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 居士集卷三十

◎墓誌五首
【兵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杜公墓志銘〈至和元年〉】
慶曆三年,盜起京西,掠商、鄧、均、房,叛兵燒光化軍,逐守吏,吏不能
捕。天子患之,問宰相誰可任者。宰相言度支判官、尚書虞部員外郎杜某,名家
子,學通知古今,宜可用,乃以君為京西轉運按察使。居數月,賊平,叛兵誅死。
明年,廣西歐希范誘白崖山蠻蒙趕,襲破環州,陷鎮寧、帶溪、普義,有眾
數千,以攻桂管。宰相又言前時杜某守橫州,言蠻事可聽,宜知蠻利害。天子驛
召君,見便殿,所對合意,即除君刑部員外郎、直集賢院、廣南西路轉運、按察,
安撫等使。君至宜州,得州人吳香及獄囚歐世宏,脫其械,使入賊峒說其酋豪,
君乘其怠急擊之,破其五峒,斬首數百級。復取環州,因盡焚其山林積聚,希范
窮迫,走荔波洞,蒙趕率偽將相數十人以其眾降。君與將佐謀曰:“夫蠻,習險
恃阻,如捕猩猱,而吾兵以苦暑難久,是進退、遲速皆不可為,故常務捐厚利以
招之。蓋威不足以制,則恩不能以懷,此其所以數叛也。今吾兵雖幸勝,然蠻特
敗而來耳,豈真降者邪?啖之以利,後必復動。”乃慨然嘆曰:“蠻知利而不知
威久矣,吾將先威而後信,庶幾信可立也。”乃擊牛為酒,大會環州,戮其坐中
者六百餘人,而釋其尫病、脅從與其非因敗而降者百餘人。後三日,兵破荔波,
擒希范至,並戮而醢之,以醢賜諸溪峒。於是叛蠻無噍類,而君威震南海。言事
者論君殺降,為國失信於蠻貊,天子置之不問,詔書諭君,賜以金帛,君即上書
引咎。
六年,徙為兩浙轉運使,築錢塘堤,自官浦至沙陘,以除海患。明年,又徙
河北轉運使。召見,奏事移刻,天子益知其材,賜金紫服以遣之。
是歲夏,拜天章閣待制,充環慶路兵馬都部署、經略安撫使、知慶州。君言
殺降,臣也,宜得罪,將吏惟臣所使,其勞未錄,不敢先受命。天子為君悉錄將
吏,賞之,乃受命。自元昊稱臣聽誓,而數犯約抄邊,邊吏避生事,縱不敢爭。
君始至,其酋孟香率千餘人內附,事聞,詔君如約。君言如約當還,而孟香得罪
夏人,勢無還理,遣之必反為邊患。議未決,夏人以兵入界,求孟香,孟香散走
自匿。夏兵驅殺邊戶,掠奪羊馬,而求孟香益急。朝議責君亟索而還之,君言夏
人違誓舉兵,孟香不可與。因移檄夏人,不償所掠則孟香不可得。夏人不肯償所
掠,君亦不與孟香,夏人後亦不復敢動。君治邊二歲,有威愛。皇祐二年五月甲
子,疾卒於官,享年四十有六。天子震悼,賻恤其家,以其子炤為秘書省校書郎。
君以蔭補將作監主簿,累官至尚書兵部員外郎,階朝奉郎,勛護軍。嘗以太
子中舍知建陽縣,除民無名租,歲以萬計。閩俗貪嗇,有老而生子者,父兄多不
舉,曰:“是將分吾資。君上書請立伍保,俾民相察,置之法,由是生子得免。
