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搗蛋”惹的禍
作者:馬知行 (字數:750字作文)
不知是不是11-12歲是特別“搗蛋”年齡,我們班的男同學多數都非常調皮,比如:將別人的作業本“掉包”、將別人的紅領巾打結、把別人的鉛筆盒藏起來等等的“惡作劇”,在班上十分常見。我們班最近非常“流行”一種“惡作劇”——搶女生的棉花糖。
不知為什麼,我們班的女生似乎對校門口小販賣的棉花糖“情有獨鍾”,每天中午都買一個來嘗嘗。而我們男生就抓住了這個機會,趁機“搶”走女生的棉花糖,看著女生難過的表情,我們心裡會非常舒暢。
上個星期四,女同學肖陽一如既往的拿著一塊錢,買了一塊棉花糖,這時,我心中冒出了一個念頭:“搶”走肖陽的棉花糖!說乾就乾,我偷偷地繞到了肖陽的背後,正準備“搶”走棉花糖,卻被我們班的女生曾盈心和傅韻夢發現了:“肖陽,小心!”她的反應太快了,我還沒碰到棉花糖,棉花糖就“飛”走了。我急忙追趕肖陽,誰知腳底一滑,摔了個“狗吃屎”,還把膝蓋給摔破了,一周過去了,至今還綁著紗布呢。
前天,我正一瘸一拐的走出校門,肖陽又在買棉花糖吃。一群男同學異口同聲的說:“肖陽,我們見者有份,給一點棉花糖嘛。”我看著覺得挺好玩的,也走過去起鬨。
“我只給馬知行”說著,她撕下一小塊棉花糖,準備遞給我。
“她應該是上次把我弄摔傷了覺得不好意思吧”我想,伸手過去,正準備拿,突然,男同學王志明手更快!一下將肖陽買的整塊棉花糖“搶”了過去,塞進了嘴巴里,肖陽傷心的哭了起來。這幾天,雖然王志明道了歉,還賠了肖陽一塊錢,可是肖陽也不怎么和王志明說話了。
我把腿摔壞了、王志明被肖陽冷落,這些都是“搗蛋”惹的禍!同學之間,偶爾搞搞小“惡作劇”、有時開個小玩笑也無可厚非,還能增進同學們之間的友誼;可是玩笑開過了頭,就適得其反了。希望以後我們班的男生和女生能“和睦共處”,大家在課外時間要少“搗蛋”,也希望肖陽能夠原諒王志明;至於我,一個因為“搶”棉花糖吃過虧的人,屬於“罪有應得”,也就不需要她“原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