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勘院
官署名。宋朝臨時審訊機構之一。凡皇帝降詔遣官推勘獄事則置,結案後即罷。
宋代臨時審判機構之一。宋代自神宗以後,常由中書派定官員臨時組成審判機構來審問判決案件,此種機構稱為推勘院。結案後即行撤銷。參見“制勘院”。
推勘院字典分解
推勘的解釋 (1).審問。 唐 劉肅 《大唐新語·公直》:“近者朝臣多被 周興 、 來俊臣 推勘,遞相牽引。”《宋史·刑法志二》:“鞫獄官推勘不得實,故有不當者,一案坐之
院國語字典 院 yuàn 圍牆裡房屋四周的空地:院子。院牆。庭院。 某些機關、學校和公共場所名稱:法院。醫院。戲院。 筆畫數:9; 部首:阝; 筆順編號:5244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