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官
官名。唐代始置,節度使、觀察使、團練使、防禦使、採訪處置使下皆設一員,位次判官、掌書記,掌推勾獄訟之事。五代因之。宋三司各部設一員,主管各案公事。開封府亦設左、右廳推官各一員,分日輪流審判案件。臨安府設節度推官、觀察推官各一員。諸州幕職也有節度、觀察推官。金代始為地方官,諸留守司、路總管府、府均設,分判刑獄及其他政務,品秩從六品或正七品。元各路總管府及各府亦沿置,掌治刑獄。明為各府佐貳官。洪武三年(1370)設,正七品,屬順天、應天二府者從六品。定製,每府設一員,亦有因事而增設者。掌理刑名,贊計典。清初沿明制,於府設推官及掛銜推官。順治三年(1646)省掛銜推官。康熙六年(1667)省推官。
推官字典分解
推的解釋 推 tuī 手抵物體向外或向前用力使物移動:推車。推搡。推拿。推倒。推敲。順水推舟。 使用工具向前移動進行工作:推頭。推土。 使事情開展:推廣。推行(x妌g )
官的解釋 官 guān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廳。官爵。 屬於國家的或公家的:官辦。官費。官方。官府。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感官。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