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官
官名。指有官名而無固定職事的官,與職事官相對而言。漢朝無此專名。東漢獻帝建安年間(196—220),曹操置散官騎從。北魏道武帝天賜元年(404)置散官五等:五品散官比三都尉,六品散官比議郎,七品散官比郎中,九品散官比舍人。如百官有缺,則於中擢補。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置散官員一百人。隋朝定散官之制,居曹有職務者為執事者,無職務者為散官。散官僅加於文武官有德聲者,並不理事。唐朝又分文散官、武散官。文散官自開府儀同三司至將仕郎凡二十九階,武散官自驃騎大將軍至陪戎副尉凡四十五階; 凡九品以上職事,皆帶散位。散位按門蔭結品,按勞考進敘,謂之敘階。散官與職事官品級不一定一致,通常低級散官而任較高級職務者為“守某官”,高級散官而任低級職務者為“行某官”,待遇仍按其散官品級。散官亦稱階官。宋朝沿襲唐制,文散官仍為二十九階,武散官減為三十一階。元豐(1078—1084)改制廢,另以節度副使、團練副使、長史、司馬、別駕、司戶、司士、文學、助教為九等散官,亦稱為寄祿官。金、元用以表示官員品級,有文、武兩類,品級與職事官品級未必一致,亦有“守”、“行”之制。明朝一稱階官,指獲有散階的官員。散階屬榮譽稱號。明初沿元制,洪武九年(1376)定文、武官員散階。文官自特進光祿大夫至將仕佐郎,共四十二階; 武官自特進光祿大夫至忠顯校尉,共三十階。分別由吏部驗封司和兵部武選司給授,宦官散階不從此例。洪武四年定,自中正大夫至司直郎,共十階。欽天監監官,洪武四年設正儀大夫至分朔大夫共七階,十四年改從文官散階給授。光祿寺寺官則依官員出身而授予不同的散階。洪武十年規定,出身宦官從內官散階;出身流官同文官散階;出身庖人,自尚膳大夫至執膳郎,共八階。散官給授與考滿相關。官員授職,即於對應品級內初授散官。三年初考、六年再考稱職事者始得升授、加授散官。清朝凡文、武官員封贈,各有十八階。文職正一品為光祿大夫,從一品榮祿大夫,正二品資政大夫,從二品通奉大夫; 武職正一品為建威將軍,從一品為振威將軍,正二品為武顯將軍,從二品為武功將軍。
閒散沒有職事的官稱散官,其制始於漢朝,其名始於隋,金元以後也稱官階為散官。漢朝對大僚重臣於本官之外加賜名號,而實無職守;魏晉南北朝因之。到隋朝,始定散官之制;散官稱號表示官的級別,職事官稱號表示官的職務。唐代文散官共二十九階,有開府儀同三司、特進、光祿大夫、金紫光祿大夫、銀青光祿大夫、正議大夫、通議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中散大夫、朝議大夫、朝請大夫、朝散大夫、朝議郎、承議郎、奉議郎等;武散官共四十五階,有驃騎大將軍、輔國大將軍、鎮軍大將軍、冠軍大將軍、懷化大將軍、懷化將軍、雲麾將軍、歸德大將軍等。唐代以散官定班位,以職事官定其職守。職事官的品級與散官的品級,也許一致,也許不一致。散官按資而敘,職事官則由君主量才任職,故有時職事官品階很高,而散官之品階則較低。到唐末,低級武官其散官品階則很高。到了宋朝,原唐代的散官、職事官的品階僅表示身份,表示俸祿的高低,而真正的職務,則另有名稱。元豐以後,才復依唐制。明朝則職居幾品,即授幾品官,故無散官之名。到清朝,有高品階之銜而任低品之官者,如縣官為七品,也許由五品銜的擔任;另外,清代無職之人,也可得虛銜封典,如五品空銜,即可得奉政大夫之階官,其章服即可按五品之制。見《通典·職官十六》、《新唐書·職官一》、《歷代職官簡釋》。
散官字典分解
散官的解釋 有官名而無固定職事之官。與職事官相對而言。 漢 制,朝廷對大僚重臣於本官之外加賜名號,而實無官守。 魏 、 晉 、 南北朝 因之。 隋 代始定散官之制。 唐 、
散的解釋 散 sàn 分開,由聚集而分離:分散。解散。渙散。散落。散失。散逸。 分布,分給:散布。散發(f?)。天女散花。 排遣:散心。散悶(m坣 )。 解僱:他幹的不好
官的解釋 官 guān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廳。官爵。 屬於國家的或公家的:官辦。官費。官方。官府。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感官。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