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試
貢舉考試名。又稱鄉貢、鄉舉。宋朝各州府每三年考試本地舉人,稱鄉試。進士科由判官主之,諸科由錄事參軍主之,依解額錄取合格人,分甲、乙等,第一名稱為解元。鄉試合格人可赴省試。金朝州府考試稱為府試,其下設鄉試,第一名稱鄉元,鄉試合格始赴府試。元朝沿置,為行省、宣慰司一級考試。蒙古、色目人,試經問五條、策一道; 漢人、南人,明經經疑二問、經義一道、古賦詔誥章表內科一道、策一道。中選者各給解據,行省移咨都省,送禮部。明朝為直省一級考試,每三年一次,中選者為舉人,俟次年赴京師參加會試。鄉試第一,稱解元。因試期多在八月,又稱秋闈。凡本省生員與監生、蔭生、貢生等經科考等試合格者,均可應試。逢子、午、卯、酉年為正科,遇慶典加科則稱恩科。清朝沿置,光緒三十一年(1905)廢科舉,遂罷。
科舉考試方式之一。(1)唐宋時州府舉行的解試亦稱鄉試。(2)明清時各省科試生員的制度。始於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自後每三年逢子、午、卯、酉年的八月舉行一次、五年兩試,在省城進行考試,共考三場,以初九日為第一場,十二日為第二場,十五日為第三場。先一日入場, 後一日出場。其考試內容,明代試四書義和經義用時文(八股),二、三場兼用論、表、詔、判、策。清初沿用明制,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年)取消論、表與判,增五言八韻詩一首。五十二年(公元1786年)定首場四書文三篇,五言八韻詩一首;二場經文五篇,三場策問五道,問經史、時務、政治。此後遂為定製。典試者稱為主考,分房者稱為房考, 登第者稱為舉人, 亦稱乙榜或乙科,以門生禮稱主考為座主,房考為房師。取得舉人資格後,即可參加次年春季在京師舉行的會試。
鄉試字典分解
鄉試的解釋 [the imperial exam at the provincial level;triennial examination] 明清兩代在省城舉行每三年一次
鄉的解釋 鄉 (鄉) xiāng 泛指小市鎮:鄉村。窮鄉僻壤。 自己生長的地方或祖籍:家鄉。故鄉。鄉井。鄉里(a.家庭久居的地方;b.同鄉的人)。鄉黨(鄉里)。鄉試。 中
試的解釋 試 (試) shì 按照預定的想法非正式地做:試車。試圖。試航。試問。嘗試。試金石。 考,測驗:試場。試卷。試題。筆試。考試。口試。 筆畫數:8; 部首: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