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城御史
官名。又稱“巡視五城御史”、“五城御史”。清朝京都五城察院之長官。中、東、西、南、北五城,每城設滿、漢各一人,由科道官內簡派,一年一更換。掌稽查地方,厘剔奸弊,整頓風俗。
官名。明代以監察御史巡視皇城、五城,管理京師治安,稱為巡城御史。正統十三年(公元1438年)令五城巡視御史,凡事有奸弊聽其依法受理送問。成化四年(公元1468年)令錦衣衛、五城兵馬司禁約賭博, 緝捕盜賊,由巡城御史通行提調。清沿其制,以巡城御史統五城兵馬司以掌京師五城的治安。其官署稱“五城察院”,參見該條。
巡城御史字典分解
巡城的解釋 (1).巡視城防、街市。《左傳·僖公二十五年》:“二十五年春, 衛 人伐 邢 ,二 禮 從 國子 巡城。”《南史·賊臣傳·侯景》:“ 簡文 慮人情有變,乃請上輿
御史的解釋 (1) [the censor] 官名。秦以前指史官,明清指主管糾察的官吏御史前書。——《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2) 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