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出處
出自宋代五邁的《吊何岩》
全文:
可憐何岩民,何罪遭此劫。
寇攘發他邦,警報經旬浹。
官府過張皇,民居少寧貼。
昨方科箭翎,今又催甲葉。
厚斂招提金,名色何所挾。
昌言募士兵,相與守城堞。
繡衣意其欺,急下徵兵帖。
束手無一人,差官許志輒。
縣官至何岩,丁半被威脅。
黔首畏墨黥,依違謀未協。
口或出怨咨,心實先震懾。
官兵胡為來,紛然肆漁獵。
室廬羅毀燒,老稚殘鋒鋏。
山徑至通逵,輿屍交積疊。
敢梟平人首,偽奏譙門捷。
殺民汝何勇,殺賊汝何怯。
此鄉風俗淳,武斷無豪合資。
目不識戈矛,家盡事耕饁。
豈應有叛謀,誰子為荊聶。
黃巾縱挺威,吾地足未涉。
官吏大不仁,使爾血先喋。
千家聚落蕃,幾代農桑業。
一望成邱墟,獨非我臣妾。
安知此怪事,不入賊間諜。
設或搗吾虛,小壘真岌頁。
舟中敵國多,況望蒸徒楫。
書生憂世心,夜半不交睫。
作詩吊冤民,詩成淚盈頰。
翻恨天門高,不興閻閭接。
丈夫貴敢言,女子乃咕囁。
參考注釋
不識
(1).不知道,不認識。《詩·大雅·皇矣》:“不識不知,順帝之則。” 鄭玄 箋:“其為人不識古,不知今,順天之法而行之者。” 唐 韓愈 《閔己賦》:“行舟檝而不識四方兮,涉大水之漫漫。” 魯迅 《<集外集>序言》:“連我自己也詫異那時的我的幼稚,而且近乎不識羞。”
(2). 西周 刑法中三種可寬恕的條件之一。指誤殺。《周禮·秋官·司刺》:“壹宥曰不識。” 鄭玄 註:“識,審也。不審,若今仇讎當報甲,見乙,誠以為甲而殺之者。”
戈矛
(1).戈和矛。亦泛指兵器。《詩·秦風·無衣》:“王於興師,脩我戈矛,與子同仇。” 漢 張衡 《東京賦》:“戈矛若林,牙旗繽紛。”《後漢書·孔融傳》:“ 建安 元年,為 袁譚 所攻,自春至夏,戰士所餘裁數百人,流矢雨集,戈矛內接。 融 隱几讀書,談笑自若。” 清 顧炎武 《廣昌道中》詩之一:“出車日轔轔,戈矛接江裔。”
(2).武士;軍隊。 唐 韓愈 《赴江陵途中寄贈翰林三學士》詩:“此府雄且大,騰凌盡戈矛。” 元 尚仲賢 《氣英布》第三折:“喒囑付您箇 張子房 莫愁。看 英布 統戈矛,今番不是強誇口。”
(3).戰爭;衝突。 唐 王昌齡 《箜篌引》:“便令海內休戈矛,何用 班超 定遠侯 。”《金*瓶*梅詞話》第一回:“雨意雲情不遂謀,心中誰信起戈矛。” 清 孫枝蔚 《譏老翁》詩:“豈無貧親戚,視之若贅瘤。還聞骨肉間,往往生戈矛。”
五邁名句,吊何岩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