閩人久之以君為德,多以君姓字名其子,曰:“生汝者杜君也。”
君諱杞,字偉長,世為金陵人。其曾伯祖昌業,仕江南李氏,為江州節度使。
江南國滅,杜氏北遷,今為開封府開封人也。曾祖諱某,贈給事中。祖諱鎬,官
至龍圖閣學士、尚書禮部侍郎。父諱某,贈尚書工部侍郎。君初娶蔣氏,封某縣
君,後娶徐氏,封東海縣君。女六人,其二適人,四尚幼。子男一人,炤也。
杜氏自君皇祖侍郎以博學為世儒宗,故其子孫皆守儒學而多聞人。君尤博覽
強記,其為文章多論當世利害,甚辯。有文集十卷,奏議集十二卷。其居官以精
敏明乾,所至有聲。君學問之餘,兼喜陰陽數術之說,常自推其數曰:“吾年四
十六死矣。”其親戚朋友莫不聞其說,至其歲,果然。嗚呼,可謂異矣!所謂命
者果有數邪?其果可以自知邪?皇祐六年某月日,其兄駕部員外郎植與其孤葬君
於某縣某鄉某原。銘曰:
其敏以達,其果以決。其守不奪,其摧不折。其終一節,茲謂不沒。
【太常博士尹君墓志銘〈至和元年〉】
君諱源,字子漸,姓尹氏,與其弟洙師魯俱有名於當世。其論議文章,博學
強記,皆有以過人。而師魯好辯,果於有為。子漸為人剛簡,不矜飾,能自晦藏,
與人居,久而莫知,至其一有所發,則人必驚伏。其視世事若不乾其意,已而榷
其情偽,計其成敗,後多如其言。其性不能容常人,而善與人交,久而益篤。自
天聖、明道之間,予與其兄弟交,其得於子漸者如此。
其曾祖諱誼,贈光祿少卿。祖諱文化,官至都官郎中,贈刑部侍郎。父諱仲
宣,官至虞部員外郎,贈工部郎中。子漸初以祖蔭補三班借職,稍遷左班殿直。
天聖八年,舉進士及第,為奉禮郎,累遷太常博士,歷知芮城、河陽二縣,簽署
孟州判官事,又知新鄭縣,通判涇州、慶州,知懷州,以慶曆五年三月十四日卒
於官。
趙元昊寇邊,圍定川堡,大將葛懷敏發涇原兵救之。君遺懷敏書曰:“賊舉
其國而來,其利不在城堡,而兵法有不得而救者,且吾軍畏法,見敵必赴而不計
利害,此其所以數敗也。宜駐兵瓦亭,見利而後動。”懷敏不能用其言,遂以敗
死。
劉渙知滄州,杖一卒,不服,渙命斬之以聞,坐專殺,降知密州。君上書為
渙論直,得復知滄州。
范文正公常薦君材可以居館閣,召試,不用,遂知懷州,至期月,大治。是
時,天子用范文正公與今觀文殿學士富公、武康軍節度使韓公,欲更置天下事,
而權倖小人不便,三公皆罷去,而師魯與一時賢士多被誣枉得罪。君嘆息憂悲
發憤,以謂生可厭而死可樂也,往往被酒,哀歌泣下,朋友皆竊怪之。已而以疾
卒,享年五十。至和元年十有二月十三日,其子材葬君於河南府壽安縣甘泉鄉龍
澗里。其平生所為文章六十篇,皆行於世。子男四人,曰材、植、機、桴。
嗚呼!師魯常勞其智於事物,而卒蹈憂患以窮死。若子漸者,曠然不有累其
心,而無所屈其志,然其壽考亦以不長。豈其所謂短長得失者,皆非此之謂歟?
其所以然者,不可得而知歟?銘曰:
有韞於中不以施,一憤樂死其如歸。豈其志之將衰?不然,世果可嫉其如斯!
