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號
清朝賜稱號嘉美諸王之制。凡初封親王、郡王,均奉旨加給封號,稱賜號,頒給冊寶冊印。其子孫承襲時,封號不變,冊寶不換,僅在封冊內增注承襲者姓名。親王、郡王皆依賜號排定班位,次序。親王依次是禮親王、睿親王、鄭親王、豫親王、肅親王、莊親王、恭親王、醇親王、慶親王、怡親王。郡王依次是克勒郡王、順承郡王、端郡王,定郡王。貝勒以下,不給封號。親王、郡王死後,均賜予諡號,於其封號之下加一字為謚。追封者不予謚。貝勒以下兼一品官職者,予謚與否,請旨定奪。兼二品以下官職者,不請謚。
賜號字典分解
賜號的解釋 賜給名號、封號。《史記·趙世家》:“ 趙 使 趙奢 將,擊 秦 ,大破 秦 軍 閼於 下,賜號為 馬服君 。” 宋 蘇軾 《贈李道士》詩序:“生子曰 得柔 ,
賜的解釋 賜 (賜) cì 給,舊時指上級給下級或長輩給小輩:賜予。賜死。賞賜。恩賜。 敬辭:請賜教。希賜函。 賞給的東西,給予的好處:厚賜。受賜良多。 筆畫數:12;
號的解釋 號 (號) hào 名稱:國號。年號。字號。 指人除有名、字之外,另起的別稱:別號(如“李白,字太白,號號青蓮居士”)。 標誌:記號。 排定的次序或等級: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