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信(日本)(2)
是醫院的醫生嗎?這也不可能,醫生不會給這么多的病人一一寫信和寄錢的。
護士會這樣做嗎?如果她是一個很熱情的人,也許會這樣做的。但這封信里有些詞女性是不使用的,因而寫信的人肯定是個男的。
對了,會不會是那個把友二送往醫院的胖叔叔,他可能性最大了。那天,他把友二送到醫院之後連自己的姓名都沒有說就回去了。
“多高尚的人啊,默默無聞地做好事,連姓名都不告訴別人。”媽媽這樣說著。
爸爸和媽媽幾乎每天都要說這樣的話:無論如何要找到這個做好事的人,應該向他當面致謝。這一點友二當然是知道的,可是問了許多人,大家都不知道做好事的人是誰。要說這是一個謎,那倒一點也不假,再加上寫給友二的信,又多了一個謎。
“寫信的人準是那個胖叔叔!”友二這樣斷定著。
(三)
第二封匿名信是這樣寫的:你已經能拄拐杖走路了吧?行動不太自由吧,要是允許的話,我真想天天用車送你上學。可眼下工作太忙,無法送你。
寫於五月八日X”
這封信是用筆記本上的紙寫的,友二一個字一個字地,一遍又一遍地讀著。
“真是個好人,還要用汽車送我上學,這是真的嗎?”友二興奮地說著。
但是,媽媽讀了這封匿名信後的體會和友二的全然不同。
“我說友二啊,你看看這個字,寫得可不怎么樣。當然,也不是所有的大人都能寫一手好字的。”
爸爸的觀點和媽媽的看法大體一致,他說:“這些鋼筆字寫得軟弱無力,輕飄飄的,不太好看,這封信好像是個平時不大寫字的人寫的。”
可友二並不同意這種看法,他爭辯道:“那個胖叔叔是一家大公司的經理,平時寫東西總是有人代寫的,所以他的字就一點一點地差勁了。”
第三封匿名信、第四封匿名信,隨著信件的增多,友二也情不自禁地感到自己的看法好像是錯的。
第三封信上有這么一句話:我想和你一起玩,練習棒球投球技術。
第四封信更奇怪了,信上說:這個月的零花錢花得太多了,只得寄去一百元,請原諒。
原來友二總以為寫信的人就是那個胖叔叔,但他現在也懷疑自己的判斷了。五十多歲的人還要練習棒球投接球技術,看上去挺有錢的人還會把零花錢用光,這些事怎么能叫友二不產生疑問呢?
(四)
六個月過去了,從“你所認識的一個朋友X”那兒寄來的錢一共有一千二百元,友二把這些錢全部存進儲蓄箱。用這些來歷不明的錢,友二的心裡不是滋味。那個胖叔叔不知在哪裡,這仍然是一個令人費解的謎。該打聽的地方都打聽了,還是一無所知。
一天,友二下定決心,去了鄰市的一家警察局,說起了那個胖叔叔的事情。值班警察對友二這樣說道:“真抱歉,我們這兒只有幹壞事的人的相片,沒有做好事的人的相片,憑你剛才的那些話我們無法幫你查找。”
“可是,我希望你們無論如何也要幫著找一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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