【尚書比部員外郎陳君墓志銘〈至和元年〉】
故尚書比部員外郎陳君,卜以至和二年正月某日,葬於京兆府萬年縣洪固鄉
神禾原。其素所知秘書丞李詡與其孤安期,謀將乞銘於廬陵歐陽修。安期曰“吾
不敢。”翊曰:“我能得之。”乃相與具書幣,遣君之客賈繹,自長安走京師
請。蓋君以至和元年五月某日卒於長安,享年四十有六,其仕未達,而所為未有
大見於時也。然詡節義可信之士,以詡能報君,而君能知詡,則君之為人可知也
已。
君諱漢卿,字師黯,世居閬中。其先博州人,因事偽蜀為縣令,遂留家焉。
其曾叔祖省華,官至諫議大夫,生堯叟、堯佐、堯咨,先後為將相。而君自曾祖
而下,三世不顯。曾祖諱省恭,不仕。祖諱堯封,舉進士,為虢縣主簿;王均亂
蜀,詣闕上書,獻破賊策,不報,遂退老於嵩山。父諱淵,亦舉進士,官至大理
寺丞,與其兄漸所謂金龜子者,皆以文學知名。
君生一歲而孤。年十三,與其母入蜀,過鳳翔,謁其府尹,而吏少君,不為
之通。君直入,伏庭下,曰:“陳某請見。”因責尹慢士,戒吏不謹。尹慚,笞
吏以謝君。
君用叔祖堯咨蔭補將作監主簿,累遷大理寺丞、監沙苑監、權知渭南縣。民
有兄弟爭田者,吏常直其兄,而弟訟不已。君為往視其田,辨其券書,而以田與
弟。其兄謝曰:“我悔欲歸弟以田者數矣,直懼笞而不敢耳。”弟曰:“我田故
多,然恥以不直訟兄,今我直矣,願以田與兄。”兄弟相持慟哭,拜而去。由是
縣民有事多相持詣君,得一言以決曲直。又知登封縣,縣有惡盜十人,已謀未發,
而尉方以事出,君募少年選手力夜往捕,獲之。明日召尉歸,以賊與之,曰:
“得是,可以論賞。”賞未及下而尉卒。尉,河南儒者魏景山也,老而且貧。君
為主其喪事,買田宅於汝州,以活其妻子。通判嘉州,治田訟三十年不決者,一
日決之。秩滿,嘉人詣轉運使,乞留不得。時文丞相守成都,薦其材,而薦者十
有五人。通判河中府,府有妖獄二百餘人,君方以公事之他州,提點刑獄司疑獄
有冤,召君還視之,獨留其一人,余皆釋之。累遷尚書虞部員外郎,天子享明堂,
推恩,遂遷比部。通判寧州,決疑獄活一家五人。
君好學,重氣節。嘗有負其錢數千萬,輒毀其券棄之。與人交,久而益篤。
喜為歌詩,至於射藝、書法、醫藥,皆精妙。尤好古書奇書,每傾資購之,嘗自
為錄,藏於家。其材能好尚,皆可嘉也。母曰仁壽縣太君王氏。初娶王氏,生一
子,安期也;後娶又曰王氏。銘曰:
在蜀偽時,處昏不迷,惟陳最微。蜀亡而東,高明顯融,莫如陳宗。惟陳有
聲,自其高曾,君世不興。惟興與伏,有俟如畜,其周必復。實始自君,昌其子
孫,考銘有文。
【湖州長史蘇君墓志銘〈嘉祐元年〉】
故湖州長史蘇君有賢妻杜氏,自君之喪,布衣蔬食,居數歲,提君之孤子
斂其平生文章,走南京,號泣於其父曰:“吾夫屈於生,猶可伸於死。”其父太
子太師以告於予。予為集次其文而序之,以著君之大節與其所以屈伸得失,以深
誚世之君子當為國家樂育賢材者,且悲君之不幸。其妻卜以嘉祐元年十月某日,
葬君於潤州丹徒縣義里鄉檀山里石門村,又號泣於其父曰:“吾夫屈於人間,猶
可伸於地下。”於是杜公及君之子泌,皆以書來乞銘以葬。
君諱舜欽,字子美。其上世居蜀,後徙開封,為開封人。自君之祖諱易簡,
以文章有名,太宗時,承旨翰林為學士,參知政事,官至禮部侍郎。父諱耆,官
至工部郎中、直集賢院。
君少以父蔭補大廟齋郎,調滎陽尉,非所好也,已而鎖其廳去。舉進士中第,
改光祿寺主簿、知蒙城縣。丁父憂,服除,知長垣縣,遷大理評事,監在京樓店
務。
君狀貌奇偉,慷慨有大志。少好古,工為文章。所至皆有善政。官於京師,
位雖卑,數上疏論朝廷大事,敢道人之所難言。范文正公薦君,召試,得集賢校
理。自元昊反,兵出無功,而天下殆於久安,尤困兵事。天子奮然用三四大臣,
欲盡革眾弊以紓民。於是時,范文正公與今富丞相多所設施,而小人不便。顧人
