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書手
宋朝職役名。初為鄉役,隸里正、戶長,後升為縣役。掌催收賦稅,參與推排戶等、編造五等丁產簿。仁宗時,令以第三、第四等戶充當。神宗熙寧三年 (1070) 行免役法,改為雇役。
鄉書手字典分解
鄉書手的解釋 宋 代鄉中協助里正辦理文書的人。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十二:“國初,里正、戶長掌課輸,鄉書手隸里正。里正於第一,戶長於第二,等差鄉書手。”
鄉書的解釋 (1).家信。 唐 王灣 《次北固山下》詩:“鄉書何處達,歸雁 洛陽 邊。” 元 揭傒斯 《吳子高悼亡歸岳陽》詩:“客心閒轉切,鄉書近卻稀。” 清 孫道乾
手國語字典 手 shǒu 人使用工具的上肢前端:手心。棘手(形容事情難辦,像荊棘刺手)。著(zhu?)手(開始做,動手)。手不釋卷。 拿著:人手一冊。 親自動手:手稿。手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