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田豫傳》原文及翻譯

三國志

原文:

田豫,字國讓,漁陽雍奴人也。先時,郡人侯音反,眾數千人在山中為群盜,大為郡患。前太守收其黨與五百餘人,表奏皆當死。豫悉見諸繫囚,慰諭,開其自新之路,一時破械遣之。諸囚皆叩頭,願自效,即相告語,群賊一朝解散,郡內清靜。 
文帝初,北狄強盛,侵擾邊塞。乃使豫持節護烏丸校尉,牽招、解㑺並護鮮卑。自高柳以東,濊貊以西,鮮卑數十部,比能、彌加、素利割地統御,各有分界。乃共要誓,皆不得以馬與中國市。豫以戎狄為一,非中國之利,乃先構離之,使自為仇敵,互相攻伐。素利違盟,出馬千匹與官,為比能所攻,求救於豫。豫恐遂相兼併,為害滋深,宜救善討惡,示信眾狄。單將銳卒,深入虜庭,胡人眾多,鈔軍前後,斷截歸路。豫乃進軍,去虜十餘里結屯營,多聚牛馬糞然之,從他道引去。胡見煙火不絕,以為尚在,去,行數十里乃知之。追豫到馬城,圍之十重,豫密嚴,使司馬建旌旗,鳴鼓吹,將步騎從南門出,胡人皆屬目往赴之。豫將精銳自北門出鼓譟而起兩頭俱發出虜不意虜眾散亂皆棄弓馬步走追討二十餘里殭屍蔽地 
景初末,增邑三百。正始初,遷使持節護匈奴中郎將,加振威將軍,領并州刺史。外胡聞其威名,相率來獻。州界寧肅,百姓懷之。征為衛尉。屢乞遜位,太傅司馬宣王以為豫克壯,書喻未聽。豫書答曰:“年過七十而以居位,譬猶鐘鳴漏盡而夜行不休,是罪人也。”遂固稱疾篤。豫清儉約素,賞賜皆散之將士。每胡、狄私遺,悉簿藏官,不入家;家常貧匱。雖殊類,鹹高豫節。嘉平六年,下詔褒揚,賜其家錢穀。 
(節選自《三國志·卷二十六》) 

譯文/翻譯:

田豫,宇國讓,漁陽都癮奴縣人。先前,郡里人侯音反叛,他聚集幾千人在山中作盜匪,給南陽造成極大禍患。前任太守收捕了侯音的黨羽五百餘人,上表奏請全部應該處死。田豫召見全體在押四犯,加以會慰曉諭,為他們指明悔過自新之路,打開刑具,同時一次全部釋放,囚犯們都叩頭感恩,希望為田豫效命,當即互相轉告,各部盜成一天之內便都解散了,郡中得以清靜安定。 
魏文帝初年,北方的部族強盛,侵擾邊塞。於是任命田豫特節任護烏九校時,幸招、解佛一起擔任護鮮卑校時。從高柳以東,濫貊以西,有鮮年人幾十個部落,比能、彌加、素利分利地區加以統領,各自有自己的地界,他們共同立下誓士,都不得用馬和中原人交易,田豫認為如果少數部族結為一體,對中原不利,於是先設計離間他們。使他們自相成為仇敵,互相攻殺。素利違反盟約,把一千匹馬送給官府,被比能攻擊,素利向田豫求救。田豫擔心他們因此互相兼併,造成的危害更大,認為應該救助善良、討伐兇惡,向各都族顯示信義。 
於是單獨率領精銳士兵,深入到胡虜控制的地區,胡人很多,在官兵前後進行抄掠,截斷退兵之路。田豫遂率軍挺進,距胡人十餘里時,紮下營寨,收集許多牛馬的糞便燒了起來,從另外一條路撤走了。胡人見煙火不斷,以為田豫的軍隊還在,便離去了,走了數十里之後;才發現田豫已撤走。他們又追擊田豫至馬城,將其重重圍困,田豫嚴密防守,令司馬樹立起旗幟,奏起鼓樂,率步騎兵從南門殺出,胡人把注意力集中到哪裡,便向哪裡攻擊。田豫則率領精銳騎兵從北門沖了出來,擂鼓呼叫衝殺,兩面發起衝擊,胡人措手不及,陣腳大亂,都丟棄弓、馬逃走了。田豫率兵連擊二十餘里,胡人的屍體遍地都是。 
景初末年,朝廷增加給他三百戶封邑。正始初年,田豫升任使持節護匈奴中郎將,加官振威特軍,兼任并州刺史。境外胡人聽聞他的威名,相繼前來獻貢。并州境內安定整肅,百姓都感念他、徵召他擔任衛尉,(田豫)多次請求辭職,太傅司馬宣王認為田豫年紀正壯,回復告訴他不允許。田豫寫信田答說:“年紀過了七十歲還處在官位上,猶如夜間鐘聲已響滴漏已盡,卻仍在行走不止,這是罪人啊。”於是堅決稱病重,田豫清廉儉樸,得到的賞賜全郵分發給持士。每次胡人給他個人送來財物,都登記好收入官府,不拿到家裡;家中常常貧困。即使是異族人(“不同類人”亦可),都稱讚他的節操。嘉平六年,朝廷發布詔今褒揚,賜給他家錢和穀物。 
《三國志·田豫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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