主方信用,思有以撼動,未得其根。以君文正公之所薦而宰相杜公婿也,乃以事
中君,坐監進奏院祠神、奏用市故紙錢會客為自盜除名。君名重天下,所會客皆
一時賢俊,悉坐貶逐。然後中君者喜曰:“吾一舉網盡之矣。”其後三四大臣繼
罷去,天下事卒不復施為。
君攜妻子居蘇州,買木石作滄浪亭。日益讀書,大涵肆於六經。而時發其憤
悶於歌詩,至其所激,往往驚絕。又喜行狎書,皆可愛。故雖其短章、醉墨,落
筆爭為人所傳。天下之士聞其名而慕,見其所傳而喜,往揖其貌而竦,聽其論而
驚以服,久與其居而不能舍以去也。居數年,復得湖州長史。慶曆八年十二月某
日,以疾卒於蘇州,享年四十有一。君先娶鄭氏,後娶杜氏。三子:長曰泌,將
作監主簿;次曰液、曰激。二女,長適前進士陳紘,次尚幼。
初,君得罪時,以奏用錢為盜,無敢辨其冤者。自君卒後,天子感悟,凡所
被逐之臣復召用,皆顯列於朝。而至今無復為君言者,宜其欲求伸於地下也,宜
予述其得罪以死之詳,而使後世知其有以也。既又長言以為之辭,庶幾並寫予之
所以哀君者。其辭曰:
謂為無力兮,孰擊而去之?謂為有力兮?胡不反子之歸?豈彼能兮此不為。
善百譽而不進兮,一毀終世以顯顛隮,荒孰問兮杳難知。嗟子之中兮,有韞而
無施。文章發耀兮,星日光輝。雖冥冥以掩恨兮,不昭昭其永垂。
【孫明復先生墓志銘〈嘉祐二年〉】
先生諱復,字明復,姓孫氏,晉州平陽人也。少舉進士不中,退居泰山之陽,
學《春秋》,著《尊王發微》。魯多學者,其尤賢而有道者石介,自介而下皆以
弟子事之。
先生年逾四十,家貧不娶,李丞相迪將以其弟之女妻之。先生疑焉,介與群
弟子進曰:“公卿不下士久矣,今丞相不以先生貧賤而欲托以子,是高先生之行
義也,先生宜因以成丞相之賢名。”於是乃許。孔給事道輔為人剛直嚴重,不妄
與人,聞先生之風,就見之。介執杖屨侍左右,先生坐則立,升降拜則扶之,及
其往謝也亦然。魯人既素高此兩人,由是始識師弟子之禮,莫不嘆嗟之,而李丞
相、孔給事亦以此見稱於士大夫。其後介為學官,語於朝曰:“先生非隱者也,
欲仕而未得其方也。”
慶曆二年,樞密副使范仲淹、資政殿學士富弼言其道德經術宜在朝廷,召拜
校書郎、國子監直講。嘗召見邇英閣說詩,將以為侍講,而嫉之者言其講說多異
先儒,遂止。七年,徐州人孔直溫雙狂謀捕治,索其家得詩,有先生姓名,坐貶
監虔州商稅,徙泗州,又徙知河南府長水縣,簽署應天府判官公事,通判陵州。
翰林學士趙概等十餘人上言,孫某行為世法,經為人師,不宜棄之遠方,乃復為
國子監直講。
居三歲,以嘉祐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以疾卒於家,享年六十有六,官至殿中
丞。先生在太學時為大理評事,天子臨幸,賜以緋衣銀魚。及聞其喪,惻然,予
其家錢十萬,而公卿大夫、朋友、太學之諸生相與吊哭,賻治其喪。於是以其年
十月二十七日,葬先生於鄆州須城縣盧泉鄉之北扈原。
先生治《春秋》,不惑傳注,不為曲說以亂經。其言簡易,明於諸侯大夫功
罪,以考時之盛衰,而推見王道之治亂,得於經之本義為多。方其病時,樞密使
韓琦言之天子,選書吏,給紙筆,命其門人祖無擇就其家得其書十有五篇,錄之
藏於秘閣。先生一子大年,尚幼。銘曰:
聖人既歿經更焚,逃藏脫亂僅《傳》存。眾說乘之汩其原,怪迂百出雜偽真。
後生牽卑習前聞,有欲患之寡攻群。往往止燎以膏薪,有勇夫子辟浮雲。刮磨蔽
蝕相吐吞,日月卒復光破昏。博哉功利無窮垠,有考其不在斯文。
卷三十  居士集卷三十_歐陽修集原文_國學 集部0
卷三十  居士集卷三十_歐陽修集原文_國學 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