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科道
明代監察御史“代天子巡狩,所按藩服大臣、府州縣官諸考察,舉劾尤專,大事奏裁,小事立斷。”其出使專任糾察,多以職務為使名,但總為十三道監察御史之任。到清朝,以六科(吏戶禮兵刑工)給事中與各道御史共同擔任督察任務,故名巡察科道。見《明史·職官二·都察院·十三道監察御史》、《清史稿·職官二·都察院·六科給事中》。
巡察科道字典分解
巡察的解釋 (1).巡行察訪;巡視。《北史·魏紀三·孝文帝》:“十二月甲子,以西北州郡旱儉,遣侍臣巡察,開倉振恤。” 唐 張鷟 《朝野僉載》卷三:“ 洛州 司僉 嚴昇期
科道的解釋 (1).指科道官。 明 張居正 《請宥言官以彰聖德疏》:“竊以為科道乃朝廷耳目之官。”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一:“ 乾隆 二年,上以翰林班在科道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