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官
指有官名而無固定職事的官。與職事官相對而言。亦作為一種名譽品階。漢代無此專名。東漢建安年間,曹操置散官騎從。北魏天賜元年(404)置散官五等。如百官有缺,則於中擢補。太和十一年(487)置散官員一百人。隋代定散官之制,居曹有職務者為執事官,無職務者為散官。散官僅加於文武官員有德操聲望者,並不理事。唐代又分文散官、武散官。文散官自開府儀同三司至將仕郎凡二十九階,武散官自驃騎大將軍至陪戎副尉凡四十五階;凡九品以上職事,皆帶散位。散位按門蔭結品,按勞考進敘,謂之敘階。散官與職事官品級未必一致,通常低級散官而任較高級職務者為“守某官”,高級散官而任低級職務者為“行某官”,待遇仍按其散官品級。散官亦稱階官。宋襲唐制,文散官仍為二十九階,武散官減為三十一階。元豐改制廢,另以節度副使、團練副使、長史、司馬、別駕、司戶、司士、文學、助教為九等散官,亦稱寄祿官。金元用以表示官員品級,有文、武兩類,品級與職事官品級未必一致,亦有“守”、“行”之制。明代一稱階官,指獲有散階的官員。散階屬榮譽稱號。明初沿元制,洪武九年(1376)定文、武官員散階。文官自特進光祿大夫至將仕佐郎,共四十二階;武官自特進光祿大夫至忠顯校尉,共三十階。分別由吏部驗封司和兵部武選司給授,宦官散階不從此例。洪武四年定,自中正大夫至司直郎,共十階。欽天監監官,洪武四年設正儀大夫至分朔大夫共七階,十四年改從文官散階給授。光祿寺官則依官員出身而授予不同的散階。洪武十年規定,出身宦官從內官散階;出身流官同文官散階;出身庖人,自尚膳大夫至執膳郎,共八階。散官給授與考滿相關。官員授職,即於對應品級內初授散官。三年初考、六年再考稱職事者始得升授、加授散官。清代凡文、武官員封贈,各有十八階。文職正一品為光祿大夫,從一品為榮祿大夫,正二品為資政大夫,從二品為通奉大夫;武職正一品為建威將軍,從一品為振威將軍,正二品為武顯將軍,從二品為武功將軍。
散官字典分解
散官的解釋 有官名而無固定職事之官。與職事官相對而言。 漢 制,朝廷對大僚重臣於本官之外加賜名號,而實無官守。 魏 、 晉 、 南北朝 因之。 隋 代始定散官之制。 唐 、
散的解釋 散 sàn 分開,由聚集而分離:分散。解散。渙散。散落。散失。散逸。 分布,分給:散布。散發(f?)。天女散花。 排遣:散心。散悶(m坣 )。 解僱:他幹的不好
官的解釋 官 guān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廳。官爵。 屬於國家的或公家的:官辦。官費。官方。官府。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感官。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