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鍾)謙均

歷史字典解釋

?—1874

湖南巴陵(今岳陽)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報捐分發湖北。鹹豐六年(1856)擢知縣。同治元年(1862)補漢陽府知府,助復晴川書院,賑災治水。八年擢廣東鹽運使,嚴行緝私,十一年廣東按察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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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時官府放債收利的一項辦法。初沿襲隋制,各級官署的辦公費不發全數,只發一定數額的*公廨本錢,由各官署分發給有關的令史、府史即“捉錢令史”和一些民戶即“捉錢戶”,讓他們放債或經商,賺取利潤,然後每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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