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案對山妻,挾書授兒子

李之世題梁伯靜齋壁

名句出處

出自明代李之世的《題梁伯靜齋壁》

全文:
山人不近山,一廛還近市。
柴門日掩開,市聲不到耳。
齋中何所有,一榻而已矣。
舉案對山妻,挾書授兒子

李之世詩詞大全

參考注釋

舉案

(1).亦作“ 舉桉 ”。舉起托盤以進奉食品。 唐 鮑溶 《山行經樵翁》詩:“舉案饋賓客,糟漿盈陶尊。” 唐 劉禹錫 《傷往賦》:“我行其野,農民桑者,舉桉來饁,亦在林下。”

(2).亦作“ 舉按 ”。揭發審查。《後漢書·廉范傳》:“ 隴西 太守 鄧融 備禮謁 范 為功曹,會 融 為州所舉案。” 李賢 註:“舉其罪案驗之。” 宋 范仲淹 《上執政書》:“況國有職制,禁民越禮,頒行已久,莫能舉按。”

山妻

隱士之妻。 晉 皇甫謐 《高士傳·陳仲子》:“ 楚 相敦求,山妻了算,遂嫁雲蹤,鋤丁自竄。”後多用為自稱其妻的謙詞。 唐 李白 《贈範金卿》詩之一:“祇應自索漠,留舌示山妻。” 元 無名氏 《契約文字》第一折:“現如今山妻染病,更被他幼子牽纏。”《西遊記》第六一回:“ 牛王 道:‘扇子在我山妻處收著哩。’” 清 林則徐 《赴戍登程口占示家人》之一:“戲與山妻談故事,試吟斷送老頭皮。”

挾書

(1).私藏書籍。《漢書·董仲舒傳》:“ 秦 繼其後,獨不能改,又益甚之,重禁文學,不得挾書。” 清 夏燮 《中西紀事·原敘》:“珍此享帚之藏,竊懷挾書之懼。” 明 汪道昆 《明故提督信陽何先生墓碑》:“ 漢 承挾書,而得 賈 董 。”參見“ 挾書律 ”。

(2).專指應科舉考試時夾帶時文書籍。 宋 洪邁 《夷堅甲志·沉持要登科》:“時挾書假手之禁甚嚴。”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科場三·會場搜撿》:“至乙丑南宮,上微聞挾書之弊,始命添設御史二員,專司搜撿。”

兒子

(1) 某人直系血統的下一代男性

有兩個兒子的家

(2) 下一代男性後裔;父母所生的男性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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