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誤
作者:林之和 (字數:1100字作文)
我國有一句老話:“耳聽為虛,眼見為實。”意思是“耳聞”的東西,常隨人們的“口傳”變化,道聽途說、捕風捉影、無中生有,按他人的想像與意願說得頭頭是道、有鼻子有眼,容易走樣;只有自己親眼目睹,才能辨明虛實真偽。這自然是一種常識。
然而,筆者以為,“眼見”也有失誤的時候。有次出差,筆者的同行在小商品市場買了樣式新穎、價格便宜的休閒服,回到住處,人們都誇他眼力好,買到物美價廉的東西。誰知,只穿一次後就退色、縮水,拉鏈鈕也丟了。此時,他想換也沒門,一則穿過,二則已在百多公里外,誰為一件衣服去奔波?
由此可見,眼見為實,應理解成看到事物的外觀實際,而要由表及里地了解事物的實質,不管你的眼力如何,一般較難憑一時的觀察做到。於是,筆者對某些“眼見為實”產生了擔心、憂慮,有些人抱著這個觀念,以至於偏執、固執地把“眼見”神化了。殊不知,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
眼睛只有直觀感性,沒有客觀理性;不僅在看物,看人也是一樣。比如《西遊記》中白骨精可變成美貌的女子、慈祥的老人,唐僧、八戒、沙僧都被騙,只有孫悟空的火眼金睛能看穿這個多變的妖精。神話如此,現實亦然。媒體也曾披露某女很美麗,卻是個騙子;某男很英俊,卻是個扒手;一些被查處的貪官污吏,是掛滿“優秀”“先進”桂冠的“正人君子”,在民眾的心目中都是最信得過、靠得住、受人尊敬的人,可一被查處,剝下偽裝,就成了令人唾棄的臭狗屎。在人的問題上,為什麼出現“眼誤”?因為“眼”雖聰穎機靈,卻往往屈從於“心”的唆使,心邪則眼斜,鬼迷心竅則妖霧遮目,這時眼就會是非顛倒,人妖不分。
正常情況下,眼睛收集第一信號,給大腦提供感觀原料,但在非常場合,特別是在科技、藝術等活動中,卻很容易被迷惑,甚至被假象將一軍。比如,一根直筷子插入有水的玻璃杯,人們看到杯中的筷子卻是折彎的;太陽在人們直觀的眼裡是白色的,但透過三稜鏡看它卻是多彩的。又如,影視螢幕上的一切分明是“死”的,通過“蒙太奇”,它們都“活化”了。一個表面上看似乎是健康的人,在科技的“穿透力”——X光的照射下,就不一定是健康的。近幾年央視春晚都有魔術表演,如活蹦亂跳的金魚竟會乖乖地聽人指揮;用吸管從鏡里喝放在桌面杯里的咖啡;眾目睽睽下將台上彈鋼琴的人與鋼琴同時變得無影無蹤,彈鋼琴的人卻在觀眾席中出現……魔術就是一個利用人們“眼誤”的最好佐證。也正因此,即使有滿場政法幹警、武警官兵看著舞台上的魔術師舉著刀劍“殺人”,不但無人前去怒目厲聲制止,反而掌聲雷動、笑逐言開。
在豐富多彩的大千世界裡,無眼是極大的災難與痛苦,有眼則精彩紛呈。但“眼誤”也常產生困惑與煩惱,甚至帶來悲慘的損失,因而,更需要藉助於“第三隻眼”去揭示、顯現。我多么想借得一雙慧眼把這變幻莫測的如霧世界看得真真切切、明明白白、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