉!
卷六十  居士外集卷十_歐陽修集原文_國學 集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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