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京留守司
官署名。遼代為南面官,會同元年(938),皇都(今內蒙古巴林左旗南波羅城)更名上京,置留守司,統領上京軍民政事,治臨潢府。置留守行臨潢府尹事、副留守、判官、推官等職。金於天眷元年(1138)在會寧府設司,留守帶本府尹兼本路軍馬都總管,總領軍民之政,秩正三品。下設同知留守事,正四品;副留守,從四品;判官,從五品;推官,從六品;司獄,正八品。正隆元年(1156)罷。
上京留守司字典分解
上京的解釋 (1).古代對國都的通稱。《文選·班固<幽通賦>》:“皇十紀而鴻漸兮,有羽儀於上京。” 李善 註:“有羽翼於京師也。” 三國 魏 曹植 《與楊德祖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