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名
清朝賜號嘉美封爵之制。雍正元年(1723)賜公爵美稱十種,即忠達公、褒績公、奉義公、超武公、雄勇公、果毅公、信勇公、建烈公、勇勤公、英誠公。乾隆十四年(1749)仿公爵賜名之例,賜侯爵美稱六種,即奉義侯、恭誠侯、順勤侯、順義侯、昭武侯、延恩侯;賜伯爵美稱十二種,即敦惠伯,義烈伯、宣義伯、襄寧伯、昭毅伯、威靖伯、襄勤伯、誠毅伯、昭信伯、懋烈伯、誠武伯、勤宣伯。凡始封公、侯、伯,由內閣撰擬嘉名,俟欽定,載入襲爵誥、敕內頒給。至於子、男僅分等次,不賜美稱。
賜名字典分解
賜名的解釋 君王贈以名號。《魏書·古弼傳》:“ 太宗 嘉之,賜名曰 筆 ,取其直而有用,後改為 弼 ,言其輔佐材也。” 宋 王偁 《東都事略·戚綸傳》:“ 應天府 民有
賜的解釋 賜 (賜) cì 給,舊時指上級給下級或長輩給小輩:賜予。賜死。賞賜。恩賜。 敬辭:請賜教。希賜函。 賞給的東西,給予的好處:厚賜。受賜良多。 筆畫數:12;
名的解釋 名 míng 人或事物的稱謂:名字。名氏。名姓。名義。名分(f坣 )。名堂。名落孫山。名存實亡。 起名字:“秦氏有好女,自名為羅敷”。 做某事時用來作依據的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