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薩爾故城
唐北庭都護府故城。又稱北庭故城。位於今新疆吉木薩爾北約20公里處,俗稱破城子。範圍較大,斷續可見城牆殘跡,東西約1000米,南北約1500米。城分內外三重,中間一重最小。靠近大城圈之北端,城牆為板築,每層厚約6厘米,牆基寬約7米。內城北門尚殘存,城內房舍依稀可見殘跡。貞觀十四年(640),太宗改後庭為庭州,立金滿、蒲類、輪台三縣。長安二年(702),武則天改庭州為北庭都護府。“破城子”即金滿縣址,亦為北庭都護府治所。貞元六年(790),為吐蕃所據。後為西州回鶻所占,直至宋代。突厥語稱別失八里(意為五城)。今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