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之還

作者:曾豐 朝代:宋代

公之還原文

公之還,謂常還兮,獨不謂公害。
彈鼂冠,斯傳於馹,尚行於鵷。
何以居之,宰臣白囏。
豈無雞舌,輔以麋丸。
於逶於蛇,與鼂為羽翰。
豈無辟水,枕以橋門。
於{左馬右禺}於卬,與士為之壯。
天子曰咈,唯才是論。
胡為乎天驥,而拳之闌。
胡為乎隋珠,而藉之彈。
厥居惟{外門內亢},厥立惟胖。
斯佩斯環兮,畢我鼎彝之殘兮。

詩詞問答

問:公之還的作者是誰?答:曾豐
問:公之還寫於哪個朝代?答: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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