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出處
出自清代乾隆的《風吹楓葉復綴松間紅綠繽紛致有佳趣漫成近體詩二首·其二》
全文:
化羽垂髯盡委形,何妨隕紫附蔥青。
離懷不惹佳人恨,高躅容登夫子庭。
觸緒安西曾嘆柳,託身平叔願為萍。
幻中小住思常住,囑付封姨勢少停。
參考注釋
小住
(1).稍停。《後漢書·方術傳下·薊子訓》:“顧視見人而去,猶駕昔所乘驢車也。見者呼之曰:‘ 薊先生 小住!’” 宋 汪晫 《蝶戀花·秋夜簡趙尉》詞:“午夜涼生風小住,銀漢無聲,雲約疏星度。” 清 昭槤 《嘯亭雜錄·尹文端公》:“次年召還,臨行時,吏民環送悲號,公不覺悽愴傷懷,過村橋野寺,必流連小住,慰勞送者。”
(2).暫時居住。 宋 陸游 《留題雲門草堂》詩:“小住初為旬月期,二年留滯未應非。” 陳毅 《失題》詩:“小住 楊溝 一月長,評衡左右費思量。”
常住
(1).佛教語。永存。《法華經》卷一:“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 唐 玄奘 《大唐西域記·蘇跋陀羅窣堵波》:“勿謂如來畢竟寂滅,法身常住。” 宋 陳善 《捫虱新話·孔子說與楞嚴經合》:“汝此肉身,為同金剛,常住不朽,為復變壞。”
(2).法無生滅變遷稱作常住。 南朝 梁 沉約 《謝齊竟陵王示華嚴瓔珞啟》:“法身與金剛齊固,常住與至理俱存。”《南齊書·顧歡傳》:“此非所歸,歸在常住。”
(3).僧、道稱寺舍、田地、什物等為常住物,簡稱常住。《雲笈七籤》卷一二二:“道士用常住物如子孫用父母物耳,何罪之有?” 唐 馮翊 《桂苑叢談·太尉朱崖辯獄》:“太尉 朱崖 出鎮 浙 右,有 甘露 知主事者訴交代得常住什物,被前主事隱用。”《水滸傳》第六回:“只因是十方常住,被一個雲遊和尚引著一個道人來此住持,把常住有的沒的都毀壞了。” 清 錢謙益 《揚州石塔寺復雷塘田記》:“近寺有雷塘田一千二百五十五畝,寺僧開墾作常住田。”
(4).道觀中的主事者。《雲笈七籤》卷一二二:“尊師令其家各備香油為之焚香……常住亦為辦齋食供養。”
囑付
(1).託付。 唐 戎昱 《聽杜山人*彈胡笳歌》:“當時海內求知音,囑付胡笳入君手。” 宋 葉適 《中大夫直敷文閣趙公墓志銘》:“ 光宗 語宰相:‘ 趙 某今安在? 夀皇 所囑付也。’”
(2).吩咐;叮囑。 宋 晁補之 《惜奴嬌》詞:“説衷腸,丁寧囑付。棹舉帆開,黯行色,秋將暮。”《醒世恆言·三孝廉讓產立高名》:“又囑付奴僕:‘俱要小心安分。’” 清 沉復 《浮生六記·坎坷記愁》:“臨行囑付,倘夫人不嫌鄉居簡褻,不妨到鄉調養,踐幼時燈下之言。”
封姨
亦作“ 封夷 ”。古時神話傳說中的風神。亦稱“ 封家姨 ”、“ 十八姨 ”、“ 封十八姨 ”。 唐 天寶 中, 崔玄微 於春季月夜,遇美人綠衣 楊 氏、白衣 李 氏、絳衣 陶 氏、緋衣小女 石醋醋 和 封家十八姨 。 崔 命酒共飲。 十八姨 翻酒污 醋醋 衣裳,不歡而散。明夜諸女又來, 醋醋 言諸女皆住苑中,多被惡風所撓,求 崔 於每歲元旦作朱幡立於苑東,即可免難。時元旦已過,因請於某日平旦立此幡。是日東風颳地,折樹飛沙,而苑中繁花不動。 崔 乃悟諸女皆花精,而 封十八姨 乃風神也。見 唐 穀神子 《博異志·崔玄微》。後詩文中常作為風的代稱。 宋 范成大 《嘲風》詩:“紛紅駭緑驟飄零,痴騃 封姨 沒性靈。”《金*瓶*梅詞話》第二四回:“梅花姿逞春情性,不怕 封夷 號令嚴。” 清 納蘭性德 《滿江紅》詞:“為問 封姨 ,何事卻排空捲地。又不是 江 南春好,妒花天氣。”
少停
過一會兒。《水滸傳》第十七回:“先取兩角酒來喫,借些米來做飯,有肉安排些箇,少停一發算錢還你。”《老殘遊記》第九回:“先生請用飯,我少停就來。”
乾隆名句,風吹楓葉復綴松間紅綠繽紛致有佳趣漫成近體詩二首·其二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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