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苞《送馮文子序》原文及翻譯

方苞

原文:

往者,長洲韓公為吏部,聽事而歸,喟然嘆。余問曰:“公何嘆?”公曰:“昔有醫者,與吾故且狎,吾叩焉,曰:‘人皆謂子之醫能sha6*人,何也?’曰: ‘非吾之醫能sha6*人也,而吾不能不使之罷而死也。吾固知吾術之不足以已其疾也,而不能不利其酬。不獲已,以物之泛而緩者試焉。其感之淺,而與吾方相中者,固 嘗有瘳矣。其浸尋反覆,久而不可振者,吾心惻焉,而無可如何。’今某地告飢,上命發粟以賑,而大農持之下有司,核所傷分數。夫民之飢,朝不及夕,而核奏議賑,在三月之外,有不罷而死者乎?吾位在九卿,與其議而不能辨其惑,是吾負醫者之責也。” 
余曰:“公所見,其顯焉者耳。凡官失其職而事墮於冥昧之中皆足以使人罷而死而特未見其形也姑以所目擊於州縣者征之水土之政不修而民罷死於旱潦矣;兩造懸而不聽,情偽失端,而民罷死於獄訟矣;弊政之不更,豪猾之不鋤,而民罷死於奸蠹矣。豈獨殘民以逞者,有殺之形見哉?先己而後民,枉下以逢上,其始皆曰:‘吾不獲已。’其既皆曰:‘吾心惻焉,而無可如何。’此民之疾所以沉痼而無告也。” 
吾友馮君文子將令於禮縣,為詩四章,自道其心與俗吏異。因舉昔之所聞於韓公及相語者以告之。蓋所望於良吏者,謂能已民之疾也,非徒不益之疾而已也。 民之疾常伏於無形,而大吏之為民疾者,復多端而難御。令之職環上下而處其中,下以致民之情,而上為之蔽。慮於下者不詳,則為民生疾而不自覺;持於上者不 力,將坐視民之罷死而無如何,其術不可不素定也。君,韓公之門人也,能因是而自審其所處,則韓公之言,庶幾其不曠也夫。 

譯文/翻譯:

以前,長洲韓菼(tǎn)擔任吏部(疑係禮部的筆誤)尚書,辦理完政務回來,喟然長嘆。我問他說:“先生嘆息什麼?”先生說:“以前,有一位醫生,和我相熟而且親昵,我向他詢問說:‘人們都說你給人治病會殺死人,為什麼呢?’(醫生回答)說:‘不是我給人治病會殺死人,是我不能不讓病人在延誤中死去。我本來就知道我的醫術不足以治癒他們的疾病,我卻不能夠不貪圖他們的酬金。不得已,就用效用一般而緩和的藥來嘗試治病。病情不重,跟我的藥方相合的,確實曾經有一些病癒。那些病情逐漸加深又反覆發作,長期不能治好的,我在心裡為他們悲傷,卻沒有辦法。’現在某個地方報告發生饑荒,皇上命令分發糧食來賑災,戶部把命令下達給有關部門,核計受災的程度和數額。百姓的飢餓,在早上來不及考慮晚上的生活,然而有關部門審核上奏討論賑災,時間在三個月以上,饑民有不因為延誤而死亡的嗎?我擔任高級官員,參與他們的討論卻不能夠辨別他們的是非,這就如我有愧於一個醫生的職責一樣。” 
我說:“先生看到的,是那些顯而易見的事情。所有的官員失職,使事態陷於昏暗不明之中,都足夠讓百姓因延誤而死去,只是沒有看清它的表現形態罷了。姑且用我在州縣親眼看到的事情來證明它:不抓水利工作,百姓在旱災與水澇的延誤中死去;對訴訟雙方的意見置之不理不聽分說,真偽失去頭緒,百姓在官司訴訟的延誤中死去;腐敗的政治不改革,強橫不守法度的人不剷除,百姓在為非作歹的人的壓迫中延誤而死。難道只有那些任意殘害人民的人,才有sha6*人的形跡可見嗎?先考慮自己再考慮百姓,枉害百姓來逢迎上司,開始都說:‘我不得已。’過後都說:‘我心裡悲傷,卻沒有辦法。’這就是百姓的疾病長久而且難治卻呼告無門的原因。” 
我的朋友馮文子將要到禮縣去任縣官,寫了四首詩,自己說他的心和一般的官吏不同。於是拿以前從韓公那裡聽到的和我跟他說的話來告訴他。對好官的期望,就是能夠解決人民的疾苦,不只是不增添他們的疾苦就可以了。百姓的疾苦常潛伏在看不到的地方,而且大官們造成人民的疾苦,頭緒很多難以防範。縣令的職責,就是周圍是上司和百姓,自己居於中間,向下了解百姓的情況,對上司要蔭蔽老百姓。為下面考慮得不周詳,就在不知不覺中給百姓增添了疾苦;在上司面前不盡力堅持,就會等著老百姓在延誤中死去卻沒有辦法,這些辦法不能不預先確定啊。你是韓公的弟子,能夠依照這個原則來審察自己所處的位置,那么韓公的這番話,也許就不會落空了吧。 
方苞《送馮文子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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