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京留守司
官署名。遼朝為南面官,會同元年(938),皇都更名上京,置留守司,統領上京軍民政事,治臨潢府(今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林東鎮南)。置留守行臨潢府尹事、副留守、判官、推官等職。金朝於熙宗天眷元年(1138)在會寧府設司,留守帶本府尹兼本路兵馬都總管,總領軍民之政,秩正三品。下設同知留守事(正四品)、副留守(從四品)、判官(從五品)、推官(從六品)、司獄(正八品)等職。正隆元年(1156)罷。
官署名,金置。金以會寧為上京,置留守一員,正三品。留守兼會寧府府尹和上京路兵馬都總管。見《金史·百官三·諸京留守司》。
上京留守司字典分解
上京的解釋 (1).古代對國都的通稱。《文選·班固<幽通賦>》:“皇十紀而鴻漸兮,有羽儀於上京。” 李善 註:“有羽翼於京師也。” 三國 魏 曹植 《與楊德祖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